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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经历的改革

徐文才

一、农村的伟大变革

从新中国成立后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我国农村主要是在合作化的基础上推行人民公社制度,“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它的特点是“一大二公”,即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这种体制对发展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权力过分集中,基层生产单位没有自主权,生产中没有责任制,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各地出现了不少生产靠贷款、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的“三靠队”,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冲破这种旧体制的束缚是从1978年开始的。这年春天,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拉开了思想解放的序幕。同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号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这给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探索创造了政治环境、思想条件和理论支持。当时四川、安徽等地农民在全国率先搞起了包产到户,最出名的就是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不堪忍受饥饿之苦,冒着“犯法坐牢”的危险,以“家庭承包经营”为理由,在生产队的范围内实施“分田到户”。这种办法利益直接,简便易行,“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完成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凡是搞包产到户的,几乎都取得了成功,很多地方当年就解决了吃饭问题,农民收入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一石激起千层浪,看到包产到户的好处,没有搞的地方纷纷效仿,包产到户逐步由点到面,迅速在农村铺开。

西丰是辽北山区,土地比较分散,人均面积比较小,粮食产量长期在低水平徘徊,适合分户经营。1978年,成平公社铜台大队王雨林最先搞起了包产到户,当年粮食产量成倍增长,过去连续八年的“三靠队”,一下子解决了温饱问题。铜台大队的做法使县委一班人非常振奋,也使我们认识到这种“双包”生产责任制实质上是在坚持土地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不变的条件下,以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实行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合作制。它的主要特点是: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把家庭经营作为一个层次引入合作经济,使农民得到生产和经营的自主权,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它使生产的责、权、利统一起来,较好地克服了原集体经济高度集中统一、劳动“大帮哄”、分配“大锅饭”的弊端。正是由于这一做法调动了集体和农民家庭两个经营层次的积极性,因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1980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指出:“党在农村实行任何一种政策,开展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照顾农民的经济利益和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实行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该文件为农村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1980年底,县委决定推广铜台的经验,在全县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我们的政策一旦反映群众的意志,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就会收到出人意料的效果。广大农民被长期压抑着的生产积极性,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全县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就达到63%,这一年全县粮食产量由长期徘徊在2亿多斤猛增到3.6亿斤。

当然,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推行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自上而下依然存在着很多不同的看法。有人指责包产到户违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规定,有人认为“包产到户的关键是分而不是包,是分田单干”,有人叹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退到解放前”。面对巨大的压力,县委一班人没有退缩,坚定农村改革的方向不动摇。直至1981年11月,当时中央主要领导视察辽宁,批评辽宁农村改革的步子太慢,情况才有了根本性的改变。1982年春,我们把包产到户推广到全县98%的生产队,这一年全县粮食产量在遭受严重旱灾的情况下,增长到4.2亿斤,突破历史最高水平。1982—1983年,全省才大范围地推广包产到户、包干到户。

1982年9月,省委宣传部、《理论与实践》杂志社、省委政策研究室组织省理论界在西丰召开“农村改革理论研讨会”,到会者一致认为:西丰的改革带有方向性,走在了全省的前头。

回顾过去,发轫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同时,它使整个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时期。应该说,中国的农民为启动中国的改革开放立下了首功。实践证明,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正确的,能大大解放农村生产力,使我国农业从传统农业开始向现代农业转变、农村经济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从而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完成了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一次飞跃。

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探索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处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是落实党在农村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的重要力量。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党的农村工作出现了新情况。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密切党群关系,加快扶贫攻坚步伐,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铁岭地区,广大农村都面临相同的问题:一方面,农民大多有着极高的脱贫致富的热情,但许多生产、生活中的事情单靠一家一户办不好甚至是办不了的,许多实际困难得不到有效解决。农民致富缺资金、少技术,信息不畅,门路不活,尤其是缺少农民信得过的致富带头人,农民增收难问题十分突出。另一方面,在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部分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弱化,支部工作没“抓手”,普遍存在“党员会议难召开、党的活动难开展、党员作用难发挥”的问题,有的农民公开讲“包产到了户,不再用干部”“党员不党员,就差几毛钱(党费)”。这时,一个新生事物——党群共同致富小组在铁岭市昌图县十八家子乡悄然兴起,引起铁岭市委一班人的重视。

