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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文学史、文学理论史上看,“物哀论”既是日本文学特色论,也具有普遍的理论价值。在世界各国古典文论及其相关概念范畴中,论述文学与人的感情的理论与概念不知凡几,但与“物哀”在意义上大体一致的概念范畴似乎没有。

例如,古希腊柏拉图的“灵感说”“迷狂说”与“物哀论”一样,讲的都是作家创作的驱动力与情感状态,但“灵感说”与“迷狂说”解释的是诗人创作的奥秘,而“物哀”强调的则是对外物的情绪感受。“物哀”源自个人的内心,“灵感说”与“迷狂说”来自神灵的附体;“灵感说”是神秘主义的,“物哀论”是情感至上主义的。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卡塔西斯”讲的是戏剧文学对人的情感的净化与陶冶,“卡塔西斯”追求的结果是使人获得道德上的陶冶与情感上的平衡与适度,而“物哀”强调的则是不受道德束缚的自然感情,绝不要求情感上的适度中庸,甚至理解并且容许、容忍情感情欲上的自然失控,如果这样的情感能够引起“物哀”并使读者“知物哀”的话。

印度古代文学中的“情味”概念,也把传达并激发人的各种感情作为文学创作的宗旨,但“情味”要求文学特别是戏剧文学将观众或读者的艳情、悲悯、恐惧等人的各种感情,通过文学形象塑造激发出来,从而获得满足与美感。这与日本的“物哀论”讲的都是作品与接受者的审美关系,在功能上是大体一致的。然而印度的“情味”论带有强烈的婆罗门教的宗教性质,人的“情味”是受神所支配的,文学作品中男女人物的关系及其感情与情欲,往往也不是常人的感情与情欲,而是“神人交合”“神人合一”的象征与隐喻。日本的“物哀论”虽然与日本古道、神道教有关,但“物哀论”本身却不是宗教性的。本居宣长推崇的“神代”的男女关系,是不受后世伦理道德束缚的自然的男女关系与人伦情感,“物哀论”不是“神人合一”而是“物我合一”。另外,印度的“情味”论强调文学作品的程式化与模式化特征,将“情”与“味”做了种类上的繁琐而又僵硬的划分,这与强调个人化的、情感与感受之灵动性的“物哀论”,也颇有差异。

中国古代文论中的“物感”“感物”“感兴”等,与本居宣长的“物哀论”在表述上有更多的相通之处,指的都是诗人、作家对外物的感受与感动。“感物”说起于秦汉,贯穿整个中国古代文论史,在理论上相当系统和成熟,而日本的“物哀论”作为一种理论范畴的提出则晚在18世纪。虽然本居宣长一再强调“物哀”的独特性,但也很难说没有受到中国文论的影响。“物哀论”与刘勰《文心雕龙》中的“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咏志,莫非自然”,与钟嵘《诗品序》中的“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歌咏”,尤其是与陆机《赠弟士龙诗序》中所说的“感物兴哀”,在涵义和表述上都非常接近。但日本“物哀”中的“物”与中国文论中“感物”论中的“物”的内涵外延都有不同。中国的“物”除自然景物外,也像日本的“物哀”之“物”一样包含着“事”,所谓“感于哀乐、缘事而发”(《汉书·艺文志》);但日本的“物哀”中的“物”与“事”,指的完全是与个人情感有关的事物,而中国的“感物”之“物”(或“事”)更多侧重社会政治与伦理教化的内容。中国的“感物”论强调感物而生“情”,这种“情”是基于社会理性化的“志”基础上的“情”,是社会化、伦理化的情志合一、情理合一;但日本“物哀论”中的“情”及“人情”则主要是指人的与理性、道德观念相对立的自然感情即私情。中国“感物”的感情表现是“发乎情,止乎礼仪”,“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而日本的“物哀”的情感表现则是发乎情、止乎情,乐而淫、哀而伤。此外,日本“物哀论”与中国明清诗论中的“情景交融”或“情景混融”论也有相通之处,但“情景交融”论属于中国独特的“意境”论的范畴,讲的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关系,主体使客体诗意化、审美化,从而实现主客体的契合与统一,达成中和之美。“物哀论”的重点则不在主体与客体、“情”与“境”的关系,而是侧重于作家作品对人性与人情的深度理解与表达,并且特别注重读者的接受效果,也就是让读者“知物哀”,在人所难免的行为失控、情感失衡的体验中加深对真实的人性与人情的理解,实现作家作品与读者之间的心灵共感。

中国明代异端思想家李贽的“童心说”,在许多方面与本居宣长的“物哀论”相同。“童心说”反对儒学特别是程朱理学,这与本居宣长“物哀论”反对儒学及朱子学是完全一致的。“童心说”的“童心”又称“真心”,与本居宣长“物哀论”所说的“心”及“诚之心”意思相同,都是指未受伦理教条污染的本色的人性与人情。“童心说”认为“童心”的丧失是由于“道理闻见”,是“读书识义理”的结果,读了儒家之书,丧失了童心,人就成了“假人”,言就成了“假言”,事就成了“假事”,文就成了“假文”,而本居宣长的“物哀论”也认为读儒佛之书会丧失“诚之心”。李贽先于本居宣长约一百年,明代学术文化对江户时代的日本有较大影响,在反正统儒学的问题上,本居宣长的“物哀论”与李贽的“童心说”是不约而同的,抑或是前者受到后者的影响,尚值得探讨与研究。

本居宣长的“物哀论”与几乎同时期以卢梭为代表的“自然人性论”“返回自然论”等,作为一种生存哲学与人生价值论也有一定的共通之处,反映了17—18世纪东西方市民阶级形成后,某些不约而同的冲破既成道德伦理的禁锢,解放情感、解放思想、返璞归真的要求。但卢梭的“自然人性论”“返回自然论”是一种“反文学”的理论,因为他认为现代文明特别是科学及文学艺术败坏了自然人性,这与“物哀论”肯定文学对人性与人情的滋润与涵养作用是完全不同的。

总之,“物哀论”既是独特的日本文学论,也与同时期世界其他国家的文论具有一定的共通性,它涉及文学价值论、审美判断论、创作心理与接受心理论、中日文学与文化比较论等,从世界文论史、比较文学史上看也具有普遍的理论价值。但长期以来,由于“西方中心主义”及“中西中心主义”的强势氛围,东方比较文论与比较诗学未能深入展开,日本的“物哀论”也没有纳入比较诗学与文学理论的研究视野。这与本居宣长作品的汉译一直缺位也有一定关系。笔者翻译此书,不仅想为中国读者了解日本文学特别是和歌与物语提供必读文献,也想为日本文论、比较诗学与比较文论的研究提供一份重要的文本资料。 /zuDBZ7QJM9kptr7R4G3VK8GwLIpUFsvT/ldgp8HwBqrf+nx4br5aPBHLhF1PN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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