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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正值5月初,最美的春日,年轻小伙的幻想正该轻而易举地转向思爱怀春、美妙的季节与无疑十分强烈的情感,但诺曼·丹尼尔斯心心念念的却是别的事情。他一直想放个假,一个小假,现在终于等到了。已经过了太久——他妈的都快三个星期了——但终于还是来了。

他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离他妻子目前正在更换床单的酒店有八百英里。他是个大个子男人,穿着红色马球衫和灰色斜纹防水休闲裤,一只手上拿了个荧光绿网球。捏球的时候,他前臂的肌肉有节奏地张弛。

从街对面又走过来一个男人,站在人行道边缘向公园里张望。他看到坐在长椅上的男人,便迈步向他走去。一个飞盘从身边擦过,他躲开了,一只很大的德国牧羊犬从他身边冲过去追逐飞盘,他停了下来。比起长椅上的男人,这个人更年轻,也更瘦小,他长相帅气,看着不太可靠,留着一撮埃罗尔·弗林式的小胡子。走到那个右手拿网球的人面前,他停下了,犹豫地看着对方。

“有事吗,哥们儿?”网球男问道。

“你叫丹尼尔斯?”

网球男点头表示肯定。

小胡子男指着街对面一栋新建的高楼,尖角嶙峋,使用了大量的玻璃。“里面的人叫我来这儿找你。他说也许你可以帮我解决问题。”

“是莫雷利副警监吗?”网球男问。

“对,他就叫这名字。”

“那你有什么问题?”

“你知道的。”小胡子男说。

“告诉你啊,哥们儿,我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不管怎么说,我是管事的,你就是一个油乎乎的小杂种,日子一点也不顺心。你最好是说点我想听的,对吧?我现在就想听听你有什么问题。明明白白地告诉我。”

“我因为毒品的事被指控了。”小胡子男说,他闷闷不乐地看着丹尼尔斯,“卖了8号球 给一个缉毒警。”

“哎哟,”棒球男道,“这可是重罪。反正可以判成重罪。但还有更糟糕的事情,对吧?他们在你钱包里发现了我的东西,是吧?”

“是啊,就是你那张他妈的银行卡。我这运气绝了,在垃圾堆里捡到一张银行卡,结果他妈的居然是个警察的。”

“坐。”丹尼尔斯和蔼地说道。不过小胡子男慢慢向长椅右侧移动时,警察不耐烦地摇了摇头。“坐另一边,你个蠢蛋,另一边。”

小胡子男向后退了退,战战兢兢地坐到了丹尼尔斯的左边。他看着对方的右手以稳定而快速的节奏捏着网球。捏……捏……捏。警察胳膊的苍白表皮之下,粗大的青筋如同水蛇一般蠕动。

飞盘擦了过去。两人看着德国牧羊犬在后面追飞盘,四条长腿在飞驰,像骏马的腿。

“狗挺好看,”丹尼尔斯说,“牧羊犬都挺好看的,我一直喜欢牧羊犬,你不喜欢吗?”

“是啊,是啊,喜欢。”小胡子男说,尽管他其实觉得这狗很难看,而且看样子只要逮到半点机会,它就能开开心心地给你咬出一个新屁眼。

“我俩可有的谈了。”拿着网球的警察说,“说实话,我觉得这说不定是你这毛还没长全的小子人生里相当重要的一场谈话了,朋友。你准备好了吗?”

小胡子男咽下某种卡在喉咙里的东西,在当天大约第八百次希望自己已经处理掉了那张他妈的银行卡——他怎么就没处理了呢,他怎么就是这么个他妈的大白痴呢?

