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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教仁被刺案

刘大年

宋教仁是我国辛亥革命的杰出领导者和组织者之一,1913年3月20日在上海被袁世凯指使暴徒暗杀。这个案件当时震动全国,是影响民国初期政局的一件大案。本刊选发刘大年先生的文章,可窥其内幕。

血溅沪宁站

宋教仁,字遁初,又名钝初,1882年生,湖南省桃源县人。1899年入桃源漳江书院读书,接触了一些新的知识。1902年去武昌普通学堂读书,因从事反清活动,被学堂斥革除名。在此时期,与黄兴(黄克强)结识,相处甚密。1903年11月4日,宋在黄兴家中议决成立革命组织——华兴会。1904年2月15日,在长沙西园召开华兴会成立大会时,宋教仁被推选为副会长。这时,宋教仁刚好22岁,他从此走上了职业革命家的道路。

宋教仁在辛亥革命成功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法制院长。南京临时政府许多除旧布新的法令,系出自先生之手。北京临时政府成立,唐绍仪任内阁总理时,宋教仁任农林总长,曾拟定整顿农林诸项政策,对民国的建设显出了他的卓越才华。不久,因临时大总统袁世凯遇事专横,唐绍仪内阁倒台,宋于1912年7月连带辞职。

1912年8月,宋教仁等以同盟会为基础,联合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会、国民公党等几个小党派组成国民党。推孙中山为理事长,黄兴、宋教仁、王人文、王芝祥、张凤翔、吴景濂、王宠惠、贡桑诺尔布八人为理事。党务实由宋教仁主持,他以代理理事长名义进行工作,主张实行政党政治,成立责任内阁,借以制约袁世凯的独裁。袁世凯看出宋的雄才与魄力,曾数次拉拢并送巨款进行收买,都被宋坚决拒绝。

1913年初,宋教仁一路南下,到处讲演,宣传实现责任内阁制,反对袁世凯的专制。他的言论、风采受到沿途民众的热烈欢迎。密探把宋在外地的一言一行,都密报给袁世凯。这时,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已获得多数席位,愈加引起袁世凯的恐慌,袁遂决意杀宋。

早在宋案发生之前,外面已传出将要刺宋的消息。有人曾对先生讲过要小心防备的话。宋教仁认为:“我为人堂堂正正,这不过是一种谣传罢了。即使不是谣传,确有危险,我为了民国,也应当去做,岂能轻易放下我的责任。”

这时宋在上海起草国民党大政意见,计划到北京与本党人员议决后,向民众公布。未久,袁世凯来电催促宋教仁赴北京商谈国事。宋遂决定乘沪宁火车至南京,转乘津浦火车北上。

1913年3月20日晚10时,宋教仁到上海沪宁车站,偕同行者及送行者在车站接待室略作休息。宋计划乘晚11时快车赴宁,转乘津浦火车北上。

10时40分,宋由吴仲华(国民党交通部交际员)引导,柘鲁生、黄兴、陈勤宣、廖仲恺等陪同,往车站出口处走去,刚至检票处,枪声突起。宋手抚腰部,惊呼:“我中枪了!”于右任迟了几步赶来送行,正值宋已中枪。于即借来汽车,送宋到沪宁铁路医院急救。临走前,于招呼众友人抓捕凶手。

当行刺时,在场众人听见枪响三声。第一声最低,即击中宋身的,后两响未中。有人见凶犯放第一枪后,即伏在地上向左右连放两枪,似为恐吓追捕的人。这时,送行者因急欲救护宋先生,致该凶手逃走。但多人看到凶手身材短小,穿黑色衣服,行动敏捷。还有人说,水果摊旁原站着两人,在开枪后亦溜走了。

宋教仁被送入医院后,经医生进行手术,当晚取出枪弹。21日经外籍医生检查,大肠有一处被枪弹击破,肠中饮食溢出肠外,肠外之血随破裂处进入肠内。医生当即进行清除、修补等手术。随即发现肾脏受伤,亦有血液溢出。伤势十分严重。

早在于右任送宋教仁刚至医院时,因医生不在医院,故在室内等待。宋先生疼痛难忍,自认难以获救,曾面嘱于君三件事:其一,所有在南京、北京及东京存放的本人的书籍,全部捐赠南京图书馆;其二,家中老母尚在,请克强与诸君代为照料;其三,请大家勿以我为念,不要放松责任心。又授意黄克强代拟致袁总统电报一件,说明本人一向束身自爱,从未结怨于私人。反清改革以来,亦讲人道、守公理,未敢谋一己之私利。现在国事未宁,希望大总统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会得确定不拔之宪法。临死衷言,尚祈鉴纳。

21日夜12时许,医生两人来到病房,互相议论,说宋的伤势极为危险,已到无可奈何之时。

延至22日晨3时后,宋周身温度渐低,手足冰凉。未久,宋即气绝。在场者陈英士(其美)、黄克强、于右任、居觉生(居正)等人,莫不痛哭。

23日下午,宋先生入殓出殡,灵柩暂殡于湖南会馆。送殓者数千人,沿途观者人山人海,莫不深切哀悼。

22日,陈其美、黄克强致函给租界总巡捕房,函称:“兹有良友宋教仁君在沪宁车站被奸人枪伤,今晨4时许去世。此案虽发生于内地,难保该凶手不藏匿租界,应请执事严饬得力探捕加意侦缉。如能拿获正凶,彻底查清全案,愿赏银1万元,以为酬劳。”闸北巡警局亦张贴布告,悬赏银1万元捉拿凶手,对通风报信者恩赏银5000元。上海县知县公署、沪宁铁路局和上海地方检察厅分别张贴公告,纷纷悬重赏捉拿凶犯。

