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长,大家也就不再对菲利普的残疾大感兴趣了。就像是某个孩子的红头发和另一个孩子的过度肥胖一样,已经被大家所接受了。可与此同时,他却变得无比敏感起来。只要能不跑,他就决不会跑,因为他知道一跑起来,他就瘸得更其明显了,而且他还形成了一种很奇特的步态。他尽量站立不动,把那只畸形足藏在另一只脚后面,以免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他时刻都在留神是否有人提到了他的跛足。因为他不能参加别的孩子玩的那些游戏、进行的那些运动,他们的生活在他看来一直都显得很陌生;他只能满足于站在一旁观看;他感觉在他们和他之间,似乎一直隔着一道屏障。有时候,他们似乎会认为他不会踢足球完全是他的错,他没办法让他们理解自己的处境。他经常都是独自一个人待着。他原本挺爱说话的,现在却渐渐变得寡言少语。他开始思考他自己和其他人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
宿舍里最大的孩子就是辛格,他不喜欢菲利普,而就他的年龄而言,菲利普的个子又偏小,所以他就得忍受各种各样的虐待。一个学期大约过了一半的时候,学校里兴起了一股玩一种叫作“笔尖”的游戏的热潮。这是两个人玩的,在桌子上或凳子上用钢笔尖来玩。你得用指甲推着你的笔尖,设法让它迎头爬到对手的笔尖上去,而你的对手则要想方设法阻止你这么做,同时也想让自己的笔尖爬到你的笔尖背上去;在你成功以后,你就在大拇指下面的掌根位置呵一口气,使劲按在这两个笔尖上,如果能把它们粘在上头一个不掉地带起来,那两个笔尖就是你的了。很快,触目所及,学校里就尽是玩这种游戏的了,那些心灵手巧的孩子就赢得了大量的笔尖。可是没过多久,沃森先生认定这是一种赌博,于是断然禁止了这种游戏,而且收缴了孩子们手里所有的笔尖。这种游戏菲利普倒是玩得挺得心应手,无奈也只好交出了全部战利品;不过他的手指还是难免技痒,总想能再玩玩,几天以后,他在前往足球场的路上,走进一家店铺又买了一便士的J形笔尖。他把这几个笔尖散放在口袋里,用手指摸着过瘾。辛格很快就发现他有这些笔尖了。辛格的笔尖也都交上去了,但他还是偷偷把一个很大的笔尖留下了,他称它为“大象”,几乎战无不胜,碰到能把菲利普的笔尖都赢过来的机会,他也实在抵挡不住这个诱惑。菲利普虽明知道用小笔尖来对阵,他完全处在下风,但他生性喜欢冒险,也很想背水一战;再说他也知道,他就是拒绝,辛格也绝不肯善罢甘休。他已经有一个礼拜没玩这种游戏了,现在坐下来重新上阵,心头止不住一阵兴奋。他很快就输掉了两个小笔尖,辛格不免欢欣鼓舞,可是第三次交锋时,辛格的“大象”不知怎的一下子滑到了一边,菲利普乘机把J形笔尖推到了它的背上。他不由得发出胜利的欢呼。正在这时,沃森先生走了进来。
“你们在干什么?”他问。
他的目光从辛格转到菲利普身上,但他们俩谁都没吱声。
“你们难道不知道,我已经严禁你们玩这种白痴游戏了吗?”
菲利普的心跳得飞快。他知道什么在等着他们,怕得要命,可是这害怕当中又掺杂了一丝兴奋之情。他从来没有挨过杖笞。那当然会很疼,但事后也未尝不是可以吹嘘一番的资本。
“到我书房里来。”
校长转过身去,他们俩并排跟在后头。辛格悄声对菲利普说:
“这次咱们可逃不了了。”
沃森先生指着辛格。
“弯下腰去。”他说。
菲利普面色煞白,看到辛格每挨一下,身子就抽搐一下,三下以后,他听到他嚎哭起来。紧接着又是三下。
“行了。起来吧。”
辛格直起身来,满脸泪水。菲利普向前一步。沃森先生端详了他一会儿。
“我是不会杖笞你的。你刚来没多久。而且我也不能打一个瘸腿的孩子。走吧,你们俩,以后再不许淘气了。”
他们回到教室的时候,已经有一帮孩子在等着他们了,他们已经通过某种神秘的渠道知道出了什么事。他们马上就急切地向辛格问这问那。辛格面对着他们,脸因为疼痛涨得通红,面颊上还带着泪痕。他用脑袋冲站在他身后不远的菲利普一撇。
“他逃脱了惩罚,因为他是个瘸子。”他怒冲冲地道。
菲利普默不作声地站在那儿,脸也涨得通红。他感觉他们看他的目光中都带着轻蔑。
“你挨了几下?”一个男孩问辛格。
但他没回答。他因为受了皮肉之苦而憋了一肚子气。
“以后别再来找我斗笔尖了,”他对菲利普说,“对你来说倒是美得很。你是什么风险都不用担。”
“又不是我来找的你。”
“不是吗?”
他猛地伸出脚来,绊了菲利普一下。菲利普平常就站不大稳,这一下重重地摔在地上。
“瘸子。”辛格骂了一句。
后半个学期里,他变本加厉地折磨菲利普,尽管菲利普竭力躲着他,可学校就那么点地方,光靠躲是躲不掉的;他试图跟辛格搞好关系,甚至不惜卑躬屈膝地特意买了把小刀送给他,小刀辛格是收下了,但还是不肯假以辞色。有一两次,菲利普实在是忍无可忍,索性豁出去了,对这个比他大的男孩又踢又打,但辛格比他壮太多了,菲利普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总是在多少经受过一番拳脚相加后不得不求情讨饶。正是这一点尤其令菲利普痛心疾首:他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求情讨饶的屈辱,而在挨打受疼实在超过了他能忍受的极限以后,他又不得不求情讨饶。更糟糕的是,这种悲惨的生活根本就看不到头;辛格才十一岁,他得满十三岁才会升到中学部去。菲利普清楚地认识到,他还得跟这个折磨他的冤家对头同窗两年,而且休想能躲开他。他只有在做功课或是上床睡觉的时候,才能少许高兴一点。那种奇怪的感觉经常会重新回到他的脑际:眼前的生活,连同它所有的苦难都不过是梦一场,第二天一早醒来,他又会躺在伦敦老家的他自己的那张小床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