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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一、研究方法

(一)规范分析法

依据经济学的外部性理论、特别牺牲理论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水源地生态保护区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进行分析,判断哪些主体行为需要补偿,哪些属于其应尽义务而不应补偿,从而确定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的主体,界定减少生态破坏者需要进行补偿的范围。

(二)实证分析法

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设计调查问卷对典型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实地调查,借助调查问卷,从土地利用、企业经营和居民生活三方面,收集不同利益相关主体对生态补偿认知、对现行生态补偿的满意度以及生计状况等方面的资料,利用统计资料进行计量模型分析,然后利用模型研究相关影响因素,为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范围的界定、补偿标准的核算和补偿方式的选择提供依据,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相关政策保障措施。

(三)模型分析法

采用博弈分析方法,建立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中利益相关主体(补偿主体和补偿客体)的博弈模型,并引入监督惩罚机制,补偿主体可能采取的行为是补偿和不补偿,补偿客体可能采取的行为是保护生态环境和不保护生态环境,当补偿客体不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一经监督发现将会受到惩罚,由此建立支付矩阵,二者在各种行为选择的情况下,最终形成保护—补偿的纳什(Nash)均衡。

(四)案例分析法

目前国内外水源地保护区已有许多生态补偿案例,这些案例为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的制度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在规范分析的基础上,对典型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案例进行实证分析,作为规范分析的补充,为我国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及配套政策设计提供借鉴。

二、研究的技术路线

本研究对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的研究将沿着以下路线图展开(图1.1)。基于水源地保护区减少生态破坏者的补偿,本研究就土地利用、企业经营和居民生活三个主体行为,从补偿范围、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三方面进行交叉研究。其中土地利用情况可分为禁止利用土地、限制利用土地和改变利用土地,并分别针对这三种情况对土地利用者的生态补偿范围、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进行分析;企业经营也包括三种情况,分别是企业搬迁或关闭、限制生产和企业转产,分别探讨这三种情况下的企业生态补偿范围、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居民生活包括生态移民和生活受到限制两种情况,针对这两种情况下的生态补偿范围、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分别进行分析。根据以上研究结果以及实际案例运行存在的问题,从立法保障、资金筹集以及协调管理三方面提出配套政策设计。

图1.1 技术路线图 YyKbNQzKUThqj4TBDsEHwZt+7amEbXmIaCnMyPR9XQpB9bRYH9UFm4iONS84lW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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