凶犯落网

3月21日下午2时,上海地方检察厅派检察官危道济、录事陶中牧、法医王长春三人到沪宁车站,由车站袁站长等陪同到发案地点查勘现场,并对发案时在场人员进行访问。

调查后,查勘人员归纳有几点看法:

凶手行刺时,距离被刺者仅几步之远,凶手必为陌生面孔,不怕被人认识;

凶手系素不相识之人,施行这种残忍暗杀手段,行刺者与被刺者绝非出于私人仇恨;

刺客开第一枪即击中目标,随即匍匐地上,向左、右连放两枪,以恐吓追捕者,观其行为,乃为有经验的行刺者;

行刺时,刺客态度从容,估计周围经过部署,附近必有同党掩护;

刺客行刺后,带着手枪逃跑,不怕罪证在身,附近必有接应的人或可以依托隐藏的地方。

根据这些情况,检察官和查勘人员推定刺客是被人收买而行刺的。

3月23日,上海地方检察厅检察官王言纶与法医王长春前往沪宁铁路医院,访问了有关医生,由外籍医生克尔品写出验伤证书,证明宋教仁原来身体健康,别无他病,确系因被枪击,伤及小腹与大肠而死。

宋教仁被刺后,报上刊登了新闻及宋氏照片,人心甚为悲愤,各界均密切注意缉拿凶犯的事。

3月23日,有一个卖古董字画的商人,名叫王阿法,到英租界捕房向卜总巡报称:一周以前,因卖字画曾去小西门外江苏巡查长应夔丞家,应问我生意如何,我告之生意清淡。应即拿出一张照片,要我谋办照片上的人,愿出酬金1000元。我不愿干此昧良心的事,未曾应允。宋教仁被刺后,我见各报刊登宋的照片,与应给我看的照片上的人相同,特来报告。

又有住在宝善街六野旅馆的一位旅客到租界捕房反映:有一旅客名叫武士英者,身材短小,面容凶狠,以售花瓶为名,亦住此旅馆。该人经济拮据,时常外出向人请求接济和资助。20日午前,有冯某数人来到旅馆与武士英窃窃耳语。冯某数人走后,武士英向我商借车资。我拿出小洋一角,武讲不够,并称要去西门,路甚远。我遂借给小洋三角。晚8时许,武回旅馆,身上换穿了崭新的西装,手中拿着钞票一叠几十元。武随即取出一元钞票还给我,我说不需这么多,准备找回七角,武讲不必,现已有钱,事成尚有千元。当时我怀疑武某有精神病。21日宋先生被刺消息传出,我遂注意武某,20日夜,武某未回旅馆住宿,21日早晨7时,武来旅馆结清账目,已悄悄离去。因其行止可疑,故来报告。

英租界捕房卜总巡率领多名巡捕,于23日晚迅速行动。先派员去应夔丞的相好妓女胡翡云家询问,胡家人称应夔丞未去她家,现在迎春坊三弄李桂玉家吃酒。卜总巡乃带领众人于晚12时许抵达湖北路迎春坊三弄,先将该弄各口派人把守,以防逃窜。继则派随同来的国民党特派员上楼,问应夔丞君在否,有人与你谈话。应夔丞随某君下楼,走到门口,巡捕将他扭获。

应夔丞是何人?原来他在上海尚有点名声。他字贵兴,后改桂馨,系浙江宁波人。其父应文生经营土地买卖,赚了大钱,在新北门外文元坊盖了大片房屋。应夔丞早年给上海县黄知县做干儿子,倚仗权势,狂嫖滥赌,为所欲为,在当地干过不少坏事。革命初期,应忽投身革命队伍,混得沪军政府谍报科长一职。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应随护卫军队从沪来宁,曾代理总统府庶务长职务,因不守纪律,擅自作威作福,不久即被解职。应夔丞回到上海家中,无所事事,乃纠集帮会人员组织共进会,自称“大”字辈,垫付了一些钱财,充任会长。后通过关系,经江苏都督程德全委任为江苏巡查长。应夔丞本性难移,继续干了一些不安分的勾当。

这晚,应夔丞被西探总目等人拿获,带到租界捕房内,关押了一夜。

3月24日天明,卜总巡押着应夔丞,会同法租界捕房蓝总巡,率领探捕共同到新北门外文元坊应的住所搜查。应的门首悬着金漆招牌,长而大的牌上书“江苏巡查长公署”,另外一牌则书“中华民国共进会机关部”字样。卜总巡到了门前,即分派巡捕多人,各处把守,入室一一搜查,找出公文信件甚多,一时来不及仔细审阅,统搬入箱内,由法总巡亲手加封,移解捕房。

同时对应宅全部居住的人查验身份,将其家中男、妇及来客共26名,逐个讯问。后索性将所有男人17名都带到法捕房;所有女眷,无论主客,均软禁于楼上小房间中,由法巡捕看守。

