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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以“影”为媒:鄂东文化创造性转化的路径选择

对于任何一种文化而言,“自信”都源自其在社会话语空间中的存在感。真正拥有自信的文化,往往具有规模化、系统化的内容产品供给能力,不仅能够衍生出文学、戏曲、影视、音乐、绘画等艺术产品,还能转化为建筑、器物、景观等物质形态,以此彰显自身的存在价值。一旦某种文化无法产出适应时代消费需求的内容产品,就意味着其边缘化甚至衰落的到来。在特定社会场域中,找到合适的表现形式是文化生存与发展之本,亦是其自信得以建构的根基。尤其是在新媒体语境中,传播载体的多样化为文化的自我表达开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也在文化消费领域引发了空前激烈的竞争——娱乐文化和流行文化凭借其强大的内容供给能力逐渐占据优势地位,严重侵袭了传统文化既有的“领地”,那些地域特色鲜明的传统文化更是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整体生存状况堪忧。这一背景下,寻求更加具有时代气息、更易于被消费者接受的内容表现形式,成为地域文化维系其存在感的必要手段,作为大众艺术的影视无疑能够满足这一现实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性,指出“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把跨越时空、超越国界、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要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活其生命力,让中华文明同各国人民创造的多彩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精神指引” 。在众多艺术形式中,兼具大众性、时尚性的影视艺术在民族符号转化乃至民族精神呈现上具有独特优势,为传统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现代社会接轨创造了可能。这一点,从近年来地方影视创作的热潮中就可见一斑,鄂东本土影视产业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与现代影视艺术接轨,可以视为鄂东文化寻求创造性转化的一次有益实践。凭借影视这个“时新形式”,鄂东传统文化“基因”有效融入了现代消费场景,衍生出人们喜闻乐见的内容产品,也在一定程度上更新了鄂东地域形象。自 2006 年起,鄂东本土影视生产实践积累起数量可观的内容产品,为观察与解析其转化模式提供了具体可感的对象。从鄂东文化出发,梳理其影视转化的动机、方式与路径,探究转化过程中的经验与得失,能够使我们更加客观地认识当前地域文化传播面临的实际问题,理性思考其未来的发展之路。

一、动机与实践

从地域范围上看,“鄂东”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一般而言,广义上的鄂东包括湖北黄冈、黄石、鄂州三市以及武汉市的一部分,狭义上的鄂东则以黄冈市为其大致地理边界。基于考察与论证的需要,本著作中提及的鄂东为其狭义所指黄冈市,西与武汉、鄂州、黄石相邻,南与江西九江隔江相望,东连安徽,北接河南,版图面积 1.74 万平方千米,市域范围广阔。《2019 年黄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9 年黄冈市户籍总人口 737.81 万人,常住人口 633.3 万人,地区生产总值(GDP)2322.73 亿元人民币 。与湖北省内其他地区比较,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人口外流较为严重。正是在这个独特的地理空间中,生长出了形式多元、内容丰富、个性鲜明的地域文化,衍生出“革命老区”“教育名城”“禅宗祖庭”“黄梅戏发源地”等诸多身份标签,奠定了其在中华文化系统中的特殊地位。

在文化开发与消费的热潮中,鄂东本土文学、戏曲等传统艺术创作始终保持活跃,东坡文化节、大别山旅游节等节庆活动的影响范围日渐广泛,地方文化旅游产业渐成规模,地域传统文化的转化空间与价值潜力不断得到发掘。然而,面对媒介传播格局的迅速变迁,尤其是影视媒介优势地位的不断巩固以及新媒体信息功能的日渐凸显,鄂东文化明显感受到了符号形式与表现手段上的局限性,迫切需要找到更具时代感的自我表达方式,以得到现代消费者的接受与认同。在此背景下,与现代影视艺术接轨无疑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优先选择——视听一体的影视产品能够让鄂东文化元素以全新的面貌展示在观众眼前,这是文学、戏曲等传统手段所无法达到的。从具体表现形式而言,影视媒介可视化、直观化的基本特性,高度契合了鄂东文化人物、故事、景观传播的现实需求,使其在口语、文字、舞台之外找到了一个更加大众化的传播手段,大大提升了转化的效率与效果。在强调“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新时代语境中,深入考察鄂东本土影视生产与传播实践的历程,可以窥见鄂东文化寻求生存空间的内在动机,也可以感受到地域文化借由现代影视艺术获得“新生”的可能路径与可行方法。

