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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郝太太爱兰今年三十二岁,若照当时的标准,已算是一个中年妇人。因为她养过六个孩子,却有三个死掉了。她是一个高个儿,比她那火烈性的丈夫要高出一个头,可是她的举动很文雅,加上穿着那样的长裙,所以只见其行步姗姗,并不觉得高到怎样触目。她的颈脖子是圆圆的,细细的,象牛奶一般白,加上底下围着一圈黑缎上衣的领口,就越发显得白了。而且这颈脖子一直是略略往后仰,因为她的头发很丰富,在脑后绾着一个大大的网髻儿,所以使她的头一直向后略坠着。她的母亲是法兰西人——她的外祖父母是因一七九一年的革命逃到海地来的——所以她承袭来了一双微微倾斜的黝黑眼睛,上面盖着黑黑的睫毛,和一头乌黑的头发。父亲是拿破仑部下的一个士兵,遗传给她一个笔直的长鼻子,一个端端正正的方颐,使得面颊上的柔和曲线调剂着。至于她脸上那种庄重而不流于傲慢的态度,优雅而不流于妖艳的姿容,乃至于那种忧郁到了全没一丝儿幽默的神色,便都无关乎遗传,而是由她自己的生活经验造成的。

她所缺少的是眼睛里的热情,笑容里的温煦,以及说话的自然性,不然的话,她竟可以算是一个绝世的美人。她的口音是肇嘉州滨海居民的那种柔软模糊的腔调,元音都是清音,辅音并不咬准,而且带着一丝极轻微的法语的腔子。这种声音原是不配用来吆喝奴隶和训斥儿女的,可是陶乐的人谁听见了都会马上服从,至于她丈夫那样的吆五喝六,倒是大家置之不理的。

照思嘉所能记忆的日子而说,她的母亲是始终如一的:她的声音无论在夸奖人的时候,在责骂人的时候,总是那么柔和而甜蜜;她的态度,无论家里怎样常常出乱子,总是那么行若无事;她的精神老是那么平静,她的脊背老是那么笔直,就连她死了三个儿子的时候也是这样。思嘉从来不曾看见她母亲的脊背靠着过椅背,她也从来不曾看见她手里不拿针线闲坐着,只有吃饭的时候,给病人看护的时候,或是给农场上记账的时候,她才放下手里的活计。在人面前,她做的是精巧的刺绣,但也有时替丈夫做衬衫,替女儿缝衣服,甚至替奴隶们缝衣服。她手指上一辈子戴着那个金顶针,一辈子有一个黑女孩子跟着她跑来跑去,这女孩子的职务就是替她拆线条儿,替她把针线盒子拿来拿去。因为做饭、洗衣裳、给做活的人大批做裁缝,事事都得太太亲自监督,所以她不能坐定在哪一个地方做针线的。

思嘉从来不曾看见母亲现出忙乱的样子,她身上的装扮总是弄得齐齐整整的,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她每次去上跳舞会,或是去会客,或虽到钟氏坡法庭去看审,总要花上两个钟头的装扮,并且还得两个女仆跟嬷嬷替她帮忙,方才会弄得满意。但是碰到有什么要紧事儿,她可又一眨眼工夫就会打扮出来了。

思嘉的房间跟母亲的房间对面,就在穿堂的两侧。思嘉从小就常常听见半夜三更穿堂里有黑人赤脚的声音轻轻跑过,到母亲的房门上轻轻敲了几声,随即听见嘁嘁喳喳的低语,报告哪些穷苦人家有人在害病,或是养孩子,或是死了人。于是思嘉要从床上偷偷爬起来,在门缝里窥探着,就会看见母亲在父亲的大鼾声中轻轻从房间里跑出来,臂膀底下挟着药包,踮着脚尖儿,随那黑人手里擎着的蜡烛匆匆出去,那时她的头发便已掠得一丝儿不乱,胸口的钮扣也不会漏掉一个不扣的。

这一去往往就要闹到大天光,可是第二天早晨母亲仍会照常坐着吃早餐,只不过眼圈儿上略微露一点疲倦,声音和态度都象没有熬过夜一样。母亲的精力是同钢铁一般的,虽然外表上看似十分柔弱。

有时思嘉轻轻跑进母亲房间去,去亲她的面颊,因而注意到她那上唇皮短短的娇嫩嘴儿,而起一种非非想,不知母亲年轻的时候,可曾用过这张嘴儿跟女朋友们通宵达旦地谈秘密。照思嘉猜想起来,似乎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思嘉以为母亲一向都跟现在一样,是力量的支柱,是智慧的源泉,是对于任何问题都有法儿解决的。

但是思嘉猜错了。因为她母亲十五岁在沙番做罗爱兰小姐的时候,确实曾和女朋友们交换过许多秘密。就在这一年里,这位比她大了二十八岁的郝嘉乐先生初次闯进了她的生活,也就在这一年里,她那黑眼珠子的年轻堂兄弟罗斐理离开了她的生活。而当罗斐理永远离开沙番的时候,他就把她心中的热情一齐带了去,所以留下来给郝嘉乐的,只是她的一个柔软的空壳罢了。

可是郝嘉乐得到了她的空壳,也就十分满足了,因为他居然能够跟她结婚,已经受宠若惊,哪里还去计较这些呢?他虽不是个傻子,可是知道自己是个爱尔兰人,既无门第,又无财产,没有哪一样可以凭借,然而现在竟跟海滨一家最最富有、最最高贵人家的小姐结了婚,他还有不认为天幸的吗?

