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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然后,学校里掀起了一股过度虔诚的宗教热潮。再也听不到污言秽语了,低年级小孩子小小不言的调皮捣蛋被视若寇仇;高年级的大孩子们就像中世纪上院的世俗议员一样,依仗自己的膂力规劝那些更弱小的孩子弃恶从善。

菲利普的头脑一向非常活跃,渴望探索新的事物,这么一来就变得无比虔诚。不久,他听说可以加入一个叫作“圣经联合会”的组织,就写信去伦敦询问详情。回信说需要填写一份表格,写清楚申请人的姓名、年龄和所在学校;还要在一份誓言书上签字画押,郑重承诺每天晚上都要念一段指定要念的《圣经》,持续念上一年的时间;再有就是要交半个克朗 的会费;据解释,这一是为了证明申请者要求入会的诚意,再就是用来分担该会的办公开支。菲利普按要求把文件和会费寄了去,随后收到对方寄来的一本约值一个便士的日历,日历上注明了每天规定要念的那段经文,还有一页纸,一面印了一幅好牧人 和一只羔羊的图画,另一面是一小段用红线框起来的祈祷词,每天在开始念《圣经》前,必须先念诵这段祷词。

每天晚上,他都尽快脱衣上床,以便赶在煤气灯熄灭前完成他的读经任务。他读得非常勤勉用功,就像他平常读书的态度一样,对于那些讲述残暴、欺骗、背恩负义、不守诚信和尔虞我诈的故事,他都不加评判地一气读下去。这样的所作所为如果出现在周围的现实生活中,肯定会使他惊恐万状的,但在阅读中就这么波澜不惊地在他的脑子里一掠而过,因为它们都是在上帝的直接授意下做出来的。“圣经联合会”采用的读经方法是交替诵读《旧约》和《新约》中的某一章,有天夜里,菲利普读到了耶稣基督的这样一段话:

你们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我对无花果树所行的事,就是对这座山说:“离开此地,投在海里!”也会实现。

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

这段话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但事有凑巧,两三天后的那个礼拜天,一位大教堂住堂牧师也选了这一段作为他布道的内容。但即使菲利普想听他讲些什么,他也不可能听得清,因为国王公学的学生坐在唱诗班的位置,而布道台设在十字形耳堂的角上,这么一来,布道人几乎等于是背朝着他们。而且距离又很远,要想让唱诗班那个位置听得清楚,布道人一定得有一副好嗓子,还得懂得演讲术才行;而按照长期以来的惯例,特坎伯雷大教堂的牧师得以选任,主要是依据他们的学识,而不大重视是否具备胜任大教堂具体事务的实际才能。不过经文中的那段话,也许是因为他前不久刚刚读过,倒是足够清楚地传到了菲利普的耳朵里,而且好像一下子具有了专门针对他个人的意义。在布道过程中,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琢磨这段话,而且那天夜里,他上床以后,翻开《福音书》,又找到了那段话。尽管对书上印的一字一句他历来都深信不疑,他也已经知道《圣经》里说的明明是一回事,实际上却经常很玄奥地指的是另一回事。在学校里他没有一个乐意去讨教的人,于是他就把这个问题埋在心里,一直等到圣诞假期,才终于找了个机会提了出来。那是有一天吃过晚饭,晚祷也刚做完的时候,凯里太太正在照常点数玛丽·安拿进来的鸡蛋,并在每个蛋上都写上日期。菲利普站在桌边,假装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圣经》。

“我说,威廉大伯,这里这段经文,它真是字面的意思吗?”

他用手指按在那段经文上,就好像是无意中翻到的一样。

凯里先生抬眼从眼镜上方看了看。他正在壁炉前烘《黑马厩时报》,报纸是傍晚刚从印刷所送来的,油墨还未干,牧师在开始阅读前,总会先烘上个十分钟。

“是哪一段?”他问。

“呃,就是你有信念就能移山那一段。”

“如果《圣经》上是这么说的,那就是这个意思,菲利普。”凯里太太柔声道,一面挎起了餐具篮。

菲利普望着他大伯,等他给个回答。

“这是个信念的问题。”

“您的意思是说,只要你真的相信你能把大山移走,你就真能移走吗?”

“那要靠上帝的恩典。”牧师说。

“好了,该向你大伯道晚安了,菲利普。”路易莎伯母道,“你不会想今晚上就移走一座大山吧,啊?”

菲利普让大伯亲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然后就走在凯里太太前面上楼去了。他已经得到了他需要的信息。他那间小屋里冷得要命,他哆里哆嗦地换上睡衣。不过他总觉得他的祈祷越是在艰苦的条件下做的,就越是能赢得上帝的欢心。他那冰凉的手脚正是一种对万能上帝的奉献。今天夜里,他双膝跪下,双手掩面,竭尽全部的心力向上帝祈祷,恳求祂能把他的畸形足恢复正常。跟移动大山比起来,这是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他知道,上帝只要是愿意就能做到,而他自己的内心是无比志诚的。第二天早上,在昨晚同样请求的祈祷以后,又为这件奇迹确定了一个日期。

“哦,上帝,愿您将恩惠与慈爱赐予我,请您在我返校的前夜把我的脚治好吧!”