实现地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鄂东本土影视生产与传播的核心诉求。2006 年,黄冈市依托鄂东文化资源开启本土影视产业序幕,当年投拍的第一部作品是电影《黎明行动》。这部电影的故事背景与拍摄场地并不在鄂东地区,而是选在了远在东北的佳木斯,但在本土创作者看来,以“红色历史”为基调的《黎明行动》“表面上不是拍黄冈题材,而深层次看恰恰是黄冈元素;准确地说:她不是小写的黄冈,而是大写的黄冈” 。由此可见,自我书写与表达是黄冈人介入现代影视生产的动机所在,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本土影视产品的符号策略与审美倾向。在此后的影视创作中,这种内生于鄂东文化的动机与倾向日渐明晰并渗透到了题材选择、场景设置以及人物塑造等各个层面,成为影像符号创造与影视文本建构的主导性力量,催生了一系列富有“鄂东气质”的影视产品,建构起“黄冈出品”的整体格局。其中,既有《全城高考》《青春派》《守护童年》等教育题材作品,也有《铁血红安》《黎明行动》《战将》等革命题材作品,还有《黄梅戏宗师传奇》《大明医圣李时珍》《传灯》《苏东坡》(纪录片)等名人题材作品,以及《马兰花开》《梦行者》《西河十八湾》《英雄无悔》《秀水家园》等乡土题材作品,与鄂东文化的经典形态保持了高度一致,大量地域元素由此转化成为具象化的视听符号,以更加鲜活的方式进入现代文化消费场景。这些具有鲜明地域风格的影视作品,传达出鄂东文化与“黄冈出品”之间难以区隔的“血缘”关系,表明地域文化存在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广阔空间。

在鄂东本土影视生产与传播过程中,地方政府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以上提及的影视作品,大多都是在黄冈市以及下属各县市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的参与下集体完成的。作为社会管理者,地方政府更多地关切经济产业发展、城市形象塑造与社会舆论引领等现实维度,因而赋予了本土影视更为直接的功利诉求,并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与实施方案。2013 年 11 月 6 日,黄冈市人民政府颁布《黄冈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 年)》,提出“资源驱动”的基本原则,强调地域文化资源在地方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借此打造“在湖北省有较大影响力的现代影视传媒产业聚集区”。2018 年 1 月,黄冈市人民政府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产业突破性发展的意见》,明确“对具有重大发展前景的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项目予以大力支持,对提高黄冈知名度和文化影响力的原创影视、动漫、信息等文化艺术作品,以及文化领军人物依据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奖励扶持”。政策导向下,“黄冈出品”被纳入了地方社会发展的整体系统之中,其政治、经济与文化功能逐渐得到释放。正如本土媒体人朱鸿儒所言,“抢救黄冈文化资源、扩大黄冈影响、提高黄冈文化软实力,成为黄冈影视人的共识” 。应该说,现代影视艺术领域中别具一格的“黄冈现象”,寄寓了地方文化产业寻求新机遇与新突破的现实诉求,也潜藏着黄冈人对鄂东传统地域文化生存状况的忧虑。

随着鄂东本土影视生产活动的持续,其实际成效日渐显现。首先,以主旋律为基调的“黄冈出品”不断得到来自制度层面的认同:《黎明行动》《青春派》先后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全城高考》《青春派》获得第十五届中国电影华表奖,《守护童年》获评第二十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最佳儿童片”,《铁血红安》《战将》则获得了第十一届电视制片业“电视剧优秀作品奖”。其次,以本土化为特色的“黄冈出品”成为推动地方旅游事业的有效手段:影视作品拍摄与播映为旅游景点开发创造了契机,红安将军影视城、蕲春影视城、黄梅邢绣娘影视基地、麻城炎黄影视基地等先后建成开放,东坡赤壁、五祖寺甚至黄冈中学等人文景观也凭借影视作品获得了更为广泛的关注。除此以外,与本土影视生产活动直接相关的文化产业项目顺势而起,包括影视拍摄服务、衍生产品开发、地方节庆活动以及商业文化地产等,均借助影视拍摄的热潮而渐次出现。与此同时,随着熟知的鄂东器物、人物与景物出现在屏幕上,越来越多的传统元素以影像语言的方式重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鄂东”与“鄂东文化”的基本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更新。