上海新北门外,系法国租界,一切案件应归法巡捕房处理,所以英总巡搜查应家,必会同法总巡共同进行。

应宅男客至法捕房后,总巡分别讯问,见一个穿新西服,说山西话的矮个子,有些不伦不类,极为可疑。乃派人至沪宁车站,将曾见凶手面目的车站服务人员和住六野旅馆曾揭发武士英的旅客,觅来捕房,两人均称,如见到该人面目,尚能辨识。遂将所拘人犯,命两人逐一细认,看到身穿新衣的矮个子,两人惊喜交集,对总巡说:“就是他!就是他!”吓得那人面如土色,急忙把头垂下,口中喃喃自言:“姓武名士英,山西龙门县人,曾在云南任七十四标二营管带,因与应夔丞认识,来其家中探望,并没有暗杀等情。”法总巡哪里肯听其胡言,当然把武拘住,并继续审讯。武士英当即供认于两月前来上海,住金台六野旅馆,经人介绍与应夔丞相识,应允给武1000元,拿出宋的照片,使之行刺,先付给武30元。武贪财而效命,亦不知宋为何人。那天武枪击宋教仁后,当即坐人力车逃到应夔丞家。应闻知后非常高兴,即于23日晚间,邀他到迎春坊李桂玉家吃酒,同座客人均招妓女侍宴。未久,妓女胡翡云亦应召到来。胡女刚入席,即有巡捕将应夔丞拘去。胡女与应素有感情,自愿去应的家中报信,武士英见状,亦愿同去。两人入了应宅,即为捕房巡捕所阻,不准出门。3月24日天明,英、法两总巡来到,胡女被驱到楼上软禁,武犯即被擒获。

3月25日下午2时,法捕房蓝总巡率领人员至新北门外文元坊北弄2号应的住宅进行第二次搜查。这次搜查房屋两间,得公文凭据甚多,并搜得贴有封条的皮箱一只及五响手枪一把。该枪内尚存子弹两粒,未曾放出。捕房拿案发日从车站拾到的弹壳两枚,与枪内所存子弹相验,均为同式,乃为极重要的证据。武士英出售的花瓶,亦在应宅发现。

3月26日下午2时30分,英捕房卜总巡命西探头目安某会同法捕房蓝总巡等,至应夔丞家第三次搜查证物。这次搜查极为仔细,又搜获手枪一支及子弹10余粒,暨共进会簿据数本,皆有入会人名,并记载该会秘密事项。

江苏都督程德会闻悉行刺凶犯武士英、主使凶犯应夔丞均经拿获,复从应的家中搜出了大量罪证,特令英、法两公堂谳员(审判官)关炯之和聂襄及上海地方检察厅陈厅长认真审理,务必查明确实情况,穷究同谋者,为死者雪冤。又授意谳员,此次从应家检获的共进会入会人员签名簿等,系与犯案无涉,免予牵连。凡关于犯案的信函证据,应即检核,以为法律准绳。

程都督鉴于应夔丞系共进会会长,其会中人咸欲代应设法卸罪,外间谣言纷起,曾面谕各水师统领通告商民,勿信谣言。一面令部队加意防范,防止坏人乘机活动。

租界内的七次预审

3月25日上海几家报纸登载审判宋案法权关系的文章。提出宋先生被刺案,发生地点在沪宁车站,属华界范围。凶犯被获地点虽属租界,系属犯罪后逃避之地。主张本案审判权应归上海地方审判厅,不归设于租界的会审公堂。法律依据有:

《刑事诉讼律》以实施犯罪行为地,定管辖衙门,本案凶犯在上海地方审判厅管辖范围内的沪宁车站实施犯罪行为,自应归上海地方审判厅审理。

《新刑律》规定杀伤罪,凡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一等有期徒刑(15年以下、10年以上),而会审公堂系依据《洋泾浜设官章程》办案,只限于审理判定监禁5年以下罪名的案件,对死刑案件无权判处,故本案应交上海地方审判厅审理。

北京司法部许总长以该两犯案情重大,犯罪者应判充军、流刑以上,发案地点系在华界,会审公堂无权讯理,特饬沪交涉使陈贻范依据《洋泾浜设官章程》,与英、法两领事磋商,务将此案解归内地审判厅讯究。

陈交涉使接文后,立即照会英、法两总领事查照见复。两总领事认为凶犯虽已抓获,但供词未经确讯,现在所见均为表面现象,须俟会审公堂预审终了,再研究罪犯引渡问题。

公堂为保证预审合法进行,除由英租界捕房刑事检察员侃克律师代表原告执行职务外,允许江苏都督延请在沪以保障民权、主持公道而闻名的德雷斯和哈托华两律师代表中国政府参加处理此案。应夔丞聘请渥沛和爱礼思、罗礼士三律师为辩护律师。宋教仁家属亦请佑尼千、梅吉言两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以维护被害人应有的权益。

3月31日下午,公堂进行第一次预审。由英公堂谳员(审判官)关炯之、英副领事康君、公堂秘书杨君共同会审。这天,在公堂谳员宣读审理案件名称及被告被控事由后,应夔丞聘请的爱礼思律师提出准备辩护的时间急促,要求延期两周审理。中国政府聘请的德雷斯律师据理力争。关谳员决定延期四天审理。应、武两人虽都解送到公堂,均未开口。

4月4日下午,第二次预审,由关谳员、英副领事康君、法副领事李君共同鞫讯。当两被告被解送至公堂时,公堂周围的围观者人山人海。关谳员宣布,此案先行研讯唆使武士英行凶部分,因这部分最关紧要。侃克律师说,武士英在捕房已供认,他于今年2月来上海,经陈玉生领他到应夔丞家,知道应为共进会会长,武要求加入该会,应即准他入会。行刺之日,陈与武同到应家,商量弄死一人,应拿出一照片给他看,未告知姓名,即交与手枪。晚间武到火车站,不多时看见宋教仁到火车站,陈指给武看,此即要谋杀之人。武即候于火车站,向陈所指之人开了一枪,恐有人追捕,又向空放两枪,随即逃出车站。坐人力车逃至应夔丞家,将手枪交还。应称赞武士英能干,许诺给以重赏。在应家搜出的手枪,可证明为唆使行刺的凶器。又有见证四人,可证明在火车站拾取的弹壳,与应家被获的五响手枪子弹相同。枪中尚有子弹两枚,因在火车站已放了三枚。

