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明白了为什么对于“什么是爱”这个问题一直没有令人满意的答案了。从科学的角度来看,无论两个人的性别是否相异,无论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是些许同情还是深情投入,无论他们之间有没有明显的性欲,只要两个人相互吸引,我们就把它归属于“爱情”的范畴。我们不得不把所有性别之间的相互吸引都包括在内,无论双方是异性还是同性。当然,这种广泛的定义对实际应用来说并没有什么参考价值。因为,我们不可能客观地判断哪一种爱是发自内心的,哪一种爱是虚伪的;哪个是真切的,哪个是想象的。爱情是极为主观的一种人类情感。就像我们常常对外谈论的一样,人们把所有强烈的欲望情绪都称为爱,无论它的初衷是源于奉献还是源于统治,无论它呈现出的是天堂还是地狱、幸福还是悲哀。
为了弄清楚,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与生俱来就拥有爱的能力,却总是滥用爱情,或拒绝尝试爱情?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对自己的爱情都感到失望、痛苦?为什么人们越来越难拥有和谐美满的婚姻生活?我们必须从社会因素方面寻找原因。其实,追本溯源,我们往往会得到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我们大多数人对自己和他人都缺乏信心,没有足够的信心,就不可能大胆地、积极地去释放我们的爱。很显然,我们还没有做好准备,当然很多被人们称为爱情的东西,其实并不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