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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乔尼·诺兰第一次遇见凯蒂·罗姆利,也是在布鲁克林的一个夏天,那是十二年前,也就是1900年的夏天。他十九岁,她十七岁。凯蒂在卡斯尔编织厂工作,她最好的闺蜜希尔迪·奥黛尔也在这个厂上班。希尔迪是爱尔兰人,凯蒂的父母都出生在奥地利,但是两个姑娘相处得很融洽。凯蒂更漂亮,希尔迪更大胆。希尔迪头发金黄,脖子上戴着石榴石红雪纺蝴蝶结,嘴里嚼着森森牌口香糖,她熟悉所有流行的歌曲,还是个跳舞高手。

希尔迪的男朋友是个纨绔子弟,每个星期六晚上都会带她去跳舞,他的名字叫乔尼·诺兰。有时候,他会在工厂外等候希尔迪。他总是带着几个小伙子和他一起等。他们在拐角处晃晃悠悠、嘻嘻哈哈。

希尔迪告诉乔尼,让他下次跳舞的时候给她的朋友凯蒂带个舞伴来。约翰遵命照办。他们四个人乘坐电车去了趟卡纳西。两个小伙子头戴草帽,系帽子的带子一根绑在帽檐上,另一根绑在外套的翻领上。猛烈的海风不断把帽子从头上吹掉,小伙子们不停地用带子把帽子拉回来,大家笑成一团。

乔尼和自己的女朋友希尔迪一起跳舞。凯蒂却拒绝和配给她的小伙子跳舞,这家伙头脑简单、言语粗俗,凯蒂上厕所回来的时候,他竟然说:“我以为你得掉进茅坑去了。”不过,她欣然接受了他买的一杯啤酒,她坐在桌子旁,一边看着乔尼和希尔迪跳舞,一边心想:天下再也找不到乔尼这样的人了。

乔尼的脚又细又长,他的鞋子又亮又光。跳舞的时候,他用脚趾尖着地,脚跟配合着脚尖,有节奏地摇晃着。跳了一会儿,乔尼浑身发热,就把外套挂在椅背上。他的裤子裁剪得恰到好处,紧紧贴着臀部,白衬衫正好搭在腰带上。他穿着高高的硬领衬衫,戴着圆点领带,这圆点与草帽上的带子正好相配。他戴着淡蓝色的袖带,袖带上的缎子布蓬松地裹在松紧带上。凯蒂醋意十足地怀疑那袖带是希尔迪为他缝制的。她妒火中烧,余生都讨厌那种淡蓝色。

凯蒂目不转睛地盯着乔尼。他青春年少,体形消瘦,金色的卷发闪闪发亮,深蓝色的眼睛炯炯有神。他鼻直口阔,肩膀宽厚。她听到邻桌的女孩们说他衣品一流,她们的男舞伴则说他是跳舞一流。虽然他当时不属于凯蒂,但她还是为他感到自豪。

当乐队演奏《甜蜜的罗西·奥格雷迪》时,乔尼礼节性地邀请她跳了一曲。当他的双臂环抱凯蒂的时候,她本能地适应了他的节奏。她知道,他就是自己想要的人。这辈子她别无所求,只要能够看着他,听着他。此时此刻,她下定决心,为了能够和他在一起,就算一辈子给他做牛做马,她也心甘情愿。

也许这个决定是她的重大失误。她应该耐心等待,等到某个男人甘愿为她做牛做马。这样,她的孩子就不会忍饥挨饿,她就不用靠擦地板维持生计,他就永远是她温柔闪亮的回忆。但是,她当时谁也不想要,只想得到乔尼·诺兰,她开始主动出击去追他。

接下来的星期一,她开始了抢人大战。下班的哨声刚一吹响,她就跑出工厂,在希尔迪之前跑到了拐角处,语气婉转地喊道:

“你好,乔尼·诺兰。”

“你好,凯蒂,亲爱的。”他回答道。

从那以后,她每天都会想方设法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闲扯几句话。乔尼发现,他每天特意站在街角处,等的就是这几句话。

