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一讲中,我试图对普遍的文明进行解释。不提及任何特定的文明,或特定的时间和地点,我试图从纯粹哲学的角度为你们阐明。现在,我打算进入欧洲文明的历史之中;但在这样做之前,在进入其正式历史之前,我必须使你们了解这种文明的独特性,了解其独特特征,以便能够认识并区分欧洲文明和其他文明。
当我们看待先于现代欧洲的文明时,不管是在亚洲还是其他地方,甚至包括希腊和罗马文明,不得不注意到它们之间存在着统一的特征。每个文明似乎都源自一个单一的事实,一个单一的理念。几乎可以说,社会受到一个单一原则的影响,它普遍存在并决定了制度、风俗、观念以及所有的发展方面。
例如,在埃及,神权原则占据了社会,并且表现在风俗、建筑以及我们所知的埃及文明的各个方面。在印度,同样的现象也发生了,几乎完全主导的仍然是神权的影响。在其他地区,我们可以观察到不同的组织形式,也许是征服阶层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武力原则完全占据了社会,强加于社会其法律和特征。在另一个地方,也许我们会发现社会完全受到民主原则的影响;这在亚洲小亚细亚和叙利亚的商业共和国中是如此,在伊奥尼亚和腓尼基亚地区也是如此。总之,每当我们仰望古代的文明时,我们都会发现它们都以一种永恒的统一特质为印记,这种特质在它们的制度、思想和风俗中都可见——似乎是一种唯一的,或者至少是一种非常占主导地位的影响,似乎统治并决定着一切事物。
我并不是要声明,在这些国家的文明中,只有一种单一原则、一种单一形式的压倒性影响是毫无例外地存在的。如果我们回到它们的最早历史,我们会发现这些社会内存在着各种势力,它们经常争夺统治权。因此,在埃及人、伊特鲁里亚人,甚至希腊人和其他人中,我们可以观察到武士阶层与祭司阶层的斗争。在其他地方,我们发现氏族精神与自由联合精神、贵族精神与民众权利之间的斗争。然而,这些斗争大多发生在历史无法触及的时期,除了模糊的传统,没有留下任何证据。
有时,这些早期的斗争确实在国家历史的后期再次爆发;但在几乎每一个案例中,它们很快就被寻求主导地位的力量中的一方取得胜利,然后独占社会。战争总是以某种特殊原则的统治结束,这种原则如果不是排他的,至少也占据了压倒性的地位。这些国家之间各种原则的共存和斗争只不过是暂时的、偶然的情况。
由于这个原因,古代大多数文明都具有显著的统一性,尽管它们的结果千差万别。在一个国家,比如希腊,社会原则的统一导致了惊人的快速发展;没有其他民族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但是希腊刚刚变得辉煌,就显得疲惫不堪:她的衰落虽然不如她的崛起那样迅猛,但却异常突然。似乎希腊文明的诞生原则已经耗尽,没有其他原则来激活它或取而代之。
在其他国家,比如印度和埃及,又例如在那里,只有一种文明原则占主导地位,结果是不同的。社会在这里停滞不前;简单性导致了单调;国家没有被摧毁;社会继续存在;但没有进步;它保持惰性和不活跃状态。
这种专制的特征在古代所有文明中以各种名称和最相反的形式占主导地位,这也必须归因于同样的原因。社会属于一种独占的权力,它不能容忍其他权力的存在。任何具有不同倾向的原则都被禁止。主导原则不会在其旁边容忍竞争原则的表现和影响。
这种简约、统一的特点贯穿他们的文明,同样也体现在他们的文学和智力作品中。任何一个近期研究过引入欧洲的印度文学遗产的人,都会看到它们都如出一辙。它们似乎都是同一个事实的结果;是同一个思想的表达。宗教和道德著作、历史传统、戏剧诗歌、史诗,都具有同样的面貌。在这些思想和想象的作品中,我们发现了与他们的生活和制度一样的统一性和单调。即使在希腊,尽管它对知识和智慧进行了大量的贡献,文学和艺术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可思议的统一性。
