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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菲利普在海德堡已经待了有三个月了,有天早上,教授夫人跟他说有个姓海沃德的英国人要住到他们这里来,当天傍晚吃晚饭的时候,他就看到了一张新面孔。这几天以来,这户人家都一直处在一种兴奋的状态中。首先,经过低声下气的恳求、遮遮掩掩的威胁,以及天知道什么样的阴谋诡计之后,跟特克拉小姐订过婚的那个英国年轻人的父母,总算是已经邀她去英国跟他们见面了。她动身时特意带上了一本水彩画册,以显示自己如何多才多艺,还有一扎情书,以证明那年轻人在情爱中陷溺得有多深。一周以后,黑德维希小姐又面带灿烂的微笑宣布说,她爱的那位轻骑兵中尉就要偕同父母一起到海德堡来了。中尉的父母一则是拗不过宝贝儿子的死缠烂打,再则也对黑德维希小姐的父亲主动提出的丰厚嫁奁颇为动心,就同意到海德堡来走一遭,认识一下这位少女。会面的结果尽如人意,黑德维希小姐心满意足之余,特意把她的情郎领到城市公园,让埃林教授夫人家里的所有人都一睹他的风采。一直挨着教授夫人在餐桌上首就座的那几位端庄沉静的老太太,居然也开始坐立不安,当黑德维希小姐说她马上就要动身回家去举行正式的订婚仪式时,教授夫人不计成本地宣称,她要请大家共饮Maibowle 。埃林教授颇以自己调制这种温和的混合酒的手艺而自豪,晚饭后,客厅的圆桌上就隆重地摆上了一大碗掺了苏打水的干白葡萄酒,上面还飘着香气四溢的香草和野草莓。安娜小姐拿菲利普打趣,说他的情人就要抛下他走了,菲利普感觉很不自在,无比惆怅。黑德维希小姐唱了好几首歌,安娜小姐演奏了《婚礼进行曲》,就连教授也亲自献声,演唱了 Die Wacht am Rhein 。在这一片欢乐的气氛当中,菲利普对这位新来的房客没怎么留意。吃饭的时候他们俩是对面坐着的,不过菲利普忙于和黑德维希小姐温言絮语,而新房客又由于不懂德语,只能一语不发地吃饭。菲利普呢,只因为留意到他系了条浅蓝色的领带,就对他陡生反感。这人有二十六岁,非常俊美,一头波浪形的长发,经常不经意地用手抚弄一下。一双蓝色的大眼睛,但是那种很浅的蓝色,而且已经显得颇有几分倦怠。胡子刮得很干净,他的嘴虽然嘴唇很薄,但唇形很美。安娜小姐对于面相学很有兴趣,事后她提醒菲利普去注意一下此人的颅骨形状生得有多美,他脸的下半部显得又是何等柔弱。那个头颅,她评论道,是一位思想家的头颅,但那个下巴却缺乏个性。安娜小姐已经注定了要当一辈子老处女,生着一副高高的颧骨和一个巨大而又丑怪的鼻子,对于个性特别看重。就在他们谈论他的时候,这人已经跟其他人拉开了一点距离,面带心平气和又略有点儿目空一切的神情冷眼旁观闹哄哄的这帮人。他个头很高,身材修长。他摆出一副有些刻意的优雅仪态。美国大学生里一个姓威克斯的,见他落落寡合,就走过去跟他聊了两句。他们俩形成了奇特的对照:那个美国人穿戴极为整洁,黑上衣和黑白条纹的裤子,瘦削枯干,神情举止中多少已带着点教会的热忱;那个英国人则一身宽松的花呢套装,手长脚长,举止慢条斯理。

菲利普直到第二天才和新来的房客搭上了话。正餐前,就只有他们俩待在客厅外面的阳台上。海沃德就跟他打招呼。

“你是英国人,对不对?”

“是的。”

“这儿的伙食总是像昨晚的那么差吗?”

“差不多总是这样吧。”

“糟透了,不是吗?”