鄂东本土影视艺术实践,其背后有着深刻的文化动机,使我们能够近距离观察鄂东文化寻求生存空间的努力。对于面临生存困境的地域文化而言,现代影视艺术无疑为其“再生”创造了机会,使其能够以一种更加鲜活、时尚的姿态进入当代社会场域,重新找回存在感。作为一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凭借地域文化资源在现代影视工业化格局中开创出一条本土化道路,其本身就具有相当强的典型意义与示范效应。当然,这一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与困惑同样值得思考。

二、困惑与出路

囿于资金、人才、技术、市场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加之地域文化符号与内容上的局限性,鄂东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之路并不顺利。随着本土影视生产与传播活动的推进,一些深层次、结构性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其一,在全球化话语格局中,鄂东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场景之间存在明显的隔阂,影视转化的方式与路径还未成熟,“黄冈出品”的表现力、适应力与传播力受到空前的挑战;其二,在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媒体场域中,鄂东本土影视缺乏稳定的创作队伍和足够规模的消费群体,现有的生产方式与传播模式难以持续;其三,在地方文化产业的整体格局中,本土影视缺乏清晰的功能与价值定位,无法发挥产业带动效应,极大地限制了其衍生产品的开发。近年来,鄂东本土影视创作的势头明显趋缓,预期的旅游效益以及产业带动作用并未实现,与地域文化资源的丰富度和知名度并不协调。2015 年 3 月的黄冈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关于推动黄冈市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被列为重点提案,明确指出了“影视作品市场化率低”“缺少完整的影视产业链”“相关衍生开发能力明显不足”“市场化率和产业回报率低”“商业效应和市场效应乏力”等具体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既与影视消费的客观环境有关,也与影视转化过程中路径、方法与方向的选择不无联系。客观而言,鄂东文化的资源优势使得地方政府和本土媒体人具有影视生产传播的强烈动机,但实现鄂东“文化基因”与现代影视的有机融合依然是一项艰巨挑战。

澳大利亚学者格雷姆·特纳(Graeme Turner)认为,“电影被作为文化产品和社会实践来研究,不仅对其本身有价值,而且能够帮助我们理解文化系统及其运作过程” 。从人类文化系统运作的规律来看,影视虽然只是一种娱乐消费的对象,但其生产过程中却潜藏着特定文化延续与发展的“密码”。在遭遇现代影视艺术之前,鄂东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就一直在进行,文学、戏曲、民间传说以及建筑、服饰、饮食等均是主要转化手段,促使其表现形式与内容体系不断丰富。就这一点而言,鄂东文化的符号形态与精神内容之所以能够传承至今,本身就是不断与社会生活场景碰撞、交融的结果,创造性转化是其适应外在环境、完成自我进化的必由之路。从更为宏观的维度来看,鄂东文化语境中的现代影视生产虽然是“一时一地”的个案,却代表着地域文化寻求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再次努力。从根源上分析,鄂东文化的危机源自其与时代环境之间的巨大落差,缺乏有效的嵌入形式使之产生了日渐强烈的疏离感,甚至对自我地位与价值固有的信念发生动摇。这一背景下,影视作为一种大众化的介质,为鄂东文化以时尚且通俗的面貌进入大众视野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有效消解了其与当代文化环境之间原本难以跨越的“鸿沟”。可以说,以影视艺术作为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手段,是鄂东文化在现代社会场域中维系生存空间、寻找生存机遇的必然选择。关键问题在于,在市场化与主旋律、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深度矛盾中,地域特色鲜明的影视产品往往难以做到真正的平衡,无法找到合适的方式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使其转化过程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诸多问题的出现,促使我们思考与探寻其可能的出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真正意义上的创造性转化源自传统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现代社会的协调一致,同时为人们所“喜闻乐见”并为其提供广泛参与的空间。近年来兴起的“新主流电影”,为传统文化以及主流价值融入影像空间提供了借鉴:《战狼 2》《湄公河行动》《红海行动》《流浪地球》等作品,成功地将主流价值观与现代影视叙事手法相融合,打造出具有世界品质的“主旋律”作品;《大圣归来》《大鱼海棠》《白蛇:缘起》《哪吒之魔童降世》等动漫产品,使传统文化IP(原义为“知识产权”,现指“具有长期生命力和商业价值的内容”)在影像转化过程中获得了反复演绎、多维展示的空间,“民族风”与“娱乐性”在其中得以平衡。这些影视产品在获得高票房的同时,实现了主流价值观与经典文化元素的有效“改造”,堪称创造性转化的典范。“新主流电影”的成功,为地域文化的影视转化提供了有益借鉴,表明民族化与全球化、商业化与主旋律之间并不存在无法跨越的鸿沟,关键在于能否找到合适的转化路径与方法。即便一些具有全球传播力的影视产品,包括好莱坞电影在内,大多也转化自某个特定地域或者民族文化元素,诸如中国的“花木兰”“大熊猫”以及古希腊、古埃及的神话人物,他们之所以成功,关键在于转化的理念与技巧。从这个角度审视鄂东文化创造性转化遭遇的困境,或许能够得到更为确切的答案。