现代欧洲文明在这方面与古代完全不同!只要稍微快速地看一眼,就会立即感到多样化、混乱和动荡。所有社会组织原则都同时存在于其中:世俗权力、宗教权力、神权、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元素,社会的各个阶层、各种社会形态都混杂在其中,显而易见;以及无尽的自由、财富和影响力的层次差异。这些各种权力也在不断的相互斗争中,没有任何一方有足够的力量来征服其他方面,独占整个社会。在古代,每个重要时期,所有社群似乎都呈现相同的模式:有时是纯粹的君主制,有时是神权或民主,每个原则轮流完全统治。但是现代欧洲包含了所有这些制度的例子,各种社会组织的尝试,纯粹和混合的君主制、神权制、或多或少地贵族主义的共和国,它们共同存在,同时并存;尽管它们多样化,但它们之间都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一种不可误解的家族相似性,显示它们本质上是欧洲的一部分。在欧洲的道德品格、观念和情感中,我们发现同样的多样性和斗争。神权观点、君主主义观点、贵族主义观点和民主观点交叉碰撞、斗争、交织在一起,相互限制和改变。打开中世纪最大胆的著作:在其中没有一本书将某种观点推向其最终的结果。绝对权力的拥护者在潜意识里都逃避着将他们的学说推向极端所带来的后果。我们看到,他们周围的思想和影响使他们害怕将其推向极端。民主主义也受到同样的限制。这种在古代文明中显而易见的沉着大胆,在欧洲体系中无处安放。在情感方面,我们发现同样的对比和多样性;一种不屈服的独立精神与最大程度的顺从能力同在;人与人之间有着奇特的忠诚,同时每个人都有着强烈的意愿去做自己的意愿,摆脱一切约束,独自生活,不去理会世界其他部分。思想像社会一样多样化。
这种特点在文学中也同样可见。不可否认的是,在艺术的形式和美感方面,现代欧洲远不及古代;但是,如果我们从情感深度和思想角度来看她的文学,就会发现它更加强大和丰富。人类的思想已经涉及更多的对象,劳动更加多样化,深入更深层次。形式上的不完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材料越是丰富和丰富多样,将其塑造成纯粹而简洁的形式就越困难。给作品赋予美感的东西,在艺术作品中我们称之为形式,它体现了作品的清晰性、简洁性和象征性统一。由于欧洲文明所拥有的想法和情感的惊人多样性,达到这种宏伟而朴素的简单性的难度增加了。
因此,我们发现这种多样性的特点在现代文明中处处占主导地位。毫无疑问,它带来了一个不便之处,即当我们单独考虑文学、艺术或者其他任何人类智慧可能前进的方式中人类思维的特定发展时,我们通常会发现它不如古代文明中相应的发展水平;但与此同时,作为一整体来看,欧洲文明显得更加丰富多样:即使每个特定的成果没有达到同样的完美,它所酿成的果实种类却是无穷无尽的。再次强调,欧洲文明已经经历了十五个世纪,并且在这段时间里一直处于不断进步的状态。或许欧洲文明的进步速度没有希腊文明那么快,但它在每个时刻都得到新的推动力,并且仍在不断前进。它前途无限,每一天都以增加的自由伴随其进展的速度日益加快。在其他文明中,单一原则或单一形式的专制或过度优势导致了暴政;而在现代欧洲,社会秩序元素的多样性以及任何一个元素都无法排斥其他元素的无能为力,孕育了现今盛行的自由。各种原则无法消灭彼此的无能迫使它们互相容忍,迫使它们必须共同生活,达成某种相互理解。每一种原则都同意只接受属于自己的文明部分。因此,而在其他地方,一种原则的优势导致了暴政,欧洲文明中的元素多样性和它们之间的不断冲突却孕育出了我们非常珍视的自由。
正是这一点赋予欧洲文明其真正的、巨大的优势,也构成了其本质上的、独特的特征。如果我们进一步深入,深入到事物的本质,我们会发现这种优势是合法的,在理性和事实都承认它。暂时放下欧洲文明,回顾世界整体,审视地球事物的共同进程,我们发现它具有什么特点?我们在这里所感知到的,正是欧洲文明中如此明显的多样性、元素的多样化以及斗争。显而易见的是,没有任何单一原则、特定组织、简单理念或特殊力量曾经被允许占有世界、将其塑造为持久的形态,并将任何对立的倾向驱逐出去,以至于它自己成为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在这里,各种权力、原则和体系交织在一起,相互影响,不断斗争,时而征服,时而被征服,从未完全征服,也从未完全征服别人。这似乎是世界的普遍状态,而各种形式、理念、原则的多样性、斗争和能量都趋向于一种特定的统一、一种特定的理想。虽然也许永远无法实现,但人类却凭借自由和努力不断接近这个目标。因此,欧洲文明是世界的倒影——就像地球事物的进程一样,它既不局限、排他,也不停滞不前。这是文明第一次摆脱了其特有的特征:它的发展首次呈现出与宇宙本身一样多样化、丰富而繁重的面貌。