菲利普很高兴能把他的祈求变成一套固定的词句,稍后在餐厅里他又重复了一遍:牧师在跪地念完祷文后总要静默片刻,这才起身,菲利普就是在这个当口默诵的。晚上睡觉前,他哆里哆嗦地穿着睡衣又祈祷了一遍。对此,他坚信不疑。破天荒头一次,他开始急切地盼望着假期早点结束。一想到大伯在看到他一步三级地从楼上跑下来时该有多惊讶,一想到吃过早饭后他和路易莎伯母就得赶紧出去给他买一双正常的新靴子,他就忍不住笑出声来。学校里的同学们也肯定会惊讶得目瞪口呆。

“哈喽,凯里,你的脚怎么了?”

“哦,它现在已经好了。”他会故作漫不经心地回答,就仿佛这是世上最自然不过的事儿。

那他就能踢足球了。他看到自己跑啊,跑啊,跑得比谁都快,高兴得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复活节 那个学期结束的时候,学校里要举行运动会,他就能参加各种田径比赛了;他还特别想象着自己参加跨栏赛跑的情形。能和别的同学完全一样,那简直太棒了,那些不知道他的残疾的新来的同学,就再也不会好奇地盯着他看了;夏天去澡堂洗澡的时候也就不用在脱衣服的时候千般防备、万般小心,直到把那只跛脚伸进水里藏起来,那颗悬着的心才算是放到肚子里。

他将自己灵魂全部的力量,都倾注在他的祈祷中。没有遭受任何疑虑的困扰,他对上帝的话语充满信心。在返校前的那天夜里,他上楼就寝时激动得浑身颤抖。地上积了一层雪,路易莎伯母也破例容许自己享受了一下在自己卧室里生起火来的额外奢侈;但在菲利普的小房间里,冷得连他的手指都给冻木了,他好不容易才把衣领解开。他的牙齿不住地咯咯打战。他突然心生一念:他必须以某种不同寻常的努力来引起上帝的注意。于是,他把床前铺的那块小地毯翻起来,好让自己跪在光秃秃的地板上;接着又想到他的睡衣是一种温软之物,可能使得造物主心生不悦,于是就干脆把睡衣脱了,光着身子做完了他的祷告。他钻进被子里的时候,冷得好半天都睡不着,可是一旦睡着了,又睡得格外沉酣香甜,第二天早上玛丽·安把热水送进来的时候,竟不得不把他摇醒。她一边把窗帘拉开一边跟他说话,但他并没有搭腔;因为他马上就想起,那天早上就是奇迹要出现的时刻。他心中充满了喜悦和感激。他的第一个本能动作,就是想伸手去摸摸那只现在已完好无缺的那只脚,但这么做又似乎是对上帝的慈爱的一种怀疑。他知道他的脚已经好了。不过最后他还是做出决定,用他右脚的大脚趾碰了碰他的左脚。然后又伸手去摸了一下。

就在玛丽·安走进餐厅准备做祷告的时候,他一瘸一拐地从楼上下来,然后坐下来用早餐。

“今天早上你不怎么说话嘛,菲利普。”过了一会儿,路易莎伯母说。

“他正在想他明天早上就要在学校里吃的那顿丰盛的早餐呢。”牧师说。

菲利普的答话跟眼前的话题毫不相干,这种答非所问的习惯总让他伯父大为生气,他称其为心不在焉。

“假如你请求上帝做某件事情,”菲利普说,“而且真心相信这件事一定会发生,就比如挪动一座大山这类的,我指的是,而且你有信念,结果这件事却并没有发生,这说明什么呢?”

“你这孩子可真怪!”路易莎伯母道,“三两个礼拜前你就问起过挪动大山的事儿啦。”

“那只说明你信念不坚。”威廉大伯回答道。

菲利普接受了这一解释。如果上帝没有把他的脚治好,那就是因为他并没有真正相信这个奇迹能够实现。可是他又不知道,他怎么才能比他现在信得更深。不过有可能是没有给上帝以足够的时间。他才给了祂十九天的期限。一两天以后,他又开始祷告了,这次,他把时间定在了复活节那天。那是祂的儿子荣耀复活的日子,上帝在高兴之余,也许会大发慈悲,乐于成全的。不过这次菲利普为了得偿所愿,又增加了很多其他的办法,真可谓无所不用其极:每逢看到一弯新月或是一匹花斑马的时候,他就马上开始许愿,他开始密切关注流星;有一次他短期离校,正赶上牧师公馆吃鸡,他就跟路易莎伯母一起扯鸡胸前的那根许愿骨 ,又默念了一遍自己的期许:每一次都是但求自己的脚能够恢复正常。无意中,他也向自己的种族在信仰以色列的上帝之前就在信奉的那些神祇发出吁请。白天,只要有空,只要想得起来,他就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向万能的上帝祈祷,总是那完全相同的一句话,因为在他看来,用同样的词句做出请求是至关重要的。但很快,他又会感觉他这一次的信念还是不够坚定。他不断受到疑虑的困扰。他把自己的切身经验总结为这样一条规律。

“依我看,还没有人的信念达到了足够坚定的程度。”他说。

这就像是他的保姆过去曾跟他讲过的盐的妙用一样:只要你在它的尾巴上撒上一点盐,你就能抓住任何一只鸟;有一次他还当真带着一小袋盐去了肯辛顿公园。可他怎么也没办法距离一只鸟近到能把盐撒到它尾巴上的程度。还没到复活节,他就放弃了自己的努力。他对大伯生出了一股怨气,觉得是他骗了他。讲到挪动大山的那段经文不过是又一种说的是一码事,其实指的是另一码事的情况。他觉得他大伯对他说的话一直都是一种恶作剧。 u/cSVBPtzDnfna66ZhE7k5WNrh73SNXbef5CZt4akqLO1u8hfRSlgWmbUBh0NE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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