郝嘉乐是二十一岁上从爱尔兰亡命到美洲来的,来时不过是身上一套衣服,口袋里几个先令的余钱,此外一无长物。原来他在祖国因得罪了奥伦基党 人,政府悬赏捉拿他,这才别了父母深夜逃出的。他有两个哥哥,一叫哲谋,一叫安鲁,也因被政府罗织罪名,先几年就逃到沙番来做生意,所以他此番自然先到沙番来找他两个哥哥。

他的两个哥哥都是高个儿,不象他那么矮胖,而且性情也跟他不同,都是沉默寡言,只把他家累世的深仇牢牢记在心里,轻易不肯对人谈论。嘉乐却是心直而口快,脾气象烈火一般,动不动就要举起拳头,所以在家里的时候,没有人要他参加那种秘密的工作,反而都要捉弄他,故意激得他暴跳如雷,以为笑乐。

他到美洲来的时候,并没有多大教育上的准备,他自己却不知道,而且即使知道了,他也不以为意的。他的母亲曾经教过他读书写字,字还写得清楚,又特长于算术,他的书本知识就是如此而已了。他的拉丁文只够做礼拜时回答问语之用,他的历史知识就只有爱尔兰人受压迫的故事。他除了穆尔 不知有诗歌,除了爱尔兰的古代民歌不知有音乐。他对于学问渊博的人也十分尊重,却不以自己没有学问为憾事。而且在这个新国度里,只要人有力量,不怕工作,就是一字不识的蠢夫也可以发大财,那么还要这劳什子的学问做什么?

他逃到沙番,两个哥哥就把他收留在店里,并不以他缺乏教育为憾事。他写字写得还清楚,算账算得还明白,而且生意经颇好,两个哥哥就已很看得起他。至于文学的知识,音乐的才能,即使嘉乐是具备的话,也只能博得哥哥们嗤鼻罢了。在那个时代,美国人对于爱尔兰人的感情很好。他两个哥哥初来的时候,只不过从沙番到肇嘉州内地做贩运生意,后来弄了几个钱,便自己开起店来。嘉乐在他们店里帮了几年,手头也渐渐充裕。

他喜欢南边的生活,不久就自命为南边人了。他对于南边跟南边人,是有很多地方不能了解的,但是有些思想习惯一经他了解之后,他就马上取为己有。例如打扑克、赛马、谈政治、谈决斗、争取州权、骂北佬儿、蓄奴隶、种棉花、贱视下流的白人、对女人过分巴结,等等,他甚至学会了嚼烟草了。至于喝威士忌酒,那是他用不着学的,他从娘肚皮里就带了酒量来。

然而郝嘉乐终于还是郝嘉乐。他的生活习惯和思想改变了,他的态度却不愿改变。他看见那些种稻子种棉花的大地主态度都非常温文尔雅,心里也很羡慕,自己却无论如何学不到他们这种态度。他听见那些大地主说话,觉得声音非常之悦耳,自己却始终脱不了一口土音。他又看见他们处理极重大的事情也是那么从容不迫,可以在一张扑克牌上输掉一份产业、一片农场,或是一个奴隶,而签出输据的时候竟可以谈笑风生,丝毫不觉痛惜,像扔一个铜子给小黑人一般。他呢,他是从穷苦出身,输了钱决不能像这样行若无事。总之,那些海滨地主的一切他都很欢喜,只是他自己那种爱尔兰人的气质,他是无论如何脱不干净的。

他自己觉得有用的,他从他们那里学了来,其余的他一概舍弃。他觉得打扑克是南边人习惯中最最有用的,其次就是喝威士忌。这两桩事,他都具有天赋的才能,也就为这两件事,他方才赢得生平最最宝贵的三种财产:其一是他的管家,其二是他的垦地,其三就是他的老婆。尤其是最后一种,他自己认为是非出于天赐不可的。

他的管家阿宝,一个多才多艺的黑人,乃是他打了一通宵的扑克赢过来的。跟他对赌的是一个西门岛上的地主,他打扑克投机的勇气不亚于嘉乐,可是喝葡萄酒的酒量大大不如他。后来阿宝的原主愿出加倍的身价把他赎回去,可是嘉乐坚执不肯,因为他早就存着买奴置产的大志愿,如今阿宝是这志愿实现的第一步,所以他决不肯放手了。

这时他就下了个决心,决不学他两个哥哥,一天到晚讲买卖,每天晚上打算盘。他已经觉得那边的社会是瞧不起生意人的,因而他就决心要做地主了。他家从前在爱尔兰,也曾佃种过别人的田地,吃过那些地主的苦,所以这时他决心要见一见自置的田地了。从前在爱尔兰,有田地的人要冒着两重危险:一是租税太重,二是随时都可能被政府没收。现在在这里,这两重危险都可以没有,还不是他做地主的绝好机会吗?但是怀抱志愿和实现志愿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这一点他当时并不知道。当时肇嘉州的海滨地面,已被一个贵族阶级牢牢霸据在那里,四面画着一道深固的壕沟,外边人休想越雷池一步。