欧洲文明,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终于渗透到了永恒真理的路径中——融入了上帝的安排;它前行的方式正是上帝所规定的方式。这是其优越性的理性原则。
请您不要忘记,随着我们继续讲述这些课程,我们要牢记的是,正是在这种多样的元素和它们之间的不断斗争中,我们文明的本质特征才形成。目前我能做的不过是断言这一点;它的证明将在我为您呈现的事实中找到。不过,如果我能向您展示,我刚才所赋予文明的特征的原因和元素可以追溯到我们文明的摇篮,我相信您会承认这是对我的断言的证实。也就是说,在她诞生的那一刻,正是罗马帝国崩溃的时刻,如果我可以向您展示在世界状态中,从一开始就造成了欧洲文明那种纷扰而多样化,同时又富饶多产的特征的环境,我相信我对您的同意有了很有力的依据。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将从研究罗马帝国崩溃时期的欧洲情况开始,这样我们就可以从它的制度、观念、思想和情感中发现古代世界传承给现代世界的要素。而在这些要素上,您将会清楚地看到我刚才所描述的特征。有必要我们首先了解一下罗马帝国是什么,以及它是如何形成的。
罗马在起初只是一个普通的市政机构,一个法人组织。罗马政府不过是一系列适用于城墙内人口的机构的集合;也就是说,它们是市政机构;这是它们的特点。
这并不是罗马特有的特点。如果我们在这个时期看一下罗马周围的意大利地区,我们会发现只有城市。当时所称为国家的东西实际上只是城市的联盟。拉丁国是拉丁城市的联盟。伊特鲁里亚人、萨姆尼特人、萨比尼人、大希腊的民族,都是以同样的方式组成的。
确实,在那个时期,还不存在乡间小区和村庄;至少乡村和现在大不相同。虽然乡村得到了开垦,但并没有被人们居住。土地和乡村庄园的所有者居住在城市里;他们偶尔会前往乡村产业参观,通常会雇佣一定数量的奴隶;但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乡村,也就是那些分散在各处的人口,有时是独立房屋,有时是小村庄,到处都点缀着农业住宅的地方,在古代意大利是完全不被人们所知道的。
当罗马扩展其疆界时情况是怎样的呢?如果我们追溯历史,我们会发现罗马征服或建立了许多城市。她与城市作战,与城市进行谈判,向城市派遣殖民地。简而言之,罗马通过征服和建立大量城市来征服世界的历史。当然,在东方,罗马帝国的扩张有些不同:那里的人口分布不像西方世界那样,而是在一个更具有家长制形式的社会体系之下,因此在城市内的人口集聚程度要少得多。正如我们只需要关注欧洲的人口一样,我现在也不会再谈论东方的情况了。
因此,限制在西方地区,我们会发现事实正如我所描述的那样。在高卢和西班牙,我们只能看到城市。离这些城市稍远一些,就是沼泽和森林。我们来看一下古罗马遗留下的纪念碑的特点——古罗马的老路。我们发现大道连接着城市;但那些现在穿越全国各地的成千上万的小路在那时是不为人所知的。在中世纪,我们也没有发现巨量的小型建筑物——教堂、城堡、乡村庄园和村庄等——分布在全国各地。罗马并没有留下这种类型的痕迹;她的遗产只包括印有市政特色的巨大纪念物,旨在容纳聚居在一个独立地区的大量人口。无论你从哪个角度看罗马世界,你都会看到几乎完全由城市主导,乡村人口和居住地几乎不存在。罗马世界的这种市政特征明显使建立和维持一个伟大国家的统一、社会联系变得极为困难。
像罗马这样的市政法人团体也许能够征服世界,但要统治它、将其塑造成一个紧密的整体就更为困难。因此,当工作似乎完成时,当整个西方和大部分东方都屈服于罗马的统治时,我们发现一大批城市,一大批为了独立存在而形成的小国家,打破了束缚,四处逃离。这是建立帝国的必要原因之一;这需要一种更加集中的政府形式,一种更能够将几乎没有凝聚力的要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的政府形式。帝国努力团结和凝聚这个广阔而分散的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功。在奥古斯都和戴克里先之间的统治时期,正值罗马令人钦佩的民事立法完善之际,帝国建立了庞大而专制的行政机构,通过一种层级排列的官员网络贯穿全帝国,牢固地将人民和皇室联系在一起,同时将政府的意志传达给社会,将社会的贡税和服从带给政府。
