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甄(1630—1704),初名大陶,字铸万,号圃亭,达州(今属四川)人。清初思想家。顺治十四年(1657)举人。曾任山西长子县知县。晚居苏州,生活贫寒,专心著述。有《潜书》。
唐子居于内 ② ,夜饮酒,己西向坐,妻东向坐,女安北向坐 ③ ,妾坐于西北隅,执壶以酌,相与笑语。唐子食鱼而甘,问其妾曰:“是所市来者 ④ ,必生鱼也?”妾对曰:“非也。是鱼死未久,即市以来,又天寒,是以味鲜若此。”于是饮酒乐甚,忽焉拊几而叹 ⑤ 。其妻曰:“子饮酒乐矣,忽焉拊几而叹,其故何也?”唐子曰:“溺于俗者无远见 ⑥ 。吾欲有言,未尝以语人,恐人之骇异吾言也 ⑦ 。今食是鱼而念及之,是以叹也。”妻曰:“我,妇人也,不知大丈夫之事;然愿子试以语我。”
曰:“大清有天下,仁矣 ⑧ 。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妻笑曰:“何以谓之贼也?”曰:“今也有负数匹布,或担数斗粟而行于涂者 ⑨ ,或杀之而有其布粟 ⑩ ,是贼乎,非贼乎?”曰:“是贼矣。”
唐子曰:“杀一人而取其匹布斗粟,犹谓之贼;杀天下之人而尽有其布粟之富,而反不谓之贼乎?三代以后 ⑪ ,有天下之善者莫如汉,然高帝屠城阳 ⑫ ,屠颍阳 ⑬ ;光武帝屠城三百 ⑭ 。使我而事高帝,当其屠城阳之时,必痛哭而去之矣;使我而事光武帝,当其屠一城之始,必痛哭而去之矣。吾不忍为之臣也。”
妻曰:“当大乱之时,岂能不杀一人而定天下?”唐子曰:“定乱岂能不杀乎?古之王者,有不得已而杀者二:有罪,不得不杀;临战,不得不杀。有罪而杀,尧舜之所不能免也;临战而杀,汤武之所不能免也 ⑮ ;非是,奚以杀为 ⑯ ?若过里而墟其里 ⑰ ,过市而窜其市 ⑱ ,入城而屠其城,此何为者?大将杀人,非大将杀之,天子实杀之;偏将杀人 ⑲ ,非偏将杀之,天子实杀之;卒伍杀人 ⑳ ,非卒伍杀之,天子实杀之;官吏杀人,非官吏杀之,天子实杀之。杀人者众手,实天子为之大手。天下既定,非攻非战,百姓死于兵与因兵而死者十五六。暴骨未收 ㉑ ,哭声未绝,目眦未干 ㉒ ,于是乃服衮冕 ㉓ ,乘法驾 ㉔ ,坐前殿,受朝贺,高宫室,广苑囿,以贵其妻妾,以肥其子孙,彼诚何心而忍享之!若上帝使我治杀人之狱,我则有以处之矣:匹夫无故而杀人,以其一身抵一人之死,斯足矣;有天下者无故而杀人,虽百其身不足以抵其杀一人之罪 ㉕ 。是何也?天子者,天下之慈母也,人所仰望以乳育者也。乃无故而杀之,其罪岂不重于匹夫?”