“糟透了。”

菲利普根本就没觉得伙食有任何问题,事实上,他不但一直都吃得很多,而且吃得津津有味、不亦乐乎,但他不想显得自己一点鉴别力都没有,居然把人家觉得难以下咽的饭菜认作美味佳肴。

特克拉小姐去英国拜访未来的婆家以后,妹妹安娜就得操持更多的家务,她也就再匀不出时间经常去做长时间的漫步了。那位小脸上长着个塌鼻子、金发编成长辫子的采齐莉小姐,近来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弃绝交往、幽居独处的倾向。黑德维希小姐走了,经常陪他们一起去乡野漫步的那个美国人威克斯,也到南部德国旅游去了。很多时候就只剩下菲利普一个人待着。海沃德有心与他交结,但菲利普却生就了一种不幸的脾性:由于害羞,要么就是由于来自穴居人的某种返祖遗传,他跟别人初次认识的时候总是不喜欢人家,要一直等到真正熟悉起来了,才能克服这种最初的印象。这就使得他很不容易接近。对于海沃德的主动示好,他表现得非常羞怯,有一天,海沃德邀他一起出去散散步,他只得答应了,因为他实在想不出什么礼貌的托词来加以回绝。他照例还是那么一句歉意的表示,同时又因为无法自控的脸红而恼火,想要以一笑来遮掩过去。

“恐怕我走不了很快。”

“老天爷,我又不是要跟你赌赛看谁走得更快。我是宁可慢慢溜达的。你不记得佩特在《马利乌斯》 的一章中曾经说过,缓步徐行乃是最理想的谈话助兴剂吗?”

菲利普是个很好的聆听者;他虽也经常能想出些聪明话来说,但基本上都是事后诸葛亮,等他想到的时候,说这些妙语的时机大都已经过去了;不过海沃德却非常健谈,但凡是比菲利普更老道些的,可能都会想到他只是喜欢听自己高谈阔论、舌灿莲花而已。他那种目空一切的态度使菲利普叹赏不已。他对菲利普几乎视为神圣的那么多事物都微露鄙夷之色,对这样一个人,真不由得不让人钦佩不已,甚至满怀敬畏了。他贬斥世人对于体育运动的狂热,把献身于各项体育赛事的人一概轻蔑地斥为专为追逐奖项的禄蠹;而菲利普并没有意识到的是,他不过是用对所谓高雅文化的痴迷取代了体育赛事而已。

他们溜达到了古堡那儿,在那可以俯瞰全城的露台上坐下。海德堡依偎在风景宜人的内卡河 畔,一副恬静友善的气氛。千家万户的烟囱里冒出的青烟,飘浮在古城上空,化为一片淡蓝的雾霭;高高的屋顶和教堂的尖塔,为它增添了一抹赏心悦目的中世纪情调。整座小城自有一种暖人心脾的家常气息。海沃德滔滔不绝,谈起《理查德·费沃里尔》 和《包法利夫人》,谈起魏尔兰 、但丁和马修·阿诺德 。当时,菲茨杰拉德翻译的欧玛尔·海亚姆 还只为特选的精英阶层所知,海沃德却能背诵给菲利普听。他很喜欢背诗,不管是他自己写的还是别人写的,都以一种节奏单调、声音平板的方式念诵出来。等他们回到家里的时候,菲利普对海沃德的态度,已经从不信任,一变而为热情的仰慕了。