这个制度不仅团结了罗马世界的力量,使其元素保持一致,还以惊人的速度将对专制主义、中央权力的追求引入社会。真正令人惊讶的是,这些无序的小共和国的集合,这些市政团体的联盟,如何迅速沦为对皇帝这一神圣称号的谦卑和顺从的尊重。在这个罗马世界的各个部分之间建立某种联系的必要性显而易见且强大,否则我们几乎无法想象专制主义的思潮如何如此轻易地进入人们的思想中,并几乎融入他们的情感之中。
这种精神、行政组织以及与之相连的军事体系,使罗马帝国在内部的解体和外来的野蛮人的攻击下挣扎求存。但虽然它挣扎了很长时间,最终的日子到来了,所有专制主义的技巧和权力、所有奴性的顺从,都无法延长它的命运。在第四个世纪,几乎所有维系这个庞大帝国的纽带都似乎已经松弛或断裂;野蛮人从四面八方进攻,各个省份不再抵抗,也不再为整个世界的命运操心。在这个危机时刻,一两个皇帝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非凡的想法:他们希望尝试一下,普遍自由的希望、一种联盟、类似我们现在所谓的代议制度的系统,是否能比已经存在的专制行政更好地捍卫罗马帝国。在公元418年,荣誉和年轻的西奥多修斯有一个命令,针对高卢的总督,旨在在高卢南部建立一种代议政府,以其协助仍然维护帝国的统一。
《荣誉斯和年轻的西奥多修斯的敕令》,写于公元418年,致凡尔赛的高卢总督。
荣誉斯和西奥多修斯,奥古斯都,致高卢总督阿格里科利。
鉴于您的崇高建议以及其他明显有利于共和国的信息,我们决定根据这些建议制定以下法规,并要求我们七个省的居民遵守这些建议,以确保其永久生效,并满足他们自己的期望和需求。鉴于公共和私人利益的动机,特派责任人应该被派遣,不仅是每个省,而且是每个城市,向您的威严报告,不仅要交账,还要讨论涉及土地所有者利益的事宜,我们认为每年固定的时间,在此刻开始,应该在那座都城(即阿尔勒城)举行一个为七个省的居民召开的集会。通过这个机构,我们的愿望是为公共和私人利益提供解决方案。首先,通过最具影响力的居民在他们杰出的总督(除非他由于影响公共秩序的原因缺席)面前的团结及他们的审议,我们将能够获得最好的意见,讨论的并经过充分讨论和决定的事项不得隐瞒其他省份,而未参加集会的人必须遵守同样的公正和公平规则。另外,通过规定每年在康斯坦丁城举行一个集会,我们相信不仅对公共福祉有利,也能增进社会关系。实际上,这座城市地理位置优越,外国人大量涌入,拥有广泛的商业活动,所以世界其他地区的各种产品和制造业在其中皆可见到。丰富的东方、芬芳的阿拉伯、精致的亚述、富饶的非洲、美丽的西班牙和勇敢的高卢等地的特产在此地如此丰富,以至于世界各地被赞为壮丽的事物似乎是此地气候的产物。此外,罗纳河和图斯卡尼海的交汇使交往变得更加便利,使得罗纳河流经的国家和图斯卡尼海蜿蜒而过的地区几乎成了邻居。因此,由于整个地球为这座城市提供了最受推崇的产品,每个国家的特色商品通过陆路、海路、河流、船只、筏子、马车运送到这里,我们的高卢又怎能不看到我们通过在这座城市召开公共集会为它带来的巨大利益呢?这座城市凭借着上天特殊的恩赐,拥有了生活的各种享受和商业的各种便利。
在一段时间前,著名的总督佩特罗尼乌斯带着值得称赞和开明的眼光规定了这个习俗应该得到遵守;但由于那段动荡时期和篡位者的统治使其实行受到了中断,我们决定通过谨慎行使我们的权威来重新实施它。因此,亲爱的堂兄阿格里科利大人,您的壮丽,遵循我们现行的条例和您的前任们确定的习俗,将会引导让以下规定在各省得以遵守:
需要向所有担任公职或所有领有领地的人以及各省的所有法官们宣布,他们必须在每年八月至九月中旬的阿尔勒市出席会议,召集和会议的日期将由掌权者自行决定。
诺旺普兰和第二奎特区是最远的省份,根据惯例,如果他们的法官因不可避免的工作被拘留,他们将有权派遣代理人代替他们出席会议。
那些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出席的人将需要缴纳罚款:法官罚款五磅黄金,法庭成员和其他显要人物罚款三磅黄金。
我们认为,通过这项法令,我们向我们的省份居民提供了极大的优惠和好处。我们也有确定的把握,将增进阿尔勒市的福祉,我们对这座城市的忠诚,依照我们的祖先和国人,我们付出了许多。
在五月初十五日颁布;在六月初十日于阿尔勒收到。