渥沛律师辩称,只说行凶之人已经承认,并说某人主使,此种见证不足为凭,现在必须有第三人证明。侃克律师说,以上证据确切,并有在应家抄出的文件可以作证。

这时公堂将武士英带到堂上,先由侃克律师讯问武士英的简历。武简单回答,忽大声说:“此次杀宋教仁,乃我一人起意,并无第二个人。”渥沛律师、爱礼思律师起而争辩,认为武士英的这些话是为应夔丞解脱罪行的极好证明材料。关谳员以侃克律师尚未问武刺宋之事,武不应立即说及这些,命被告律师坐下,不要争辩。

渥沛律师仍不停止,要求堂上将武刚才所说的话记录下来。此时,康副领事厉声斥责渥沛,如再不从,即逐出公堂,渥沛才止。

审判官讯问武,究竟与陈某认识否?武答:与陈原不认识,只是在茶馆中闲谈,始识其人。侃克律师问:你认识应夔丞否?答:不认识。侃问:你到过应家中否?武答:不曾。侃问:你在何处被抓获的?答:在应先生家。康副领事厉声问武:你既称不曾到过应家,何以被探捕在应家中捉出?武支吾答:我被捕后未曾去过。关谳员说:你被捕后自然不能去应家了。后武仍供与应未见过面,刺宋全是自己一人意见,并无旁人指使。关谳员问:你在法公堂所供情况记得吗?答:记不清楚。关问:何以前后口供不符?武答:前次是假话,这次是真话。公堂令武退下。

继传见证,火车站脚夫朱小弟供明,脚夫万阿荣在地上拾得弹壳,由我交与包探。探捕杨掌生、钟星南和盖文司先后上堂证明,当时去火车站检查,朱小弟交出弹壳,由西探转交侃克律师。侃克律师在公堂上示以弹壳,朱小弟等四人指认无讹。

第三次预审于4月5日上午进行。

英总巡卜罗斯到公堂证明,曾会同法租界捕房有关人员到应夔丞家中搜出许多函电、文件、印章及手枪等物。

代表中国政府的德雷斯律师说:对所搜获的公文本应严守秘密,但凶犯如此狡诈,本律师不得不要求公堂宣布这些文件内容。代表原告的侃克律师即将所搜获的函电、文件等交给各方面律师及公堂谳员查看。代表被告的爱礼思律师坚决反对公堂宣布这些文件。德雷斯律师则说,宣布文件内容可免人心怀疑。谳员与陪审官商量再三,决定另作研究。

下午3时,被告代表爱礼思、渥沛、罗礼士三律师、中国政府代表德雷斯律师、宋教仁家属代表梅吉言律师、捕房卜总巡、江苏都督代表陆惠生等均应邀到公堂,由关谳员与英领事康君主持,在领事休息室中,将所搜获的函电、文件,秘密审查。

第四次预审于4月7日午后进行。观审者纷纷拥挤于公堂之前。

德雷斯律师先提请堂上宣布有关证据文件。陪审官康君说,日下无宣诵的必要。关谳员说,本谳员主张宣布各件。康君说,我不以为然。关谳员说,迟早终必宣布。

陪审官康君即将各重要文件交卜总巡,转交渥沛律师观阅,嘱渥沛不得将人名读出,防止泄露。渥沛律师边看边责难卜总巡说,各件译文不甚妥洽,过于草率等。卜总巡答复:交给堂上的文件,仅择其中重要者,此外尚有公文甚多。渥沛问:何日交出?侃克律师说:第二证人上堂时自当交出。渥沛问:第二证人为谁?侃克答:到时贵律师当自知之。渥沛说:办理案件,有正直者,有不正直者。今原告办理此案,采取了不正直手段。德雷斯律师说:当以此语赠给凶犯代表律师。渥沛又说:交出之件系卜总巡自行选择,当询其选择原意。卜答:所择出各件,皆与刺宋案有关。

继传证人王阿发到庭。侃克律师问王认识应夔丞的经过,继问王:你能指出谁是应夔丞?王指应犯说:他即是。侃克问:你能记忆宋教仁的照片否?王答:能。侃克拿出照片,王辨认无讹。爱礼思律师问:是你到捕房报告应的事情吗?王答:是(当时有恐怖状)。继说:此乃事实,宋虽死,我亦无怨。爱礼思问:你在未报告前,曾将此事告他人否?王答:有,在刺案发生后,我见报上登宋教仁的肖像,忆及应夔丞给我的照片,因见宋是有功民国的人,遂告诉邓君,说明经过情况,邓君即挽我同往捕房报告。

第五次预审,马路两旁观审之人仍拥挤不堪。下午2时半,关谳员会同英康副领事升堂审理,英哲副领事亦来观审。

此时,王阿发到庭证明,先后去过应夔丞家三次。第二次去时,应与王商谈作案的。

证人吴忠华到庭。德雷斯律师问:你在何处拾获弹壳?吴说:宋先生中枪离去后,我在旁近拾得。凶犯代表爱礼思律师问吴:你拾得弹壳为何不交捕房?吴答:我知必将被传作证人,故留下。爱礼思问:你既畏作见证,何以今日又将弹壳交出?吴答:我未曾言畏作见证,乃说知道必将传作见证。

传应犯上堂,由爱礼思律师问其简历,后问到共进会组织情况。应犯在堂上公开撒谎说,该会会员有一亿人之多。

第六次预审,仍于下午进行,由关谳员与英康副领事升座开审。

应犯在堂上继续撒谎说,在家中有娘姨带一人来,我问他半夜三更来此做甚,他说有人指引他来,因车站刺死一人,系他所为。我问何人,他说宋教仁。我问他何故刺死?他说听人讲有许多人与宋政见不合。我问你打死他系何人指使?你要问问良心。我当时欲赴宁(南京)报告程都督,因向我妹夫借钱,钱未借到,故未赴宁。