有研究者将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分为三个层次:其一,分辨,即区分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与糟粕;其二,激活,即对传统文化中的经典元素或者内容作出与时代相适应的阐释;其三,创新,即提出与时代语境相适应的新概念、新观点。鄂东文化的影视转化实际上也包含了这三个方面:首先,创作者要对地域文化的符号及其精神内容进行分辨,找到与时代环境相协调同时也能够适应影视艺术表现的对象,包括人物、故事以及场景等;其次,通过影像视听符号对传统文化元素加以表现,将时代精神与主流价值观念融入其中,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审美对象;最后,经过影像艺术的重新建构与阐释,鄂东文化既衍生出了新的符号形式,也生成了新的概念与观念,在现代社会生活场景中发挥其应有的价值规范与精神导向功能。由此可见,创造性转化包含着传统文化自我扬弃的本能,影视艺术则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之一。基于这一认知,我们应当将影视转化视为鄂东文化在现代媒介语境中的一种“适应性行为”——而非“权宜之计”,进而通过对本土影视生产动机、过程以及效果的考察,辨析其转化方法与策略的合理性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当下的鄂东,本土影视产业正处于转型调整的关键阶段,艺术创作思路、资金投入模式、政府政策导向等均亟待完善,整体产业发展思路也需要加以调整,以便与地域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相协调。对于地方政府、本土影视人、传媒机构而言,应理性判断鄂东文化面临的生存境况,同时掌握社会文化消费的潮流趋势,将“鄂东基因”转化为现代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影像产品,真正实现地域文化的“新生”。以鄂东为借鉴,可以为不同地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寻求“良方”。

三、立场与观点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文艺是人民的文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造”。 在大众文化占据主导地位的新媒体时代,民族文化、地域文化不仅应当存有重返社会场域中心的“雄心”,也应具备获取话语权力的能力与手段。与影视等现代媒介的接轨,折射出鄂东文化重建“自觉”与“自信”的努力。从“适者生存”的角度看,“黄冈出品”之中潜藏着鄂东文化寻求生存空间的原始本能:通过对本土文化元素的影视转化,在现代内容消费场景中赢得更多的“曝光度”和“存在感”,维系自身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力,以避免被边缘化的命运。这就意味着,有必要突破从“文化”到“影视”或者从“影视”到“文化”的传统二元思维模式,将二者纳入社会场域之中进行系统性、交互性考察。某种程度上,这既是一种研究方法,也代表一种积极主动的地域文化观念。

