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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清历朝起居注

起居注这种史书体裁产生较早,先秦时代已有发端。西汉武帝时有了《禁中起居注》,东汉明帝马皇后也写作了《明帝起居注》,两晋以降,更设起居令、起居郎、起居舍人等专官,负责起居注修撰。仅东晋李轨便著有《晋泰始起居注》《晋咸宁起居注》《晋泰康起居注》《晋咸和起居注》4种67卷。隋唐两代也有《大业起居注》《大唐创业起居注》等书。直至明代,对起居注的修撰,仍受太祖朱元璋、孝宗朱佑樘、神宗朱翊钧等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但是各朝的兴修,断断续续,不能保持一个朝代的完整的连贯性,而且保存下来的更少,在唐代以前只有《大唐创业起居注》一种。

清代与历代的情况有所不同,立馆设官修起居注的制度建立后,历朝相因,少有间断,不似以前各代旋立旋废;清朝撰著的起居注数量最多,保存也比较完整,不似以前各代所存不多。清代历朝尚存的起居注,现分藏两处:一是北京的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共计存有3863册(包括稿本、清底本和正式本在内)。当然,如果从形成于顺治年间的《皇父摄政王起居注》算起,清代起居注存世最早的应是这部著作。作为帝王的起居注保存最早的是康熙十年(1761年)十月的,最晚的是宣统三年(1911年)十二月的。该馆已将这些珍贵的史料拍摄成缩微胶卷,供读者使用,并对其进行了整理校勘工作。《康熙起居注》已于1984年由中华书局出版,次后该书局又于2009年印行邹爱莲主编的《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32册。中华书局另于1993年印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起居注册》(简称《雍正起居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乾隆帝起居注》,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于2002年印行。

《乾隆帝起居注》

《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

二是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有3699册清代起居注,其数量几乎与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相当,并作出整理和出版。台北联合报文化基金会国学文献馆于1983年影印出版《清代起居注册·咸丰朝》《清代起居注册·同治朝》,1987年印就《清代起居注册·光绪朝》。台北所藏多正本,然乾隆朝有草本244册 。北京、台北两处所藏的草本、清底本,研究者可用之与正本对照,发现删改之处及其可能的原因,则它的史料价值更高。然因大陆与台湾分隔数十春秋,彼此不便交流。似此一部古籍分藏两处的情状,对于大陆和台湾史学同行阅览利用均多不便,如能海峡两岸沟通,使分地而存的国之珍藏,为所有清史研究者提供完整的资料,怎能不令人翘首相望和额手称庆!所幸的是2009年两岸故宫博物院联合举办“雍正——清世宗文物大展”,展览在台北故宫举行,北京故宫以数十件珍贵文物参展,两岸故宫的盛举,令广大观众得饱眼福。两岸故宫共同举办“为君难——雍正其人其事及其时代”学术研讨会,笔者有幸应邀与会,参观清世宗文物大展,看到康熙朝纂修、雍正朝加工的《明史》稿本,增长了知识,初步实现在一个地点观看两岸藏书、文物的愿望,非常高兴,写出《雍正史研究新知——参观“雍正——清世宗文物大展”及出席“为君难”研讨会有感》一文

清代正式设馆撰修起居注,始于康熙朝。在此以前,清太宗曾命库尔缠等记注政事;摄政王多尔衮在入关初年也用史官为其作记注,按日记叙其言行,当时形成《皇父摄政王起居注》,黄绫装,一册,背面钤有弘文院印,1935年北平故宫博物院将它刊印,题名《多尔衮摄政日记》。但清朝明令设起居注馆,由经筵日讲官兼摄记注官的制度,还是自康熙九年(1670年)才施行的。担任日讲起居注官者,多为翰林院掌院学士、詹事府詹事,以及这两个衙门的侍读、侍讲、编修、检讨等清要官员。出任这个官职的有满洲人、汉人,人数多少不太固定,多时达22人 。起居注馆建立四十多年后,康熙于五十七年(1718年)便以记载不实、泄露秘密为由,将其撤销。数年后雍正帝即位,认为兢兢业业理政,“簪笔侍臣”不可缺,又令照康熙朝旧制恢复起居注馆 。自此以后,该馆持续工作,直到清末。

起居注官轮值侍从皇帝,逐日记录,交总办记注官逐条查核增改,送翰林院掌院学士阅定。按月装订,成一册或二册,封面题《起居注册》。第二年初把头一年的整理好,写出序跋,送内阁储存。