堂上讯问应犯与王阿发的关系,应犯说:只见过一次。问应犯曾否听王阿发办公事杀人,应答:我发疯亦不能说这种话。

堂上指一电文有“匪魁已灭,我军无一伤亡,堪慰”之语,应犯辩称系指宿州之事。

堂上指问:你称与此案无关,何以深夜2时半去发电报?应犯支支吾吾,答词不明。

堂上又指有“杀宋酬勋”字样的电文,问应:此宋字何指?应答:并非指宋教仁。堂上问:指谁?应犯律师翻译说系宋朝之宋。关谳员说:何不讲宋江的宋?堂下哄然大笑。

渥沛律师又向公堂提出,原告律师未将文件完全交出,影响被告代表进行全面辩护,请堂上注意。关谳员、康副领事遂命两捕房将所存文件均移公堂听候处理。

次日进行第七次预审。公堂内外均有巡捕看守,闲人禁入,取缔旁听。

渥沛律师强行辩护说:此案系政治关系,凶手武士英是为四万万同胞起见,是为国尽忠,非为私利以及为人主使。今公堂以电文信件为凭,恐牵涉非被告一人。况应夔丞是政府官员,其职责为弹压扰乱治安并调查反对政府的各党派活动。如果实有命令,被告不能不照办。再者,此案移交何处办理,应当慎重,切不能移交反对党的公堂,否则处理将不公道。可以引用从前苏报之案 为例,当时地方官要引渡过去,代表律师主张,如果移交,不能有公道办法。其后由特设公堂审理两人。本案亦请在租界内特设公堂讯理。

德雷斯律师驳称:被告代表律师辩论多时,从未谈及函电、文件内容。今又节外生枝,要求预指将来移交的地点,令人难解。敝律师系江苏都督延请为中国政府的代表,请求将本案移交江苏都督处理。

原告代表侃克律师称:本案已预审清楚,不论有无政治关系,终属暗杀案件。移交之事系德雷斯律师的专责,本律师可不过问。至于被告代表律师说被告住租界,犯事亦在租界,均系错误。

爱礼思律师继续辩称,当时苏报案件系敝律师承办,公堂讯问两次之后,由驻京公使与领事团主持,乃有特设公堂办法。今江苏都督所请移交,应请与领事团商议,方可办理,是以请堂上注意。

关谳员与英康副领事会商后,宣布:预审明确,案系发生于车站,应即商明领事团,移交中国内地法庭讯办。

江苏都督程德全即与孙中山、陈其美等商议,此案已由公堂预审确实,判定交内地法庭受理。但此案非同一般杀人案件,应夔丞、洪述祖均受中央俸给,为国家官员,武士英仅为供认行刺之人,应组织特别法庭审理。为此,程都督专门拍电报向袁总统、内务部及司法部汇报请求。程都督与孙、黄、陈等先生积极准备。

移交中国内地法庭

公堂庭审结束后,关谳员、康副领事,以及各方面律师,进入领事憩息处,将英、法捕房抄获的全部文件,计装有两箱及纸包数件,均由中、西官员会同各律师代表逐件检查核对。并令应犯对电文函件的互相牵连关系一一指证明晰。检查完毕,即准备移交。

4月16日,法总领事甘世东亲自到法捕房看守所察看武士英关押情况。下午,捕房蓝总巡命探长脱立沙克率领全班探员用马车押送武士英,由小东门入城至上海地方检察厅,由检察长陈松生谕令将武士英妥当收押于上海模范监狱。

4月17日,英副领事康斯定与领事团商妥。下午,英捕房总探目安某率领全班探员及印度马巡,用汽车押送应夔丞到华界,暂押江苏海运局,由驻军六十一团团长陈照甫派兵负责监守。

4月18日上午,关谳员同英康副领事在公堂会同中国政府律师代表、捕房律师代表及被告的三位律师,将保存的各种证据要件,交给江苏都督特派代表陆惠生和吴佩潢。并派安探目、史检察员护送陆、吴两人将全部证据要件用汽车送至静安寺路通商交涉使办公处,当面点交清楚。所交给检察处保存各件有:各项电报和密本文件23件、信函文件56件、枪弹壳3枚、手枪1支及子弹2发、图章6枚、照片1张、京江第一法庭致各报馆信函42件。交给总巡捕房保存各件有:紫木箱1只、文件5包。

程德全都督、应季中省长以及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黄润之、上海地方检察厅厅长陈英,以及伍廷芳、黄克强、陈英士、王亮畴、黄膺白、陆惠生、吴佩潢等均来到交涉使办公处,由陈检察长将英公堂及法捕房移送来的证物,交大家审阅、研究,逐一拍照。

重要罪证在《民立报》上披露

当时北京政府未能全部控制江苏,在孙中山、黄克强、陈英士等人的强烈要求下,程都督、应省长于4月26日通电北京大总统、参议院、众议院、国务院汇报宋案情况,经《民立报》将其主要内容于报纸上披露,并说明所披露宋案的函电、文件均有江苏都督程德全、民政长应德闳等官员会同盖章存证,更有多件在移交前,已经公堂会审官签字。

报纸上公布函电文件44份,其主要者有:

1913年1月14日赵秉钧(国务院总理)致应夔丞函:“密码送请验收以后,有电直寄国务院可也。”

1月16日应致赵秉钧电:“国会盲争,真相已得,洪回面详。”

2月1日洪述祖(内务部秘书)致应函:“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方有价值……”

2月2日应致赵秉钧电:“孙、黄、黎、宋运动极烈,民党忽主宋任总理,已由日本购孙、黄、宋劣史……”

