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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可是菲利普没办法在山顶那稀薄的空气中生活得太久,他第一次沉迷于宗教热情时发生在他身上的情形又再次出现了。因为他是如此强烈地感受到信仰之美,因为自我牺牲的渴望在他心头熊熊燃烧,并迸发出宝石般的光彩,他的力量与他的雄心完全不匹配。他被自己激情的暴烈搅得心力交瘁。他的灵魂突然间像是遭逢了一场百年不遇的大旱。他开始忘记了那一直似乎无处不在的上帝的存在;而他那些宗教上的活动,虽仍旧按时按量地完成,却纯粹只是形式而已了。起初他还责备自己不该背弃了信仰,对于地狱之火的恐惧也促使他重新燃起热情;但那种激情已经死灭,而且一些其他的兴趣也逐渐分散了他的心思。

菲利普的朋友很少。他酷爱读书的习惯使他变得落落寡合:阅读已经成了他如此重要的需要,无论是和谁待在一起,过不了多久他就会感到厌烦,变得焦躁不安;他也颇为自己因博览群书而获得的广泛的知识面而骄矜自负,他思维敏捷,又不善于隐藏对同学们的愚昧无知所怀有的蔑视。别人都埋怨他自高自大,而且,由于他只是在他们并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的方面胜人一筹,他们于是就含讥带讽地问他这有什么好自高自大的。他逐渐培养出了一种幽默感,而且发现自己有种语出辛辣的本事,颇能触到别人的痛处;他这么尖酸刻薄无非是逞一时之口快,极少想到这有多么伤人,而等他发现被他挖苦的人从此对他怀恨在心以后,他自己又非常恼火。他初进学校时蒙受的种种屈辱,使他对自己的同学避之唯恐不及,这种畏缩的心理他始终都没完全克服;他仍旧那么腼腆羞缩,那么沉默寡言。可是,尽管他千方百计躲避其他同学的同情怜悯,心底里却无比渴望受到大家的喜爱。这在有的孩子那儿简直易如反掌,对这些孩子他暗地里其实羡慕得无以复加;尽管对待他们他往往比对别人更加尖酸刻薄,尽管他对他们不惜讽刺挖苦之能事,其实他不惜付出任何代价,但求能跟他们交换位置。说真的,他会很高兴地跟学校里那个最迟钝的学生交换位置,只要能换得四肢健全就行。他养成了一种独特的习惯:他会把自己想象成某个他特别为之着迷的孩子,也就是说,他会把自己的灵魂灌注到那个孩子的躯体里,用他的嗓音说话,用他的方式大笑;他会想象着自己去做那个孩子所做的一切。这种想象是如此活灵活现,一时间他仿佛真的不再是他自己了。他就用这种方式,时不时地享受一小会儿异想天开的乐趣。

坚振礼之后的那个圣诞学期刚开学,菲利普就被安排到了另一间书斋。同屋的孩子里有个姓罗斯的,是他的同班同学,菲利普对他一直是妒羡交加。他长得并不好看,尽管他那一双大手和粗大的骨骼说明他以后肯定能长个大高个儿。他样子有些粗笨,不过一双眼睛倒是挺迷人的,他一笑起来(他笑声不断),那张脸围绕着那双眼睛就会整个儿皱起来,看起来非常喜兴。他既不聪明也不蠢,不过功课还不错,体育运动尤其擅长。他是老师和学生心目中的宠儿,他也喜欢所有的人。

菲利普搬进这间书斋以后,马上就发现同屋的其他人对他的态度相当冷淡;他们仨已经一起住了有三个学期,这让他感到相当不安,觉得自己成了个不受欢迎的外人。不过,他早就学会了隐藏自己的情感,他们也只是觉得他安安静静的,很安分守己。菲利普就跟别的孩子一样很难抗拒罗斯的魅力,正是因此,他在他面前表现得尤为羞涩和唐突;不知是因为看到他这副样子,不由自主地想在他身上试验一下他独有的魅力呢,还是纯粹出于一片好心,倒是罗斯主动出击,把菲利普拉进了自己的圈子。有一天,他相当突然地问菲利普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去足球场。菲利普涨红了脸。

“我走不快,怕跟不上你。”他说。

“蠢话。走吧。”

