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面子”这个东西,人人都爱。因为它总是与一个人的人格、自尊、荣誉、威信、影响、体面等联系在一起。
在人海中,如果我们不想孤立,那么就学会如何与人相处,不要求你喜欢所有的人,但要学会互相留台阶,大家给面子。
一个人一旦被辱及了“面子”,那真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所以,与人相处,一定要给对方“面子”。因为,如果你伤了对方的面子,那么你将会遭受最猛烈的回击。一位外国学者说:“为了保持体面,在中国人中产生出外国人无论如何也体会不出来的‘面子’经。‘好面子’抬高体面;‘失面子’是失去体面,失去面子就等于精神上的死;不要面子就是不去构筑体面。不论什么样温顺、善良的中国人,为了‘面子’可以同任何强者搏斗。当‘面子’受到损害而无力恢复时,会表现出相当的高傲。因为表现不出这种高傲而激愤至死者不计其数。”
“面子”也是不能被撕破的。撕破“面子”,就意味着抛弃了一切做人的尊严。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话:“这个家伙,真是撕破了脸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意思是说,一些人已经连做人的起码要求都不要了,做什么事情都是不会感到惭愧的。所以,骂人最解恨的要数骂“不要脸”,被骂的也最怕被别人骂“不要脸”。
可见,人不能不要“面子”,否则他就在社会上难以生存,然而,人也不能将“面子”作为一个“包袱”来背着,这样的生活过于沉重、压抑、甚至痛苦。“死要面子活受罪”,说的就是一些人为了“爱面子”甚至可以忍受任何痛苦,即使受罪也无所顾及了。
譬如,有的人原本很穷,却“死要面子”,“勒紧裤腰带”与人比阔。有的人,为了“死要面子”,四处吹嘘自己如何如何“有能耐”、“能办事”,无限夸大自己的所谓“后台”是怎样怎样的“硬”。有的人明明意外成功,明明是自己“喜出望外”,激动异常,却“死要面子”,故作“深沉”,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有的人为了“面子”,犯了错误“死不认账”,即使被揭穿也要死撑到底,甚至要倒打一耙,掩盖错误……
既然“面子”对一个人如此重要,那么,给对手最猛烈的回击就是想方设法在各个方面使对手的“面子”丢得干干净净。很多人为回击对手,使对手“丢面子”,往往采取“一报还一报”,恶意攻击、侮辱,或直接或间接,或公众场合或私下。但这样做往往容易反过来损害自己的“面子”,这是一种下下策。聪明的人决不会这样做。聪明的人往往给对手很足的“面子”。他要一顶高帽,我就送他一顶甚至十顶,让他飘飘然不知自己是谁,自高自大起来的时候自有人收拾他,这叫“借刀杀人”。
如今,市场经济的法则不是教人不要“面子”,而是市场经济越发展,越要求人人都要讲究“面子”,有“诚信”,否则,谁都不会是赢家。然而,也不能太在乎“面子”,否则,吃亏、受罪的总是你。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们不是佛,我们是人,都是凡夫俗子,没有必要“死要面子”受那份“地狱”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