党群共同致富小组是由党员牵头或参与,本着就地原则,以同行业为基础,10户左右为一组,实行计划上共同商议、经济和物资上互相支持、技术上互相指导、生活上互相帮助、思想上互相关心,充分体现“共富”和“互助合作”的精神。当时出现了很多小组,如蔬菜小组、养牛小组、运输小组等。这些小组的农户之间在各个方面互相帮忙,比如,有的小组成员打算搞运输,但没本钱,有资金的就无偿借给他一些,使其能够买拖拉机;有村民失火烧掉了房子和家当,他所在的小组既为他捐款、捐物,又出工帮他盖房等。

市委认为,十八家子乡党群共同致富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生产关系,实现了生产工具、劳动力和科学技术等要素的合理组合,基本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最根本的是,这一举措适应了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形势,抓住了农村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切入点,找到了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党群共同致富小组把党组织领导致富、党员带领致富和群众盼望致富的三个积极性调动起来,使党支部工作有了抓头、党员发挥作用有了干头、群众脱贫致富有了盼头,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使广大农民的致富能力明显增强。

1988年2月6日,市委在昌图县召开了“铁岭市推广党群共同致富小组经验现场会”。会上,我提出,要注意研究和探索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新形式、新途径。改革开放给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课题,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由计划经济转向商品经济,由统一经营转向分户承包,由粗放经营转向集约经营,由以粮为纲转向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十八家子乡的经验就是适应新形势创造的一种新形式,带有方向性,符合当时农村改革开放和农村基层党的建设的实际,是新时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群众积极性的有机结合。同时,要求各地学习推广十八家子乡的经验要注意抓落实、求实效,从实际出发,培养总结本地典型。实践证明,由党员、致富能手、村组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组成的党群共同致富小组,通过在资金、技术、信息、劳力上的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收到了带领群众致富的效果,促进了昌图乃至全市的经济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进步。

我们的做法得到省委的充分肯定。1988年5月15日至17日,全省“推广昌图十八家子党群共同致富小组经验,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现场会”在铁岭召开,省委副书记孙维本、孙奇,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尚文参加了会议。我代表铁岭市委作了题为《适应改革,积极探索发挥农村党员模范作用的新路子》的经验介绍。到会的省领导充分肯定了铁岭的经验,并强调指出,这些经验体现了党的建设为经济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改善了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找到了新形势下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形式,对全省农村党的建设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为使十八家子乡的经验得到巩固、提高和完善,1988年8月2日,我专程到十八家子乡调研,提出“点上开花、面上拓展”的指导意见,就是要对经验产生的全过程深入思考,对经验精髓进行从实践到理论的研究总结,从而明确方向,增强自信心;要在巩固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提高、建制、服务的办法,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切实提高组长的水平,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推进制度,搞好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同时,对推广工作要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实效。1989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组部部长宋平来辽宁视察,致力于党建研究的老书记郭峰同志特别安排我到沈阳向宋平同志作专题汇报。宋平同志对铁岭市委推广党群共同致富小组的做法非常感兴趣,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做法适应了新的形势,有力地推动和改善了党的农村工作,在全国有普遍意义。他强调:“在改革的关键时期,更要重视党的建设。”他还明确提出:“党群共同致富小组是新时期发挥农村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有效形式,值得进一步推广。”由此,建立党群共同致富小组的办法在全国各地进行了推广。

1986年出现的党群共同致富小组发展到党群共同致富专业区,又由致富专业区发展到致富专业公司,奏响了党群共同致富活动的三部曲。党群共同致富小组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为专业化生产及新经济组织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在规模不断扩大、内容不断深化的共富过程中,有效地推动和实现了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推动铁岭“地改市”