尽管有这样的呼吁,各省和城市却拒绝了这个提供的恩惠;没有人愿意指定代表,也没有人愿意前往阿尔勒。这种集中化、统一化的做法与这个社会的原始本质相悖。地方性和自治性的精神随处显现;重建一个整体的社会、建立一个总体的国家的不可能性变得明显。城市局限于自身组织的事务,将自己封闭在城墙之内,帝国由此崩溃,因为没有人愿意属于帝国;因为市民只想属于自己的城市。因此,罗马帝国在衰落时,分解为构成它的元素,地方自治的统治和政府再次无处不在。罗马世界是由城市构成的,而它又回归到了城市。
这个自治系统是古罗马文明留给现代欧洲的遗产。它无疑变得虚弱、不规则,与早期的状态相比,非常低劣;但它是唯一的生命原则,是唯一保留任何形式的原则,也是在罗马世界的总体瓦解中存活下来的唯一原则。
当我说唯一的时候,我搞错了。还有另一个现象,另一个思想也同样存活下来。我指的是帝国的记忆和皇帝的头衔,即皇家威严的概念以及与皇帝名字相关联的绝对权力的观念。因此,需要注意的是,从罗马文明流传到我们这里的两个要素是:首先,市政团体制度、习惯、法规和自由原则——适用于所有人的普遍民事立法;其次,绝对权力的观念——秩序原则和服从原则。
与此同时,在罗马社会的核心地带,已经出现了另一个截然不同性质的社会,建立在不同的原则上,充满不同的情感,并为欧洲文明带来了截然不同的元素:我指的是基督教教会。我说的是基督教教会,而不是基督教,二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在第四世纪末和第五世纪初,基督教不再是一种简单的信仰,而是一种制度——它已经组建成为一个团体。它有自己的政府,由一群神职人员组成;有规范他们不同职能的确立的教务政体;有收入和独立的影响力手段。它有适用于一个大社会的会集点,包括省级、国家级和全体会议,这些会议通常共同讨论社会事务。总之,在这个时代,基督教宗教不再仅仅是一种宗教,它是一座教会。
假若基督教没有成为一座教堂,很难说在罗马帝国崩溃时的大动荡中它将会面临怎样的命运。仅从世俗的角度来看,不考虑神圣意志的助益和监督权力,只考虑自然原因的自然影响,很难说基督教,如果一直保持最初的形态,仅仅是一种信仰,一个个人的信念,如何能够承受罗马帝国解体和蛮族入侵所带来的冲击。在后来的时期,当基督教成为一座制度建立的教堂时,在亚洲和北非地区,它也因为类似的入侵(伊斯兰教)而衰落;而种种迹象似乎指出,在罗马帝国崩溃时,基督教更有可能遭受同样的命运。在四世纪,没有现在这种道德影响建立或拒绝的手段;没有现在这种抽象真理取得地位、对人类施加影响、指导行动的手段。在那个时代,没有任何事物能够赋予简单的观念、个人的意见如此的权威和力量。因此,我认为可以假设,只有一个在强大政府和纪律规则下牢固建立的社会,才能在这样的灾难中生存下来,才能经受住如此猛烈的风暴。我认为,从人的角度来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四、五世纪,是基督教教会拯救了基督教;是基督教教会以其机构、官员和权威——基督教教会,与如此努力地阻止帝国内部的溃败、与野蛮人作斗争并事实上战胜了野蛮人的基督教教会——成为了连接罗马和野蛮世界之间的伟大纽带——文明的原则。因此,我们在第五世纪要看的是教会的情况,而不仅仅是严格理解的宗教——而那纯粹的、简单的福音信仰,所有真正的信徒都必须视为其最高的胜利——这样我们才能发现基督教从这个时期开始对现代文明产生了什么影响,它引入了哪些元素。
让我们看看在这个时代的基督教教会究竟是什么样子。
如果我们从一个完全世俗的角度来看——如果我们看基督教从它的起源到第五个世纪所经历的变化——如果我们(我再次强调,不是从宗教上,而是纯粹从政治上的意义上)对它进行研究,我们会发现它经历了三个根本不同的阶段。
在它的初期,甚至在它的婴儿期,基督教社会呈现在我们面前,是一个简单的协会,由拥有相同信仰和观点、相同情绪和感受的人组成。最初的基督徒聚集在一起,共同享受他们共同的情感和宗教信念。在这个时候,我们找不到任何固定的教义形式、纪律规则或官员团体。
然而,很明显,没有任何社会,无论它多么年轻,多么微弱,或者无论其性质如何,都无法在没有一些道德力量的情况下存在,并激励和指导它;因此,在各种基督教会堂中,有些人是讲道者、教师或道德领袖,他们指导和治理教会。但是,仍然没有固定的官员、纪律规则;一个共同信仰、共同情感和感受的信徒的简单协会,是基督教社会的第一个状态。
