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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马上治天下?

秦二世而亡的教训对西汉初年的统治者来说是深刻而又惨痛的。

基于这种教训,西汉王朝重建统一之后,围绕着统一帝国怎样才能真正获得巩固和发展的问题,在最高统治层也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反省,并最终决定采取无为而治的黄老之学。黄老之学在西汉建国初期一度成为官方意识形态,这对汉代学术的发展尤其是儒家学术的变化产生过极其重大的影响。

西汉王朝的建立得之于许多复杂的内外在因素。在某种程度上说,刘邦的胜利带有一种侥幸的意味。因此,得天下之后如何治天下,在以刘邦为核心的农民领袖们的心目中并非完全有数。这些原本以贩夫走卒为主体的“社会边缘阶级”一旦取得了“社会中心阶级”的地位,实际上也不得不求助于原来的社会中心阶级——知识分子,利用知识分子的智慧重建社会秩序,以便对社会进行有效的治理和统治。

早在刘邦南征北战、平定四海之际,他身边就已网罗了一大批忠诚的知识分子。这批知识分子基于对社会及历史的深刻认识,不停顿地为新王朝未来的社会政治政策、文化政策的设计出谋划策,因而在相当程度上保证了汉王朝社会政治政策、文化政策的正确性,至少为新王朝减少了某些政策性的失误。

据比较可靠的历史资料记载,长期跟随刘邦打天下的陆贾不时在刘邦的面前谈论儒家经典《诗经》和《尚书》等等。终于有一天惹得刘邦极不高兴。高祖骂之曰:“乃公马上得之,安事《诗》、《书》!”

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向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

高帝不怿而有惭色,乃谓陆生曰:“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

于是陆贾著成《新语》一书,以期为西汉王朝的未来发展规划蓝图。

陆贾的思想主旨是鉴于秦亡的历史教训,建议刘邦“行仁义,法先圣”,“握道而治,据德而立”。即以儒家思想作为治国平天下的根本性指导原则,而改变“秦以刑法为巢”的重大失误,以防“覆巢破卵之患”。 由此看来,陆贾对西汉王朝未来发展的思考主要是基于秦亡的教训,并由此得出抑法尊儒的结论。

基于这种立场,陆贾对先秦诸子持一种较为严厉的批判态度,以为诸子的思想虽然具有某些合理性,但都不足以填补排斥法家之后的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真空。他强调,真正足以担当重建社会秩序之重任,足以弥补废除法家路线之后统治思想真空的惟有儒学。“治以道德为上,行以仁义为本。故尊于位而无德者绌,富于财而无义者刑;贱而好德者尊,贫而有义者荣。” 只有儒家思想与伦理才是西汉社会发展、繁荣与稳定的治世良药。

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陆贾坚决排斥诸子,或者说他较董仲舒之前就有一种独尊儒术的倾向。事实上,他在推崇儒学的同时,也竭力防止儒学走上独尊的道路。

我们知道,在汉初几十年的学术大潮中,确实已有儒术独尊的思想端倪。叔孙通“儒术不足以进取,可以守成”的说法以及他不惜变通儒学传统以媚权贵的政治实践,都足以表明汉初儒家学者确有一种内在的独尊倾向。

不过,面对这种倾向,陆贾并没有随声附和。他虽然基于儒学立场对非儒学派进行过严厉的批判,但也似乎明显地预感到儒学一家独尊所可能导致的恶果。“故良马非独骐骥,利剑非惟干将,美女非独西施,忠臣非独吕望。……故制事者因其则,服药者因其良。书不必起仲尼之门,药不必出扁鹊之方。合之者善,可以为法,因世而权行。” 主张儒学与诸子并重互补,择优而取,因社会实践的实际需要而重新建构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就此意义而言,陆贾阻止了汉初意识形态方面的“一边倒”,这不仅对汉初社会的发展功莫大焉,而且其重建统治原则的主张与实践,也势必导致诸子学的终结,使刚刚获得复兴的诸子学失去独立存在的社会依据,而又不得不将自己的智慧资源无保留地奉献给重建中的新的统治阶级意识形态。

陆贾对儒术独尊倾向的阻止,在中国思想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一方面避免了鉴于秦亡的教训而将统治思想推向另一极端,使汉初学术界大体赢得了一个思想管制相对宽松、和谐、自由的文化氛围,有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另一方面,陆贾对诸子学的批判,特别是他重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呼唤与努力,在客观上势必导致诸子学派失去其独立存在与发展的社会基础,因而又势必容易造成万马齐喑、惟此一家的思想界状况,不利于持久地保持宽松、和谐、自由的文化氛围,在某种程度上又培植了文化专制主义的土壤。

当然,作为汉初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建构者,陆贾的致思倾向只能从属于他们所代表的那个阶级的根本利益,时代的要求迫使他的一切学术活动只能屈从于现实政治的需要,而无法从历史的长河中把握自身。这正是中国历史上正统思想家与异端思想家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基于此,陆贾对包括儒学在内的诸子学的批判以及重建思想体系的努力,无不立足于社会政治现实,从而使其学术具有浓厚的极端功利主义色彩。“善言古者合于今,能述远者考之于近。故说事者上陈五帝之功,而思之于身,下列桀、纣之败,而成之于己。” 将既往的文化遗产、历史教训均视为重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智慧资源。

然而,就陆贾思想体系的内在结构来说,他并不是对包括儒学在内的诸子平等看待,而是基于儒学的立场,竭力吸收诸子学的合理内核,建立了既有传统儒学的倾向性,而又有别于传统儒学的新体系。在儒学的倾向性方面,陆贾注意到了传统儒学对事功的淡薄,因而他着力通过对诸子思想的吸收,对传统儒学的重新阐释,使儒家的思想原则更合乎社会实际的需要,赋予一种极强的事功、外王色彩。

不过,基于当时的社会现实,陆贾的事功观念与此后汉武帝时期的事功观念有着本质性的区别,他一方面强调事功应以儒家伦理为根本原则,“是以君子尚宽舒以褒其身,行身中和以致疏远,……渐渍于道德,而被动于中和之所致也”。 另一方面则设法证立无为无不为的政治技巧,“夫刑重者则心烦,事重者则身劳;心烦者则刑罚纵横而无所立,身劳者则百端回邪而无所就。是以君子之为治也,块然若无事,寂然若无事,官府若无吏,亭落若无民,闾里不讼于巷,老幼不愁于庭,近者无所议,……然后贤愚异议,廉鄙异科,长幼异节,上下有差,强弱相扶,大小相怀,尊卑相承,雁行相随,不言而信,不怒而威,岂待坚甲利兵、深牢刻令、朝夕切切而后行哉?” 以无为的姿态获得有为的效果,这在陆贾看来是最高的统治技巧,“故无为者乃有为也”。 正是在这一点上,陆贾的思想主张深切汉初社会现实,故而《新语》“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 iuR8MsVy2oj5jak76QJdaDSJD5HYHt7B7hHfiRCSY46tsebOqc5yboUqk/6jqE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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