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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平城宫城及其主要建筑遗迹考证

段智钧 1,2 赵娜冬 1 吕学贞 3

(1.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北京100084;

2.第二炮兵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100084;

3.大同市建筑历史与文化保护研究所,山西大同037006)

摘 要: 在全面梳理北魏平城历史文献材料的基础上,分析现有考古发现,并参考汉代和明代的城址,对北魏都城平城(398 ~ 495年)的宫城范围和宫城主要建筑遗迹进行考证,基本明确了平城宫城的边界情况,推证出宫城中一些主要建筑的位置关系和建造情况,并对有关疑点尝试加以解答。

关键词: 北魏;平城;宫城

北魏作为南北朝时期第一个统一北方地区的政权,其近三分之二的时间是以平城为都城的。自道武帝拓跋珪天兴元年(398年)定都平城(今山西省大同市)开始,在随后的近百年中陆续进行了一系列的宫殿建设。总体来看,平城宫殿在形制等方面有其自身特点,并保存了较多汉晋以来的古朴遗风。因此,也是研究南北朝时期中国都城宫殿的一个重要案例。关于北魏平城宫殿的情况,已有不少文史学者进行过长期的讨论。相对来说,建筑学领域的探讨较少,专门提及者仅见傅熹年先生主编的《中国古代建筑史》(第二卷)“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建筑”中“北魏都城”一小节中的文字,但可能限于篇幅和写作目的差异等因素,也并未充分展开探讨。

另外,尽管近年来伴随着大同市的城市建设,一些新的平城建筑遗址被发现,使得平城宫殿的有关实物研究证据不断增加,但由于城市建成区的限制,短期内恐难再有更全面系统的发现。此外,已有的考古发现本身时常因存在较大争议而无法成为明确的证据。我们在参考此前已发表的一些考古资料的基础上,以研读第一手历史文献资料为主,对北魏平城宫城尝试进行一些考证。

一、宫城范围:考古证据与文献推理的结合

北魏平城分宫城、外城和郭城三部分,总体来看,采取的是以北部宫城为核心,具有南北轴线指向性的城市布局。其中,宫殿集中在北部宫城之内,居民区划分为若干里坊,分布在城市南部的外城和郭城中。这座宫城是在汉代平城县的基础上建设起来的,应居于外城以北和郭城的北部。当时南朝人对平城宫城的布局有如下记载:“截平城西为宫城,四角起楼,女墙,门不施屋,城又无堑……伪太子宫在城东,亦开四门,瓦屋,四角起楼。” [1] 作为与游牧民族控制的与草原地区接壤的北边县城,汉晋之际的平城县屡有兴废,关于其实际位置,近代以来有众多考证说法,但目前大部分相关研究者趋于接受平城县以及与之相关的北魏宫城位于今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北部的操场城(亦称北小城,即明代大同府城城墙之北关城)一带的推断。此处探讨的北魏平城宫殿主要针对的就是宫城内的主要宫室殿宇等。

图1 北魏平城宫城位置示意图

近几年在这个地段内,考古发现众多汉代和北魏遗迹的叠压情况,也为北魏平城宫城的定位提供了较为有利的支持。其中最重要的发现是:“操场城的东、北、西墙及明代府城北墙中段存在着三层夹墙,除明代府城北墙的夹墙为由北向南叠压外,其余三面均是由外向内、从晚期向早期依次倾斜靠压着,可分早、中、晚三期夯土。” [2] 其中早期夯土城墙基本框定了北魏宫城的位置。

通过调查发现,汉代的文化层堆积集中分布在今天城区北部的操场城(即明代的北关,或称北小城)及其向南至明代府城(位于城区中部)北墙以北一带这一整片地区。具体范围,其东、北、西缘分别在操场城的东、北、西墙附近,南缘在明代府城北墙中段一线。这一片范围以内地区的地表下文化层堆积厚度在2米~ 4米左右,汉代文化层位于最底部,厚度约0.2米~ 0.5米,其中发现了大量的汉代陶片和瓦片,非常密集。瓦片有抹绳纹、瓦棱纹、菱形方格纹的筒瓦和板瓦以及1938年日本人水野清一等人采集的同心圆瓦当与蕨手纹瓦当。陶片有瓦棱纹和抹绳纹的釜、钵及素面的豆等器型。其外围,东、西墙外附近的生土已露出地表。北部广大地区为浅黄色含零星陶片的土层,不见陶片密集并连成片的灰土文化层。南部为含丰富的辽金及以后时期遗物的地区。可见其范围并未再向外延伸。