此后,他一面靠着命运的帮助,一面靠着扑克的才能,他方才获得了那一片日后定名为陶乐的垦地,从此他就离开了海滨地域,迁往肇嘉州北部的高原。

那一年春天有个很热的晚上,嘉乐在沙番的一家酒馆里,偶尔听见邻座一个人在那里谈论,他就侧着耳朵留神地听着。那人是沙番本地人,曾经在内地经营了十二年垦植事业,新近才回故乡来的。原来嘉乐到美洲来的前一年,印第安人曾将肇嘉中部的一大片地面割让给美国政府,政府招人投标领种,那人投标合格,领到了一片地,在那里经营起一个垦植场。现在垦植场上的房子失火烧掉了,那人对于这块地面已觉得非常厌倦,急于要想将它脱手。

嘉乐对于置产的念头是始终未断的。当时听到那人一番话,不免心动起来,连忙找人介绍,跟那人直接详谈。这番详谈的结果,他才知道那人的地面是在沙番西北二百多哩,并且知道那边也很平静,并没有印第安人常常出来骚扰,象沙番人所宣传的那样。于是他要获得这片地面的心愿更急迫了。

一点钟之后,嘉乐提议打扑克,那人也来参加。直至打到夜深,一个个陆续歇手了,只剩嘉乐跟那人对赌。后来拿到一副牌,那人把所有的筹码一齐放上去,又加上他那垦地的文契。嘉乐也把所有的筹码都放上去,又加上一个荷包。那荷包里的钱并不是他自己的,乃是他两位哥哥商店里的,但是他不管,他的良心并不因此而激动。他只知道现在需要这笔钱,而他对于所需要的东西,向来都用最最直捷痛快的手段取得的。他又极相信命运,只觉得这一下注就非赢不可。输了怎么办呢?他连想也没有去想过。

结果是果然他赢了,那人就拿起笔来,一面签字一面说:“好罢,我也可以省一笔租税开支了。可是那房子是去年烧掉了的,现在满地都长着野树,我早就不耐烦要它了。你拿了去吧。”

那天晚上阿宝服侍他上床睡觉的时候,他对阿宝一本正经地说:“你要记得,要是你还没有戒酒的时候,扑克牌跟威士忌是千万不可混在一起儿玩的!”

随后他就亲自到这片新赢得的垦地上去巡视一番。他站在那房子废基的一块圆石上,看见那条泥泞的燧石河缓缓流过一带松树的夹壁,仿佛一条弯曲的臂膀,向他这片新地的两侧搂抱而来。而那一带葱翠的高松,便是这片土地天造地设的屏障。如今这屏障以内的一切,想不到都是他的了!边上那些阴森的树木是他的了,腹内那一片荒废的草地是他的了,还有那许多未经开垦的红土也是他的了,都是他郝嘉乐的了!这都是靠什么来的呢?全靠他那一副永不会醉的爱尔兰人的脑筋,全靠他那一股敢于孤注一掷的傻劲。

嘉乐得意之余,不由得对着这片寂静的荒土闭着眼睛出了一会儿神。他觉得站在这里,就仿佛已经回到自己家里了。他想象着现在站脚的这块地面,不久就要竖起一座白粉砖墙的房子来。他想象着大路的那一边,不久就要出现许多栅栏圈子,里面圈着无数肥胖的牛、血红的马。他又想象着如今这一片红土的山麓,将来都要闪耀着一望无际的棉花,象是日光底下铺着一条雪白的羊毛毡子!总之,他郝家的财产从此是要复兴了!

当时他拿自己手里的一点钱,再问他两个哥哥借了一点,又拿那垦地押了一点,先买起一批农奴来,便到陶乐去开始垦植的生活。那时他还是一个单身汉,所以先只造了四间监工的房屋。

他把田里出清了,先种下了一批棉花,然后再问两位哥哥借了一笔钱,添买了一批奴隶。原来他们郝家人最富于家族观念,不但能够共安乐,并且能够共患难,这也并不是单单出于手足的感情,却是因为他们受过多年苦痛的教训,知道一个家族要能够生存,就非结成联合战线一致对外不可。因此嘉乐向哥哥们借钱,自然不会被拒绝,而且不上几年,借款就都加利还清了。从此那垦植场不住地推广,邻近的地亩陆续地被他收买了去,而那白粉砖墙的房屋,也终于从梦想成为现实。

这座房屋是他家的农奴自己造的,造在一块高坡上,下临一片碧绿的牧场,质地非常结实,在新造起来的时候,便已有点古香古色,因此嘉乐觉得非常之得意。房屋四周都是郁郁苍苍的古橡,将它稳稳裹匝在里边,拿树身做它的围屏,枝叶做它的荫盖。前面那一片草地,本来长满蒙茸的乱草,现在是娇绿芊绵,同茵席一般齐整了。屋前有一条柏树的夹道,屋后有一带白木的仆房,看起来无处不坚实,无处不耐久。所以嘉乐每次从外边骑马回家,总要站在一段路外欣赏一番,真是越看越得意。

