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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内销“金轮牌”贵州茅台酒(土陶瓶)

参考价格 RMB 2,600,000

拍卖信息

生产年份 约1955年

容量规格 500 g

酒精度数 55°

收藏星级 ★★★★★★☆

相关事记:

1955年,地方国营茅台酒厂更名为贵州省茅台酒厂。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在广州秋季交易会之时向茅台酒厂提出了商标事宜。周恩来总理也一再强调茅台酒的品质要保证,茅台酒厂评酒委员会正式成立。国家继续投资7.3万元建设酒厂,余吉宝担任茅台酒厂党委书记,张兴忠任厂长。

是年,茅台酒厂正式授权香港五丰行经销贵州茅台酒。

从1953年至1956年的三年间,茅台酒平均每吨2,553.02元,每瓶1.28元,零售价为2.84元。

当年贵州省茅台酒厂正在灌装茅台酒

1955年中国专卖事业公司贵州省沿河县公司销售贵州茅台酒的单据

点评: 1955 年启用的茅台酒背标因印刷数量巨大,一直使用至1960 年。相关年份的茅台酒用印章手工加盖了蓝色日期。

1954—1955年贵州茅台酒

鉴藏要点:

1954 年1 月,贵州茅台酒厂印制商标20 万套,将正面酒标“州茅苔酒”中的“苔”改为“台”。“ ”字未变,仍为中间少一横的繁体字。“金轮牌”商标印刷图案区别于1954 年的版本,出现多处细微变化。

背标中日期印刷有所改变。

点评: 1959 年是茅台的高产期,这个年代的茅台酒传世较多,是各大拍卖公司常拍的拍品,也是20 世纪50 年代茅台酒拍卖的风向标。当年零售价2.98 元的单瓶茅台酒,现在的价格已经达到百万元以上。 EtApdxHP4l4kUt78EWVGsSDtDdKVepe2BehLBKpaEYicPSbGyGo7uXU7jC9jYg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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