有一天,凯蒂找到一个女人常用的撒手锏,她告诉女工头,说自己来例假了,感觉不舒服,提前一刻钟离开了工厂。乔尼和朋友们正在角落里等着,嘴里吹着口哨“安妮·鲁尼”打发时间。乔尼斜戴着草帽,帽檐挡着一只眼睛,双手插在口袋里,在人行道上表演华尔兹。路过的人纷纷停下来欣赏。值班的警察大声喊道:

“你在浪费时间啊,伙计。你应该站在舞台上表演。”

看到凯蒂走过来,乔尼停止了表演,对着她咧嘴一笑。她穿着一件紧身的灰色套裙,裙边上镶着自己工厂制作的黑色穗带,看上去妩媚动人。穗带巧妙地缠来绕去,就是想吸引眼球,突出她并不丰满的胸部。紧身衣裙上的两排褶边,就已经让她的胸部凸显出来了。为了与灰色套裙相配,她头上斜戴了一顶樱桃色帽子,脚上穿了双维奇儿童羊皮高跟鞋。她棕色的眼睛闪闪发亮,害羞的脸颊泛着红光,她觉得自己看起来一定精神抖擞——追求这样的男人,就该有这样的气势。

乔尼过来跟她打招呼,其他小伙子四散而去。在那个非同寻常的日子里,凯蒂和乔尼究竟给对方说了些什么,他们俩早忘得一干二净。总之,在他们漫无目的、意味深长的谈话中,随着美妙的停顿,激动人心的情感在彼此心中暗流涌动,他们开始意识到,彼此都在热恋着对方。

工厂下班的哨声响了,姑娘们潮水般从卡斯尔工厂涌出。希尔迪穿着一套棕色西装裙,黄色的头发往后梳着,上面扣着一顶黑色扁帽子,帽子上别着一根邪恶的帽针。看到乔尼,她理直气壮地笑了。可是,看到凯蒂和他在一起,她的笑容顿时僵硬了,疼痛、恐惧和仇恨袭上心头。她猛然冲向他们,从黑帽子上拔出那根长长的帽针。

“他是我的男朋友,凯蒂·罗姆利,”她尖叫着说,“你不能横插一杠子啊。”

“希尔迪,希尔迪。”乔尼从容不迫、不慌不忙地说。

“我想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家。”凯蒂摇着头说。

“自由不是让你做强盗,随便抢人家男朋友。”希尔迪一边喊道,一边用帽针刺向凯蒂。

乔尼站在两个女孩中间,脸颊被帽针划了个口子。这时,一群卡斯尔编织女工围拢上来,兴致勃勃、叽叽喳喳地看着她们。乔尼一手抓一个女孩的胳膊,把她们俩拉过拐角,带进一个门厅,一边用胳膊拦住她们不让走,一边对她们说。

“希尔迪,”他说,“我没什么本事。我不应该误导你,因为我发现我不能娶你了。”

“这都是她的错。”希尔迪哭道。

“是我的错。”乔尼慷慨大方地承认道,“遇到凯蒂,我才知道什么是真爱。”

“可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希尔迪可怜兮兮地说,好像乔尼犯了乱伦罪似的。

“她现在是我心爱的女朋友,别的也没什么好说了。”

希尔迪一边哭泣一边争辩。乔尼让她冷静下来,向她解释了他和凯蒂的关系。最后他说,希尔迪要走她的阳关道,他要走他的独木桥。他喜欢自己说话的声音,就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享受着此刻的戏剧性场面。

“所以,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你的意思是,我走我的阳关道,你走她的独木桥吧。”希尔迪愤怒地说。

最后,希尔迪走了。她垂着肩膀走在街道上。乔尼从后面追上她,在街上搂住她,温柔地和她吻别。

“我真希望我们的结局不是这个样子。”他悲伤地说。

“你根本就不是这么想的,”希尔迪厉声打断他,“如果你真这么想的,”她又开始哭起来,“你就和她做个了断,然后和我重新开始。”