嘉乐对于所有的邻人都极其友善,例外的只有两家,一是左边和他接壤的麦家,一是右边占着区区三亩地面的施家。

麦家是苏爱杂种的奥伦基党人,因而郝家自然要把他们当世仇看待。他们住在肇嘉州已有七十年,而且以前又曾在嘉罗陵住过一代,但他们最初是从鄂斯多 迁来的,这就使嘉乐无论如何不能释然了。

麦家是个沉默寡言、性情倔强的家族,跟邻舍家绝少往来,又只跟他们自己在嘉罗陵的亲戚通婚,因此州里那些喜欢交际的大户都不高兴他们,不仅是嘉乐一家了。当时曾起一种谣言,说他们是废奴主义者。他们却并不因此而改变态度。其实他家的老安古从来不曾解放过一个农奴,甚至还曾把他家的奴隶卖给过往的奴贩,然而那种谣言仍旧很盛传。

“他是一个废奴主义者,无疑的,”嘉乐有一次跟卫约翰议论道,“但他又是个奥伦基党人,怎么能够跟废奴主义相容呢?”

至于施家,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他们是贫苦的白人,因此不但得不到人家的亲近,并且得不到人家的尊重。那个施谠谟老头儿已经是老迈无能,苟延残喘,却要牢牢地捧住那几亩薄地。无论郝家卫家怎样跟他商量,他死也不肯放手。他的老婆也已憔悴不堪,却偏养了一大群儿女,到现在还是源源不绝。他家并没有奴隶,两个大儿子帮着老头儿种几亩棉花,几个小儿子帮着老太婆种一片菜园。可是不知怎么的,他家的棉花老是种不好,菜园呢,又因老太婆生养太密,也出息不出一群儿女的伙食。

施老头子常常蹒跚到人家走廊上,向人家讨几颗棉花子去种,或是讨一片咸肉去混过一顿。他憎恨他的邻人,感觉着他们的客气底下暗藏着轻蔑。他尤其憎恨那些大户人家养的昂头阔步的黑奴,因为那些黑奴一经做到大户人家的家人,便都觉得他们的地位在贫苦的白人之上,不免暗暗地轻视他们,这就使他非常难受了。而其实呢,那些黑奴的生活也的确比他稳固,因又使他不免要妒忌。他看见那些黑奴吃得好,穿得好,病了有人医,老了有人养,相形之下,便觉得自己的生活实在寒酸了。那些黑奴的主人要是有名誉,有地位的,他们便都自傲得了不得。而他呢,他是人人都瞧不起的。

他们那几亩薄地,本来早就可以三倍的地价卖给那些大地主的。并不是那些大地主贪图这区区之地,是因他们借此可把他家清出去,免得他们在那里讨人憎厌。然而他们死也不肯卖,宁可在那里硬撑下去。

除了这两家之外,嘉乐对于区里的几家大户都非常之友善,或竟至于亲密。内中如卫家、高家、汤家、方家,每见这个矮个儿骑着一匹高白马跑进他们的车道,便都要满脸堆着笑迎了出来,迎他进去喝一杯。这是因为他在那里住了不多时之后,人家就都知道他那外硬里柔的性格,所以都愿和他结交了。不但大人愿和他结交,就连小孩子、黑人、狗也都欢喜他。他每到一处,总有一群狗和一群小黑炭叫着嚷着,跑出来欢迎他,抢着替他接马,替他领路。白人的孩子呢,谁都愿意爬到他的膝头上,听他讲北佬儿的故事。朋友的女儿们都愿意把自己恋爱事件的秘密告诉他。青年们欠人家的钱,不敢对自己的老子讲,都要来求他设法。

“那末你这钱是欠了一个月的了,你这小鬼头!”他会对他嚷起来。“那末,我的天,你干吗不早来跟我讲呢?”

他这种粗鲁的说话是人家都晓得的,不会得罪人,于是那借钱的青年就会嬉皮笑脸地回答他:“我不敢来麻烦您呀,可是我父亲——”

“你父亲是好人,不用说的,只是严一点,那末你拿这个去吧,以后不必再提起了。”

最后对他表示降伏的就是那些地主们的太太。有一天,虽是那著名沉默寡言的卫太太,也曾在送了他出门之后对她丈夫说:“这人一张嘴虽然粗鲁,人倒真是上等人。”到了这一步,嘉乐才算完全收伏了人心,才算真正做了本地人。

他这做本地人的一步工作,是差不多做了十年才完工的,但自己却并不知道。因为他初来的时候,那些邻舍家都对他侧目而视,这情形是他始终不曾想起过的。照他自己想起来,他一经踏上了陶乐的泥土,就已做了本地人了。

及至嘉乐四十三岁那一年,腰身还是那么粗肥,面孔还是那么红润,活象打猎图上画的一个打猎的侍从。他忽然想起了陶乐虽然可爱,邻舍虽然可亲,却总还美中不足。他还缺少一个老婆。

