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在既定观念的迷雾下探究密札制度的历史,被这些既定观念保留下来的信件都体现了监禁不忠诚的贵族或言行有所冒犯的大附庸的皇家意旨。作为政府行为的密札制度,目的在于无需任何其他形式的程序就能消灭权力的敌人。因为成为巴士底狱被攻占的象征,这一部分被永久地载入历史……而无数用作国家事务以外的所有其他用途的国王信件则消失在记忆中。在巴黎,同时负责城市警务和递送密札的警察总监职位的创建强化了这一现象。警察总监们忙于利用这种灵活、简单、便捷又没有诸多手续的方式逮捕和监禁他人。这样一来,他们能够更迅速地控制住那些被控犯罪的人。司法裁判执行起来如此繁复,以至于常常在程序开始前,罪犯就逃跑了:只能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的法令,法官才能进行扣押,除非是现行犯;接着还要开始了解情况,并且只有法庭传讯后才能听取目击者的证词。因此,总检察官利用密札制度直接下令逮捕的情况并不罕见。
于是,用于警方事务(affaire de police)的密札制度在巴黎被频繁使用。“警方事务”一词的意思相当模糊,没有清楚的界定,这一命名能够囊括大量案件。
师匠与学徒之间的矛盾会迅速转变为警方事务 [3] ;人群聚集成了皇家案件,工人联合会总是被大量禁止令,法令和在十六、十七、十八世纪效力加强的国王皇家命令所禁止。国王时常使用密札来让人们遵守禁止结社的命令;当师匠—学徒间发生特殊的冲突时,常任法官们会控制事态。他们倾向于迅速做出反应,因为对工厂出现混乱的恐惧要胜过对遵循繁复的一般程序的期望。显然,想要不引人注目地秘密监禁那些每天要求师匠支付额外薪水且可以毫不犹豫地发动叛乱的顽固分子,密札制度也是最简单的工具。皇家信件这一意图明显的用法部分解释了司法档案中透露出的极少的工人争端,并因此让人觉察到被那些秘密而沉重的密札迅速压下的大量冲突。“警方事务”,真是太好用了。
“扰乱良好秩序”也是一个签发信件的充分理由:比如卖淫扰乱公共道路秩序,“密札”就纠正了这一骇人听闻的淫荡行为。多亏了“密札”,可以定期对那些女人实施大逮捕,在围观者的喧笑中,将一车车女人运往萨尔佩特里埃医院(Salpêtrière) 。喜剧演员也要面对这种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裁判权:仅仅因为是街头艺人,就被当作捣乱分子,根据“关于剧场事务的国王命令” [4] 将被监禁在主教领地(For-l’Évêque) 。
“巴士底狱档案”里保存的一份文件让我们得以更好地理解国王的命令和警署的决定如何配合着起到净化首都的作用:布索警探于1738年至1754年 定期记录的登记簿。作为大堂区的负责人,布索按字母顺序记录了在他本人授权下实施的逮捕,其中还有与之相关的大量记载(姓、名、年龄、职业、居住地、逮捕日期、下令逮捕的职能部门名称、逮捕的动机、监狱名)。
在这2692名被逮捕并记录在案的人员中,有1468人根据国王命令被逮捕,相当于总人数的一半。其余则由警署下令监禁。因此,布索警探作为国王的直接委派人行事,与警长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不处理民事起诉,而是根据皇家指示搜查和逮捕可疑人员。警探的名单让我们看到这个君主制国家在意的问题和高效的行事方式。