凯蒂也哭了。毕竟,希尔迪·奥黛尔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也吻了吻希尔迪。希尔迪的双眼噙满泪水,充满仇恨,近距离对视片刻,凯蒂连忙望向别处。

就这样,希尔迪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乔尼和凯蒂走到了一起。

于是,希尔迪走了她的阳关道,凯蒂和乔尼选择了他们的独木桥。

他们谈了一段时间恋爱,然后就订婚了,1901年元旦那天,他们在凯蒂选的教堂结了婚。结婚的时候,他们认识还不到四个月。

托马斯·罗姆利一直不肯原谅他的女儿。事实上,女儿们嫁人结婚,他从来没有原谅过。他的育儿哲理简洁明了:不能做赔本的买卖。男人应该享受养孩子的过程,养育的时候尽量少花钱少出力,等他们十几岁的时候,就让他们出去挣钱养活父亲。凯蒂结婚的时候只有十七岁,才工作了四年,他认为女儿欠了他的钱。

罗姆利讨厌所有人,讨厌所有事。没有人知道这其中的原因。他身材高大,英俊帅气,铁灰色的卷发盖在狮子般的头上。为了躲避兵役,他和新婚妻子一起逃出了奥地利。他痛恨自己的祖国,也顽固地拒绝喜欢新国家。如果他愿意,他既能听懂英语,也会说英语。但是,如果有人用英语跟他说话搭腔,他会置之不理,他还禁止家人在家里说英语。他的女儿们不大懂德语。(她们的母亲只让她们在家说英语。她觉得孩子们懂的德语越少,就越不会发现父亲的残酷无情。)因此,在成长的过程中,四个女儿与父亲之间几乎没有什么交流。除了诅咒谩骂,他从来不跟她们说话。他的德语口头禅“该死的”基本上就是“你好”“再见”的代名词。愤怒至极的时候,他会把自己发脾气的对象叫作“俄国佬”,他认为这是最恶毒的脏话。他讨厌奥地利,他讨厌美国。但是,他最最讨厌的,是俄国。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个国家,也从来没见过一个俄国人。他对那个国家印象模糊,对那里的人民知之甚少,没有人知道他的仇恨因何而生。这个人就是弗兰茜的外公。他的女儿们都讨厌他,弗兰茜也讨厌他。

他的妻子,弗兰茜的外婆玛丽·罗姆利是一位圣人。她没上过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更不会写字,但是,她能记得一千多个故事和传说。有些故事是她自己编来哄孩子玩的,其他故事是她自己的母亲和祖母讲给她的古老的民间故事。她知道很多祖国的乡村歌曲,也懂得所有的谚语和名言。

她是一个虔诚的宗教信徒,对每一位天主教圣徒的生活故事了如指掌。她相信鬼魂、仙子和一切异灵。她对草药如数家珍,可以给你煮点药或熬制符水——只要你没有邪念,不想用符水害人。在祖国的时候,她兰心蕙质、德高望重,常常有人上门求教,求她指点迷津。她是一个无可指摘的清白女人,但她却能理解那些有罪之人。在道德行为上,她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她敬畏上帝,热爱耶稣,但是她能理解人们背离上帝和耶稣的理由。

结婚的时候,她还是处女,谦卑地顺从了丈夫残暴的爱。他的野蛮行径很早就扼杀了她潜在的所有欲望。然而,她明白——正如常言道——狂热的爱欲会使女孩子走上邪路。她还明白,一个因强奸被赶出社区的男孩,内心有可能还是个好孩子。她更明白,人们为什么不得不撒谎,偷窃,互相伤害。她了解人类所有可怜的弱点,也知道各种残酷的力量。

可惜,她目不识丁。

她的眼睛是柔和的棕色,清澈而天真。她闪亮的棕色头发从中间分开,垂在耳朵上。她皮肤雪白,晶莹透亮。她的嘴唇柔和美丽,说话的时候,声音低沉、柔和、热情、悦耳,抚慰着听话的人。她所有的女儿和孙女都从她那里继承了这种高品质的声音。