如今陶乐是需要一个主妇了。现在用的一个胖厨子,是由一个管院子的黑人权时升任的,以至没有一顿饭不误时刻。那个收拾房间的女子,本来是在田里做活的,以至房里的器具灰尘都积得寸把厚,也从来不见一条洁净的褥垫,等到客人要来了,总得有一阵临时的忙乱。阿宝是家人里面唯一受过训练的,现在当着奴仆总管的职务,可是因这几年来过惯安逸舒适的生活,从没有人管束他,因而也把骨头懒掉了。他一面做嘉乐的贴身佣人,一间卧房总算还弄得齐整,一面管饭厅的事,几顿饭菜也还铺排得象个样儿。可是除此以外,他就什么都不管了。

那些非洲黑炭都具有一种特别本能,大家早已发现主人是响狗不咬人的,因而都天不怕地不怕。主人也常常大发雷霆,说要将某人某人卖到南边去,或要叫某人某人吃鞭子,可是卖到南边去的事情是始终不曾有过,吃鞭子的事也总共只有过一次,那是因他骑了一整日的马回来,那人不给那马好好洗刷而起的。

他常常羡慕邻舍家的屋子弄得整齐,奴仆管得得法,又看见人家的主妇老是那么头发梳得溜光,长裙曳得綷縩响,总以为这种事儿是容易不过的。可他哪里知道,那些主妇一天从黑早忙到半夜,做饭,喂孩子,缝衣,洗衣,样样都得自己去监督的呢?他只看见外表的结果,而这种结果却已给他很深的印象了。

有一天早晨起来,他预备到法庭去看审,阿宝将他平日最爱穿的一件绉领衬衫拿给他,一看已被那做房间的女人弄得不成个样子,于是他深切感到太太的必要了。

“俺说,老爷,”阿宝看见主人光火,一面替他捋平那衬衫,一面结结巴巴地对他说:“俺说您得有一位太太,得有一位多带几个奴才来的太太。”

嘉乐嘴里骂他没规矩,心里却颇以为然。他的确需要一位太太,并且也需要孩子。如果现在还不马上娶,恐怕是要太晚了。可是他决计不马马虎虎地娶,决计不象那位高先生,竟把母亲的北佬管家拿来做妻子。他的太太必须是个上等人,要有门第的,必须要象卫太太那样的文雅端庄,也必须象卫太太那样能够治家的。

可是他要同本区里大户人家的小姐结婚,便要有两重困难:第一重,是本区里面已达结婚年龄的女子太稀少了;第二重尤其严重,他就因在这里虽已住了近十年,究竟还是个新来的客户,并且又是外国人。再加他的家世是本地人谁都不知道的。虽说这里肇嘉州高地的社会并不象海滨贵族那样的深拒固绝,可是如果人家连他祖父的来历还不知道,不见得就会有人肯把女儿嫁给他的。

他曾经把当地的大户逐一盘算过,知道平时跟他在一起打猎喝酒的那些朋友,都没有女儿可以嫁给他。他又不愿意去碰钉子,免得日后在宴会席上永远给别人谈论,说是某人某人曾经拒绝郝嘉乐去追求他的女儿。但是他之所以不敢去尝试,并不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身份比别人低。不是的,这种观念是他向来没有的。却因这里一向有一种怪习惯,谁家要娶大户人家的女儿,必须曾在本地居住二十二年以上,并且须有土地,有奴隶,而沾染过当时当地流行的几种恶习的。照此看起来,他的资格显然是不符的了。

“赶快收拾行李罢,咱们要到沙番去。”他对阿宝说,“如果我听见你说一声‘嗯’,我就立刻卖掉你,因为这套字眼是我自己向来不用的。”

他到沙番去的目的,就是要去跟两位哥哥商量这桩事,又或许他们的老朋友里面,有的有女儿可以跟他相配的。谁知他把这桩事告诉了两个哥哥之后,他们并没有给他多大的鼓励。他们自己都是在来美洲之前结了婚的,因而在沙番并无亲戚。至于那些老朋友的女儿,早都已经出了嫁,养了孩子了。

“你又没有钱,又没有门第。”哲谋说。

“钱是我已经弄起来了,门第我自己可以造起。可是我也不愿意马马虎虎地结婚。”

“你也太心高了。”安鲁毫不感兴味地说。

可是两位哥哥确是替嘉乐尽过大力。他们现在都老了,在沙番的声望也还不错。他们确实有许多朋友,所以足足花了一个月的工夫,将嘉乐带到这家,带到那家,去参加宴会、跳舞会、野宴会等等。

“只有一个算是看得上眼的,”末了嘉乐报告两个哥哥说,“可是我在这里登陆的时候,她恐怕还没有生呢。”

“谁是你看得上眼的呢?”

“就是罗爱兰小姐,”嘉乐说时故意装做不在意的样子,实则他一经见了罗小姐那双微微斜竖的黑眼,早已是神魂颠倒了。那时罗小姐只有十五的芳龄,可是神色之间颇有些没精打采,他心里虽觉奇怪,却不由得被她深深魅惑了。他又看她眉梢眼角含有一种失望的神情,益发觉得自己整个心都被她软化。

“你做得她的父亲呢!”