然而,当这个社会开始发展时,几乎在其诞生之际,我们在早期文献中发现了这些痕迹,逐渐形成了一种教义形式、纪律规则和官员体系:包括后来成为祭司的“长老”,“监督”或“主教”,以及“执事”。其中,长老负责教会的指导与治理,监督或主教负责监督和管理,执事则负责照顾贫困者和施舍。
确切地确定这些官员的职能几乎是不可能的;界限可能非常模糊和不稳定;然而,这里已经有了机构的萌芽。然而,在这第二个时期,有一个主要的特征:权力、权威和占优势的影响力仍然掌握在信徒大体上。是他们决定选举官员,并采纳纪律和教义规则。基督教政府与基督教民众尚未分离;两者尚未独立于对方存在,仍然是基督徒信众的力量对社会产生主要影响。
在第三个时期,所有这一切都发生了彻底的变化。神职人员与普通信徒分离开来,现在成为一个独立的团体,拥有自己的财富、法律管辖和组织结构;换句话说,他们拥有自己的政府,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一个独立于被应用的社会,并对其产生影响力的社会。这是基督教会的第三个阶段,在第五世纪初期处于这种状态。政府与人民尚未完全分离;因为至今还没有这样的政府存在,而在宗教事务中尤为如此;但就神职人员与基督徒普遍关系而言,是神职人员统治着,几乎没有任何限制。
除了神职人员从其精神职能中获得的影响力之外,他们还通过成为城市机构的首席行政官而对社会拥有相当大的权力。我们已经看到,严格来说,除了其市政制度之外,没有从罗马帝国继承下来的东西。现在,由于专制统治的压迫和城市的毁灭,市政机构的官员已经沦为无足轻重和无能为力;而主教和大量的神职人员,充满活力和热情,自然而然地准备引导和监督他们。在这个问题上,指责神职人员篡权是不公平的,因为这是根据普遍的事件发展趋势发生的:只有神职人员拥有道德力量和活动性,而且他们在各处都继承了权力——这是宇宙的普遍法则。
这一点的变化在罗马帝国法律的各个部分中都显而易见。在查阅《提奥多修斯法典》和《查士丁尼法典》时,我们发现了无数条法令,将市政事务的管理权交给了神职人员和主教。接下来我将引用其中的一些法令。
根据《罗马法典》关于城市年度事务的规定(无论是关于普通城市收入、城市财产所得、遗赠或特定礼物的资金,还是来自其他来源的资金;无论是关于公共工程、粮食储备库、引水渠的管理,还是关于公共浴室、城门、城墙或塔楼的维护,桥梁和道路的修复,或者是因公共或私人利益而涉及的任何诉讼),我们作出以下规定:尊敬的主教和城市的三位声誉良好的人士将一起集会;他们每年都要检查已完成的工程;他们要确保那些负责或曾负责这些工程的人正确测量工程,真实记录工程情况,并确保他们履行了合同,无论是在照顾公共纪念物方面,还是在为道路、引水渠和其他所有事项的修复所花费的资金方面,以及粮食和公共浴室的费用方面。
《罗马法典》中关于对青少年、一、二阶段的监护以及所有法律规定需要监护人的人的规定,如果他们的财产不超过5,000个奥雷,我们规定不必等待省长的提名,因为这将引起巨大的费用,尤其是如果省长不居住在需要提供监护的城市中。在这种情况下,监护人或监护人的提名将由城市的行政官员与尊敬的主教和其他拥有公共权力的人员共同进行,如果城市中有多个人居住的话。
《罗马法典》中关于城市捍卫者的规定,我们希望那些在正统信仰的圣奥秘方面受过良好教导的捍卫者应由尊敬的主教、神职人员、知名人士、地主和城市财产所有者选择并正式就职。至于他们的就职程序,必须委托给荣耀的边境总督,以确保他们的权威具有由他的尊贵所授予的所有稳定性和分量。
我可以引用很多其他相关的法律,在所有这些法律中,你会明显地看到这个事实非常突出:即在罗马市政制度和中世纪自由城市的制度之间,出现了一个教会性市政制度;在城市组织事务的管理中,神职人员的优势取代了古罗马市政官员的优势,并为我们现代自由社区的组织铺平了道路。
可以立刻看出,基督教会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惊人的权力增长,不仅在其自己的圈子中,通过增加对基督教信徒的影响力,而且还通过参与世俗事务获得了权力。从这个时期开始,基督教会在现代文明的发展中发挥了强大的合作作用,并对其性质产生了广泛影响。让我们简要地回顾一下它所引入的优点。