他们正要动身的时候,有人把脑袋探进书斋的门,招呼罗斯和他一起去足球场。

“不行,”他回答道,“我已经答应和凯里一起去了。”

“别为我操心,”菲利普赶紧说,“我不会介意的。”

“蠢话。”罗斯说。

他用那双好脾气的眼睛看了看他,呵呵一笑。菲利普感觉心头一阵难以名状的悸动。

没过多久,他们的友谊就像男孩子间的交情那样迅速地生根发芽,他们俩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别的同学看到他们突然就变得这么亲密无间,不觉好生奇怪,就有人问罗斯他到底看上了菲利普的哪一点。

“哦,我不知道。”他回答说,“他一点都不坏呀,说实在的。”

很快大家也就习惯了:他们俩手挽着手一起去小礼拜堂,或者一边谈着讲着一边在大教堂的庭院里溜达;不论在哪儿,只要有一个在,你就会发现另一个必定也在,而且,大家好像已经承认了他的所有权,如果有事找罗斯,都会托凯里给他带个口信。一开始,菲利普还是有所保留的。他不允许自己完全沉溺于那充溢了他内心的自豪的兴奋当中,但很快,他对命运的不信任就完全让位于那如醉如狂的幸福了。他认为罗斯是他生平所见最了不起的人物。他的那些书现在已经无足轻重,那些不知道比它们重要多少倍的赏心乐事他还忙不过来,哪还有闲心顾得上它们。罗斯的朋友们在没有更重要的事情可做的时候,常常到他的书斋里来喝茶、闲坐——罗斯生性爱热闹,喜欢说笑打趣——他们也都发现菲利普其实是个挺体面的伙计。菲利普自然是高兴还来不及。

在学期的最后一天,他跟罗斯商量着他们返校的时候该乘哪班火车,这样他们在车站上就能碰头,可以先在城里用过茶点,然后再回学校。菲利普怀着沉重的心情回到家里,整个假期他都想着罗斯,脑子活跃得不得了,一直在构想到下学期他们都会一起做些什么事情。他在牧师公馆待得无比厌烦,到了假期的最后一天,他大伯照例用那种调侃的口吻问了他那个老问题:

“那么,就要回到学校里了,你心里高兴吗?”

菲利普开心地回答:

“非常高兴。”

为了确保在车站上就能见到罗斯,他特意改乘了更早的一班火车,在站台附近足足等了一个钟头。等那班从法弗舍姆开来的火车进站的时候,他激动地跟着火车奔跑了起来,他知道罗斯一定得从那儿转车过来。但罗斯竟然没有乘坐这班车。他向一个脚夫打听下一班车什么时候到,就继续等下去,结果再次大失所望。他又冷又饿,万般无奈,只得赶近道穿过一些边街陋巷和几个贫民区回了学校。他发现罗斯已经在书斋里了,正把两只脚搁在壁炉架上,跟六七个横倒竖坐的同学闲扯呢。他热情地和菲利普握了握手,可菲利普的脸却耷拉着,因为他意识到罗斯早把他们的约定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说,你怎么到得这么晚?”罗斯说,“我还以为你压根儿就不来了呢。”

“你四点半不就到站了吗?”另一个同学说,“我下车的时候看到你了。”

菲利普脸有点红。他不想让罗斯知道他就像个傻瓜一样在车站等他来着。

“我得帮忙照看家里的一个朋友,”他随口编了套说辞,“他们要我送她一程。”

但他的失望还是让他有点生气。他默不作声地坐着,有人跟他说话,他也只嗯嗯啊啊地应付一声。他打定主意在他们单独相处的时候,要把话跟罗斯说个清楚。可是其他人一走,罗斯马上就走上前来,一屁股坐在菲利普懒洋洋地坐着的那把椅子的扶手上。

“我说,真高兴咱们这学期又住在同一间书斋。棒极了,是不是?”

见到他像是发自内心地感到高兴,菲利普心里的恼火也就烟消云散了。他们又开始热切地谈起他们感兴趣的千百桩事情,就像分开还没有五分钟似的。 UMBkYzeIEHt9nzSmi9Q0es23/d2w6WMi0oY3QOzvpwR4SVxPXXV+G7bWRML9ux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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