不过,他其实明白自己为什么是这么个他妈的大白痴——因为他一直在想,他可能最终会有办法用这张卡的。因为他是个乐观主义者,毕竟这里是美国,是机会之乡。还因为他基本已经忘了这东西就在他的钱包里(这个原因更真实也更关键),塞在他经常要用的一堆名片后面。嗑药就是会对你产生这种作用——让你不停奔波,但你他妈的想不起为了什么奔波。

警察正看着他,微笑着,但眼里却没有笑意。那双眼睛看起来……饥饿难耐。小胡子男一下子就觉得自己像是那三只小猪中的某一只,而在这公园长椅上坐在他身边的,就是凶恶的大灰狼。

“听我说,哥们儿,我从来没用过你的银行卡。这个我们得先说清楚。这个他们也跟你说了,对吧?我他妈一次也没用过。”

“你当然没有,”警察似笑非笑地说,“密码你是想不到的。是根据我家电话号码设的,那个电话号码没有登记……大部分警察的都没登记过。不过我猜你已经知道了,是吧?你肯定查过了。”

“没有!”小胡子男说,“没有!我没有!”当然,他有。他根据卡上的街道地址和邮政编码尝试了好几种不同组合无果之后,他又查了电话簿。他已经按遍了全城自动取款机的按钮,使劲地按下去,按得手指酸痛,觉得自己就是个大蠢蛋,在玩全世界最吝啬的老虎机。

“那要是我们查一下商业银行ATM机的电脑运行情况,会有什么发现?”警察问道,“不会发现我的卡大约进行了十亿次的‘取消/重试’操作?嘿,要是没发现,我就请你吃顿牛排大餐。哥们儿,你觉得怎么样?”

小胡子男不知道自己应该觉得怎么样,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心中有种很不好的感觉,特别特别糟糕的感觉。与此同时,警察的手指还在摆弄那只网球——捏紧又松开,捏紧又松开,捏紧又松开。他就一直这样没停下来过,太诡异了。

“你叫拉蒙·桑德斯,”名叫丹尼尔斯的警察说,“你的犯罪记录快赶上我胳膊长了。盗窃、诈骗、吸毒,各种犯罪。除了侵犯、殴打那种性质的犯罪,其他的犯了个遍。这可是搞得清清楚楚的,对吧?你们这些基佬可不喜欢被打,对吧?即便有些人就跟施瓦辛格似的,也不喜欢干架。哦,他们倒是不介意穿上保安T恤,在基佬俱乐部门口,朝着豪车晃晃胸肌,但要是真开始干架了,你们这些人马上就㞞了。不是吗?”

拉蒙·桑德斯一言不发。他觉得这显然是上上策。

“我可不介意打人,”丹尼尔斯警察说,“踢人,也不介意。甚至咬人都可以。”说这话的时候他仿佛陷入了某种沉思,像是在看着那只德牧,又像是在往更远处看。德牧已经叼着飞盘朝他俩的方向奔来了。“善良小天使,对此你有什么想法呢?”

拉蒙继续一言不发,还努力保持面无表情,但他脑子里已经亮起无数小小的红灯,一种令人惊恐的刺痛开始晃动神经系统的枝杈。心跳逐渐加速,如同火车离开车站,驶向空旷的郊野。他不停地偷瞄着那个穿红色马球衫的大个子,觉得情况越来越不妙了。这家伙的右前臂已经完全弯曲起来,青筋暴起,肌肉松动,像刚出炉的面包卷。

丹尼尔斯似乎并不介意拉蒙的无言以对。他把脸转向这个个子比自己小的男人,他在微笑……或者说好像在微笑,只要不看那双眼睛。他的眼睛闪着空洞的亮光,像两个簇新的硬币。

“告诉你个好消息,小英雄。这个毒品指控你就放宽心吧。帮我个小忙,你就能自由自在了。你觉得这样如何啊?”