首先,在欧洲文明中,这是巨大的优势,因为一种道德影响力、一种道德力量——一种完全依靠道德信念、道德观念和情感的力量,应该在这个时期在社会中确立起来。此时,社会似乎正面临被压倒性的物理力量所摧毁的危险。如果当时没有基督教会的存在,整个世界必定会成为纯粹的蛮力的牺牲品。基督教会独自拥有一种道德力量;它维护并宣传了一种高于一切人类权威的准则、法律的观念;它宣布了一个伟大的真理,这是我们对人类希望的唯一基础:即存在着一种高于一切人类法律的法律,不论它被称为什么名字,无论是理性、上帝的法律还是其他什么,它在所有时代和所有地方,都是以不同名称呈现的同一法律。
最后,教会开始了对社会非常重要的事业——我指的是世俗权力和精神权力的分离。这种分离是良知自由的唯一真正源泉;它并非基于其他原则,而是建立在为最严格和最广泛的良知自由奠定基础的原则之上。世俗权力和精神权力的分离完全建立在这样一种思想上,即物质的、野蛮的力量对思想、信念和真理无权无威。它源于在思想世界和行为世界之间、我们内在的、智力的本性与我们周围的外在世界之间建立起的差别。因此,尽管这个原则看起来可能很荒诞,但正是欧洲为之奋斗了很长时间,付出了许多苦难,最近才在许多情况下违背了教士的意愿,取得了优胜的良知自由的原则,正是在欧洲文明的初期,通过世俗权力和精神权力的分离的名义下采取行动。此外,正是基督教会自身,在被置于的环境迫使下,作为一种抵御野蛮主义的手段,引入并维护了这一原则。
因此,建立道德影响力、维护神圣法律和分离世俗和精神权力,可以列为基督教会在第五世纪为欧洲社会所做出的伟大贡献。
遗憾的是,在这个时期,它的所有影响并非都是有益的。早在五世纪末期,教会内部就存在着一种将统治者与受统治者分离的欲望。他们试图让政府完全独立于它所管理的人民之外,通过没有他们理性的认同或意愿的情况下,控制他们的思想和生活。此外,教会还竭力试图建立神权政治的原则,篡夺世俗权力,争取普遍统治。当她在这一点上失败时,她做了几乎同样糟糕的事情:为了获得权力的一部分,她联合了世俗统治者,并全力以赴地强制执行他们对绝对权力的要求,以此来牺牲人民的自由。
那么,我认为这些就是欧洲在五世纪从教会和罗马帝国中获得的文明的主要元素。当野蛮人来到罗马世界并将其掠夺时,情况就变成了这样。现在我们只需要研究野蛮人自身,以了解在我们文明的摇篮中结合和混合在一起的元素。
必须理解的是,我们与野蛮人的历史无关。为了我们的目的而言,只需要知道除了一些斯拉夫部落(如阿兰人),他们都是同一种德意志人的后裔;而且在文明程度上几乎都差不多。的确,这方面可能存在一些小的差异,根据这些民族与罗马世界的交往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毫无疑问,哥特人在这方面取得了更大的进步,比法兰克人更加文明;但从总体观点和对我们所讨论的事情来看,这些小的差异并不重要。
我们只需要对野蛮人社会的大致状况有一个概念,至少能够使我们判断他们对现代文明做出了什么贡献。尽管这个信息可能看起来很有限,但现在几乎不可能获取到。关于罗马的市政体制和教会的状况,我们可以形成一个相当准确的想法。它们的影响一直延续到现在;我们在许多机构中留下了它们的痕迹,并且具有无数方式来了解它们;但是,野蛮人的风俗和社会状态已经完全消失,我们只能凭借一些古老的历史遗迹,或者靠想象来推测他们的状况。
在我们能够形成一个真正的野蛮人形象之前,有一种情感,特别需要理解,那就是个人独立的愉悦——享受全面的自由,在各种幸运和不幸中激发出完全的能力;追求活动而无需劳动;对冒险与创业生活的热爱。这种情感和性格特征普遍存在于野蛮人身上,这是引导这些巨大人群走向行动的道德所需。在我们所处的有规则的社会中,很难形成像这种感情和其对四五世纪原始野蛮人的影响一样正确的认识。然而,有一本由M.蒂埃里写的关于诺曼征服英格兰的历史书,为我们提供了生动而深刻的描绘。描述了诺曼人与其他野蛮人一样珍视个人独立和自由行使能力的生活,这种特征为他们注入了强烈的道德需求。蒂埃里的历史书中,生动而有力地描绘了野蛮人的性格和性情。在这部令人赞赏的作品中,作者以出色的方式表达了推动人们在边缘野蛮状态下行动的动机、倾向和冲动。在其他地方找不到如此正确的野蛮人和他的生活方式的真实描绘。在库珀先生的小说中也有些许类似的情节,他描绘了美洲土著人的行为方式。在这些场景和土著人在森林中保持的情感和社交关系中,无疑有一些东西在某种程度上唤起了我们对古日耳曼人的行为方式的印象。毫无疑问,这些图景略带想象色彩、略带诗意,野蛮人生活和行为方式最糟糕的特征没有被赤裸地描绘出来。我所指的不仅是这些行为方式对社会状况所强制造成的而且野蛮人自己的内心状况。这种对于个人独立的热望中,有着一些比我们从蒂埃里先生的作品中所想象的更加粗鄙、物质的特征——一些野蛮、顽固的激情和冷漠,这些在他的详述中并未涉及。尽管如此,即便这种粗鄙和愚蠢的自私心被夹杂其中,如果我们更深入地探究这个问题,我们能够发现,这种对于独立的渴求中,仍然有一些尊贵、道德的特征,似乎源自于我们的道德本性。这种渴望体现了作为人的自豪感,个人身份的情感,以及人类自然精神在无限发展中的自发性。
