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泰占领河东后,对当地的吏治非常重视,多次派遣贤臣循吏出任郡县守令,安抚民众,劝课农桑,修习战备,很快就使那里社会秩序安定,经济形势好转,并且增强了防御力量。
《周书》卷25《李贤附弟远传》:
时河东初复,民情未安,太祖谓远曰:“河东国之要镇,非卿无以抚之。”乃授河东郡守。远敦奖风俗,劝课农桑,肃遏奸非,兼修守御之备。曾未期月,百姓怀之。太祖嘉焉,降书劳问。
《周书》卷37《张轨传》:
(大统)六年,出为河北郡守。在郡三年,声绩甚著。临人治术,有循吏之美。大统间,宰人者多推尚之。……轨性清素,临终之日,家无余财,唯有素书数百卷。
《周书》卷35《裴侠传》:
裴侠字嵩和,河东解人也。……除河北郡守。侠躬履俭素,爱民如子,所食唯菽麦盐菜而已。吏民莫不怀之。……去职之日,一无所取。民歌之曰:“肥鲜不食,丁庸不取,裴公贞惠,为世规矩。”侠尝与诸牧守俱谒太祖。太祖命侠别立,谓诸牧守曰:“裴侠清慎奉公,为天下之最,今众中有如侠者,可与之俱立。”众皆默然,无敢应者。大祖乃厚赐侠。朝野叹服,号为独立君。
《周书》卷29《王雅传》:
世宗初,除汾州刺史。励精为治,人庶悦而附之,自远至者七百余家。保定初,更为夏州刺史,卒于州。
另一方面,由于西魏政权刚刚占领河东,统治尚未稳固,国力又略显弱势。如果和东魏(北齐)的边界关系保持着紧张状态,频频发生武装冲突,一来消耗财物和人力,二来妨碍生产与社会的安定,不利于当地的建设与发展。因此,河东守境的地方长官往往采取友好态度,多次放回俘获的东魏人士,以求缓和两国的关系,保持边境的和平。如《周书》卷27《宇文测传》载:
(大统)六年,坐事免。寻除使持节、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大都督、行汾州事。测政存简惠,颇得民和。地接东魏,数相钞窃,或有获其为寇者,多缚送之。测皆命解缚,置之宾馆,然后引与相见,如客礼焉。仍设酒肴宴劳,放还其国,并给粮饩,卫送出境。自是东魏人大惭,乃不为寇。汾、晋之间,各安其业。两界之民,遂通庆吊,不复为仇雠矣。时论称之,方于羊叔子。
有人诬告宇文测交通敌国,心怀不轨。“太祖怒曰:‘测为我安边,吾知其无贰志,何为间我骨肉,生此贝锦。’乃命斩之。仍许测以便宜从事。”
这项政策至北周统治时期仍在奉行,并且常常取得成效,使边界上的冲突大大减少。如《周书》卷31《韦孝宽传》载其出任勋州刺史时,“又有汾州胡抄得关东人,孝宽复放东还,并致书一牍,具陈朝廷欲敦邻好”。又见《周书》卷37《韩褒传》:
(保定)三年,出为汾州刺史。州界北接太原,当千里径。先是齐寇数入,民废耕桑,前后刺史,莫能防扞。褒至,适会寇来,褒乃不下属县。人既不及设备,以故多被抄掠。齐人喜相谓曰:“汾州不觉吾至,先未集兵。今者之还,必莫能追蹑我矣。”由是益懈,不为营垒。褒已先勒精锐,伏北山中,分据险阻,邀其归路。乘其众怠,纵伏击之,尽获其众。故事,获生口者,并囚送京师。褒因是奏曰:“所获贼众,不足为多。俘而辱之,但益其忿耳。请一切放还,以德报怨。”有诏许焉。自此抄兵颇息。
不过,东魏、北齐方面虽然会有所回应,减少边境的抄掠,却不肯放回被俘的对方人众,这使宇文氏政权耿耿于怀,后来遂成为出师伐齐的一个借口。如《周书》卷 6 《武帝纪下》载建德四年七月丁丑诏书陈述伐齐理由时曾说:“往者军下宜阳,衅由彼始;兵兴汾曲,事非我先。此获俘囚,礼送相继;彼所拘执,曾无一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