其一,“黄冈出品”是鄂东文化主动适应社会场域的产物。在全球化传播格局中,传统文化(尤其是地域文化)要想重拾“自觉”与“自信”,必须在社会内容产品的供给系统中占据一席之地。鄂东文化与影视艺术的融合,从来都不是一种纯粹人为的结果,而是地域文化维系生存、发展的现实需求所致——缺少本土小说、戏曲以及影视等艺术产品支撑的鄂东文化,是难以建构起真正的“自信”的。以影像语言的形式进行自我表达,本质上就是鄂东文化在现代媒介环境与消费语境中的一种“适应性行为”,旨在为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开创新的空间。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传媒企业以及创作者个体之所以有介入本土影视传播实践的强烈动机,其所凭借的同样是鄂东文化提供的符号与内容资源,以及相应的文化经验与符号能力。每一部本土影视产品的生产,乃至于“黄冈出品”这一整体概念的生成,都是鄂东文化主动适应社会场域竞争的结果。

其二,“黄冈出品”是鄂东文化与时代潮流相互协调的结果。基于传播效果的考量,地域化影视产品既要承载个性鲜明的本土文化元素,又必须适应时代消费潮流的整体趋势,所谓的经典作品往往是二者协调与平衡的结果。在鄂东本土影视生产过程中,源自地域生活中的“传统”与来自消费场景中的“潮流”时常发生碰撞,考验着创作者的符号辨识能力、题材选择能力与内容驾驭能力。最大的挑战性在于,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潮流与消费场景往往是变动不居的,而地域文化的符号系统与精神内涵又是相对稳定的,寻求二者之间的平衡与协调显得十分困难。对于创作者而言,不仅要具备掌握潮流动向的能力,更要对地域文化的符号系统与精神内容有全面深刻的认知——当社会场域潮起之时,能够将地域文化基因融入其中,创造出全新的“黄冈出品”。这一基本认知,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基本观念。

其三,“黄冈出品”是与鄂东文化相互依存的“命运共同体”。在日渐积聚的“黄冈出品”背后,我们看到的是鄂东文化自我更新、自我完善的内在需求,也看到了本土影视传播对地域文化传承以及文化产业发展带来的现实效果。从内在逻辑关系上看,“黄冈出品”与“鄂东文化”并不是简单的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二者在相互交融中结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命运共同体”:“黄冈出品”是“鄂东文化”进入现代消费场景的新形式,“鄂东文化”则是“黄冈出品”获取符号资源与意义内容的源头。每一部“黄冈出品”的背后,都寄寓着鄂东文化维系生存空间与场域地位的强烈动机;鄂东文化系统中符号与精神资源,则始终是“黄冈出品”得以不断生长的内在力量。同样的道理,“黄冈出品”在社会信息系统中的边缘化地位,折射出的正是鄂东文化所处的艰难境地。因此,唯有从地域文化的视角观察与审视影视传播现象,并从本土影视传播的现实中反观地域文化的生存状态,才能找到问题的根源并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

构建一个主动、积极的“鄂东文化”,是本著作论证逻辑的出发点与立足点,也是本著作研究的根本目的所在。传统意义上的地域影视文化研究,大体沿着从“文化”到“影视”或其反向路径展开,试图从既有的影视产品之中寻找文化的“蛛丝马迹”,从而忽视了文化自身的能动性与独立性,无法触及更为深层次的场域竞争与生存问题。实际上,鄂东文化不仅在本土影视艺术实践中扮演了资源“供给者”的关键角色,还发挥了资本权力与符号能力“赋予者”的功能,是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动态性的存在”。为此,本著作突破了传统的文化资源概念,力图从文化资本的维度思考鄂东文化与影视艺术接轨的动机,将影视转化视为其资本价值实现的主动行为,进而揭示其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动力之源。具体行文过程中,无论是对“黄冈出品”本土化叙事策略的论证,还是对其传播方式与效果的考察,以及IP化产业发展策略的提出,均以鄂东文化为中心展开。研究视角与思路的转变,有利于核心观点的提出以及理论架构的建立。 DJRuczarYOI8uMemzBnrq0AmVAHWVoUc9EaJK98uDP28h72DMXYdlTEowKb/2w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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