他们每天下午都照例要出去走一遭,菲利普不久也就了解到不少海沃德的家世背景。他父亲是位乡村法官,不久前父亲去世,留给他一笔岁入三百镑的遗产。他在查特豪斯公学的成绩出类拔萃,以至于他进剑桥的时候,三一学堂的院长居然亲自出迎,对他选择进该学院深造深表嘉许。他已经做好准备,打算成就一番辉煌的事业。他进入了那些最高级的知识分子圈子,他满怀热情地阅读勃朗宁 ,并对丁尼生 嗤之以鼻;他对雪莱和哈丽雅特 的那段悲剧姻缘的细节了如指掌;他对艺术史也涉猎颇广(他住过的几个房间的四壁上挂满了G.F.瓦茨 、伯恩—琼斯 和波提切利 画作的复制品);他自己还写过一些格调悲观、不无特色的诗篇。友朋辈都推许他天赋卓绝,预言他将来必定会有一番大作为,这些话他听来颇感受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俨然成为文学和艺术方面的权威。纽曼 的《自辩书》对他有不小的影响;罗马天主教信仰独具的美感对他的审美感受力颇有吸引力,若非惧怕他父亲的震怒(一个思想褊狭、感受迟钝的普通人,平时喜读麦考利 ),他早就“改宗”天主教了。当他大学毕业只获得一个普通学位时,他的友朋辈都惊讶不置;而他则只是耸耸肩膀,巧妙地暗示说,他可不想充当主考人手里的玩偶。他让你感觉到,一级学位不免沾染了几分鄙俗之气。他以宽容的幽默语气描述了一次口试的情形;有位戴了个令人无法容忍的领圈的伙计问了他几个有关逻辑的问题;其过程实在是冗长乏味之至,而突然间,他注意到此公穿了双松紧口的靴子:那可真是既古怪又可笑之极,于是他的思想就开起了小差,想到了国王学院的礼拜堂那哥特之美。不过,他在剑桥也的确度过了不少愉快的时光,他请客的饭菜比他认识的任何人都更美味,他房间里的谈话经常也令人难忘。他向菲利普引述了这样一个精妙的警句:

他们告诉我,赫拉克利特,他们告诉我你已经死了。

而现在,当他再次讲述这个有关主考人和他的靴子的无比生动的小逸事时,他又笑出声来。

“当然了,这是件蠢事。”他说,“不过这件蠢事当中又自有其微妙之处。”

菲利普带点莫名的激动,觉得这可了不起了。

然后,海沃德就去伦敦攻读法律了。他在克莱门特律师会所租了几个雅致的房间,四壁都镶着护壁板,他设法把它们布置得像大学里的房间一样。他多少有点政治方面的抱负,他自认是个辉格党人,有人推荐他进入了一家虽属自由党 ,绅士气息却很浓厚的俱乐部。他的想法是先开业当律师(他打算选择大法官法庭的业务,因为这里的案子相比都没那么野蛮),一俟各方的许诺兑现之后,就设法在某个讨人喜欢的选区谋得一个议员的席位;在此期间,他经常去歌剧院,结交了少数几个跟他趣味相投的风雅之士。他加入了一个聚餐俱乐部,俱乐部的座右铭是:全、善、美。他和一位比他年长几岁、家住肯辛顿广场的女士建立起了一种柏拉图式的友谊;几乎每天下午都跟她在灯罩遮掩的烛光下一起喝茶,谈论乔治·梅瑞狄斯 和沃尔特·佩特。谁都知道,任何一个傻瓜都能通过律师协会的考试,所以对于学业他也就止于拖拖拉拉地敷衍了事。谁知到头来,他的结业考试居然没有及格,他把这个结果看作对他个人的侮辱。与此同时,肯辛顿广场的那位女士跟他说,她丈夫就要从印度回来休假了,她丈夫虽在各方面都值得尊敬,究属凡庸之辈,不见得能理解一位年轻人的频繁造访。海沃德觉得人生中充满了丑恶,一想到还要再次面对冷嘲热讽的主考人,内心里就一阵厌恶,他觉得干脆把脚下的球一脚踢开,倒不失为一个釜底抽薪的妙招。况且他已经债台高筑:靠一年三百镑的收入要想在伦敦过得像个绅士,实在是非常困难;他一心向往着威尼斯和佛罗伦萨,这两个城市已经被约翰·罗斯金 描绘得神乎其神。他觉得自己不适应法律界那粗俗的喧嚣,而且他发现,仅仅把自己的大名往大门上一挂,是不足以招徕到委托人上门的;现代的政治也貌似缺乏高尚的品格。他觉得自己是个诗人。他转让了自己在克莱门特律师会所的房间,去了意大利。他在佛罗伦萨和罗马分别度过了一个冬天,现在来到德国,过他在国外的第二个夏天,以便日后可以阅读歌德的原著。