城市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的发育和形成代表着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模和水平。党的十三大把确立中心城市的地位、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198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指出,要以经济发达的城市为中心,以广大农村为基础,逐步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使城市和农村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两方面的优势,互相依存,互相支援,统一领导,全面规划,促进城乡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可以说,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发挥中心城市作用,是当时全国区域发展的一种大趋势。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适时地变革与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争取撤地建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以加速中心城市的发展,带动铁岭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铁岭”的名字是从1388年明朝设立的铁岭卫沿袭而来的。1955年,国家设铁岭专区,后改为铁岭地区行政公署。1982年7月,铁岭地区辖铁岭、开原、昌图、西丰、法库、康平6县和铁岭市、铁法市2个县级市。长期以来,铁岭一直是一个农业经济占主体的地区,耕地面积占全省面积的1/5,粮食产量占全省的1/4,交售商品粮占全省的1/3。地委、行署的主要精力放在农业上,以保障全省的粮、肉、油的供给。农业腿长,工业腿短,科技力量缺乏,城市功能太弱,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铁岭经济的发展。铁岭长期以来实行地管县体制,没有一个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足够凝聚力和带动力的中心城市,因而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面临着诸多矛盾,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点:一是铁岭的城市发展无法形成合理的完整体系,城市化水平难有大的提升。二是制约了铁岭经济整体水平的提高。经济水平的提高离不开科技、人才、资金、信息等各种要素的作用,而这些要素只有通过中心城市才能得到大规模的有效集聚。三是严重制约了铁岭的对外开放。由于没有中心城市,铁岭的投资环境受到影响,铁岭在国内外的知名度难以提高,对外开放遇到了许多障碍。四是难以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地区不是一级实体,缺乏宏观调控能力,难以通过有效的手段来促进生产力的合理布局。这些问题从实质上讲就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行政管理体制提出了变革的要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撤地设市,加速中心城市形成,实行市管县的体制。

1984年6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铁岭地区,成立省辖铁岭市,设立银州、铁法和清河3区,管辖铁岭、开原、西丰、昌图、康平、法库6县。我作为首任市长,工作千头万绪,最为迫切的就是:要搞好城市规划与建设,切实抓好以城带乡、以市带镇,对全市农村发挥辐射作用;搞好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改善全市的民生。

国务院规定设立地级市标准有五条,即市区非农业人口25万人以上;市区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80%以上;市区国内生产总值25亿元以上;第三产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35%以上,且要超过第一产业;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我们明确了建市的基本构想和具体举措:一是抓城市规划的修订完善。经过充分论证,我们提出了“以银州区为中心,铁法、清河为两翼,以小城镇建设为基础”的铁岭市城建总体框架。二是抓城市建设。我们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入手,科学组织城市道路、中心市区、新道路的重新布局和扩充建设,使城市公用事业、绿化、美化、净化都有较大发展。三是抓城市管理。从抓“脏乱差”入手,从完善充实城市管理体系入手,抓道路管理,抓居民小区管理,很快使城市管理走上轨道。经过三年的努力,群众反映较大的“三难”(上厕所难、走路难、住房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1984年建市以来,仅银州区就新建住宅81万平方米,是新中国成立后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29年的1.25倍,人均居住面积达6平方米,新修柏油路42条。同时,全市小城镇建设由17个发展到46个,星罗棋布地分散在全市农村,构成了整个辽北的城镇网络。

在加快铁岭经济发展方面,我们提出要实现四个转变:由单纯抓农业转向农工商一起抓,由以粮为主转向粮食、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同时发展,由只注重抓生产转向生产流通一起抓,由只注重农村建设转向城乡建设一起抓。1984年9月,在市首届人代会上,我代表市政府提出了“加速开发,繁荣辽北,提前翻番,富国利民”的发展战略,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到1989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比1980年翻一番,达到48.5亿元,实现年平均递增7.6%的战略目标。