“我也还在盛年啊!”嘉乐愤然地嚷道。

哲谋于是低声下气地说:“你要知道,嘉乐,你要跟沙番的女孩子结婚,没有哪一个比她的机会再少的。她的父亲是法兰西的罗氏大族,向来傲慢得目中无人。她的母亲门第也很高。”

“这我不管它,”嘉乐很热愤地说,“何况她母亲已经不在了,那个罗老头子是喜欢我的。”

“当你一个客人,他可以喜欢你;若当你一个女婿,他就未必喜欢了。”

“无论如何,女孩子本人也不会要你,”安鲁插入说,“她跟一个堂兄弟叫罗斐理的恋爱,现在已有一年了,她家里人日夜劝她,她总是不听。”

“那人前几天已经到鲁意西拿去了。”嘉乐说。

“你怎么知道呢?”

“我知道的,”嘉乐说。其实这个宝贵的消息是阿宝供给他的,而且他也明知斐理之走是出于他自己家庭的意思,但这两点他都不肯说出来。“我不相信她对他会有多大的爱,以至于忘记不了他。十五岁的人是不大懂得爱的。”

“总之他们是宁愿要他不会要你的。”

因此,这两位哥哥一听到罗家女儿要跟自己弟弟结婚的消息,都不免大吃一惊。并且整个沙番都在暗中议论这件事,都在猜度斐理突然到西边去的原因,可是都得不到解释。总之,罗家那么一个娇娇滴滴的女儿,竟会嫁给这么一个粗声红脸的矮鬼,当然要使大家都觉得莫名其妙了。

就是嘉乐自己,也始终不明白这桩事情到底是怎样成功的。他只晓得这是一个奇迹,所以那天当爱兰雪白着脸,把一只手轻轻放在他臂膀上说“郝先生,我愿意跟你结婚”的时候,他简直是五体投地了。

这个神秘的问题连他们罗家自己人也只能解释一部分,只有爱兰的嬷嬷是知道内情的。她知道爱兰头一天晚上曾象一个心碎的孩子一般一直哭到大天亮,第二天早晨起来就象一个大人一般下了决心了。

原来那天白天,嬷嬷曾把一个从新奥伦寄来的小包裹送给小姐,上面写的笔迹是陌生的。爱兰当即打开来,首先看见的是她自己的一张小照,她便眼泪涌了出来,将它扔到地板上。此外,便是她写给斐理的四封亲笔信,还有一封短信,是新奥伦一个牧师写来的,报告她的堂兄弟在一家酒馆里跟人吵架而死了。

“是他们把他赶跑的,父亲、宝玲、幽籁他们。他们把他赶跑的。我恨他们,我恨他们大家。我永远不要再见他们,我要走了。我要走到永远见不到他们的地方去,我也永远不再见这个市镇,永远不再见一个可以使我想起他的人。”

那夜快到天亮的时候,嬷嬷已经伏在小姐枕头边陪着她哭干了眼泪,这才劝阻她说:“可是,宝贝儿,这桩事儿是做不得的!”

“我要这么做,他是好人。要不我就到曹氏屯做尼姑去。”

就因有要去做尼姑的恫吓,罗老头子这才不能不答应了。因为他家虽然信奉天主教,他自己却是一个忠实的长老会教徒,他想起女儿去做尼姑,不如让她嫁给郝嘉乐,这人到底没有什么的,只不过缺少门第。

于是爱兰脱离了罗姓,永别了沙番,便跟她那中年的丈夫,一个嬷嬷和二十个家奴,动身到陶乐去了。

第二年,她就养出了第一个孩子,取名为思嘉,小名叫加弟,是照嘉乐的母亲取的。嘉乐本来想一个儿子,现在养的是女儿,先不免有点失望,后来看看这个女儿一头乌黑的头发,也着实可爱,便高起兴来,把全家奴仆都叫来喝酒,自己也大醉一场。

爱兰对于这么匆促的结婚,心里也不免懊悔,可是没有人知道她懊悔,嘉乐自然不会知道。他对于这么一位年轻美貌的夫人,只觉得越看越得意。但是爱兰一经离开了沙番,便把那边的事情一概都忘记,一经踩上了肇嘉的土地,便当这里是自己的家了。

其实爱兰这一下生活的改变,是变得非常厉害的。在沙番,她本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和一个优雅的社会,到这里,她觉得地方既荒凉,人情又粗犷,简直是换了一个世界了。

这里是个草莱初辟的世界,同时也是个日臻兴旺的世界。因为这里是出产棉花的沃野,它的产量可以取之而无穷,用之而不竭。这里的财富,随着那日见扩充的棉花地而源源不绝,这里人的傲慢,也随着那日益雄厚的财富而滋长增高。他们以为棉花既能在一代的时间造成他们的巨富,那末在下一代的时间岂不使他们更富吗?就因这种对于明日的把握,所以人人都洋溢着兴致,充满着热情,尽情地享受生活,以致爱兰始终都不能了解。他们有的是钱,有的是奴隶,尽有余暇的时间可供他们游戏,因而打猎、赛马,以至于野宴会、捕鱼宴会、跳舞会之类,差不多是没有一个礼拜没有的。

爱兰在沙番向来过惯孤独的生活,现在看见这边人这么爱热闹,总觉插不进他们的阵里去,但是她很尊重他们,直至混熟了,又知道他们的性情坦白而直爽,因而跟大家相处得融洽无间了。