有的学者根据所掌握的考古材料,进一步指出了汉平城县位于操场城中北部的具体位置,“综合分析汉平城县遗址,分布于大同北面的操场城已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但不是操场城的全部,也不是向南延伸至明代府城北墙之间的区域,而是分布于操场城北面的大部分区域,即操场城东西街南约50米一线以北的城圈内。城址轮廓大致为横向的长方形,东西长近980米,南北宽约600米,与汉代边疆地区县一级城址规模相当”, [3] 而北魏平城宫城的主体就叠压在汉平城县遗址之上。除了北魏文化层出土瓦件年代和等级的考证外,还有上述四面城墙三层夹墙等遗迹中的夯土高级技术特点等证据,得以将北魏宫城的周界范围确定下来。

晚期的夯土墙为明代所筑,用土量大,土质较杂,夯层较厚,夯层表面无夯窝,系用大型夯具(如硪一类)平整过。壁面夹棍洞眼和草绳洞眼分布较密集,内含辽、金至明代的陶、瓦、瓷片及大量煤炭渣。……中期的夯土墙为北魏前后时期所筑,选用褐色、浅黄色两色土再进行掺和,夯层薄,壁面只见夹棍洞眼而无草绳洞眼。夯层平面有两种夯窝,一种为圜底,是用馒头形石夯杵夯成;另一种为平底圆形,边缘线规整,系用金属夯具所为。使用金属夯具的遗迹发现于操场城西墙和北墙中期的夯土墙中。这种在选土、夯筑技术上要求如此之高的做法,应该与北魏宫城的皇家工程有很大关系。

这个明代操场城东、北、西墙与府城北墙之间围合的范围之内(东西南北各近1000米)很可能就是北魏平城宫城的范围,其中北魏文化层考古的明显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也证实了宫城的周界范围。“连续的北魏文化层分布范围向操场城东、北、西墙下以外的地点消失,向南越过明代府城北墙变成零星的分布,遗物较少。” [4] 结合一些学者对这个四至范围中已发现的一些北魏建筑遗迹性质的讨论,进一步证实了这里为北魏平城宫殿之所在。我们基本认同前述结论,并尝试分析宫城外以北地区的情况,对北魏宫城北界进行有限的印证。

清顺治《云中郡志》所记“郡厉坛”的位置“在府城外西北” [5](卷3,P134) 。关于此厉坛,同书所记“天王台”条有更明确的记述:“府城北二里,元魏所建离宫,今改郡厉坛。” [5](卷3,P56) 也就是说,明清大同府城外西北的“郡厉坛”是由北魏“离宫”改建的。清道光《大同县志》记载的位置更为准确:“厉坛在北门外迤西。” [6](卷5,P94) 我们按照《云中郡志》“府城北二里”的距离推算,则北魏“离宫”位于操场城的北门之外百余米。晚至清代,人们还能准确辨识大同府北之厉坛的位置曾经是北魏的“离宫”,也足见操场城北墙(北魏宫城北墙)以南才可能是宫城之内。

另外,这座北魏“离宫”再往北往东约1公里,就有20世纪30年代日本学者水野清一在大同火车站供水塔附近发现的北魏遗迹。尽管这个遗迹很可能也是宫殿等级的建筑,但是却成了这个地段北魏遗迹的孤例,“发现供水塔南面较大范围内,地下并无北魏文化遗迹堆积。”这更加证明此处的北魏宫殿遗迹与操场城内的大面积北魏宫殿群无关。

道武帝拓跋珪定都平城之初的天兴二年(399年)有记载为:“二月丁亥朔,诸军同会,破高车……以所获高车众起鹿苑,南因台阴,北距长城,东包白登,属之西山,广轮数十里,凿渠引武川水注之苑中,疏为三沟,分流宫城内外。” [7](卷2,P34) 这不仅说明鹿苑以南的平城之内有宫城,也解释了宫城(操场城北墙为界)以北的北魏遗迹稀少的问题。当然,也不排除会有少量北魏离宫别殿等散布于平城宫城以北的非常辽阔的鹿苑之中。