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坚持用改革开放统领和牵动各项工作。首先,抓深化改革。改革是发展生产力的强大动力,也是振兴铁岭的唯一出路,因此,我们坚持用改革总揽全局。企业是生产力的源头,源头不活,地方财力不兴。我们从搞活企业这一中心环节入手,把主要精力转向抓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改革。通过抓简政放权和各部门重心下沉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市直各部门一下子放权417条,制定了多项减税让利政策,由此搞活了一批企业;通过引进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让“包”字进城,抓两权分离的试点,企业两权分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形成了小企业以租赁为主、大企业以承包为主的体制,全市工商企业租赁面达90%以上,供销企业租赁面达80%以上,物资、交通、城建等企业租赁面达60%以上。改革给铁岭经济增添了生机和活力,1987年全市工业总产值29.1亿元,比1986年增长15.9%,增长幅度位居全省之首。1988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了企业改革工作,使企业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的各种关系进一步理顺,生产效益明显提高。当年上半年全市工业总产值实现12.1亿元,比前一年同期增长16.3%,增长幅度居全省第三,财政收入完成1.2亿元,比上一年同期增长28.5%。同时,我们顶住了种种非议和阻力,进行了企业改革的大胆尝试,积极推行企业股份制,组建企业集团,实行企业兼并、拍卖,创办特企特厂,大力发展私人企业、私营经济等。其次,抓全面开放。1987年10月,在出席了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面对辽宁省委加速辽东半岛开放的重大战略决策被中央批准的新形势,我代表市委明确提出,要抓住辽东半岛开放的有利时机,以更勇敢的姿态、更灵活的政策,跻身于辽东半岛开放之中。我们决定从铁岭实际出发,把对外开放的基点放在开发两种资源、面向两个市场、参与两个循环上。我们把突破口放在解放思想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生产力标准大讨论,用“生产力标准是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来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通过走出去学习、考察,开阔大家的视野,打破了自然经济、小农思想、不敢担风险的束缚,打破了自给自足、商品经济意识淡薄的禁锢。全市上下思想空前活跃,观念不断更新。在“以开放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改革”的引导下,铁南特别经济试验区建设起来了。经济发展走在全市前列的中长铁路与哈大公路边上的新台子镇、凡河乡等5个乡镇被确定为全市更加开放的特别试验区。1990年,社会总产值由1987年的3.85亿元增加到近10亿元;出台了30条优惠政策,四方来客纷纷来这里投资办厂;制定了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6个战略产业、20个出口骨干企业、16种拳头产品、13个出口专厂、11个出口基地区通过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得到优先重点发展;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组建了市外经贸委,增设了驻外机构管理办公室,对外开放的窗口发展到5个,一批外向型干部出使国外、扩大经济往来,友好市、县、厂相继签约;全市引进人才、智力、技术联谊恳谈会,请来了106个单位260名专家学者,洽谈了128个项目……事实表明,是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活了辽北,推动了铁岭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撤地建市,实行市管县的领导体制,是铁岭历史上行政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顺应了铁岭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趋势,为铁岭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注入了一股新的活力。实践证明,“中心城市(市区)—次中心城市(县、县级市)—中心镇”三个层次的城镇体系框架的建立,使铁岭的城市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城镇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经济也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城市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城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迅速,打破了条块、部门、城乡之间的分割局面,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密切了城乡关系,实现了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发展的格局,促进了铁岭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四、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决策。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我省市场取向的农村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矛盾,比较突出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农民单家独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民生产规模小,农产品批量小,很难进入大市场、大流通;二是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不协调,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三是农业领域市场法规不配套、不完善,农村经济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趋明显。这些说明,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还比较脆弱,缺少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原有的农业运行机制和生产经营方式显然已经不满足现代农业高速发展的要求。

满足这一形势的要求,20世纪90年代初,山东潍坊等地率先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确立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实行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动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组织形式,实现了农产品生产与市场流通的有效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山东创造并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做法,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支持。1995年下半年,温家宝同志对山东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经济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996年1月,江泽民同志在《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全国代表会议的信》中明确提出:“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把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化,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的强烈要求。”

1995年11月我任省委常委、副省长以后,用了半年左右的时间,先后调研了40个县区,实地考察了110个农业产业化典型,进一步丰富了“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产业化”的认识,并将农业产业化确定为辽宁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首要目标和核心内容,作为农业实现“两个根本转变”、落实“三大战略”的具体举措。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提出了“背靠资源,面向市场”的主张,推动了“海上辽宁”、“山上辽宁”和“陆上辽宁”建设,为农业产业化奠定了特色鲜明、品种多样的资源基础;还提出了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典型的想法,组织有关部门和市、县规划建设了一批农业产业化的“国家队”和“省级队”,当时提出的目标是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设20个“国家队”和100个“省级队”;为了抓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强调不仅要抓好加工型龙头企业,还要抓好销售型龙头企业;为了调动各个部门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要求农村供销社改革要把为农业产业化服务作为重要目标,妇联组织“双学双比”活动要围绕农业产业化来展开,水利、农机等部门要结合农业产业化实现转轨转向等。上述想法主张和操作措施都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实践中得到了贯彻和体现。