不久之后,她就成了全区里最最受人敬重的一个邻人。在家庭里,她是俭朴和善的主妇,慈爱的母亲,忠实的妻子。她本来要把自己整个去献给教堂,如今却是整个献给孩子,献给家庭,献给那个使她脱离沙番的男人了。

思嘉周岁的时候,爱兰又养了一个女孩子,取名苏伞纶娜,但是人家叫顺了口都叫她苏纶。又过了一年,又是一个女孩子,取名为恺玲。此后是一连三个男孩子,可都等不到学步的年龄就夭折了。现在离家一百码路外的柏树丛中有三个坟墓,墓前都竖着石碣,刻着“郝氏子之墓”几个字。

自从爱兰来到陶乐的一天起,那个地方就逐渐地起了变化。她虽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却已预备把一个垦植场主妇的责任担在身上了。大凡南边的大户人家,总都蓄有男男女女、白的、黑的几百个奴仆,所以主妇治家的责任非常重大,非得从小训练不可的。爱兰未嫁时,当然也受过这种训练,况且有嬷嬷做她的帮手。那老太婆是连最最偷懒的懒骨头也能叫他振作起来的。因此她做了主妇之后,那家人家就马上有了秩序,有了尊严,有了意趣,而整个陶乐垦植场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美景。

那所房子本来没有经过任何建筑的设计,房间不够用便随时添造,这里两间,那里三间,只取便利,并无计划,现在经过爱兰一番布置,便觉得妥妥帖帖,丝毫看不出它本来的未经意匠了。屋前那一条直通大路的柏树夹道,原是南边的地主人家,家家要有的,现在经过她一番修整,便觉得葱翠阴凉,并使其它的杂树也因而生色。她又在游廊边栽了几株紫藤,让它爬上那白粉砖墙去,大门口栽了几棵粉红番石榴,院子里栽了一片白花的山茱萸,将那所房子的前景点缀得五光十色,而原来那些丑恶的屋角屋缝都被掩饰了。

到了春天和夏天,前面那一片草地便显得翡翠一般绿,以致养在后院里的吐绶鸡和鹅子,都不胜其诱惑,往往要成群结队地游历到前面来,啄食那些茉莉花的蕾儿和百日草的芽子。因而爱兰不得不派一批黑色的小哨兵,常驻在前面的走廊上,以防它们的侵袭。他们的军械就只一条破手巾,那些侵略者来的时候,只许他们挥起手巾吓它们回去,不许拿石子投掷它们,所以这项差使是并不怎么有趣的。

这样的哨兵,爱兰派到好几打之多,因为这已成了他家男性奴隶的第一种职务了。他家的规矩,凡男性的奴隶满十岁时,就要派他去跟老爹爹学皮匠,或跟阿毛学打车轮、做木作,或跟肥儿学看牛,或跟克飞学赶驴子。如果对于这一些行业都没有才能,那就只有放到田里去做作手,而一经做了田里的作手之后,他们黑奴自己就认为永远失了社会地位了。

爱兰的生活并不舒适,也并不快乐,但她本不曾期望生活的舒适。至于不快乐,她也认为女人命该如此的。这是一个男人的世界,她早就已经承认了。财产是男人所有的,女人不过替他们管理管理。管理得好,名誉是男人得的,女人还得从旁称赞他能干。男人划破了一个指头,便要象雄牛一般大吼,女人养孩子,却只能闷声地呻吟,为的是怕男人听见不舒适。男人可以粗声粗气地说话,可以喝得大醉酩酊,女人便须处处都原谅男人,还得低声下气服侍醉汉去睡觉。男人可以毫无忌惮,无话不谈,女人便须一直地柔顺斯文,吞声饮泣。

这一切,便是所谓大家闺秀的传统信条,爱兰自己就是拿这传统信条教养起来的,如今她又要拿这传统信条去教养三个女儿了。这种工作,她在两个小女儿身上是算成功的,因为苏纶天生要学做大家闺秀,对于母亲的教训无一不顺受,恺玲生来就怕羞,也很容易领她上正道。独有思嘉,那是她老子的孩子,要把她教养成一个闺秀,就觉难如登天了。

思嘉小时不喜欢跟自己的妹妹玩,不喜欢跟卫家那些小姐玩,偏偏喜欢跟田畈里的小黑炭和邻舍家的男孩子玩,而且她会爬树,会扔石头,跟那些野孩子一模一样,这就使得嬷嬷大不以为然了。嬷嬷看见爱兰的女儿会生成这副性格,心里着实担忧,常常教训她“要学得象个小姐”。爱兰自己倒还能容忍,并且把眼光放得比较长。她知道女孩儿小时的伙伴里会产出她日后的情人来,而女孩子家应尽的职务,当然要算结婚为第一。她觉得思嘉这时不过生气特别盛旺些,至于那种幽闲贞静的妇容妇德,日后总可以教得起来的。

