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认为,国家制度的问题是德国发展的根本问题,“当旧制度本身还相信而且也必定相信自己的合理性的时候,它的历史是悲剧性的”。而对于德国国家制度的革命性改造的认知,又是“哲学的迫切任务”,即思想理论的迫切任务。
1843 年底到 1844 年初,马克思写了著名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对德国社会现状作出深刻分析。它从宗教批判开始,分析人民、国家、国家制度、国家哲学和法哲学的现状,成为一篇学术含量、思想含量都极高的经典文献,具有多方面的认识论价值。其深刻的思辨光芒透过历史尘埃而闪耀于今。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对如何建立体现“人”的价值的国家制度作出深刻反思,提出德国国家制度改造的现实性要求和世界性意义。人是一切现代国家问题的焦点和起点,马克思开宗明义:“一个人,如果曾在天国的幻想现实性中寻找超人,而找到的只是他自身的反映”,“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
而“思想”的任务,就要为现代国家引入文明进步的观念。“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马克思指出:“思想的闪电一旦彻底击中这块朴素的人民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即只能通过启蒙的力量,才能撬动德国人民的觉醒,德国人也才能“解放成为人”,成为心智健全、有判断力的国民。
马克思认为,国家制度的问题是德国发展的根本问题,“当旧制度本身还相信而且也必定相信自己的合理性的时候,它的历史是悲剧性的”。而对于德国国家制度的革命性改造的认知,又是“哲学的迫切任务”,即思想理论的迫切任务。但那时的德国思想界极为平庸,思想和理论不仅根本不能“满足于这个国家的需要”,还严重误导国民。马克思强调:“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
对于德国国家制度存在的根本性问题,马克思指出:“现代德国制度是时代错乱,它公然违反普遍承认的公理,它向全世界展示旧制度毫不中用;它只是想象自己有自信,并且要求世界也这样想象。如果它真的相信自己的本质,难道它还会用一个异己本质的假象来掩盖自己的本质,并且求助于伪善和诡辩吗?”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德国国家制度“违反了公理”的本质和“把自己的本质掩盖起来”的假象。
那么对于德国国家制度的这种思想批判,是不是只对德国一国具有意义?
马克思认为不是这样。德国制度表现的是“现代国家的机体本身的缺陷”,由此“对现代各国来说,这种反对德国现状的狭隘内容的斗争,也不会是没有意义的”。就是说,“旧制度是现代国家的隐蔽的缺陷”,这种批判就有了世界性意义:“这些国家如果看到,在它们那里经历过自己的悲剧的旧制度,现在又作为德国的幽灵在演自己的喜剧,那是很有教益的。”这是因为,“当旧制度作为现存的世界制度同新生的世界进行斗争的时候,旧制度犯的是世界历史性的错误,而不是个人的错误”。
马克思非常强调的一点是,制度的基础是人:“德国唯一实际可能的解放是以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理论为立足点的解放。在德国,只有同时从对中世纪的部分胜利解放出来,才能从中世纪得到解放。”制度批判的核心是如何实现对国民的启蒙:“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由此,马克思进一步的论断是:“理论的解放对德国也有特殊的实践意义”,而“现在的革命则从哲学家的头脑开始”。
(《深圳特区报》2020 年 9 月 1 日B04 版 理论周刊/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