产业化的本质性要求是:“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科学化管理”,这些方面都体现了现代化农业的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从整体上推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一是通过创新农业管理体制,促进农业现代化。由于产业化经营具有综合性与关联性,既涉及城又涉及乡,既涉及农业又涉及非农业,既涉及生产力又涉及生产关系,通过产业化经营,可将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在不改变农户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农业体制的重大创新。二是通过创新农业经营方式,促进农业现代化。随着农业分散经营走向组织化经营,手工的、粗放的、非专业的产量型经营方式,必然向工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价值型经营方式转变。三是通过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现代化。以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大提升农产品加工比重,推动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四是通过扩大农业开放度、提高农业竞争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打破地域、部门、产业界限,在开放中不断提高农业竞争力,推动农业走向世界大市场,促进农业走向现代化。辽宁农业发展要实现产业化、商品化和现代化的目标,按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运行规律,产业化必须先行,要及早谋篇布局,把产业化放在首要位置,下最大的力气来抓;而产业化必然打破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况,通过商品率的大幅度提高而走进市场经济的大门,这就是商品化;农业发展的目标和归宿应该是实现现代化,使辽宁农村社会发展出现质的飞跃。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1996年,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呈现了蓬勃发展的势头,各地区逐步实现了由传统农业经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转变:变自给自足经营为获得利润,变以生产为导向为以市场为导向,变用行政手段组织的经营或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分散经营为通过利益机制组织的合作经营,变农业集中于生产领域为产、加、销多领域的经营,变手工业方式的管理为企业化、市场化的管理。到1997年底,全省农业主导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建成各类农业商品生产基地145个,带动了各业的区域化、商品化、专业化生产;龙头企业建设进展较好,以此为核心的产业体系逐步形成,各类农副产品加工、贮藏、销售企业发展到5 200多家,其中产值超亿元的企业有30多家;农产品市场建设初具规模,城乡集贸市场发展到2 800多处,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得到完善;一体化机制开始发挥作用,与农户有合同关系的产业化组织达1 000多家,其中实行保护价和优惠价的约占20%,提供不同程度服务和价格随行就市的约占80%,仅畜产业加工龙头企业就可带动农户31.6万户。与1990年相比,1997年劳动生产率是191.4%,增长了91.4%,年增长9.72%;土地生产率是226.7%,增长了126.7%,年增长12.4%;农民人均年收入是296.5%,增长了196.5%,年增长16.6%。1997年,辽宁农业经济效益综合水平在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单位中排在第6名,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与农口的同志一起,谋划了辽宁全面发展农业的战略设想:从“九五”计划开始,历经“十五”计划、“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或稍长一些时间,使辽宁农业在自给型农业的基础上再提高一步,进入以产业化、商品化、现代化为标志的现代型农业阶段。农业现代化是一种过程,同时又是一种手段,其内容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一是生产条件、生产手段方面的现代化;二是生产工艺科学化;三是农村经济产业化;四是农业经济和社会管理现代化;五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六是城乡一体化、农村城市化、农业工业化。在操作步骤上,我们坚持了“面上抓产业化”和“点上抓现代化”的指导原则。“面上抓产业化”是要进行量的积累,“点上抓现代化”是要实现部分质变,并由此带动全部质变。在具体实践上,我们选择在海城、金州、于洪等县区进行现代化试点。由于这些地区产业化起步比较早、力度大,积累了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已具备了进行农业现代化试点的条件。我们确定了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制定了试点方案,设计了试点规划,制定了目标。现在看,正是我们坚持在工作指导上把“面上抓产业化”与“点上抓现代化”有机地结合起来,既有整体推进,又有先行示范,才加快了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产业化、商品化、现代化步伐。这期间,温家宝、姜春云同志先后到辽宁进行农业、农村工作调研,对我们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鼓励我们在农业产业化方面继续探索,在农业现代化方面作出表率。