于是她和嬷嬷同心协力,以从事于思嘉这一方面的教育。而思嘉对于这一方面的学习,也确实是很聪明的,但是除此以外,她就什么都学不成了。她家曾替她请过几次保姆,又曾送她到附近的万叶女子中学读过两年,但是她的教育仍旧很粗浅,至于跳舞,那是全区里面没有哪一个女孩子能够象她那么风度翩跹的。她知道要怎样的笑法才能使那两个酒窝儿蹦蹦跳跳,要用怎样的鸽子步才能使那撑出的长裙旋转如风,看着男人的脸时要怎样地赶快低下头、垂下眼,才显得出自己动情而颤抖的神气。而她特别擅长的,就是能够故意装出一副天真烂漫的面孔,借以掩饰一种精明锐利的目光。

爱兰和嬷嬷的教育目标虽然一致,她们的教育方法却各有巧妙不同:爱兰用的是一种温言软语的开导,嬷嬷用的是一种滔滔不绝的唠叨。

“你必须要学得斯文些、庄重些,我的好孩子,”爱兰教她女儿说,“男人家在说话的时候,即使你的见识比他高,也万不可去插嘴。女孩子太倜傥了,男人家不喜欢的。”

“你们小姑娘家,要是尽皱着眉头,尽鼓着嘴,尽说‘俺要什么’、‘俺不要什么’,你准会嫁不到男人。”嬷嬷忧郁地对她预言。“你们小姑娘家,应该低着头,对人家说:‘好罢,您哪,知道啦。’或是说:‘是啦,您哪,听您吩咐啦。’”

凡是大家闺秀应该知道的事情,她们已经没有一样不教她的了,可是她所学得的,只是一种表面的礼貌。至于这种礼貌所自发的内在温情,她是始终不曾学,也始终没有见到该学的理由。她以为做女人的有了这点表面就够了,有了这点表面就已可以引得男人的趋奉。所以除了这一点表面之外,别的她就不要了。她的老子呢,一直都在外面得意洋洋地夸口,说他女儿是五个区里的第一个美人,这话倒也有几分真实,因为邻近一带的青年,差不多没有一个不曾向她求过婚,甚至还有许多是从饿狼陀和沙番那么远道而来的。

到了十六岁,她就长得十分娇媚而玲珑,这不能不归功于母亲跟嬷嬷平日的教养。但在骨子里,她却是刚愎、执拗而且爱虚荣的。她象她那爱尔兰的父亲,感情极易于激动,至于她母亲那种牺牲忍耐的性情,她是一点儿没有传得,有也不过是一层极其稀薄的装饰罢了。但是思嘉知道,母亲只消拿一种责备的眼光向她横了一眼,就可以使她羞得要哭出来。所以她平时在母亲面前,总都摆出她的最好的嘴脸,行为也规矩了,脾气也不发了,性情也象是和婉了,因而母亲始终不能相信她完全出于装饰。

至于嬷嬷,思嘉就瞒她不过了。无论思嘉装饰得多么巧妙,嬷嬷一眼就能够看穿。嬷嬷的眼睛比爱兰的锋利得多。思嘉想不起有哪一件事情是曾把嬷嬷蒙蔽到底的。

这两位教师对于思嘉那种高傲、活泼而娇媚的特质,都并不认为可忧。因为这种特质正是南边女人引以自豪的。她们所担心的,是思嘉的性情里面,具有她父亲的那种倔强性和猛烈性。她们惟恐她对于追求她的男人掩饰不了这种性情,以致得不到如意的配偶。谁知这是她们过虑了。思嘉自己早就想结婚,并且想跟希礼结婚,所以如果端庄、柔顺、不作主张等等的品性真可以吸引男人的话,她倒是很愿意装出来的。至于男人为什么喜欢这样,她却又并不知道。她只知道这种方法可以行得通,就不去问它所以行得通的道理了。因为她对于人类的心到底怎样在里面活动,是一点儿也不明白的,便是对于她自己的心也同样的不明白。她只知道自己要是这么这么的做,这么这么的说,男人一定就会这么这么的恭维她。她以为这种算法可以同数学的公式一般准确,也并不比数学的公式难,因为她在学校里的时候,觉得数学这门科目还算容易的。

她对于男人的心理既然知道得很少,对于女人的心理知道得尤少,因为这个对她更没有兴味了。她从来不曾有过一个女朋友,也从来不以没有女朋友为遗憾。照她看起来,一切女人都在追求一个共同的目标——男人,因而彼此成了自然的仇敌,连自己的两个妹妹也在内。

惟一例外的就是自己的母亲。

她觉得自己的母亲是不同的。她把她看做一种神圣的东西,跟人类的其余部分各别。她做孩子的时候,曾经把母亲跟圣母混而为一,如今她年纪大些了,仍觉得没有理由改变她这种意见。她觉得母亲代表一种绝对可靠的保证,这种保证是惟有天和母亲才能供给的。她又知道母亲体现着公道、真理、亲爱的慈和,和深澈的智慧——真是一个伟大的女人。

她也很想学她的母亲,难只难在一个人做到了公正、真诚、慈和而无私之后,便要失去大部分人生的享乐,失去许多美好的男人。人生百年犹苦短,怎便容它失去这许多好东西呢!等着罢,等她跟希礼结过了婚,等她已经衰老了,到那时尽有余闲,再学母亲的样也还不迟呢!至于目前…… 5tGyhgrJ1TdlNMkI5bjRVNo1Pr/5s4e8NMOuovPw4aE1caEaIFWfirq2lcyvR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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