玛丽确信,自己一定在无意中犯了某个罪,结果就被惩罚嫁给了魔鬼本尊。她对此深信不疑,因为她丈夫就是这么告诉她的。“我自己就是魔鬼附体。”他总是这么说。

她经常看他,他脑袋两侧竖立着两绺头发,眼睛灰暗,眼神冰冷,两边的眼角向上斜着。她叹口气,自言自语地说:“是的,他就是魔鬼。”

他有独到的鬼点子,常常一边看着她圣洁的脸,一边用虚假的亲切语气污蔑诽谤基督。她常常因此惊恐万分,从门后的钉子上取下围巾,胡乱裹在头上,冲到大街上走来走去,要不是牵挂孩子,她真不愿意回到家里。

她去三个小女儿就读的公立学校,用磕磕绊绊的英语告诉老师,必须鼓励孩子们只说英语,永远不许她们说德语单词或短语。她以这样的方式保护孩子们不受父亲的伤害。孩子们上完六年级后不得不离开学校,出去工作,她伤心难过。女儿们嫁给不中用的男人时,她伤心难过。女儿们生下女儿时,她伤心落泪,因为她知道生为女人,意味着一辈子都要过卑微的艰苦生活。

每次弗兰茜开始祈祷说到“万岁,玛利亚,充满了恩典,主与你同在”,她外婆的面孔就会浮现在眼前。

茜茜是托马斯·罗姆利和玛丽·罗姆利的长女。她是父母登陆美国三个月后出生的,从来没有上过学。在她本该上学的时候,玛丽不知道他们这样的人可以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确有法律规定,必须让孩子接受教育,但是,没有人去寻找这些无知的家长,让他们依法送孩子上学。其他女儿到了入学年龄的时候,玛丽已经对免费教育有所了解。但当时茜茜太大了,不能和那些六岁的孩子坐在一起。她只好待在家里,帮母亲干活打下手。

茜茜十岁的时候,就已经发育成熟,像个三十岁的女人。所有的男孩都在追她,而她也在追所有的男孩。十二岁的时候,她开始和一个二十岁的男孩子处对象。她父亲将那男孩痛打了一顿,扼杀了这段浪漫的恋爱。十四岁的时候,她和一个二十五岁的消防员搞到了一起。这一次,她父亲被消防员打了个一败涂地,于是,他们的恋情就有了结果,消防员娶了茜茜做老婆。

他们去了市政厅,茜茜发誓说她已经十八岁了,接待员就给他们办理了手续。邻居们对此深表震惊,但玛丽知道,对她这个性欲旺盛的女儿来说,结婚是最好的事情。

消防队员吉姆是个好人。他高中毕业,算得上受过教育的人。他收入很高,却很少回家,是个理想的好丈夫。他们在一起幸福美满。茜茜对他别无所求,只要能够多多做爱,这让他心满意足。有时候,他会感到些许羞愧,因为自己的老婆是个文盲。不过,她机智幽默、聪明伶俐、心地善良,把日子过得开心快乐,有滋有味。没过多久,他就不再纠结老婆是不是文盲了。茜茜对母亲和妹妹们非常慷慨。吉姆定期给她相当可观的零用钱,她精打细算,通常会把剩下的钱留给母亲。

婚后一个月,她就怀孕了。尽管已经成为人妻,可她还是一个十四岁的顽皮姑娘。她依旧和其他孩子在街上跳皮筋,根本不在乎自己胀鼓鼓的肚子,不注意自己肚子里的孩子,邻居们见状,吓得目瞪口呆。

