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探讨的“时尚的剧场”,实际上包含了两组概念:一是“时尚”与“剧场”,指直接与时尚行业发生关系的剧场性实践,如受传统时尚行业影响的戏剧,或受到戏剧影响的传统时尚行业的剧场性行为。二是“时尚的”与“剧场”,“时尚的”作为形容词去修饰剧场,如当代戏剧创作中体现出的先锋的、潮流的现象,或是观众将观剧体验当作一种竞相追逐和效仿的文化消费行为。但不论是哪一种概念,剧场一旦向时尚趋近,研究它的思路就要跳脱戏剧学的单一学科视角,涉及社会学、传播学的人文社会学科更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一复合多元的研究对象。
要考察并解释“时尚的剧场”这一现象,无法回避消费文化这一总体背景。戏剧的创作、营销、传播、消费都是围绕将剧场作为一种文化产品来展开的。在前一章中,我们谈到过西美尔关于时尚的滴漏论,这一理论用大量篇幅介绍了阶级分野与时尚传播的关系,提出“自上而下”是时尚的传播路径,并由此在时尚与大众流行之间树起一道界线。后来的学者对此既有批判也有补充,一方面因为时尚滴漏论的提出的确受到了西美尔所观察到的时尚现象所发生时代的限制,另一方面除了讨论作为服装的时尚,西美尔还用了一定篇幅去探讨存在于审美中时尚的社会价值,即将时尚和时尚现象看作一种涵盖着产生动力、传播渠道和发挥功能的社会形式。如果将这两点放置在当代消费文化的整体语境下,我们会发现由于产生动力、传播渠道的整体改变,时尚滴漏论对解释当代时尚现象的适用性已被弱化,原来理论中对时尚的阶级分野、“自上而下”的路径解释、时尚与流行的界限也相应产生了变化,由此,一些当代学者才提出需要“还原西美尔”或“拼贴西美尔”。
如今,在消费文化背景下,时尚产生并存在于不同阶层之间的相互流动。时尚传播的路径在新兴媒体特别是社交媒体、垂直媒体的参与下呈现出多种可能,时尚与流行的界限也变得含混而暧昧。我们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来探讨作为一种商品的剧场在生产、传播与消费各环节的特征,并重点考察在时尚场域下影响时尚文化生产与传播的利益相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