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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菲利普在接下来的两年间,日子过得可说是既单调又自在。他并不比其他和他个头相仿的男孩受到更多欺负,而且他因为残疾而不能参加任何体育活动,那帮体格强健的孩子全都当他不存在,这也正中他的下怀。他默默无闻,他形单影只。他在“瞌睡虫”教的三年级高班里上了两个学期。“瞌睡虫”名不虚传,整天耷拉着眼皮,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看起来对一切都无比厌烦。他算得上恪尽职守,只是干什么都心不在焉。他善良、温和而又愚蠢。他对男孩子们的荣誉感有极大的信赖;他认为要想使他们诚实无欺,首要的一点是你脑子里一刻也不应该产生他们有可能撒谎这种念头。“祈求得多,”他还引经据典地说,“给你们的就多。” 在三年级高班,日子很好打发。碰到释读课文,你预先就知道具体的哪几行轮到你来释读,再加上在同学们手里传来传去的对照译文,不出两分钟就能找到你需要的所有内容;在被轮流提问的时候,你可以把拉丁文的语法书公然摊放在自己膝头上;即使在十几个学生的作业本上发现一模一样匪夷所思的错误,“瞌睡虫”也从来都不会注意到这其中有什么可疑之处。他不怎么信得过考试,因为他注意到学生们的成绩从来都不像他们平日里在班上表现得那么好:这诚然令人失望,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到了时候,学生们照样一级级升上去,除了开开心心、厚颜无耻地歪曲事实、弄虚作假以外,几乎什么都没学到,不过在日后的生活中,这种本领也许倒是比读懂拉丁文的能力有用得多呢。

然后他们就落入了“柏油”手中。他真实的姓氏是特纳,是这帮老先生当中最富有生气的。五短身材,挺着个大肚子,一副大黑胡子已经开始灰白,黝黑的皮色。穿着那身牧师服色,倒确实能让人联想到一个大柏油桶;虽然如果他听到任何一个学生敢叫他这个外号,都照规矩会罚他抄书五百行,不过在教堂庭院里举行的餐会上,他自己就常常拿着个雅号开几句玩笑。在学校的教师当中,他算得上是最老于世故的,外出吃饭的次数比谁都多,而且他的社交圈子也不止限于教士这个阶层。学生们都把他看作一个卑鄙小人。一到假期,他就会把他的牧师服色全部卸下,有人曾在瑞士见他穿过一套花哨的花呢衣服。他喜欢杯中之物,贪图口腹之欲,有一次被人看到在皇家咖啡馆 里跟一位女士——很有可能是他的近亲——一起用餐,打那以后,他就被好几代学生认作了耽于声色宴乐的典型,此中的种种细节正说明了人性的堕落之说是多么不容置疑。

特纳先生估计,要想把这些在“瞌睡虫”先生的三年级高班待过的学生们塑造成个样子,得花他整整一个学期的时间;他时不时就狡黠地在他们面前透个口风,表示对他那位同事班上的一切情形无不了如指掌,不过对此他都心平气和地接受。他把学生们都看成小无赖,只有在相当肯定若是撒谎就会被揭穿的情况下,才会稍许诚实一些;他们的荣誉感是只针对他们自身的,并不会适用于教师们身上,他们只有在明知调皮捣蛋不会有任何好处的情况下,才不会故意去惹是生非。他颇为自己的班级而自傲,在五十五岁上就跟他初来乍到时一样热切地希望自己班级的考试成绩胜过其他所有的班级。他也像一般的胖子那样属于容易上火的胆汁质,不过火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他的学生很快也就发现,尽管他经常对他们恶语相向,但在他疾言厉色的外表下面,却大有厚意仁心存焉。他对笨蛋没什么耐心,但对那些表面任性、内藏聪颖的孩子,他却肯于不辞劳苦地悉心栽培。他喜欢请他们去他那儿吃茶点,尽管他们赌咒发誓,在和他一起喝茶时从没看到过蛋糕或松饼的影子——因为大家都倾向于相信他的肥胖是因为他饕口馋舌,而他之所以饕口馋舌又是因为他肚里多了几条蛔虫——他们还是真心地乐意接受他的邀请。