2月2日洪述祖致应函有“要紧文章已略露一句,说必有激烈举动,弟须于题前径密电老赵索一数目”等语。

2月4日洪致应函有“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面呈总统阅后,色颇喜悦,弟颇有本事,即望进行”等语。

2月8日洪致应函有“宋辈有无觅处,中央对此似颇注意”等语。

2月11日洪致应函,有“宋件到手,即来索款”等语。

2月22日洪致应函,有“来函已面呈总统、总理阅过……请款要在物件到后,为数不可过30万”等语。

3月13日应致洪函,有“若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恐大局必为扰乱”等语。

3月13日洪致应密电,有“毁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等语。

3月14日应致洪密电:“梁山匪魁顷又四出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

3月18日洪致应密电:“应即照办。”

3月19日洪致应密电:“应密,事速行。”

3月20日(即宋教仁被暗杀之日)半夜2时应致洪密电:“念四十分钟所发急令已达到,请先呈报。”

3月21日应致洪密电:“号电谅悉,匪魁已灭,我军无一伤亡,堪慰。望转呈报。”

3月23日洪致应快信,有“号、个两电均悉,不再另复。鄙人于4月7日到沪”等语(此快信于应被捕后,始由邮局递到)。

在应夔丞家中,查出赵秉钧致洪述祖信函数件,乃是洪将原函寄交应夔丞的。

又在应的家中,查获应夔丞自己编造的“监督议院政府神圣裁判机关简明宣告文”誊写本,计42件。文中宣告:“特于3月20日下午10时40分钟,将宋教仁一名……判决死刑,先行即时执行,所有罪状当另行罗列宣布,分登各报,俾中外咸知,以为同一之宋教仁儆……”均系准备分寄各处报馆,已贴足邮票,尚未及寄出。

这些确凿无疑的证据证实,暗杀宋教仁案件是有上头来由的。当时黄兴满腔悲愤,奋笔直书一副挽宋教仁的对联,联为:“前年杀吴禄贞 ,去年杀张振武 ,今年又杀宋教仁;你说是应桂馨,他说是洪述祖,我说确是袁世凯。”又有人写了一副挽联:“我不为私交哭,我不为《民立报》与国民党哭,我为中华民国哭;君岂与武贼仇,君岂与应夔丞及洪述祖仇,君与专制魔王仇。”都一针见血,说明了宋案的究竟。

武士英在狱中暴毙

武士英原押于上海模范监狱。因江苏都督程德全欲组织特别法庭审理,故于4月18日移押在江苏海运局营仓,由驻军六十一团负责看守。

4月23日,武感觉疲倦,时欲睡眠,午饭、晚饭均未吃,也未曾散步。夜12时,武呼吸急促,看守卫兵报告团部,陈团长亲到营仓询问该犯病状。武士英称,近日稍受风寒,没有妨碍,请团长放心。陈团长乃离去。夜2时半,卫兵报告武犯喉中有痰声。凌晨4时,痰喘剧烈。陈团长急命李军医诊治,发现武犯病已危险。陈团长于晨6时迅速报告程都督,程都督命请红十字会西医前来诊病。讵料西医尚未到达,陈团长接到团部电话,称武士英已于24日上午9时44分气绝身死。

程都督电话通知上海地方检察厅厅长陈松生,陈检察长急令检察员带检验员会同红十字会五名西医前往检验。

检验员检验武犯虽然矮小,但体质健壮,皮肉结实,即使患病,不致一夜即死,然在现场检验,未能查出服毒的证明。为弄清死因,检验员和西医商量,决定开刀剖验。

诸西医剖开武犯肚腹,验得肺、肝及肺管、咽喉上节略有淤血。又将大肠容物检验,未发现毒物。乃将其心、肝、胃、脑、肺管上节及膀胱内之余尿,一并拿到医院检验,唯恐医院单独检验不足取信,遂决定将武犯的心、肺等逐件剪成了三份,一份存公共捕房,请交其他医生检验;一份存英工部局,交给西医检验;一份存入红十字会医院,由本医院医生检验。

经红十字会柯司医生验得武的肺上有痨症,心的外面有宿病之象。又从其肠中发现有纸屑一小块,疑似火柴盒撕下的磷纸。

武士英在江苏海运局营仓押所骤然暴毙,负有看管警戒责任的驻军六十一团团长陈熙甫不得不采取措施,加强对在押犯应夔丞的警戒。

鉴于从武犯身畔发现有人递送的纸烟、食品等物,决定把营仓隔壁墙上的两处月洞用砖砌塞,防止有人暗递物品。

迅速检查应犯的身体,对他的腹泻给予诊治,应犯素有鸦片烟瘾,亦予以解决。应犯每日午、晚两餐饭菜,均与团部官佐同锅而出。所食菜肴必由陈团长检验,事先亲自品尝。每顿饭菜均派军官一个与应犯同桌而食。又买来全部内外衣裤、全新被絮给应犯更换,讲究卫生。

在营仓四周加派警戒人员,日夜巡逻。

从应夔丞家中所得证据甚多,最关紧要的为洪述祖与应夔丞间往来的电信。故洪述祖为本案要犯。3月23日,洪述祖发一快信致应夔丞,后洪听闻应于23日夜间已被抓获,洪怕此信被发现,曾在天津发电给上海邮局,要求扣留此信。而此时上海邮局已将该信送到交涉使署了。洪信中定于4月7日到沪,必有面商密谋,因事已败露,遂未及来沪。