大同属于古今重叠型的城市,早期城址遗迹大多被晚期城址和现代城市叠压或打破,给考古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这导致目前相关考古资料仍非常有限,而且局部考古发现的不完整性和非系统性,也使得对建筑遗迹的定性和定位很难真正明确。同时,这也是我们将后面考察的重点落在梳理第一手历史文献之上的原因。在这里特别指出,中国传统建筑的宏大,不在一殿一堂的庄严巨制,而在于宫、殿、堂、室、楼、廊、厢、门等形成有机的组群,“标志古代中国建筑之‘存在’方式的根本特征是其建筑合院的院落组群。” [8](P429) 因此,下面尽管会对平城宫殿单体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讨论,但从二维基址规模的可能性和院落组合的视角入手,始终是本研究的一个根本基点。

二、宫城建筑遗迹

到目前为止,操场城以内考古发掘探明并已正式发表考古报告的北魏宫城内建筑遗迹有两处:一处是大同操场城北魏1号遗址, [9] 此遗址上的原有建筑可能是宫殿建筑;另一处是大同操场城北魏2号遗址, [10] 此遗址上的原有建筑可能为太官粮窖。关于这两处遗迹原有建筑的性质已经有一些讨论,我们这里试图从原有建筑形式和功能等角度作一点探索。

(一)宫殿建筑:大同操场城北魏1号遗址以及对其形制的讨论

大同操场城北魏1号遗址(以下简称“1号遗址”)位于明清大同府城北端,操场城南北中轴线——操场城街的东侧,遗址地层覆盖中还分别叠压有汉、北魏、辽金及以后等三期以上文化层,而北魏遗址主体是较为完整的大型夯土台基。根据其中出土的瓦件和脊饰的较高规格、台基较为宽大以及处于平城宫城的中部位置等情况,已被初步判定为一处北魏宫殿建筑遗址。此遗址夯土台基的西缘距操场城街89米,台基南端距明清大同府城北墙550米。“一号遗址夯土台基平面呈长方形,坐北朝南,方向187°。地面以上部分东西长44.4米,南北宽31.5米,为高出地面的建筑台基,从东、南两面的情况看,地表以上残高0.1米~ 0.85米左右”。此外,夯土台基的踏道至少有四条:一条位于北部正中,两条位于南部(类似于东西阶),另有一条朝东的踏道,甚至不排除有朝西的踏道。尽管其中台基柱穴痕迹尽失,但发掘报告提到,“按一般古建布局结构规律推析”,对“1号遗址”原有建筑作出了9开间左右的估计。

图2 北魏1号遗址夯土台基平面和剖面图

在这里,我们先不去追究这个“古建布局结构规律”到底为何或是否存在,而将现在可知的南北朝至唐代主要殿堂建筑实例正面间广尺度加以罗列比较,以便为“1号遗址”夯土台基正面(东西)开间数及所涉及的可能间广尺度的讨论提供参照(见表1)。

表1 南北朝至唐代主要殿堂建筑实例正面间广尺度比较

续表

在上表中,唐洛阳宫乾元殿的前身乾阳殿始建于隋代,辉煌的隋代是一个空前的大帝国,混一南北,下启唐朝,所谓“地广三代,威振八纮”,国家实力的强盛使得隋代正殿建造所用长材巨构可能也达到了前后数百年的巅峰。由于唐乾元殿平均间广实际尺度达7.95米,可以推测其主要间广当在8米以上。相对来说,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个特例,或者是最大殿堂的标准。再看其他实例,我们可以发现5世纪末期之前后200年左右,宫殿建筑实例的主要(或平均)间广实际尺度大致都在5米~ 5.4米之间。一方面,这与南北朝时期分裂政权以及唐代前期初创政权所掌握的国家资源不足而工料缺乏的宫殿建设背景有所对应。另一方面,当时宫殿主要间广实际尺度呈现一种稳定性。可以说,在中古的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段里,无论尺长尺制如何变化,只要当时人们对宫殿建筑高敞壮丽的空间感受和需求呈现一种基本稳定的状态,那么一般宫殿建筑的主要间广实际尺度也就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