她每天忙着做饭、打扫、做爱、跳绳、抢着和男孩子参加棒球比赛,除此之外,茜茜也为即将到来的孩子做了点儿规划。如果是女孩,她就用母亲的名字叫她玛丽。如果是个男孩,就叫他约翰。不知什么原因,她对约翰这个名字情有独钟。她开始把吉姆叫成约翰,说她不过是想用孩子的名字叫叫他而已。起初,这只是个宠溺的绰号,但很快,大家都叫他约翰,很多人以为这就是他的真名。

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孩,顺产。他们请来了街区的接生婆。一切进展顺利。茜茜只分娩了二十五分钟,生产过程非常完美。整个事情唯一的问题是:婴儿生下来就死了。巧合的是,这孩子的生日和忌日都和茜茜十五岁生日同一天。

她伤心了一阵子,悲伤改变了她。她干活更卖力了,将屋子收拾得一尘不染。她对母亲更加体贴了,不再像个假小子。她确信,是跳绳导致了孩子的夭亡。她变得安静了,显得更年轻、更天真了。

到二十岁的时候,她已经生了四个孩子,四个都是死婴。最后,她得出结论,认为丈夫才是罪魁祸首,她根本没有错。第一个孩子死了以后,她不就停止跳绳了吗?于是,她告诉吉姆,她不再爱他了,他们做爱的结果就是死亡,她叫他离开自己。他争辩了一段时间,最后还是走了。起初,他还不时地送钱给她。有时,茜茜感到孤独想男人了,就到消防站外面晃一晃,吉姆总是坐在外面,椅子靠在砖墙上。她面带微笑,扭动屁股,放慢脚步从他眼前走过。吉姆于是不辞而别,擅离岗位,跑到公寓里与她相会。他们会在公寓里寻欢作乐半个小时。

最终,茜茜遇到了另一个想娶她的男人。她家里没人知道那家伙的真实姓名,因为她一开始就叫他约翰。第二次结婚相当简单。但是离婚手续既复杂又昂贵。况且,她是天主教徒,不相信离婚。当时结婚的时候,她和吉姆让一个市政厅接待员办理的,她认为那里不是教堂,所以就算不上是真正的结婚,那么为什么要让那次结婚影响这次结婚呢?于是,她用了自己的新婚名字,只字未提第一次婚礼,让另一位接待员给他们办了结婚手续。

茜茜不在教堂结婚,这给她的母亲玛丽平添了痛苦和烦恼。她的二婚给托马斯提供了新的可乘之机,他又借此开始折磨妻子。他三番五次告诉她,他要去报警,让警察以重婚罪逮捕茜茜。不过,他还没来得及报警,茜茜的婚姻就到头了。茜茜和第二任丈夫结婚四年,生了四个孩子,四个都是死婴,于是她又断定,第二任丈夫也不适合自己。

她丈夫是新教教徒,她告诉他,天主教不承认她和新教教徒的婚姻,既然她的教会不承认,她也就不承认这个婚姻,她趁热打铁,当即就解除了这段婚姻,宣布自己自由了。

这位约翰二号泰然自若地接受了这个决定。他喜欢茜茜,和她在一起很幸福、很快乐。但是,她就像水银一样瞬息万变。尽管坦率得吓人,天真得可怕,但他真的对她一无所知,他也厌倦了和一个谜一样的人生活在一起。对于分手,他并不感到太难过。

二十四岁的时候,茜茜已经生了八个孩子,但是没有一个活下来。她认为上帝反对她结婚。她在一家橡胶厂找了份工作,她告诉大家自己是个老处女(没有人相信这话),和母亲住在一起。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婚姻之间,她找了很多情人,她把他们通通都称作约翰。

多次劳而无功的生育之后,她对孩子的爱更加强烈了。她心情沮丧,觉得如果没有孩子让她去爱,她就会发疯。她把自己受挫的母爱全部倾注在两个妹妹艾薇、凯蒂以及她们的孩子身上。弗兰茜崇拜她。她听到有人私下议论说茜茜是个坏女孩,但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爱她。对这个总是犯错的姐姐,艾薇和凯蒂想要生气却做不到,她对她们非常慷慨,她们没理由跟她对着干。