正是德意志的粗野野蛮人将这种个人独立的情感、个人自由的热爱引入了欧洲文明;在罗马人、基督教会以及几乎所有古代文明中,这都是未知的。古代文明中的自由是政治自由;它是公民的自由。人们关心的不是个人自由,而是作为公民的自由。他们是某个社团的一部分,完全奉献于这个社团。基督教会也是如此。在其成员中,对基督教团体的忠诚,对其法律的奉献,以及对其帝国的扩张有目共睹。基督教的精神改变了人的道德品质,与独立原则相对立;因为在其影响下,人的思想努力将自己的自由扼杀,完全屈服于信仰的指引之下。然而,个人独立的情感、真正自由的热爱,不顾后果地展现自己,并且几乎没有任何其他目标,只追求自身的满足——这种情感,我再次强调,对于罗马人和基督徒来说是陌生的。我们应该感激野蛮人,他们将这种理念带入欧洲文明,从其起源至今,它已经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并产生了如此持久和有益的结果,以至于它必须被视为其中一个基本原则,不能不被注意到。
还有另一个文明的元素,同样只有从野蛮人那里才继承而来:我指的是军事庇护,这种联系在个人之间、战士之间建立起来,它既不破坏任何人的自由,甚至在最初的阶段也不破坏他们之间存在的某种程度的平等,却奠定了一个渐进的从属关系,并成为后来形成封建制度的贵族组织的起源。这种联系的胚芽是人与人之间的依恋,是将个体紧密相连,没有明显的必要性,也没有来自社会一般原则的任何义务。在古代的共和国中,你看不到个人特别自由地依附于其他个人的例子。在野蛮人中,这种联系是通过同伴和首领的关系而形成的,当他们组成团队侵袭欧洲时;在后来的时期,通过君主和臣民的关系来形成。这第二个原则在现代欧洲文明中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影响——人对人的奉献,完全来自我们的日耳曼祖先;它是他们社会体系的一部分,并被纳入我们的体系中。
现在让我问一下,我在一开始陈述的现代文明即使在其初期也是多样化、动荡和混乱,这种说法难道不是完全合理的吗?难道我们不是在罗马帝国灭亡时期找到了几乎所有在我们文明的进步历程中所遇到的元素吗?我们在这个时期找到了三个完全不同的社会;首先是市政社会,罗马帝国的最后遗迹;其次是基督教社会;最后是野蛮人社会。我们发现这些社会组织方式迥异,建立在完全相反的原则之上,激发人们截然不同的情感。我们发现最绝对独立的追求与最忠诚的顺从并存;军事庇护与教会统治并行;精神权力和世俗权力无处不在;教会的规范、罗马的法律和几乎未成文的野蛮人习俗;各地民族、语言、社会地位、风俗、思想、印象的混合或共存。我认为,这些事实足以证明我试图描绘我们文明的总体特征的真实性。
不可否认,我们要归功于这种混乱、多样性和元素的激荡,欧洲的进步才是缓慢的,她经历了风暴,遭受了痛苦。但是,无论这些给我们带来了多少代价,我们不能完全以悔恨的心情看待它们。对于一个国家和一个个体来说,能够调动所有能力,确保各种心智和身体力量得到充分而自由的发展,这是通过努力和痛苦所付出的代价所能得到的宝贵优势。我们可以称之为欧洲文明的艰辛命运——它所经历的困扰、努力——以及它在进程中所遭受的暴力,对人类的进步产生了无限的帮助,这比其他文明所经历的平静、顺利和简单要多得多。现在,我要停下来了。在我所绘制的粗略草图中,我相信你能够认出罗马帝国灭亡后世界的总体特征,以及各种元素如何相互合作和融合,从而催生了欧洲文明。从现在开始,它们将在我们的关注下运动和行动。我们将继续推动它们,并看看它们如何相互作用。在下一讲中,我将努力展示它们在所谓的野蛮时期所变成的样子,以及它们在这个入侵的混乱时期所扮演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