五、推动沈阳国有企业脱困

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是从1994年开始的以财政、税收为主线的改革,使国家宏观管理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之进行的金融、外汇、外贸等体制改革,以及随着国家控制价格的放开而形成的价格机制的转变,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的构架初步形成。长期依附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国有企业一时难以适应。二是伴随生产能力的持续增长,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市场上的供需关系发生了历史性逆转。长期卖方市场转向供需平衡或供过于求,出现了结构性生产能力过剩。市场对企业的制约明显增强,长期低水平重复建设、技术开发投入不足以及产品结构、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越发突出。三是随着体制转轨和对外开放的深化、关税总水平的降低,我国市场进一步国际化的格局已经形成。跨国公司的纷纷进入,使国有企业在国内市场也要同世界强手进行竞争,国际竞争力不足的矛盾越发明显。在这种形势下,国有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势在必行,但由于体制、政策的制约,技术更新、产业结构升级、企业重组的高潮未能及时形成。从弱势企业开始,库存产品积压,不能及时支付利息,银行停止贷款,工厂停工、半停工,大量职工下岗,不能及时领到工资,大量退休职工不能按时领到退休金……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不断爆发。到1997年,全国工业企业连续三年利润下降,亏损上升,部分产业出现全行业亏损,下岗职工累计约千万。此时,国有企业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关键时期、攻坚阶段。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提出,“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在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上,江泽民同志进一步确认了三年改革与脱困的目标。

辽宁是全国的老工业基地,国有大中型企业多、包袱重,而沈阳又最具有代表性。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对辽宁及沈阳的国企改革与脱困十分重视,4次来沈阳视察和指导工作。他明确指出:“沈阳国企问题解决了,辽宁乃至整个东北就会活起来,全国解决国企问题也就有了希望。”可以说,实现国企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全国看东北,东北看辽宁,辽宁看沈阳,历史把沈阳这个老工业基地推到了全国国企改革的中心。省委站在辽宁国企脱困与否事关全国三年改革与脱困成败的高度,把搞好国企改革与脱困作为一切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决心承担改革风险,付出改革成本,积极进行老工业基地大变革、大调整,打破旧体制束缚,再造市场经济新机制。

当时,沈阳国企改革与脱困面临的困难和矛盾主要有:一是企业规模小,产业、产品结构不合理。全市224家国有大中型企业,真正进入国家“抓大”盘子的并不多,全国512强中,沈阳只占6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产品趋同、布局分散,难以形成技术优势和规模经济优势。全市五大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乡以上企业产值的10%,全部高新技术产值也仅占20%左右。二是公有制成分偏大,实现形式单一。公有制企业数量仍占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产值占全市总产值的70%以上,民营企业仅占24.3%,其他经济性质的企业只占5.1%。三是企业包袱沉重,使得国有企业难以与其他新生的非公有制企业平等竞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严重亏损。全市市属国有工业企业亏损140家,亏损面达52%,亏损额达2.5亿元。四是作为老工业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多。全市国有企业绝大多数是“一五”计划和“二五”计划时期建立的老企业,企业内部隐性失业人员很多。特别是企业的退休职工人数已达56万,由于保险体系建立得晚,每年需支付退休金24亿元,而收上来的只有20亿元,差4亿元,实际情况是每2.1名职工就得养活1名退休人员。要完成三年内分流下岗职工14.7万人和离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任务,困难很大。

在正视困难的同时,市委注意引导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看到有利因素,坚定必胜的信心。作为我国东北地区的经济、文化、交通、金融和商贸中心,沈阳在历史上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民族工业体系,拥有雄厚的物质、技术、人才基础和区位优势。党的十五大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给沈阳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对老工业基地非常重视和关心,朱镕基总理亲自批给我们流动资金。同时,我们经济有新的增长点,无论在体制还是在高科技上都有一些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搞好搞活的典型来引路,两个文明建设有闪光点,干部群众有兴奋点。

