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清史史料学”,于今尚无专论,自然谈不到定论了。陈高华、陈志超等认为,史料学有两类:“一类研究搜集、鉴别和运用史料的一般规律和方法,可称为史料学通论;另一类研究某一历史时期或一史学领域史料的来源、价值和利用,可称为具体的史料学。” 如按此分类,笔者的《清史史料学》自必属于后一类型,是专门论述一个历史时期的具体史料学的。但是,我以为“史料学通论”与“具体史料学”研究的问题是不能截然分开的,所以首先在本章讨论史料学、特别是有关清史史料学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0CDHmmwj68+P8UNkhpyNiuEuR4LbP5kSuug6W6HyqUq2KOgkLGN3xJjqt/+L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