翻阅这些记录,读到那么多女人和男人的名字,在这些内容说多也多说少也少的纸上看到他们的别称如此频繁出现,我们可以描绘出一幅完整的风貌:有将近3000人搁浅在这本书里,大多是年轻人,基本出生在距离首都较远的地方;几乎囊括了所有行业,当然除了那些贵族专属的;四处为家,不稳定的季节性工作,小酒馆和路上的苦闷气氛,与还未完全被生活摧毁的人迅速结成联盟,被诡计迷惑,在经历了所有这些之后,他们终于定格在了这些档案里。有人因为心急或疏忽被卷入骗局和诈骗性质的生意,有人加入乡下欺诈团伙,有人将自己的悲惨命运和成为坏男孩的野心与这世间的女性结合在一起。骗子、大兵、乞丐、投机取巧的女人、老练的扒手、团伙首领、穷人:他们因为遭到逮捕和关押,突然停滞在这些文件中,用自己急迫的人生路线填充一个个栏目。但他们的冒险经历并未就此结束:他们越狱,他们被释放或转移,有一天又一次或永远地离家游荡——当时被称为“在乡下打转”(roulant les campagnes)。而这份记录的悖论就在于:它一方面让这些人的生活静止于此,另一方面又让他们身上流露出一种不停变动、始终迁移的印象。不仅因为他们大多是流动人口,而且对这些人的往事的记载也时而呈现出这个世界有多么动荡和不定。几乎随处可见的诈骗团伙加深了这些大大小小的迁移、不稳定性和难以捕捉的印象。在布索描绘的清晰画卷下,我们看到由强盗和穷人组成的长浪,每一层大浪都发出巨响,散开,涌起,消失,或仿佛无止境地停歇在那里,只为了下一次更好地重新出现、卷土重来。
这同时也是在夜晚捕捉到的巴黎的形象:搜捕出租屋、小旅店的房间,还有只有夜晚才开放的臭名昭著的地方。警探可以进到所有地方,打断人们的睡眠,突察做爱和私通的人,询问每一个人他们行事的原因。他是故意等到天色暗淡下来才去惊扰猎物,确信时间和黑暗会为他助力。布索精心地搜集所有那些天真地以为夜晚会庇护他们却最终掉入陷阱的生命,将他们呈现在我们眼前。但这里面没有因为在市集上偷家禽、在杂货铺偷旧衣、在洗衣工的晾衣绳上偷洗好的衣物而在众人的骂嚷声中被逮捕的小偷,甚至略过了被当场抓获或被路人告发的在教堂里偷手绢的扒手。档案里更多的是那群经常造访警署接受调查的人,他们要么被勤劳的密探,要么被更高层的职能部门逮捕。只需在夜幕降临之后进入那些被禁的地方就能逮住他们,像是聚众赌博的地方,还没来得及拉上百叶窗的小酒馆,出租屋或小旅店的房间之类睡觉的地方。这当然多亏了旅店老板的登记,他们受到警探的密切监视,也不怎么担心这些情况所造成的直接后果。
夜晚的巴黎用它难以计数的在阴影中的巢穴庇护着那些既让人害怕又让人着迷的“恶棍”:他们的罪行中似乎总有放荡这一项;他们确实可以被称作罪犯,他们知道首都的一千零一个隐秘角落,用来遮掩同伙、赃物和冒险计划;在市民的眼中,他们只是普通民众。这也算是一种内幕,可以佐证所有警方行动都具有合理性,包括其中最肮脏的手段。对于档案中汇集的那群人来说,大多数时候犯罪行为都是生活方式,这与警长看到的早晨和下午的巴黎并不相同。
事实上,布索警探的手下抓来的3000人揭示出了一个不想接受统治秩序的巴黎。在这些逮捕行为背后,我们读到了想要警署出现在首都所有秘密地方的意志,想要对所有阶层,想要对无论街道还是室内实施皇家干预的意志;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这类事情是多么微不足道,因为档案中的片段让我们理解了那些小小的违法行为是如何运作的。偷偷摸摸地进行,具有变动性和已经形成的组织:违法行为的触角似乎总是根据家庭类型(人们通常以家庭为单位从事违法活动)或按照男男女女的关系模式延伸。国王的命令落在这类无法控制的人群身上,死亡也不能终止他们的行为。
违反军队纪律和宗教纪律也会导致惹祸的士兵和不遵从日常戒律的教士被以同样的方式实施监禁。被单独监禁的神职人员数量相当惊人:亨利·德波尔(Henri Debord) [5] 的研究估计,从1741年至1755年,整个法国范围内针对神职人员的密札多达6000份(针对世俗人士的密札数为17000至18000份)。尽管是大致的数值,也足以显示其数量之大。
此外还有一点不容忽视,这些皇家信件还具有下令实施监禁以外的其他权力。它们可以插手法院事务,对已经下达的审判提出补充、批准,或加重判决。最终常常是警察总监根据国王的命令将因缺乏证据而未被常规司法程序判刑的盗窃嫌疑犯关入监狱。皇家命令制度不仅让常规程序更加复杂,而且渗入常规程序以对它进行修改,某种程度上从内部腐化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