海沃德有一个极为可贵的天赋:他对文学是真有感觉,而且能极为娴熟顺畅地将他的激情传递给别人。他能将自身跟作家完全融为一体,与其同心同感,看出他身上最好的特质,然后又能贴心贴肉地来讨论他。菲利普的阅读面也非常广泛,不过他向来都不加选择,碰到什么就读什么,现在遇到这么一位能在趣味方面对他加以引导的人,实是三生有幸。他从城里藏书很有限的公共图书馆借来各种书籍,凡是海沃德提到的作品,他都一本接一本地认真拜读。尽管读的时候也并不全都饶有兴趣,但他还是始终如一地坚持了下来。他急切地想自我提升。他觉得自己非常无知、非常浅陋。到八月底,威克斯从南德回来的时候,菲利普已经完全处在海沃德的影响之下了。海沃德不喜欢威克斯。他很瞧不上美国人的黑上衣和黑白条纹的裤子,一说起他那新英格兰的道德心就不由得轻蔑地耸耸肩。听到海沃德恶意地辱骂这样一个对他特别亲切友善的朋友,菲利普竟也暗自得意,可是反过来,只要是威克斯稍稍对海沃德出言不逊,他就马上发起了脾气。

“你这位新朋友看起来倒真像个诗人。”威克斯说,他那憔悴、悲苦的嘴角上挂了一抹浅笑。

“他本来就是个诗人。”

“是他自己这么跟你说的?在美国,我们管这种人叫废物的完美标本。”

“是吗?可我们并不是在美国。”菲利普冷冷地道。

“他有多大了?二十五?他整天除了住住膳宿公寓、写写诗以外,什么都不做。”

“你并不了解他。”菲利普激动地道。

“哦,不,我很了解他:像他这样的,我已经见到过一百四十七个了。”

威克斯的眼睛里闪着亮光,可菲利普却不懂这种美国式的幽默,扁起嘴唇,面色严峻。在菲利普眼里,威克斯已经是个中年人了,而实际上他才三十出头。他身材瘦长,像个学者一样有些弓腰驼背;他脑袋又大又丑,头发的颜色暗淡而又稀疏,皮肤土黄;他嘴唇很薄,鼻子又细又长,额骨明显往前突出,现出一副粗俗相。他态度冷静,举止一板一眼,他了无生气,缺乏激情,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轻薄气质,使那帮严肃认真的人颇感仓皇失措,而他出于本能又偏偏喜欢跟这么一帮人混在一起。他在海德堡攻读神学,可是另外那些同样攻读神学的同胞却对他满怀猜忌。他实在有些过于离经叛道,把他们都吓得不轻;而且他那种古怪的幽默感也使他们颇不以为然。

“你怎么可能见过一百四十七个像他这样的人?”菲利普严肃认真地问道。

“我在巴黎的拉丁区见到过他,在柏林和慕尼黑的膳宿公寓里见到过他。他住在佩鲁贾和阿西西 的小旅馆里。像他这样的人蜂拥在佛罗伦萨波提切利的名画前,像他这样的人坐满了西斯廷礼拜堂的长凳。在意大利,他葡萄酒喝得稍多了点儿,而在德国,他啤酒喝得就未免太多了。他总是欣赏正确的对象,不管这正确的对象是什么东西,而总有一天,他将写出一部伟大的作品。想想看吧,足有一百四十七部伟大的作品正沉睡在一百四十七位伟大人物的心底,但不幸的是,这一百四十七部伟大的作品一部都写不出来。但这个世界呢,仍在照常运转。”

这番话威克斯说得一本正经,但在这一长篇大论结束的时候,他那双灰色的眼睛忽闪了一下,等菲利普终于明白这个美国人是在拿他开涮的时候,脸不禁涨得通红。

“你真是在胡说八道。”他恼怒地说道。 TOo5GKyKsdbQYyNbgXobixWUylw/dQp9UErOgaRBrrbmT0TlAClh88dMm0x4rb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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