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很荣幸能够将萨拉·T.达米亚诺的研究《信用女士:18世纪新英格兰城市的妇女、金融和法律》纳入美国早期经济与社会研究系列丛书。达米亚诺对18世纪下半叶马萨诸塞州萨福克郡(Suffolk County)和罗得岛州纽波特郡(Newport County)三千多宗债权人追讨债务的诉讼案展开深入研究,从中找到了惊人的证据,证明妇女普遍参与了新英格兰地区经济发展的进程。达米亚诺将此类女性称为“金融劳动者”(financial labor)。学界通常认为这一时期新英格兰的社会结构特点是妇女以家庭为中心,主理家庭内部事务和吃穿用度;男人则负责养家糊口,主理家庭外部事务和社会关系网。然而,达米亚诺坚持认为事实情况并不完全如此,妇女深度介入了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包括记账、通信、日常谈判和法庭诉讼等。
达米亚诺提出,18世纪中期,为了投入正在兴起的消费革命,越来越多的新英格兰家庭想方设法增加收入,而妇女是各种必要经济活动中的活跃分子,她们会向各种人(包括男人和女人)赊账、清偿、举债、还钱,会决定购买什么物品、从何处购买,会生产商品卖到更远的地方。当然,在整个18世纪里,妇女介入的绝大部分经济交易仍是当面交易,关于这些女性的正式文献资料没有男性的那么繁多,尽管如此,女性还是掌握了讨价还价、制作家庭和店铺账目、解读各类书面信用文件的技能。这些案宗,以及妇女亲自出庭做证和她们的证词,乃是郡级法庭债务诉讼的组成部分。而且,在新英格兰,除了在乡村和城市大街上发生的日常个人交往,女性的金融劳动也成为法庭诉讼的重要内容。诚然,的确是男性向法庭提起数量众多的讨债诉讼,可是,仔细阅读这些诉讼所生成的大量书面文件后可以发现:在提供信贷和接受信贷的过程中,女性起到了核心的作用,一个家庭作出何种经济决策,进行哪些持续的市场交易,都是妇人拍板决定的。妇女会到店里购买商品,会支使女仆或亲自上门收债,会与男性商品生产商和服务提供商订立金融协议,会就财政事务向镇议会和殖民地立法会请愿,她们还会参与其他许许多多的公共经济交易,而现代学界通常认为当时诸如此类的经济交易都是只有男性才会涉足的领域。
尽管从18世纪后期的法律文件和宣传手册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新英格兰的白人社会试图通过法律将男性和女性的经济身份明确区分开来,并对已婚妇女的权利加以限制。这一时期,有夫之妇在法律上无民事行为能力;然而本书的研究发现了一个足以令人震惊的现象——许多寡妇和单身女性成为放贷人、借贷人、诉讼人、证人和市场参与者。此外,在决定如何安排投资和生意时,有时候女性(不管是已婚妇女还是单身女性)在维护家庭福祉和向亲属转移财富的层面承担着与男性同等的经济责任。有些寡妇和单身女性经营洗衣店、零售店,有些当酒馆老板、供膳宿舍房东。在经营这些生意的过程中,她们经常需要决定是否使用信用。当出现债务纠纷时,她们会变成法庭诉讼的当事人;当雇用律师时,她们会对律师作出指示,提交各种债券、期票、账目和收据作为证据,而且这些票据经常出自她们本人之手;当被传唤出庭做证时,她们关于经济协议的证词是有分量的。
总而言之,达米亚诺通过从法庭卷宗、遗嘱认证记录及当时的私人信函和报纸提取出来的信息,向我们呈现了妇女如何参与到纷繁信贷、债务事务中去,讲述了一系列令人信服的故事。过去,我们对此类事例知之甚少。
凯茜·马特森(Cathy Matson)
美国早期经济与社会研究系列丛书编辑
特拉华大学“美国历史”理查兹讲席荣誉教授
费城图书馆公司美国早期经济与社会研究项目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