他觉得自己应该继续闭好嘴不说话,但好像不说也不行了。这次这警察可不是在自说自话了,而是在等他回答。

“太棒了。”拉蒙说,并希望这是个正确答案。“太棒了,真是太好了,谢谢你放过我。”

“这个嘛,说不定我还挺喜欢你的呢,拉蒙。”警察说着做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拉蒙万万没想到他这么个参加过海军陆战队的傻大个会做出这事:他把左手伸进拉蒙的裤裆,开始给他按摩,就在这光天化日之下,他们眼前还有这么多孩子在玩耍,还有其他人,想看就看得到。接下来的事情可能说不上有多特别,不过在当时当刻实在是非常他妈的怪异——他硬起来了。

“是啊,说不定我喜欢你,喜欢得很,你这吃别人老二的油乎乎的小东西,穿着这么鲜亮的黑裤子、尖头鞋,凭什么不喜欢啊?”警察一边说话,一边改变一下手法,轻轻捏一下,叫拉蒙忍不住倒抽一口气。“我喜欢你可是件好事啊,拉蒙,这点你可得相信哪,因为他们对你的指控也是铁板钉钉的,绝对的重罪。不过,我特别烦什么你知道吗?莱芬韦尔和布鲁斯特,就那两个抓你的警察,今天上午在巡警室笑得那叫个欢。他们是在笑你,这不算什么,但我还感觉到他们也在笑我,这可就不行了。我不喜欢有人笑我,这事我通常是不忍的。但今天上午我不得不忍,今天下午我就成你最好的朋友啦,即便你手里拿了我的银行卡,我也要帮你撤掉很严重的毒品指控。你能猜猜原因吗?”

飞盘又擦过来了,那只德牧在后面紧追不舍,但这次拉蒙·桑德斯根本没注意到。这警察的手让他浑身僵硬,如同一根轨道铁钉。他像猫爪之下的老鼠一样,吓坏了。

这次,手捏得用劲了些,拉蒙发出嘶哑的闷声号叫。他那拿铁色的皮肤汗流如注,小胡子就像大雨过后死去的蚯蚓。

“拉蒙,能猜到吗?”

“不能。”拉蒙说。

“因为扔掉那张卡的人是我老婆,”丹尼尔斯说,“莱芬韦尔和布鲁斯特笑的主要原因就是这个,据我推测。她拿走了我的银行卡,用那卡从银行里取了几百块——我挣的钱——再发现那张卡,就是在一个叫拉蒙的油乎乎的吃别人老二的杂种手里。也难怪他们要笑了。”

求你了,拉蒙想说,求你别伤害我。我什么都告诉你,但是别伤害我。他很想这么说,但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的屁眼已经缩得只有气门芯那么大了。

大个子警察往他那儿靠近了些,近得拉蒙能闻到他呼吸中香烟和苏格兰威士忌的味道。

“我都跟你讲了这么多,也想你跟我讲讲。”按摩停止了,那些强壮的手指隔着裤子的薄布卷住拉蒙的两颗蛋。拉蒙感觉到了那只手是多么有力。“你最好别说错话,拉蒙。知道为什么吗?”

拉蒙麻木地摇摇头,感觉就像谁在他身体的某个地方拧开了个温水龙头,他全身的皮肤都在渗水。

丹尼尔斯伸出右手,就是那只拿着网球的手,伸到拉蒙的鼻子下面,接着突然一下就攥紧了拳头。“砰”一声爆响,伴随着他干脆、刺耳而低沉的“啊”的一声,手指穿透了那网球毛茸茸的荧光外皮。球往里缩陷,接着内外翻转了一半。

“我用左手也能做到,”丹尼尔斯说,“你信吗?”

拉蒙想说他信,但还是说不出话来。他点头表示相信。

“这个你会记牢吗?”

拉蒙又点了点头。

“那行。那听好我想让你告诉我的话,拉蒙。我知道,你就是个臭了吧唧的西班牙基佬,对女人也没多少了解,不过现在你可以先发挥下想象力。要是你回到家里,发现你老婆,那个发誓要爱你,尊重你,还他妈的听你话的女人,居然拿着你的银行卡跑了,那会是什么感觉?然后你发现她花了卡里的钱,他妈的去度假了,然后还把卡塞进了车站的垃圾桶,让你这么个吃别人老二的油腻的小东西翻出来了,你觉得那是什么感觉?”