菲利普的生活现在更自在了,由于空间有限,只有高年级的学生才有资格使用书斋。在此之前,他一直都住在一个巨大的厅堂里,他们吃饭也都在这里面,低年级的学生做功课也在这里面,那种乱哄哄的情形总隐隐让他感到不快。老跟别的人在一起,时不时地会让他有焦躁不安之感,他迫切地希望能单身独处。他经常一个人到乡间去漫步。那里有条小溪,两岸是截去树梢的大树,周围是郁郁葱葱的田野,沿着溪岸漫步总让他感到莫名的快乐。走累了,他就趴在岸边的草地上,看鲦鱼和蝌蚪忙碌地穿梭。在大教堂的地界里闲庭信步,总让他感到一种特别的心满意足。中央的绿地上,夏天有人在那儿练习打网球,但在其他的季节,那里都非常安静:经常有学生手挽着手在那儿闲逛,或是某个用功的学生视物不见地迈着慢吞吞的步子,反复念诵着需要背熟的功课。有一群秃鼻乌鸦栖息在那几棵大榆树上,空中充满了它们凄厉的哀鸣。那著名的大教堂就坐落在绿地的一侧,雄伟的中央塔楼直插云霄,菲利普对于“美”虽然还一无所知,但每次看到大教堂的时候,总油然而生一种莫名其妙的、令他不安的欣悦之情。等他有了书斋以后(那是一间俯瞰一个贫民区的四方斗室,由四个学生合用),他就买了一张那个角度望去的大教堂的照片,把它钉在自己的书桌上方。他还发现,他对于从四年级的教室外面那片景致产生了一种新的兴趣。从窗口望去是一片精心养护的古老的草坪,其间点缀着枝繁叶茂的美树佳木。这在他心头引起了一种奇怪的感受,他都说不清那到底是苦痛还是喜悦。那是他首次萌生的审美感受。相伴而来的还有其他的变化:他嗓音变粗了,好像不大能完全受他控制,喉咙里会发出一些奇怪的声响。

这时,他开始上校长在书房里开设的、专为孩子们施行坚振礼做准备的课程,时间定在下午刚用过茶点以后。菲利普的虔诚并没有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他早就放弃了夜读《圣经》的习惯;不过现在,在珀金斯先生的影响下,再加上身体内部出现的使他如此心神不宁的新情况,他旧有的感情得以复燃,而且痛切地责备自己灵性的倒退。他脑海中闪现出地狱之火熊熊燃烧的景象。他的所作所为并不比一个异教徒好多少,如果他在这个时候死去,他的灵魂就永堕地狱了;他暗地里相信永久苦难的存在,远胜于他对永恒幸福的信仰;一想到他所冒的危险,就禁不住不寒而栗。

那天他在班上受到最无法容忍的羞辱正心如刀绞之际,珀金斯先生有意地对他温言抚慰,打那以后,他对校长就有了一种忠犬般的敬慕之情。他绞尽脑汁,一心想讨他的欢心又终归徒劳。出于校长之口的褒奖之词,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只言片语,他也奉若珍宝。当他来到校长家里参加这门安静的研讨课时,他已经准备好把全身心都奉献出来了。他坐在那儿,目不转睛地望着珀金斯先生那双闪闪放光的眼睛,半张着嘴巴,脑袋微微前倾,唯恐听漏了一个字。周围无比平凡的家居陈设使他们讨论的重大课题显得分外动人。就连校长本人也经常会沉迷于他们课程主题的神奇,把面前的书往前一推,双手紧紧按住胸口,像是要平息怦怦乱跳的心脏,开始讲起他们的信仰的种种神秘之处。有时候,菲利普并不完全能够理解,他也不求能够完全理解,他模模糊糊地觉得,只要能够感受到那种气氛也就足够了。在这种时候,在他看来,他们那黑发凌乱、面色苍白的校长,就酷似那些直言斥责国王们的以色列先知;而当他想到救世主的时候,他看到的祂也只能长着同样黑色的眼睛和苍白的面颊。