我们还注意到,上表中的唐五台山佛光寺和南禅寺大殿均为佛寺建筑而非宫殿,尽管它们的建筑规模与宫殿建筑会有一定差距,而且相比宫殿建筑,其实际间广尺寸数都要小,但是主要间广实际尺度也都在5米左右。这也可以认为是反映了当时中等规模非宫殿建筑的主要空间状况(或包含“柱高不逾间之广”等规范),并且与同时期的主要宫殿建筑也具有一定可比性。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断,当时作为皇权象征的北魏宫殿建筑,特别是南向主要殿宇,其主要间广尺度应当不会低于中等规模非宫殿建筑的水平。换言之,大同操场城北魏“1号遗址”原有建筑如确为宫殿,则其主要间广实际尺度也不会小于5米左右(见图3)。

图3 北魏1号遗址台基与五台山佛光寺大殿台基和柱网布置比较

在此基础上,我们不妨将佛光寺大殿看作是一座较接近宫殿的基准建筑,来分析北魏“1号遗址”原有建筑的正面间广布置状况。尽管佛光寺大殿晚了300余年,且本身又是一座非宫殿建筑,但是佛光寺大殿的主要间广为17尺(实际5.07米),既接近上表中相近时代宫殿建筑的正面主要(或平均)间广最小值18尺,又接近较小的宫殿主要(或平均)间广实际尺度,而且二者的基址规模也有可比性。由图3可知,尽管我们将北魏“1号遗址”原有建筑主要间广实际尺度设为宫殿建筑的偏小尺度(较小尺度利于布置更多开间),即5米左右,但是,在“1号遗址”台基上仍无法布置正面超过9开间规模的建筑(最多仅达8开间)。当然,假设北魏“1号遗址”原有建筑的空间取更大的宫殿尺度,则达到9开间的假设更不可能成立。甚至如果取到乾元殿那样8米左右的主要间广实际尺度,则“1号遗址”台基至多只容得下一座5开间左右的建筑。

基于以上关于建筑间广尺度的讨论,我们可以确知“1号遗址”原有宫殿建筑的开间数大约在5 ~ 8之间,而为7 ~ 8间的可能性较大。更进一步来说,孝文帝太和十六年(492年)所建太极殿参照的是两晋12间规模的太极殿,其形制当远比“1号遗址”原有建筑高。我们不难断定,“1号遗址”原有建筑绝非北魏平城后期的正殿太极殿(仍不能排除与太极东堂等相关建筑的关联性)。又由于其位于操场城中部偏东位置,也可能与史载平城中宫的有关宫殿相关。至于北魏“1号遗址”夯土台基南面东西踏道所反映的东西双台阶形式,符合中国古代建筑常见的多种正式建筑中遵从三礼的阼阶西阶制度。考虑到可礼之于阶上的大小宫寝等礼仪众多,目前尚不足以说明“1号遗址”原有建筑的功能类型。但就其居于北魏宫城之地而言,至少说明应为达到一定重要性的南向正式宫殿建筑。此外,在“1号遗址”周边也发现了多处疑似相关宫殿建筑的北魏遗迹,也为其与平城宫殿组群的关联提供了支持。

图4 阼阶西阶礼仪

在紧临这一遗址的西侧,是另一北魏大型建筑基址的夯土台基,二者东西并列,基址规模与“1号遗址”相当,出土有大型石柱础,多件半圆形人面纹瓦和大型磨光黑瓦的规格和特征都与“1号遗址”所见相同,说明二者的年代相近,可惜未能进行考古发掘而遭毁弃。在该遗址以西稍南处,即操场城十字路的西南角,当我们在发掘“1号遗址”的同时,另一处建筑工地也见有少量北魏磨光黑瓦残片,但不见夯土层。另外,据《孙子算经》记载,不晚于公元4 ~ 5世纪即已存在用砖包砌台基的做法,而这种做法也在大同操场城北魏“1号遗址”的夯土台基有所反映。