经过权衡和论证,我们将沈阳国企改革与脱困的目标确定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有沈阳特点的主导产业、优势行业和骨干企业;大多数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入良性循环,效益明显提高;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面下降到20%以下。据此,我们制定和采取了抓大放小、择优扶强,下岗分流、减员增效,转机建制、强化管理,政企分开、自主经营等具体措施。

这里仔细讲两点:第一,抓大放小,择优扶强,搞好结构创新。主要围绕培育汽车、机械、电子信息、化工、制药、环保等六大支柱产业,坚持择优扶强,集中力量抓好18家企业集团的发展。大力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努力提高非国有经济的比重,增强发展市场经济的活力,为搞活国有经济提供更大的回旋空间。第二,转机建制,强化管理,搞好制度创新。改革的目标是使企业走上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轨道,因此,核心问题还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们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十六字方针进行深化和细化。一是加快投资主体多元化步伐,努力吸收外资、民营等非国有经济成分参股,走股份制改造道路,改变“一股”独大的局面,达到产权明晰。二是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和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处理好“新三会”和“老三会”的关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实行主管局和企业集团授权经营,达到政企分开。三是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深化企业用人、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扩大年薪制范围,积极设立技术股、管理股和股份期权等激励制度。四是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体系,全面推进企业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和现场管理,大力开展“远学邯钢,近学东药”活动,加大模拟三资企业管理工作力度,努力降低成本。三年里,沈阳始终负重前行,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奋斗,达到了预期目标,为辽宁的三年改革与脱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8年上半年,沈阳市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650.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5%,增幅高于辽宁省平均水平7.2个百分点,在全省14个市中居第一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1999年末,126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产值305亿元,同比增长14%,18家企业集团实现产值340亿元,同比增长30%,实现利税分别增长4%和25%。现代企业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市属企业和中央、省属企业平均接近50%。企业运行质量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由1998年的20%提高到1999年的23%。多数企业进入了良性循环,国有大中型企业搞得好的和比较好的达到了45%,亏损面下降到30%。2000年底,基本实现了以下四个具体目标:主导产业、优势企业集团初步形成,重点企业集团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60%以上;75%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搞得好的和比较好的比重达到50%以上,亏损面控制在20%以下。

国企改革与脱困是沈阳经济发展的一个着力点,但工业发展方面存在的许多矛盾和问题与其他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必须放到经济发展的全局中去推进。从沈阳经济的总体情况看,主要问题是结构问题,公有制经济比例大,这影响和制约着其他经济形式的发展。因此,市委提出“壮三活一,完善载体”的发展战略,就是要:一是立足于搞活整个老工业基地的经济,打破所有制行业界限,树立大经济观念;二是着眼于区域经济发展,“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第一,壮大农村经济。沈阳的乡镇企业有13.5万户,1997年的营业收入为697亿元,实际利润45亿元,形成了一定规模,具备很大的发展潜力。以沈阳三环为中轴,努力形成“一带四区”的发展模式,即在外三环路到大二环路间的城乡接合部和四个近郊区3 300平方千米的范围内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在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中,沈阳下岗职工虽多,但比较稳定的一个因素就是第三产业占了49.2%,有各类市场350多处,超亿元的62处。第二,壮大民营经济。沈阳的民营经济发展比较快,达到了250亿元,占全市G DP的23.8%。我们的目标是力争三年翻番、五年过半,争取三年占45%,五年占50%,真正把结构调整过来。第三,壮大外资经济。1998年,沈阳合资合作项目已经突破5 400多项,实际到位资金50亿美元,这占沈阳市固定资产投资的31%,技术改造的2/5,出口创汇的42%,G DP的17%。沈阳有壮大外资经济的基础,发挥我们的优势和潜力来持续推进,一定会有一个跨越式的发展。第四,激活国有企业。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沈阳的城市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昔日的“傻、大、黑、粗”逐渐“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

可以说,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的艰难转折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国有企业经营状况明显好转,国有经济结构得到改善;企业制度创新取得重大进展,60%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产权主体多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初步建立起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国企改革有了支撑和保证;改善了经济结构和产业基础,使沈阳这个老工业基地重新焕发了青春,为沈阳立足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M7lKbC7QBcuCCT4Ct5NhixKGPyyIZeWTEta9QFjELV5NNdK+mP5LRQc2H1DjO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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