珀金斯先生对待他这部分工作的态度极其严肃认真。在这个课堂上,从不带有半点会让别的教师怀疑他为人轻浮的幽默的火花。他一整天都忙碌无比,事无巨细都要处理好,还能够在间隙中为每个准备接受坚振礼的孩子都抽出二十分钟或一刻钟,单独地接待他们。他想让他们感受到,这是在他们的人生中自觉自愿地迈出的重要的第一步;他尽力想一直探测到他们灵魂的最深处;他想把自己那热烈的献身精神灌注到他们的心灵中去。在菲利普身上,透过他的羞怯,他感到一种其热烈程度可能跟自己不相上下的激情。在他看来,这孩子的性情本质上就是笃信宗教的。有一天,他在跟菲利普谈话的时候,突然撇开原来的话题径直问他:

“你可曾想过长大以后自己到底要干什么吗?”

“我大伯想让我接受圣职。”菲利普说。

“那你自己呢?”

菲利普避开了珀金斯先生的目光。他不好意思回答说他觉得自己还不配。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样的生活能像我们的这样充满了幸福。真希望我能让你感受到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特权。一个人固然可以通过任何一种途径侍奉上帝,但我们站得离祂更近。我不想对你施加影响,但是如果你下定了决心,哦,你马上就会感受到那种再也不会将你离弃的喜乐和安慰。”

菲利普没有吭声,不过校长从他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已经认识到了想要指明的意思。

“只要你能像现在这样勤奋用功,要不了多久,你就会成为全校的尖子生,这样,等你毕业的时候,你应该就能稳稳当当地拿到一笔奖学金。对了,你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吗?”

“我大伯说等我年满二十一岁以后,每年会有一百镑的收入。”

“那就算是很富有了。我当初可是什么都没有。”

校长犹豫了一会儿,然后随手用一支铅笔在吸墨纸上画着线,一面继续说道:

“恐怕你日后的职业选择会是相当受限的。那些需要体力活动的职业,你自然都是没法从事的。”

菲利普的脸一直红到头发根,每逢有人稍稍提到他的畸形足,他总是这种反应。珀金斯先生严肃地看了看他。

“我怀疑你对自己的不幸是否过于敏感了。你从来没有想过你该为此而感谢上帝吗?”

菲利普飞快地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嘴唇紧闭。他想起了他曾如何听信别人的话语,一连几个月祈求上帝治愈他的跛足,就像他曾治愈麻风病人、让盲人重见光明一样。

“只要你以抗拒的心理来接受它,它就只能给你带来耻辱。但如果你把它看作上帝只是因为你的双肩足够强壮,能够扛得起来才赐予你的一个十字架,把它看作上帝恩宠的一个表示,那么对你来说,它就是幸福而非痛苦的源泉了。”

他看到这孩子还是不愿意讨论这件事,就让他走了。

但当菲利普把校长说的每一句话都仔细考虑过以后,很快,他的心思就完全扑在了他即将施行的坚振礼上,一种神秘的狂喜油然而生。他的灵魂就仿佛已经摆脱了肉体的羁绊,他就像是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他以内心全部的激情,渴望达到完美的境地。他想把自己完完全全地奉献给为上帝服务的事业中,他已经无比明确地下定决心要接受圣职。当那个伟大的日子到来的时候,他的灵魂已经为之前所做的一切准备,为他所研读的所有书籍,尤其是为校长那压倒一切的影响所深深地打动,又是恐惧又是欣喜,几乎难以自持。但有一个念头一直折磨着他。他知道到时候他得一个人走过圣坛,他害怕在大庭广众之下暴露出自己一瘸一拐的步态,不但暴露给参加典礼的全校师生,而且还得暴露在那些陌生人——前来观礼的本城人士和学生的家长——面前。可是当那个时刻到来时,他突然觉得自己能够心情愉快地接受这种屈辱了;当他一瘸一拐地走上圣坛时,在大教堂那巍然高耸的拱顶下面显得是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他有意识地将自己的残疾当作一份祭品,供奉于爱他的上帝之前。 GkS1BNVbCE5a3xReYCZ/Qv93cE0DCPDnCZbUUNDSlFxIHoCkRWExS2iMpT0hNm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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