“不太好的感觉,”拉蒙低声说,“肯定感觉不太好吧,求你别伤害我,警官。求你不要——”

丹尼尔斯慢慢地收紧了手,紧到手腕上的肌腱都暴起,像吉他的弦。潮水一般的疼痛如铅水一样沉重,席卷了拉蒙的小腹,弄得他想尖叫。结果他叫不出来,只有嘶哑的呼气声。

“不太好?”丹尼尔斯朝着拉蒙的脸,低声说。他的呼吸温热、潮湿,带着酒味和烟味。“你就能想到这个程度?你他妈的还真是个弱智啊!不过嘛……我想这答案也还不算完全大错特错吧。”

手松开了,但只松了一点点。拉蒙的下腹像一片充满剧痛的湖水,但阴茎却还是那样硬着。他从未喜欢过疼痛的感觉,也从不理解那些奇怪的人怎么会喜欢捆绑之类的玩意。眼下还是这么硬,他只能猜测是因为这警察的手在那儿握着,阴茎还在充血,下不去。他对自己发誓,要是这次能活着离开,他就径直去圣帕特里克教堂,念五十次万福玛利亚。哦,不,五十次不够,一百五十次还差不多。

“他们在笑我啊,”警察朝街对面新警局的方向扬了扬下巴,“笑得那叫一个欢啊,真是开心。大块头诺曼·丹尼尔斯,你猜怎么着?他老婆丢下他跑啦……不过走之前还不慌不忙地清理现场,做好准备呢。”

丹尼尔斯发出一声含混的咆哮,是一种只会在动物园才能听到的声音。他又捏了一下拉蒙的蛋。那种痛实在无法忍受,拉蒙身子向前弯,头埋在膝盖之间,呕吐起来——白色的凝乳块中夹着一条条棕褐色的东西,可能是午餐墨西哥玉米饼的残渣。丹尼尔斯就像根本没看到这一幕似的。他注视着供孩童玩耍的攀登架上方的天空,深陷在自己的世界里。

“我该让他们拉着你到处转,让更多的人笑吗?”他问道,“好让他们在警察局里笑完,又跑去法庭上大笑特笑?我觉得不该。”

他转过身来,凝视着拉蒙的眼睛。他笑了。那笑容让拉蒙想要尖叫。

“真正的大问题来了,”警察说,“要是你撒谎,小英雄,我就把你的老二扯下来塞给你吃。”

丹尼尔斯又捏了下拉蒙的裤裆,拉蒙的视线中开始出现一道道黑影。他拼命地与之抗争。如果他昏过去了,这警察很可能杀了他,就因为恼羞成怒。

“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嗯!”拉蒙哭了起来,“我凝白,凝白!

“你在汽车站看到她把那卡扔到了垃圾桶里。这些我都知道。我想知道的是她之后去了哪里。”

拉蒙霎时间松了口气,差点要感激得哭出来,因为,尽管他本来不可能答得上这个问题,但他恰恰就是能回答。他朝那女人看过一眼,确保她没有回头看他……接着,五分钟后,在他已经把那张绿色塑料卡片塞进钱包里很久之后,他又瞥见了她。他很难不注意到她,因为她头上围着那红色的玩意,鲜亮得就像刚粉刷过的谷仓侧墙。

“她在售票窗口!”眼前发黑的感觉还在残酷无情地涌上来,拉蒙努力喊叫出声,“售票窗口!”

他的努力得到了回报,就是又一次无情的挤捏。拉蒙感觉自己的蛋仿佛被撕扯开了,浸灌了打火机油,然后被点了火。

“我知道她在售票窗口!”丹尼尔斯半是好笑,半是号叫地朝拉蒙吼道,“她如果不是要坐车去什么地方,干吗跑去码头车站?难道是去对你这样的渣滓做社会学研究吗?哪个售票窗口,我想知道这个——具体哪个他妈的售票窗口,在他妈的什么时间?”

哦,感谢上帝,感谢耶稣,感谢圣母玛利亚,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他也知道。

“大陆特快!”他哭喊着,感觉这声音早就不是自己的了,“我看到她在大陆特快的窗口,10:30,10:45!”

“大陆特快?你确定?”

