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决定人们性行为模式的某些因素一定存在着。有没有一种可能,即我们的性行为模式是由个人意愿决定的?而这种个人意愿是否说明了我们的性行为带有某个明确的目的呢?也许下面这个案例有助于我们回答这个问题。
D女士今年54岁了,最近她一直抱怨她60多岁的丈夫性欲实在是太旺盛了。当她的性欲大大降低时,D先生却几乎每晚都要跟她亲热,甚至比年轻时还要频繁。他坚持说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性冲动,而且她有责任去满足他。
有人建议D女士不仅要满足她丈夫的要求,而且要表现得比他更有激情,甚至可以在性生活方面对他提出更多的要求。虽然她接受了这个建议,但她依旧非常担心和困惑。她后来反馈说,她的转变让她的丈夫非常吃惊。起初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后来,她越要求,他越退缩,最后他竟然阳痿了。
从这个案例我们不难看出,我们面对的不仅仅是性冲动的问题。否则,妻子的反应也不至于会导致他阳痿。事实上,这对夫妇正在进行一场主权的博弈,丈夫希望能够利用他的性能力来捍卫自己的“主权”。他们之间的最基本问题是婚姻问题,而不是性问题,因此上面的策略并不能帮助他们解决这个问题。但这个案例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示范,告诉我们如何利用性生活来达到我们的目的。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目标来选择适当的性爱模式。
然而,如果我们同意这个观点,那我们又如何理解之前所说的不清楚性生活的目的这个事实呢?有没有一种可能,即我们不想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仿佛我们只是被动地受到了性欲和情绪的支配?事实上,只要我们的意图不违背自己的良知,我们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有时我们无法调和意图和良知之间的矛盾。所以,很多时候,我们都拒绝承认自己的意图,还用情绪作为借口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下面这个案例有助于说明这一问题。
约翰·B.先生正处于“热恋”之中。他情陷爱丽丝女士,无法自拔。不幸的是,爱丽丝对他没有任何回应,也拒绝了约翰先生的求婚。但是约翰是那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他坚持不懈地追求她、恳求她。然而,那个女孩依旧无动于衷。于是,约翰感到十分绝望,甚至以死相逼。最后,爱丽丝终于妥协了。在她看来,约翰的行为不恰恰证明了他有多爱她吗?所以,爱丽丝最终嫁给了他。
然而,婚后没多久,约翰又对爱丽丝失去了兴趣,忽视她,甚至在性生活方面也是如此。当她泪流满面地抱怨约翰不再爱她时,约翰告诉她,他没有办法,因为他已经不再爱她了!因此,他们两个离婚了。
可这之后没过多久,约翰又爱上了爱丽丝。没有她,他活不下去。现在约翰真的爱上了爱丽丝。于是又开始对她展开了追求,而且这次比以前更加强烈。为了逃避他,爱丽丝嫁给了别人。
这一次,约翰真的感受到了威胁。他又下定决心娶爱丽丝为妻。于是他拿爱丽丝的第二任丈夫的性命来威胁她。为了保护丈夫,爱丽丝和她的第二任丈夫离婚了。而后约翰对爱丽丝的追求越发猛烈。约翰说服了爱丽丝,让她相信上一次离婚已经给了他一个教训,他需要她,他是一个有冲劲的男人。此刻,他对爱丽丝的爱既深刻又永恒。所以,爱丽丝又嫁给了他。
然而,人们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没过多久,约翰又开始忽视他的妻子。当然,在他看来,这不是自己的错。因为不知怎的,他又失去了爱的能力。
显然,我们的主人公所关心的不是建立一种令人满意的恋爱关系,而是为了证明只要他愿意,他可以让一个女人在任何时候爱上他。一旦做到这一点,他对这个女人就不再感兴趣了,直到他对她的占有再次受到挑战。激励他的不是爱情,而是让一个女人臣服于他的欲望。他可以随随便便地说一句:爱情是不可靠的,来为自己开脱。然而,这种行为是多么无耻啊!
下面,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我们称为“爱”的这个复杂情绪。我们是否可以证明自己能够决定爱的对象、确定爱的存在?我们是否会像利用性一样,利用爱来帮助我们达成某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