洪述祖,又名洪荫之,常州人,为人奸狠险毒,在京的常州同乡,呼他为“洪杀胚”。南北统一之际,洪与赵秉钧经常在一起喝酒,交往颇深。1912年赵秉钧任袁政府内务总长,为袁的得力心腹,赵授洪内务部秘书之职。不久,赵接任国务院总理。洪成了袁、赵直接指挥的密探头目,专门负责监视和对付革命党人。洪素闻应夔丞贪狠狡猾,敢为不义之事,在沪帮会中有一定的势力,故以往买应,遂结为死党,并介绍应与袁、赵见面。由洪呈请政府任命应夔丞为“江苏驻沪巡查长”,以掩护其身份。

宋案发后,3月26日洪离开内务部,携眷属去天津,改装易服,剃去发须,乘车到济南,旋转去青岛投往德国胶州湾总督庇护之下,从此销声匿迹。

案发后,江苏都督程德全曾电告袁世凯,请他严令缉拿洪述祖,袁总统也曾下令:“内务部秘书洪述祖,携带女眷一人,乘津浦车至济南……此人面有红斑黑须,务饬地方官一体严拿!”其实是一纸空文,掩人耳目而已。

袁世凯的诡计

程德全、应德闳认为本案由租界公堂移解到上海地方审判厅,已搁多日,亟待开庭审理,此案一日不结,人心一日不安,故致电袁世凯,要求饬令赵总理亲身来沪受审。又考虑到由地方审判厅审理,以后上诉到北京大理院,难免不被行政干涉,故电呈北京政府司法部,要求在沪组织特别法庭审理。

北京司法总长许世英不同意组织特别法庭,电告江苏高等审判厅负责人陈福民,说:“今宋案关系颇大,更宜尊司法独立之制,以得其真相,请与上海地方厅共同办理。”

程德全、应德闳与江苏高等审判厅有关人员商议,审理宋案的手续由地方厅承办,审理的主裁,在预审时由检察厅厅长任之;提起公诉后由审判厅厅长任之。另请陪审员数位,以此组织变相的特别法庭。程都督曾电呈武昌黎元洪副总统。黎副总统认为,国务院总理赵秉钧处于嫌疑地位,国务院未便派人陪审,故愿意以副总统名义派夏维乔、杨震恒两君起程来沪参加陪审。

袁世凯得到程德全、应德闳联名呈送的电报后,起初置之不理,继则百般为赵秉钧强辩。袁特地打电报给黄克强。电报大意是说,据程都督、应民政长电呈各种证据,其中3月15日以前发出的函电,应认为与刺宋均无关系。15日以后的函中,应夔丞有“如不去宋”一语始有谋宋之意,将来人证齐集,审判公开,自能水落石出。至于赵君与应直接往来之函,只在1月14日致应密电码一本,声明有电直接寄致,并无可疑之处,据此欲指赵君为主谋暗杀之要犯,不合法理……近年来谋……革命者,无不假托伟人为嫁祸之谋,故需邀集法学家将各项证据详细研究……

黄克强收阅上述电报后立即电复袁世凯说:钧座解释证据,与鄙见颇有异同,铁案如山,万目共睹,非一手所能掩饰。赵君为大总统左右侍近之人,是否与宋案有关,终当由法官判断。至于你电中说,近一年来,凡谋……革命者,无不假托伟人,词近影射,我殊不解。我主张此案交特别法庭,实由于北京法院陷入行政盘涡之中,恐怕不能正确进行审判,我才有此主张。这对于司法独立,正是一种支持的表现。你说我摧抑司法独立,这不是我能接受的。你如有办法使政治工作与法律审判均能公正,我当然可听尊命。

4月29日,上海地方检察厅票传赵秉钧到案受审。赵以组织特别法庭未经司法总长许可,拒绝到案。但他在全国强大舆论的压力下,不得不请求辞职。袁世凯则让他请假,以段祺瑞代理国务院总理。

5月3日,逃到青岛租界的洪述祖,发出一个通电,声明他在与应夔丞联系过程中,假借了中央名义,为的是欲毁宋教仁的名誉,并无谋杀之意。不仅为自己罪行辩护,而且把袁、赵罪责开脱得一干二净。

5月6日,上海地方检察厅第二次发出传票,委托北京地方检察厅传赵归案。赵对北京地方检察厅表示,洪述祖通电已承认假托中央名义,足以证明他与宋案无关,故无应传到厅之理。

袁世凯为抵制南京组织的特别法庭,又挖空心思搞了个诬陷案。5月11日,被袁党收买的女学生周予儆到京畿军政执法处“自首”,说现有血光党在京、津进行暗杀官员、颠覆政府的活动,诬称黄兴是血光团的团长,把黄兴摆到一个阴谋颠覆政府的罪犯地位。这是袁世凯玩弄的以审判对付审判的诡计。

5月22日,国民党再次电促北京检察厅速提赵秉钧到案受审。

5月31日,北京检察厅根据周予儆的不实之词,认定黄兴犯有组织谋炸要人之罪,由上海交涉使陈贻范转饬租界会审公堂审理。

6月11日,会审公堂票传黄兴受审,黄兴立即来到公堂。终因缺乏证据,没有原告,无法开审。黄遂离去,袁世凯的阴谋破产。

袁世凯脑子里根本没有法律二字,他认为金钱可以收买一切,武力能够压制一切。宋案发生后,袁世凯与国民党的矛盾日益激化,愈演愈烈。他见自己的狐狸尾巴已经露出,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准备发动内战,武力消灭南方的革命力量。

孙中山看清袁世凯的反动面目,从日本回国,力主武装讨袁,但因国民党内部意见分歧,未能及时发动。

6月,袁世凯借口江西都督李烈钧、安徽都督柏文蔚、广东都督胡汉民曾通电反对“善后大借款”,是不服从中央的表现,下令予以免职,并派兵南下,进驻江西,步步进逼,发动内战。