“1号遗址”以及相关的发掘工作作为配合城市建设的局部考古项目,受到客观因素的极大限制,其中所见仅称得上是对北魏平城宫殿的管窥。加之从局部解剖沟的探查情况看,其夯土台基本身在局部也有上下两部分的夯土错位叠压的情况,说明至少曾修整过两次或经历过两次利用。尽管已有学者通过比对“1号遗址”烧土层中的兽面瓦当与1995年大同城南北魏明堂遗址发现的类似瓦当,推测“1号遗址”的后一次建造年代可能在太和十五年(491年)左右,但究竟其前后形制等是怎样变化还尚未明朗。 [15](P122 ~ 126)

图5 大同操场城北魏“1号遗址”出土的瓦当和脊饰等

虽然后来又曾在“1号遗址”以北10米左右处发现了规模大小与之相近的“3号遗址”(破坏严重),并且在形态上很可能是与“1号遗址”通过北部踏道连接,形成前后殿的布局方式等等,但就当前的发现状况而言,也只能引出无限的联想和猜测,而难以形成定论。这也正如“1号遗址”发掘报告提到的,“整个遗址的范围究竟有多大,目前并不是很清楚,台基周围都有应该发掘而未能发掘之处,因此原建筑的周边环境也不是很清楚。这些情况,都妨碍了我们对该遗址特点有更清楚的认识”。 [9] 尽管如此,“1号遗址”的发现和发掘,确实为进一步寻找北魏平城宫殿遗址和汉代平城县的确切位置以及我们对平城宫殿展开更深入的讨论提供了重要线索。

(二)太官粮窖:大同操场城北魏“2号遗址”以及对其功能的讨论

大同操场城北魏“2号遗址”(以下简称“2号遗址”)2007年发现于距离“1号遗址”150米的东北方向,北距大同火车站约1350米,南距明代大同府城北垣550米,距操场城东街145米。“2号遗址”地层中也分别叠有汉、北魏、辽金及以后等三期以上文化层,其中包含5个地下圆缸形粮窖遗迹等的北魏太官粮储遗址是最重要的发现。北魏地层中还分布有与粮窖上部建筑结构有关的瓦件及50多个柱础石。这5座粮窖大小相当,平面均呈圆形,口大底小,底部铺木板,木板上残存有谷物,上口直径范围在10.7米~ 11.2米之间,下口直径范围在9米~ 9.3米之间,容积约在186米 3 ~ 200米 3 之间。其中编号为L201、L202、L203、L204的4座由西向东呈一线排列,L205位于L204的北部。

首先,“2号遗址”印证了这一地段汉代与北魏遗迹的同时存在,“北魏粮窖遗址坐落在汉代遗址之上,这种上下叠压关系,与2003年发掘的北魏一号遗址地层关系相同,再次说明这里就是汉代平城县城所在地。” [10] 并且,北魏粮窖遗址下叠压有汉代的小型库房,说明汉代平城县的这个区域也可能是用于类似粮窖等的仓储功能,北魏建都于此后仍因袭。

其次,按照北魏粮窖在宫城之内的位置关系,初步判断这很可能就是《南齐书》所载北魏太官管理的粮食“八十余窖”中的一部分。 [10] 基本依据为《南齐书·魏虏传》有对此间太官情况的描述:“太官八十余窖,窖四千斛,半谷半米,又有悬食瓦屋数十间,置尚方作铁及木,其袍衣,使宫内婢为之。” [1]

在这里,我们对太官粮窖的容量作了进一步的考察。根据现存南北朝量器铜缶的容积可知,1南北朝升合今公制395毫升。又按古代量制1斛为10斗,1斗为10升,其每窖四千斛折合当今公制为158000升,即158米 3 。这与大同操场城北魏“2号遗址”中保存完好的L204粮窖容量,“上口直径11.2、底部直径9.1、深2.45米,体积约合200米 3 ”的数字非常接近。这也可对此间粮窖遗址很可能即是北魏宫城太官粮窖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加以印证。

