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鲁士军事哲学家克劳塞维茨(Clausewitz)指出:“战争不过是政治以其他方式的延续。”我们也可以说传统辩论的习惯是“战争以其他方式延续”。
辩论式思维方式一直是西方文明的诅咒,但它又是我们珍视和推崇的方法。这种方法背后的信念是排除错误和不好的东西后,真理就会浮出水面。因此只要攻击就可以了,能证明另一个人是错的就够了,因为对方也想对你做同样的事。通过这种相互攻击的方式,真理就会以某种方式显现。
我们在议会和任何形式的立法会议中使用对抗性辩论。许多国家(但不是所有国家)的庭审程序是以对抗性制度为基础的。在商业决策和谈判中会发生辩论,家庭讨论中也会有辩论。我们也鼓励辩论。学校为其辩论队感到自豪。擅长辩论的人被视为精英。这种绝妙的体系无疑是西方传统思维的精髓所在。
戏剧般的政治辩论同样有一席之地,但这真的是最有建设性的方式吗?大多数国家的许多政治家都是律师。其中至少有两个原因。首先,律师接受过辩论的训练,因此很容易融入这个体系,而这也强化了辩论模式。其次,与医生或企业高管不同,律师可以进入政界,然后退出政坛继续从事法律工作。在大多数专业或职业中这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看到的政府保持着律师式辩论风格也就不足为奇了,而在看不到的地方这种影响更加明显。
辩论是辩证法的精髓。每一个问题都必须有两面,正方与反方的冲突产生了综合性结论,但真的是这样吗?
澳大利亚的一档主流电视节目安排我和一名来自美国的批判性思维重要支持者进行辩论。这是因为,电视媒体相信只有冲突或争论才能引起观众的兴趣。这些时间本可以更好地花在对“校园中的思维教学”这一重要课题的建设性讨论上。然而,我听说观众给了那个节目有史以来最高的评分。辩论可能是和摔跤、拳击同样具有观赏性的活动。
在上文中,我关注的是相对极端的对抗性辩论,而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比较温和的讨论,在这些讨论中,人们真正地试图对主题进行探索。可以说对辩论的恰当使用从未发生在对抗性模式中,所以那些受到激烈讨论的论点并不是真正的论点。我坚持认为如果一种方法被轻易滥用而很少被恰当使用,那么这种方法本身就是错误的,说它应该被恰当使用毫无意义。美好的愿望并不总是切实可行。
这种争论的习惯从何而来?苏格拉底以好战著称,他总是热衷于挑战或反驳他人的观点。在现实生活中他可能确实是一个爱争辩的人,但在柏拉图的对话录中,苏格拉底给人的印象是温柔体贴的,他坚持“共同探索”,即和学生一起梳理出所探索事物的真正定义。柏拉图可能对苏格拉底进行了美化。不过苏格拉底对他的学生很温和、和同辈在一起却比较好斗,这也是事实。又或者辩论体系需要苏格拉底不同寻常的个性才能表现出真正探索的特质,如果没有这种个性和谦逊,就会变成对抗性的战斗。总而言之,我认为不能因为这种辩论体系而指责苏格拉底。
但我们必须要指责那些诡辩家,他们真的把辩论视为一场口舌之争,一方获胜,另一方被淘汰。必须要争个输赢,否则诡辩家怎么证明他们的培训课程物有所值呢?诡辩家们训练他们的学生在问题的正反两面都能辩论并取得胜利。这就和今天的律师一样,辩论和举证才是最重要的。
几个世纪以来,辩论的习惯被基督教会的伟大思想家们在与异教徒的斗争中加以利用并发扬光大。甚至可以说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等人对亚里士多德逻辑所表现出的兴趣正是源于其作为辩论手段的价值。
和批判一样,辩论同样在情感上具有吸引力(图3)。辩论将战斗的乐趣和摧毁对方的潜在满足感纳入一个相对文明的框架之中。一旦这种天生的吸引力被合法化为思考事物的正确方式,辩论在西方文化中变得如此普遍也就不足为奇了。其他文化中也有讨论、分歧和情感,但并不会将人们划分为对立的两方。
图3
支持对抗性体系的一大理由在于它激发了对某个主题的探索。由于辩论双方的动机都是获胜,因此会对主题进行彻底探索。此外,辩论双方必须仔细权衡自己的措辞,以免受到挑战。有一个潜在假设是单一观点永远无法充分探索某个主题,至多只是一种推销说辞。因此两种相反的观点可以完全覆盖一个主题,这是我们的另一种古怪信仰。
对抗性辩论的问题在于,随着获胜动机的增强,对主题的探索就会减弱。律师感兴趣的是举证并赢得这个案子,而不是探索这个主题。如果一个律师碰巧想到了对另一方有利的观点,这个观点永远都不会被说出来。学校辩论赛的参与者更感兴趣的是提出论点而非探索主题。表明对方是错误或愚蠢的算不上对探索主题有很大贡献。 一旦加入战斗,自我意识和取得胜利就会比探索主题重要得多。 在辩论方法中加入自我意识从而获得动力只会弄巧成拙。
和许多思想家一样,苏格拉底(也可能是柏拉图)对二分法和两极对立有着近乎神秘的信仰。苏格拉底一度主张灵魂不朽,其依据是清醒和睡眠交替往复,生存和死亡亦是如此。同样也存在着真假二分法,即在一个论证中如果一方被证明是假的,那么另一方就一定是真的。而在实践中,正如大家都知道的,很多时候由于视角有限,论证双方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辩论使人困于立场中并受到囚禁与限制。 辩论以牺牲智慧为代价而鼓励抖机灵。很难想象一个滑头的人会这样进行辩论:
在这种情况下你是对的。
这种情况有时可能会发生。
这符合你的定义。
如果这是你的价值观,那么你是对的。
智慧更关注的是真正的探索,不需要绝对的边界和二分。
如果辩论体系如此糟糕——我相信它是很可怕的——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谈及批判,我认为批判非常有价值,但我们不应该痴迷于此,不应该觉得排除错误的部分就够了。而说到辩论,我认为应该干脆完全放弃这种方法,因为它不仅对探索主题毫无价值,还把我们困在危险而无益的对立面。
许多发达国家禁止斗鸡和斗狗。我建议在对抗性辩论方面也采取同样的做法。
那么如何取代对抗性辩论呢?一直以来有些国家在庭审体系中使用探索性的询问性方法而不是对抗性方法。
如果要为以正面冲突为特征的对抗性辩论寻找一种通用的替代方法,我建议采用平行思考,在下一章中我将进行详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