妻曰:“尧舜之为君何如者?”曰:“尧舜岂远于人哉?”乃举一箸指盘中之余鱼曰
㉖
:“此味甘乎?”曰:“甘。”曰:“今使子钓于池而得鱼,扬竿而脱,投地跳跃,乃按之椹上而割之
㉗
,刳其腹
㉘
,
其甲
㉙
,其尾犹摇,于是煎烹以进,子能食之乎?”妻曰:“吾不忍食也。”曰:“人之于鱼,不啻太山之于秋毫也
㉚
;甘天下之味,亦类于一鱼之味耳。于鱼则不忍,于人则忍之;杀一鱼而甘一鱼之味则不忍,杀天下之人而甘天下之味则忍之,是岂人之本心哉?尧舜之道,不失其本心而已矣。”
妾,微者也 ㉛ ;女安,童而无知者也;闻唐子之言,亦皆悄然而悲,咨嗟欲泣 ㉜ ,若不能自释焉 ㉝ 。
【作品注释】
①选自《潜书》。
②唐子:唐甄自称。内:内室。
③女安:唐子的女儿名安。
④市:买。
⑤拊几:用手拍打案桌。几:小的案桌。
⑥溺于俗者:沉陷于世俗之见的人。
⑦骇异:惊骇诧异。
⑧“大清”二句:作者参加清初科举考试,还做了清朝的官,措辞上必须对清廷有所尊重。其实清军入关后,“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其残暴不仁,史不绝书。
⑨涂:通“途”,道路。
⑩有:占有,抢夺。
⑪三代:指上古夏、商、周三个朝代。
⑫高帝:汉高祖刘邦。屠城阳: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秦二世二年(前208),楚怀王“使沛公、项羽别攻城阳,屠之”。城阳,在今山东鄄城东南。
⑬屠颍阳: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秦二世三年(前207),沛公“南攻颍阳,屠之”。颍阳,在今河南登封西南。
⑭光武帝: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屠城三百:《后汉书·耿弇传》:“弇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耿弇是光武帝刘秀的大将。
⑮汤武:商汤和周武王。商汤伐桀灭夏,武王伐纣灭商,都是推翻暴君、顺应历史潮流的事。
⑯奚以杀为:为什么要杀人呢。奚,何。
⑰墟其里:使乡里变成废墟。
⑱窜(cuàn):骚扰。
⑲偏将:副将。
⑳卒伍:军队。古代军队五人为伍,百人为卒。
㉑暴(pù)骨:暴露尸骨,指死在野外。暴,通“曝”。
㉒目眦(zì):眼眶。
㉓服:穿戴。衮(gǔn):古代天子的礼服。冕:皇冠。
㉔法驾:天子的车马仪仗。
㉕百其身:化身一百,意为使其身死一百次。
㉖箸(zhù):筷子。
㉗椹(zhēn):砧板。
㉘刳(kū):剖开再挖空。
㉙
(chí):剖杀,这里是刮掉的意思。
㉚不啻(chì):如同、无异于。太山:即泰山。秋毫:秋天动物的毫毛,意为很小。
㉛微者:地位低下的人。
㉜咨嗟(jiē):叹息。
㉝自释:自我宽解。
【作品评析】
这篇文章运用对话形式讨论重大政治问题,作者提出的思想观点是:“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在封建专制时代,说这样的话是需要非凡的政治勇气的,从中可见清初启蒙思想家所达到的思想高度。
除首尾两小节外,文章论述的主体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直接论证作者提出的“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这个中心论点。因这一观点惊世骇俗,人所未闻,就让妻子出来质疑,使论证得以展开。这部分的论证方法运用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推理,面对妻子的质疑,作者先提出“杀一人而取其匹布斗粟”者为贼这一大前提;然后指出凡为帝王者无不“杀天下之人而尽有其布粟之富”,这是小前提;由此,便证明了“凡为帝王者皆贼”这个结论。
后面两部分内容,是对中心论点的进一步申论。第二部分面对妻子乱世“岂能不杀一人”的疑问,作者充分阐发了“古之王者,有不得已而杀”的思想,反对当权者无故杀人。第三部分面对妻子请教的为君之道这个问题,就近取譬,借用不忍食盘中鲜鱼的类比,论述了尧舜之道在于不失本心的观点。“不失本心”,吸收了前代思想资源,如关于天子与匹夫杀人的辨别,受到《墨子·非攻》谴责天下之君“攻国”杀人为大不义观点的影响;关于不忍食鱼的比况,与《孟子》中《齐桓晋文之事》章肯定齐宣王不忍杀牛的恻隐之心,由此阐发“保民而王”的民本思想十分相似。
本文观点鲜明,立意极为深刻。全文首尾呼应,各部分内在联系也极其缜密。作者把讨论放置在一个家庭环境之内,讨论重大问题却令人感到趣味盎然。他面对的讨论伙伴是“不知大丈夫之事”的妻子、身为“微者”的小妾和“童而无知”的幼女,假借的话题是刚从市场买来的鲜鱼,从食鱼而“饮酒乐甚”开始,到不忍食鱼结束。文章以主客对话语境使作品具有更浓厚的日常生活气息,作者的身份也更具鲜明的平民色彩。文章并以妻子接连不断的问话把论证引向深入,用众多排比句加强语势,使这篇对话体议论文的逻辑力量更强。
【思考与练习】
一、本文是怎样用三段论的形式逻辑方法,论证“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这一基本观点的?
二、文章讨论的分明是个重大政治问题,为何却放置在一个轻松的家庭环境之内,并从日常生活之食鱼切入,作者这样的艺术构思出于怎样的考虑?
三、作者声称要是遇上汉帝的屠城,自己“必痛哭而去之”,可为什么面对有“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之举的同样残暴的清朝,却颂扬其“仁矣”,并没有选择离去?我们应当如何看待作者的这种矛盾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