起居注官侍值范围很广,凡皇帝三大节受贺,举行大典,处理朝政,如临雍、大阅、耕耤、祭祀、谒陵、经筵、巡幸、御门听政等活动,均侍值在皇帝身边。遇大臣奏事时,记注官移近皇帝,以便听清谕旨。皇帝除去内廷私生活以外的言论和活动,几乎都成了起居注记注官的记叙内容。

起居注的写法有一定的格式,它记载皇帝一天的言行,首先是皇帝的上谕,其次是处理在京各衙门的题本,三是处理由通政司上达的地方大吏的题本(即通本)、八旗的奏折,然后记引见。在上谕部分,也以当日事务大小轻重为序,若事情关乎坛庙陵寝,则最为重要,置于首位。当日事记毕,书写记注官衔名 。这种规格及内容,也就是起居注的体例。

起居注容纳非常丰富的原始资料,有着很高的史料价值。

第一,它记载的是重要的朝政。康熙朝大学士明珠等说:“起居注皆记载机密事宜,垂诸史册,所关重大。” 在朕即国家的时代,皇帝发号施令,处理一切政务,他的言论就是法令,以记载皇帝言行为旨归的起居注,容纳了清朝国家的一切重大政事。

第二,它的记载是最原始的,比较可信。由于起居注的每年文字,最晚成于第二年的年初,或是当时的朴质记录,较少修饰的原文。它不像离事情发生较久而后形成的或屡经改易的史著,更不同那种随着统治者、著者主观意向或时尚的需要而恣意修改的作品,而是一经定稿,即不再作更动,记叙与事物的原貌较为接近,可靠程度较大,可作校正其他史籍,如实录等错误的重要依据。

第三,它容纳了一些其他史书所没有记载或记载不详的资料。实录的卷帙比起居注大得多,在许多方面确实比它详尽充实,但是起居注有而实录无的记载也不少。比如《康熙起居注》,五十六年(1717年)正月二十四日条,记康熙君臣论辞世不久的左都御史、翰林院掌院学士揆叙的为人,“上曰:翰林院学士甚属紧要,自揆叙没后,朕再四思维,并不得称此职之人……揆叙学问甚好,为人甚是谨慎敦厚,殊属可惜。朕因伊年少,并未当面嘉奖。不特朕惜之,即诸人无有不惜之者。大学士马齐奏曰:揆叙年少老成,不但学问好,九卿及议政之事亦甚好。伊记性远胜臣等,不惟皇上深惜,举朝满汉大臣官员俱为惜之,一闻其没,俱往吊唁”。揆叙是康熙帝第一次废黜皇太子允礽时积极推举皇八子贝勒允祀为储君的官员,遭到雍正帝嫉恨,责之为“不忠不孝阴险柔佞”之人,故其时撰修《清圣祖实录》不载康熙帝、马齐这番议论,将其良好评价湮没,赖有起居注而得保存。又如康熙帝与马齐在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五月议论甘肃巡抚齐世武的事,实录不载,起居注却有之:“上曰:满洲汉军汉人大臣内,齐世武居官实好,前尝躁急,今则甚温和矣。理事极清,而且有决断,兵民俱服,朕遍加探访,无有议其后者。马齐奏曰:齐世武居官实优,皇上所见极是。”齐世武后为太子党,于康熙五十年(1711年)遭到审处,故而对他的这种优良评价,也被康熙朝实录黜而不载了。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不妨就《雍正起居注》《清世宗实录》和《上谕内阁》三书之记载作一比较,其史料价值和可信程度的差异便看得愈加清楚了。《雍正起居注》著作于雍正年间,《清世宗实录》成书于乾隆六年(1741年),《上谕内阁》雍正七年(1729年)前的部分成书于雍正九年(1731年),其后半部分与《清世宗实录》同时告竣,它的前半部分当然也晚于《雍正起居注》中雍正六年以前的部分。显见《雍正起居注》早于《上谕内阁》,而《清世宗实录》是最晚出的。今录雍正六年以前《雍正起居注》数条,证诸二书,优劣更愈分明。

(甲)雍正二年(1724年)八月二十二日,雍正帝讲他在康熙帝废太子事以前与皇太子允礽(二阿哥)的关系时,《雍正起居注》记为:“二阿哥得罪之先,朕但遵臣弟之道,凡事敬谨,二阿哥所以反求隙者,因朕受皇考隆恩笃爱,意恐有妨于彼,遂至苦毒备加(于朕)。”云其受允礽迫害非常深重。《上谕内阁》把“苦毒备加”改为“以非礼相加”,这样受害程度就轻得多了。雍正帝说这些话,意在表明其处理与允礽关系的正确,可按《雍正起居注》所记,他们间的关系极为紧张,《上谕内阁》一改,则缓和多了。