国民党人忍无可忍,让无可让,深深感到光靠法律不行,被迫起兵讨袁。7 月12日,李烈钧在江西湖口组织讨袁军,发布讨袁檄文;15日,黄克强在南京促使江苏都督程德全宣布讨袁;18日陈炯明在广东宣布独立;上海、安徽、福建、湖南、四川等省区也先后宣布独立。国民党七省讨袁联军约10万人,但因国民党缺乏明确的纲领,内部涣散,在袁军的大举进攻下,陷于被动应战,各省先后取消独立。不到两个月,江西、江苏等地的国民党军队被袁军击溃。史称“二次革命”,又称“赣宁之役”。

“二次革命”失败,国民党在国内势力被袁世凯摧残严重。10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正式就职大总统,就职五天后,袁就全国通缉“二次革命”的首要人物孙中山、黄克强、陈其美等几十人,迫使他们不得不出走海外,江苏都督程德全在声明取消江苏独立之后,也下了台。

天网恢恢

1913年7月,凶犯应夔丞由上海一批流氓劫狱救出后,躲入青岛租界,袁世凯镇压了国民党“二次革命”后,应夔丞从青岛发电给袁世凯,要求给他“平反冤狱”,未获回音。

1914年1月间,应夔丞大摇大摆来到北京通过赵秉钧要求袁世凯履行“毁宋酬勋”的诺言。袁断然拒绝接见,矢口否认与应有关系,感到留着他是个败露阴谋的祸根,欲派侦探加以暗害。

应发觉后,满腹怨气,急忙于1月19日离开北京,乘快车去天津。车过杨村,在车上被追随来的京畿执法处侦察王兹圃用刺刀结束了性命。

应夔丞的可悲结局,使得此时在天津改任直隶总督的赵秉钧,深切感到袁的手段太毒辣,太使人寒心。赵立即下令各地严缉杀应的凶手。并且打了电话给袁世凯,问:“谁刺杀了应氏?”袁世凯答说:“总统杀了他!”赵微露不平,说:“如此,以后还有谁肯替总统做事!”尽管赵随袁入京以来,一起为袁效尽了犬马之劳,协助袁干了不少不光彩的事,袁对赵敢为应夔丞被杀事指责自己,仍不能原谅。袁大为震怒,但不动声色。1914年2月19日,袁又让赵兼任直隶民政长。2月27日,赵在天津督署吃饭中毒,七孔流血而死,显系被袁遣人投毒,杀人灭口。但堂堂大总统毒死自己属吏,不免受社会舆论的抨击。故在赵死后,袁先派朱家宝及袁之次子袁克文前往吊唁,后又派陆军上将 昌和秘书长梁士诒为政府代表致祭,送去一副祭幛,上题“怆怀良佐”四个大字;发给治丧费1万元;并亲题“弼时盛烈追皋益,匡夏殊勋懋管萧”的挽联,以掩人耳目。

袁世凯深恐他的这些手段瞒不过赵秉钧的心腹王治馨。王先后任内务部次长、京师警察总监、顺天府尹。遂以王在任内有贪赃受贿行为,于6月27日下令逮捕,10月21日批令“立予枪决”。此后又将王的属吏潘毓桂等逮捕判刑,从而清洗了赵秉钧在京师警察界的潜在势力。

以后袁世凯积极准备实行帝制,自己想做皇帝,儿子为储君,建立一个万世袁姓的大家业。袁不惜卖国求荣,在1915年5月9日承认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不平等条约。又在总统府中和一些帮凶狗腿,施展鬼蜮伎俩,逐步制造民意,强奸民意。1915年12月12日,公开承认接受当皇帝,13日在居仁堂接受百官的朝贺。31日申令明年民国5年1月1日改为洪宪元年元旦,准备不久登上皇帝宝座。

1915年10月间,正当袁贼导演丑剧热闹的时候,孙中山就命令陈其美、居正、于右任、李烈钧等,分赴各地区活动,准备起兵讨伐袁贼。12月19日,蔡锷回到云南,后组织护国军三个军,由蔡锷、李烈钧、唐继尧分别任总司令,蔡锷率军入川,与袁军激战于叙州(今宜宾)、泸州、綦江等地。反袁号召深得人心,贵州、广西、广东、浙江、陕西、四川、湖南各省相继宣告独立,通电促袁退位。北洋系统的军阀官僚也对袁离异,帝国主义各国则“警告”袁,要袁暂缓称帝。袁在内外压力之下,被迫于1916年3月22日宣布取消帝制,接着废止洪宪年号,企图仍回到总统地位。5月22日,19个省的公民主张迫袁退位,要求交付法庭,审判其罪。袁世凯心惊胆战,昼夜焦虑,5月27日生病,6月6日一命呜呼,这年袁世凯58岁。

袁贼死后,由黎元洪继任总统,恢复了民国元年《临时约法》。孙中山、黄兴等革命党人先后回国。

暗杀宋教仁案件中的五个凶犯,已死了四个,还有洪述祖一人,一直躲在青岛租界,未能归案受审。

1916年青岛发生战争,这时洪述祖易名为王兰亭,悄悄遁居上海租界。1917 年4月,洪在浙江省租界会审公堂涉讼,被宋教仁的儿子宋振侣发现,当即报告政府。4月30日,租界捕房将洪逮捕,经政府交涉引渡,将洪犯移交北京地方检察厅侦审。1919年3月27日,北京政府大理院判处杀人犯洪述祖绞刑,4月初在北京监中执行。

至此,宋案中的五个凶犯,无一善终。 w/nt9Xa/TPKsHE/yxV0NFVZBHoai9bQDW3fCj/Na/vwmcDNNufERLQXWhN+tqd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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