弗兰茜十一岁生日后不久,茜茜在市政厅举行了第三次婚礼。第三个约翰就是在杂志公司工作的这位叔叔,通过他,弗兰茜每个月都能读到那些精美的新杂志。为了这些杂志,她希望姨妈的第三次婚姻能天长地久。

伊丽莎是玛丽和托马斯的二女儿,她没有其他三个姐妹那么漂亮可爱,也不如她们那么热情奔放。她相貌平平,枯燥无趣,对生活漠不关心。玛丽一直想送一个女儿给教堂做神职人员,于是就选定了伊丽莎。伊丽莎十六岁时进了修道院。她选择了一种非常严苛的修女类型,除非父母去世,否则不得离开修道院。她给自己取名厄休拉,修女厄休拉成了弗兰茜生活中一个虚幻的传说。

弗兰茜只见过她一次,当时她从修道院出来,参加托马斯·罗姆利的葬礼。弗兰茜那时只有九岁,刚刚参加过第一次圣餐仪式,她发誓要把自己全心全意地奉献给教会,还想长大以后要当修女。

她激动地等待着厄休拉修女的到来。想想看,自己有个修女姨妈,多么荣幸啊!可是,当厄休拉修女弯腰吻她时,弗兰茜发现她的上嘴唇和下巴上有一些细小的毛发。弗兰茜吓坏了,她以为年轻时进修道院做修女,脸上都会长毛发,于是放弃了做修女的念头。

艾薇是罗姆利家的三女儿,她也很早就结婚了。她嫁给了威利·弗利特曼,一个英俊的黑发男人。他的胡须如丝光滑,他的双眼清澈明亮,就像一个意大利人。弗兰茜觉得他的名字非常滑稽,每次想起来她都忍不住想笑。

弗利特曼不那么出色,但也不是个废物,他只是性格软弱,喜欢长吁短叹。不过,他能弹一手好吉他。罗姆利家族的女人都有一个弱点,她们无法抵挡有创造力和表演才能的男人。任何一种音乐、艺术或讲故事的天赋对她们来说都是奇妙非凡的,她们觉得自己有责任培养和保护这些才能。

艾薇是这个家族中最优雅的一个。她住在一个高档社区的边缘,住在一套便宜的地下室公寓里,她想向周围人学习,让生活更上一层楼。

她想出人头地,想让孩子们拥有自己从未有过的机遇。她有三个孩子,一个男孩,名字随他父亲;一个女孩,名叫布洛索姆;还有一个男孩叫保罗·琼斯。她改良命运的第一步就是,让孩子们离开天主教主日学校,进入圣公会主日学校。她已经想明白了,觉得新教徒比天主教徒更文雅。

艾薇喜欢音乐人才,却苦于自己没有音乐细胞,于是就在孩子身上拼命挖掘。她希望布洛索姆喜欢唱歌,希望保罗·琼斯喜欢拉小提琴,小威利喜欢弹钢琴。可孩子们没有任何音乐天赋。艾薇不畏艰险,迎难而上。不管愿不愿意,他们都必须喜欢音乐。如果他们没有天赋,也许可以一小时一小时地给他们填点进去。她给保罗·琼斯买了一把二手小提琴,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以每小时五毛钱的价格请到一个自称“小快板”的教授,给孩子们教授音乐。他教小弗利特曼小提琴的基本指法技能,那种嘎吱嘎吱刮擦琴弦的声音听得人胆战心惊。年底的时候,他终于教会孩子一首完整的曲子,美其名曰“诙谐曲”。艾薇心想,拉曲子总比一直练习音阶好,嗯,哪怕好一点点也是进步啊。从此之后,艾薇的野心就更膨胀了。

“当家的,”她对丈夫说,“既然我们给保罗·琼斯买了小提琴,干脆让布洛索姆也一起来上课,这样两人可以共用一把小提琴。”

