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妥善解决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用对立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而应当摆正自己的位置,把“管家意识”全面引入物业管理,尤其是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中。
管家服务模式是指将物业管家作为物业服务中心的中枢,由责任区域管家直接面对业主,倾听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为业主(用户)提供一站式及一对一贴心专职服务。业主在遇到与维修、保安、清洁、绿化、装修、消杀、车辆管理及商务、庆典、家居等有关的问题时,都可与物业管家联系,并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每位物业管家在接到业主的投诉或服务要求时,能自行解决的按程序快速解决,不能自行解决的立即按流程协调相关部门督促解决,并且跟进反馈,这样就可以保证业主的任何诉求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响应和解决。
“管家意识”将会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从内部管理制度上体现“管家”式的细致服务;在与业主(用户)、客户关系的处理上,尊重他们的意见,尽其所能满足一切合理要求;在对外关系上全力维护业主的利益,保证业主的权益不受损害。
从根本上说管家与业主的利益是一致的,物业管理公司如果能把自己看作业主的“家里人”,站在业主的角度处理双方关系,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
某小区有一个好管家,他与很多住户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业主非常信任他,有了困难第一时间请他出主意、帮忙,外出时甚至将自家钥匙交给他,回来后还不忘给他带一件小礼品。当然,这个小区也存在各种各样管理上的问题,业主会善意地给他指出来,他也会认真地解决并做出回复,良好的服务、融洽的关系使该小区的管理进入了良性运转。
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者必须具有超前意识,将服务工作考虑得周到细致,而不是等到用户投诉后再改正。
管家必须高度重视业主的利益,不只是表现在日常服务中管好业主的家,还表现在对外充分维护业主的利益。例如,物业管理公司在为业主提供商务、庆典等特约服务项目时,需要与第三方服务公司建立联系,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就变身为业主的代表,要千方百计地为业主争取权益,让服务公司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装修期是业主最辛苦的阶段,也是物业服务最繁忙的时期。解决业主在装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做出快速反应,是物业管家要努力达到的目标。
在日常运作期,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物业标准化作业规程提供日常综合服务,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取物业服务费用,接受业主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