《清代起居注册·雍正朝》

(乙)同年同月十七日,《雍正起居注》记雍正帝说他在藩邸时,因无争夺储位之心,故“坦怀接物,无猜无疑,饮食起居,不加防范,生死利害,听之于命……”《清世宗实录》将“生死利害”改作“此身利害” ,意思便大有出入。“生死利害”,反映储贰之争关乎生死存亡,有生命危险,“此生利害”,则不涉及生死问题。两字之改,必定令读者对储位争夺的严重性产生不同的认识。

(丙)敦郡王允 为廉亲王允祀党人,允 被议处,雍正帝叫允祀发表意见以难为他,并于雍正二年(1724年)4月12日直言不讳地说明了这件事,故《雍正起居注》记录为:“允 之事交与允祀者,特以难之,并无他意。”《上谕内阁》将此事系于初八日条,原文是“允 之事交与允祀者,特以观其如何处置,并无他意”。前一记载表明雍正帝心机太重,后一措词对他的搞权术就有所遮掩,不是那么赤裸裸的了。

以上三条,都是关于康雍之际朋党斗争的,清世宗说得太露骨,对他的形象不利,作为君主,往日备受荼毒,也不是尊贵者所应有过的处境。雍正帝要掩盖他参加争夺储位的事实,用将“生死”置诸度外来说明,不如不把这个问题看得那么严重为宜。《清世宗实录》《上谕内阁》二书对雍正朝起居注的那些改动,就是为纠正雍正帝的失言,以维护他的圣君形象。

(丁)雍正二年七月十六日,雍正帝发布《御制朋党论》,《雍正起居注》记他的话有:“欧阳修《朋党论》创为邪说……朋党之风至于流极而不可挽,实(欧阳)修阶之厉也。设修在今日而为此论,朕必诛之以正其惑世之罪。”对雍正帝这段论事责人的文字,《清世宗实录》的撰著人已感到有失分寸,需作适当“修改”。于是欧阳修的“邪论”变成了“异说”,“朕必诛之”改作了“朕必饬之以正其惑”。两书在对这个问题的记载上,《雍正起居注》如实地载录了雍正帝当时的言语。《清世宗实录》的改写,则意在隐瞒历史的真相了。

(戊)雍正元年(1723年)四月二十四日,雍正帝发表论朋党之害的上谕,《雍正起居注》记录有赞扬隆科多的话:“今大臣内惟舅舅隆科多孤立无援,深邀皇考知遇。”《上谕内阁》的记载,把这段话删掉了,令人不知有其事。编辑者为何这样删削原始史料?是因为后来隆科多出了事,《雍正起居注》里皇帝还在赞扬他,此类不足道人君“圣明”的记载,很不适宜,故《上谕内阁》的编者将它抹去。

(己)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雍正帝关于怡亲王允祥的上谕,《雍正起居注》记载有一段文字:“怡亲王前因二阿哥之事,无辜牵连,一时得罪,皇考随即鉴宥。”《清世宗实录》载这个上谕时,大概出于为尊者讳的原因,把这番话也去掉了,似乎不让后人知道允祥陷入康熙帝废太子案件,丢了贝子爵的事情才好。

以上比较的六条资料,可见在三种书中《雍正起居注》的记载比较接近史实,比较可信。资料充实,也是可信度高的一个标志。陈捷先在《清代起居注册·咸丰朝》的《影印前言》中强调起居注册史料丰富,是官修史书的基础:“大抵言之,除部分雍正朝以后的军机事务外,实录都取材于起居注册,而内容则远不如起居注册详尽,例如若干帝王起居、颁降谕旨、臣工题奏以及官员引见任命等等,起居注册中所记的资料比实录都要丰多美备。”清历朝起居注过去不太为人所知,运用者少。如今已加整理,它作为清代历史的基本史料之一的价值日益为人认识,应充分利用,以利于清史研究的开展。但是对清代起居注的史料价值需要有全面的认识,清朝前期修纂的起居注,皇帝和记注官都比较认真,可信度高,史料价值也高,后期纂著的,往往作为例行文书来对待,史料价值就比前期大为不如了。 u4F7ByFR85LVOZTXRCT9Fr/KZiJtIuzNKr2lJhptnXydKuhjjbX3BGqGQcEFQ7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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