“2号遗址”所揭示的粮窖地段也仅仅是北魏太官机构中的一个局部。历史上太官始置于周、秦,属少府,汉魏因之。太官还是北魏平城宫中执掌御用饮食的机构,当时有这样的记载:“(毛)修之能为南人饮食,手自煎调,多所适意,世祖亲待之,进太官尚书,赐爵南郡公,加冠军将军,常在太官,主进御膳。” [7](卷43,P960) 太官所供饮食,不仅供宫内,而且会给宫外,“(和平)四年春,诏赐京师之民年七十已上太官厨食以终其身。” [7](卷110,P2851) 又如,太武帝拓跋焘太平真君年间,有宠臣卢鲁元卒,“东西二宫命太官日送奠,晨昏哭临,讫则备奏钟鼓伎乐。” [7](卷34,P802) 既然代表太子的东宫和代表太武帝的西宫均安排太官供应酒食以祭亡臣,那么说明太官作为宫城中的一个独立机构,其所辖之地既不属于东宫,也不属于西宫,这也与“2号遗址”居于宫城中部偏东的位置有所对应。太官的对外执事又见卢鲁元之子卢统与公主大婚时之优待,“车驾亲自临送,太官设供具。” [7](卷34,P802) 又有,“其年,以司徒尉元为三老,明根为五更,行礼辟雍……赐步挽一乘,给上卿之禄,供食之味,太官就第月送之……敕太官备送珍羞。” [7](卷55,P1215) 这反映太官行使对宫外提供厨食职能的频率相当高,应当有靠近宫城南侧的出入口,这样也就更容易接近平城宫城以南仕宦所居之外城。

此外,太官职能还有各类祭礼宰牲备奉馔酒等,不难想象,太官还是北魏宫城中一个重要的后勤供应系统。前面提到的太官之“厨”很可能与《南齐书》中提到的太武帝拓跋焘皇后赫连氏所用“阿真厨”有所关联。 [1] 那么,太官就有为属于“中天殿组群”的阿真厨提供厨食等的供应功能,因此距离“中天殿组群”所在之中宫应当也不会很远。

太官的总体规模也不会小,除了前述的八十余座粮窖、数十间悬食瓦屋,还应有一定规模的其他仓储设置。例如在太和十一年(487年),“十有一月丁未,诏罢尚方锦绣绫罗之工,四民欲造,任之无禁。其御府衣服、金银、珠玉、绫罗、锦绣,太官杂器,太仆乘具,内库弓矢,出其太半。” [7](卷7下,P163) 可见,太官还管有相当多的笾豆簠簋俎之类厨食进馔器具。

另外,关于“置尚方作铁及木”可能涉及的内容,我们也尝试加以讨论。“尚方”是北魏沿置汉晋以来掌管为皇家供应制造器物的宫内部门,如在东汉即有宦官蔡伦“尚方作纸”的记载,又如曹魏也在宫禁内设立了“中尚方”,以御用匠师制作各类较高工艺水平的器物,一般士庶不能享用。北魏平城宫廷中之尚方设置,最早可见于文成帝时期,“和平二年秋,诏中尚方作黄金合盘十二具。” [7](卷110,P2851) 既然《南齐书·魏虏传》中在言及太官之后马上又提到“置尚方作铁及木”,那么此种金属手工加工所需的较大工场区域很可能与太官临近或相关。又有太和十一年(487年)的记载:“十有一月丁未,诏罢尚方锦绣绫罗之工,四民欲造,任之无禁。” [7](卷7下,P163) 这反映了当时尚方除了制造金属器物外,还进行了相当长时间的织锦类手工生产。那么,尚方的这些生产活动即使不是在太官场地之内进行,也很可能是在太官临近的一个大面积区域内。总之,这些后勤制造服务职能,如果会在“2号遗址”太官粮窖的相邻地区大量集中布置,则需要非常大的场地范围,结合对宫城中主要宫殿建筑位置的推测,我们认为于太官所在的宫城中东部又偏东南的位置布置“尚方”当最为合理。

通过以上对古代文献的爬梳,我们试图构建一个历史解释框架去容纳最大涵盖范围的历史事实,具体对已经失去的平城宫城相对位置关系等尽力加以复原考证,推测性地整理出这一距今1600余年的古代都城的相关历史踪迹。虽然不敢说“无一字无来历”,并且对于历史文本真伪判断以及既有历史构图和解释的校订尚无力给予更多的关注,但是让史料说话,以实现“历史学高贵的梦想”却总是我们心之所望。只是目前绝大多数北魏平城宫殿遗迹仍埋地下,期待今后不断得以揭示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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