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勇至死不肯交代他的弟弟究竟去了哪里,却把强奸并用重物击打女孩头部致其重伤的罪责,全部推到王二勇身上。他或许以为这样自己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按照现行法律,即便抓不到王二勇,王大勇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罪行也无可逃脱。
只是程兵一时莽撞,到头来把自己也套了进去。
“那他当送水工是怎么回事?抓住王二勇,是碰巧还是他计划的?”我问老张。
“碰巧?能碰得这么巧?”老张笑笑说,“人一旦铁了心,没啥做不出来的事,王大勇铁了心不让警察抓王二勇,到死一个字都不说,程队长却是铁了心要抓王二勇,即便不是警察了,他还是要抓!”
王二勇归案后,程兵向办案民警详细讲述了自己出狱之后追踪王二勇的经过。那份有关追踪和抓捕经过的《情况说明》,也被附在了“8·22”案的卷宗之中,被办案民警记在了心里。
“程兵出狱之前,局里也做过打算。他当年入狱的案情比较特殊,又当过那么多年警察,受过专业训练,局里既可怜他的境遇,又担心他在外面走弯路,所以帮他介绍了一份工作。”老张补充说。
程兵入狱后,妻子便和他协议离了婚,宝贝女儿也归女方抚养,出狱后,程兵全部身家就剩下本地的一套房子,其他啥都没有了。领导给程兵介绍了一份在公安局下属的保安公司担任后勤的工作,这样既帮他解决了工作问题,还能让他离公安系统“近一些”,便于管理。
但程兵却拒绝了局里的安排,说自己要出去打工赚钱,局里没办法,说外出可以,但出狱的前五年还得遵守《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定期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谈话,程兵说程序他知道,没有问题。
之后,他便离开了本市,后来社区民警定期叫他回来做谈话记录,他也会回来,问他在哪儿打工,具体做什么工作,也实话实说。有时,程兵也还会问起“8·22”案,社区民警以为他只是好奇,就告诉他还在查。
从2009年至2013年的四年间,程兵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民警说明的打工地点,都在湖南、四川、重庆和贵州一带,工作类型也十分芜杂:摆过夜市,做过搬运工、夜班出租车司机、快递员,甚至还干过网吧保安、小区门卫,等等。
有认识程兵的民警问他,别人打工都去“北上广深”,你打工怎么总往欠发达地区跑?你以前好歹也是个刑警队长,大专学历,你看你净找了些什么工作?
程兵只是说自己年纪大了,工作不好找,在公安系统待了很多年,受够了约束和管制,想找个自由点的工作。听他这么说,谁也不好再说什么,更没想到,他去那些地方,只是为了寻找王二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