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小饭馆的老板娘死在了床上,由于没有入室行凶的痕迹,因此她被认定为病死。但尸体眼睑上的红点似乎暗示人们死者死于窒息。那些平时人们难以观察到的容易被忽视的地方,往往隐藏着诉说死因的证据。
人被绳子勒紧脖子后,会呼吸困难,面色发红发紫,乃至出现淤血,这是因为颈静脉(经颈部皮下浅层连通心脏,是人体头部血液回流心脏的管线)受到压迫,血液停止流动,而位于皮下深层的颈动脉受到压迫较小,继续往头部输送血液。这导致被勒部位以上的颈部、头部的毛细血管血流不畅,出现暗红色甚至暗紫色,形成淤血。
如果淤血长时间无法消退的话,毛细血管就会膨胀变薄,红细胞透过血管壁渗出,形成红色小点,这就是溢血点。之所以不叫出血点,是因为出血点出现时血管发生破裂,溢血点出现时只是红细胞发生外渗,血管壁没有破裂。
窒息死等情况下,死者脸部有淤血,翻开其眼睑后可见睑结膜上出现溢血点。
另外,粗血管破裂出血后会危及人的生命。关于血液再补充几句,血液约占人体体重的8%,也就是说,一个60千克重的人大概有5升血液。血液分为动脉血和静脉血,动脉血颜色鲜红,含氧较多,静脉血颜色暗红,含二氧化碳、乳酸等身体废弃物;动脉血失血四分之一时,会危及生命,而静脉血即使失血二分之一,只要施救得当,还能够挽回生命。
小饭馆的二楼是饭馆老板的房间,60多岁的老板娘生前一直住在这里。由于饭馆两三天没有开业,周围的店主觉得蹊跷便报了警。一位警官带着两名刑警和一位鉴识科的警察进店后发现,老板娘死在床上,衣着正常,房间内一丝不乱,看情况像是病死的。但我验尸后发现,死者脸部有淤血,眼睑下有数颗小米粒大小的溢血点。虽然颈部没有类似勒痕的痕迹,但可以断定死者是死于窒息。我把这些情况告诉了警官。
“这么说是杀人案吗?”
“是的。”
“法医先生,这里可是一间密室,除了死者没有人能进得来哦。”
“是不是密室我不知道,但尸体上有证明死者窒息而亡的现象,所以我认为这是他杀。”我一边指出死者眼睑下小米粒大小的溢血点,一边向警官解释。
“但是,病死状态下不也会出现溢血点嘛。”
看来这位警官经验丰富,对尸体的情况也了如指掌。于是我又补充道:“警官先生平时也下功夫了嘛,的确如您所言。不过,尸体上的溢血点比病死情况下的要大一点哦。小米粒儿的大小,说明窒息死的可能性更大。”
人被勒住脖子后,体内血流受到外界压力影响而停止,溢血点会变成小米粒大小。心脏病发作导致呼吸困难窒息而死时,病人的眼睑也会出现溢血点,但只有针尖般大小(如图5所示)。虽然有例外情况,但总体而言是符合事实的。
图5 红细胞从血管壁渗出形成溢血点
尽管如此,死者死于密室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现场的情况也无法证明有人入室行凶。最终,警官还是否定了我的观点。
我只说了一句:“麻烦把你们科长叫来。”
那位警官心不甘情不愿地去联系了上司刑事科科长。不久,科长飞奔而来,认真听完我的说明后说:“警察们仔细搜查后判断现场是密室,我也这么认为。”他选择相信部下,也没有赞成我的观点。
“那让你们署长来一下吧!”
见我如此生气,科长慌慌张张地联系了上司署长。
当时我也担心事情闹大,不过还是坚持了自己的想法。不久,署长来了。一个法医把警察署署长叫到案发现场,可谓是空前绝后吧。
“法医先生,实在是抱歉。”
见到我之后,署长先是道歉,接着又对在场的警员命令道:
“你们的理由我很明白!但既然医务院的专家坚持有他杀的可能,你们就不能一意孤行!立刻联系警视厅本部!”