“希望时间不要冲突哦。”她丈夫酸溜溜地回答说。

“你什么意思!”她气愤地说道。

就这样,他们每周又得多攒五毛钱,布洛索姆手握五毛钱,不情不愿地去上小提琴课了。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位小快板教授对女学生有个小小的癖好,拉琴的时候,他让女学生脱下鞋子和袜子,光着脚站在他家绿色的地毯上。他不去纠正她的节拍和指法,他用一个小时的时间盯着她的脚丫子胡思乱想。

有一天,布洛索姆准备去上课。艾薇发现孩子脱下鞋子和长袜,小心翼翼地洗了洗脚。艾薇觉得,洗脚讲卫生固然精神可嘉,却有点莫名其妙。

“你为什么要现在洗脚啊?”

“为了上小提琴课啊。”

“你是用手拉琴,又不是用脚拉琴。”

“脚脏兮兮地站在教授面前,我觉得不好意思。”

“他难道能透过鞋子看到你的脚?”

“看不到啊,所以他总是让我脱掉鞋子和袜子。”

听了这话,艾薇跳了起来。她对弗洛伊德的性心理学一无所知,她对性问题中的各种怪癖也缺乏了解,但她的常识告诉她,小快板教授不该每小时收费五毛钱却出工不出力。布洛索姆的音乐教育当场就寿终正寝了。

她又去问了问保罗·琼斯,他说上课时,脱帽子就可以了,不用脱鞋脱袜子。于是,他的音乐课照常进行。五年后,他学会了拉小提琴,演奏水平和他爸爸弹吉他的水平不相上下,而他爸爸这辈子没上过任何音乐课。

除了爱好音乐之外,弗利特曼叔叔是个枯燥无趣的人。在家里,他唯一的话题就是那匹名叫德鲁默的马,他喜欢吐槽自己如何被马捉弄得死去活来。弗利特曼和那匹马已经恶斗了五年,艾薇希望他们能尽快做个了断。

艾薇真的很爱她的丈夫,但她还是忍不住想要模仿他。她会站在诺兰家的厨房里,假装自己是那匹马——德鲁默,她会模仿弗利特曼叔叔如何费尽气力给马挂饲料袋的情形。

“那匹马就这样站在马路边上。”艾薇俯下身来,头垂在两个膝盖之间。“威利拎着饲料袋走了过来。他正打算把饲料袋挂上马脖子,马头就抬起来了。”说到这里,艾薇猛然抬起头来,像马一样嘶鸣着。“威利等了一会儿,马头又低下去了。你会觉得它永远不会再抬头了,那匹马就像没长骨头似的。”艾薇耷拉着脑袋。“威利拿着饲料袋走了过来,马头又突然抬起来了。”

“那后来又怎么办呢?”弗兰茜问道。

“后来我就走下去,把饲料袋挂在马身上。就这么简单。”

“它让你挂吗?”

“它让我挂吗?你这话问的。”艾薇大声回了凯蒂一句,又转向弗兰茜,“你不知道,它跑上人行道,过来迎接我,还没等我把草料袋子提起来,它就把头伸了进去。你还问它让不让我挂?”她愤怒地低声说,然后再次转向凯蒂,“你知道,凯蒂,德鲁默这么喜欢我,有时候我觉得我男人都会吃醋呢。”

凯蒂张大嘴巴,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大笑起来。艾薇笑了,弗兰茜也笑了。两个罗姆利家女儿和有半个罗姆利血统的弗兰茜站在那里,大笑着,笑她们共享的一个秘密,笑一个男人的弱点。

罗姆利家族的女人包括:老母亲玛丽,女儿艾薇、茜茜、凯蒂。还有弗兰茜,她长大以后也会成为罗姆利家族的女人,虽然她姓诺兰。她们个个身材苗条,身体柔弱,眼睛充满好奇,声音温柔缥缈。

但是,她们是用看似薄薄的隐形钢做成的钢铁女人。 rgRajEOTXwJoj4/5OWQLsnsVEXqArStXolzdFGf10Az2vvL03TMqc/U9JqIRa7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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