拉蒙·桑德斯没有回答。他偏倒在长椅上,一只手悬空,细弱的手指张开着。他脸色死白死白的,只有脸颊上高高隆起两块小小的紫斑。一个年轻男人和一个年轻女人走过,看了看躺在长椅上的男人,又看了看丹尼尔斯,此时他的手已经从拉蒙的胯下移开了。

“别担心。”丹尼尔斯朝着那一对露出灿烂的微笑。“他有癫痫,”说着他顿了顿,笑得更加灿烂了,“我会照顾好他的,我是警察。”

两人稍稍加快了脚步,没再回头。

丹尼尔斯伸出一只胳膊搂住拉蒙的肩膀。拉蒙的肩胛骨感觉像鸟的翅膀一样脆弱。“起来,小子。”他说着把拉蒙扳回到坐的姿势。拉蒙的头像花茎上折断的花头,晃来荡去。身子立刻又往下滑,喉咙里发出粗重的咕噜声。丹尼尔斯再次把他拖起来,这次拉蒙坐稳了。

丹尼尔斯坐在他身边,看着那只德牧欢快地追着飞盘跑。他羡慕狗,真的很羡慕。它们没有责任,不需要工作——反正在这个国家不需要。食物全是送到嘴边,睡觉的地方也是别人免费提供,它们甚至都不用担心等生命之路走到尽头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他曾经在奥布里维尔问过奥布莱恩神父这个问题,神父告诉他,宠物没有灵魂——它们死后会像七月四日国庆节的烟火一样,转瞬即灭。是,这德牧很可能在出生后不到六个月就被割了蛋,然而……

“然而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算是一种福气。”丹尼尔斯自言自语着,他拍拍拉蒙的裆部,他的两个蛋正肿起来,阴茎却逐渐萎缩,“对吧,小子?”

丹尼尔斯又想,不过,人嘛,拥有什么就拥有什么了,所以不妨知足常乐。他下辈子也许能有那个好运,做一只德牧,整天就是在公园里追飞盘,回家路上把头伸出车后窗,大吃一顿美味的普瑞纳狗粮,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用做,但在这辈子,他是一个人,要面临人的问题。

至少他是个真男人,不像面前这个小伙伴。

大陆特快。拉蒙看到她在大陆特快的售票窗口,时间是10:30或10:45,她肯定不会等很久——因为怕他,所以不会等很久,这个他敢用命打赌。所以他要找的巴士,应该是在上午11:00到下午1:00之间发车。很可能是去一个大城市,她也许觉得在那里就能融入茫茫人海。

“但你做不到。”丹尼尔斯说。他看着那牧羊犬跳起来,在半空中用白森森的长牙叼起飞盘。不,她做不到。她可能以为自己可以,但她错了。他将在周末开始出手,主要是打电话。这样做也是不得已,公司内部商店那边还有一大堆事,要进行一次大搜查(运气好的话是他来负责)。但这也没什么。他很快能做好准备,把全部注意力转移到罗丝身上,用不了多久,她就会为她干下的事情后悔。是的。她的余生都会为之后悔。这个“余生”可能很短,但会极度地……嗯……

“极度激烈。”他说出声来。对,就是这个词,非常准确。

他站起身来,脚步轻快地朝街对面的警察局走去,再不对坐在长椅上半昏迷的那个小伙浪费一丝目光。拉蒙垂着头,双手无力地交织在裤裆里。诺曼·丹尼尔斯探长的脑海里已经不存在拉蒙这个人了。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妻子和她要了解学习的所有那些事情,以及他俩要谈的话。他只要一找到她,就一定会谈的。各种各样的事情——船、帆和火漆,当然,更得谈谈那些发誓要爱、尊重和听话的妻子,把丈夫的银行卡放进钱包,匆忙跑掉了,后果会是什么。所有这些事情,都得谈谈。

近一点地谈谈。 //uIAju/r1LM4PWNxeclgbyCYl4Ao2wTdsEehbm6jGO1GSiFy2BdVS3RhPyt8V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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