案件被认定为杀人事件之后,一大批搜查一科和鉴识科的警员赶来现场了。果然,事情真的闹大了!第二天,某大学公布司法解剖结果——无勒痕,死于窒息。说实话,知道结果之前,我紧张了很久,万一死者是病死的,我这一句话该给警察们添了多大的麻烦啊。
另外,警察的应对之道也令那时的我感叹不已。一开始陪同验尸的警官是副警部股长,随后赶到现场的是他的上司刑事科科长。科长没有指责部下,选择相信股长的判断。身为科长,做到这一点说明他很有分寸。而之后赶来的署长自然也理解警方的判断,但考虑到我是尸检领域的专家,不可能无视我的意见。因为署长不仅在警察队伍里位高权重,对外也有不小的影响力,必然要综合各方意见作出判断。目睹到各级警员各司其职的场面,我深切地感受到一个组织是如何运转,如何履行职责的。所以,这件事情到今天我仍记忆犹新。
有一天,某县警本部的验尸官给我打了一通电话。
“老师,好久没联系了,您还好吧?”
这位验尸官曾在我这里研修,帮了我很多忙,人也容易相处。
“实在抱歉,这次我是临时抱佛脚,打扰您一两天,向您请教个事可以吗?”
“什么?不会是司法解剖之后还没查清楚的案件吧?你也知道,我只看材料的话是得不出结论的。”
“老师,您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
谁知拒绝之后的第二天,他竟不请自来了,还带着部下,从大包里掏出一堆资料,开始往我的桌子上摆。
“我这像上门销售呢。”验尸官一边笑着一边说起了事情的经过。
某地郊区的一栋房子失火了,发现了两具焦尸,似乎是一对亲子,但还不能确认。加之火灾的原因不明,于是执行了司法解剖。
解剖结果显示,死者为一对母女,母亲25岁,女儿2岁,都是该房的住户。其中,女儿的气管内沾有烟灰,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高达65%,明显是被烧死的;母亲的气管内没有烟灰,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也呈阴性,说明她在火灾前就已经死亡,但是死因不明。这位母亲的肺、心脏、大脑等器官均没有发现致死的病变或损伤,而且血液中酒精含量也正常,更没有查出其他毒害物质。最终,提交的尸检报告书上只能写着:火灾前死亡,但死因尚未查明。
警方也从入室抢劫、杀人、纵火等角度继续展开了搜查,不久就发现死者丈夫的举止可疑——家毁人亡之后,不仅拿到了巨额保险金,还在外面养起情人来。由于尸检报告书上写着死因不明,警方便反复向尸检的主刀医生确认死者颈部到底有没有类似勒痕的线索。但实际上,死者的颈部、脸部均被烧焦,颈部肌肉处没有出血,软骨、舌骨等处也没有骨折,所以没有任何线索证明死者颈部在死前受到压迫。就这样,警方的调查陷入了僵局。
“事情就是这样。死者的丈夫行为可疑,但报告书上认定死因不详,案件没法取得进展。”验尸官继续说明着情况。又过了四五十分钟,一张彩色照片引起了我的注意。截至目前的搜查,这张照片一次也没有使用过。于是我拿起照片用放大镜仔细观察了一番。
“死者竟然是被勒死的啊……”
听我这么一说,验尸官大吃一惊,可能是心想,为什么我看了一张颅腔底部的照片就明白死因了。
“老师,为什么呀?”
他连问了我好几遍,实在不明白颅腔底部的照片与勒死有什么联系。
我翻开一本解剖学的书,一边向他展示人体头部和面部的血管分布图,一边解释道:“脸上有淤血,脖子上有勒痕,这种情况马上就能判断是勒死。但如果犯人抢了钱要逃跑的时候,放了一把大火,尸体脸上的淤血、脖子上的勒痕会被烧掉,证据也就消失了。这种犯人蓄谋已久,很是聪明。不过从法医学鉴定的角度来看,和这种犯人斗智其实挺有趣的。”我自信满满地对验尸官说道。但他却半信半疑地望着我。
我又指着解剖图(参照图6)说道:“颈动脉的分布图告诉我们,同一根血管在头盖骨也有分布。所以死亡后脸上出现淤血,她的颅腔底部也一定会有淤血。”
其实,此时只要解剖尸体,去掉天灵盖,打开硬脑膜取出大脑,然后集中细查大脑,观察颅腔底部有无骨折,真相就能水落石出了。但实际上,并没有医生详细检查过这些。
我在溺死研究中有一个习惯,为了证明颅腔底部的颞骨岩部出血,经常仔细观察头颅底部,所以才知道死者面部有淤血,颅腔底部也必有淤血这件事。即使没学过医学,也大概能明白其中的原理吧。这与堵住河水下游,上游就会泛滥是一个道理(参照图7)。
“人骨一般是苍白的,但脸部有淤血的死者不一样,他们的颅腔底部会因为淤血而看上去有些淡蓝色。这一点是我的新发现,知道的人很少,就算把全世界的法医学教科书翻个遍,也找不到。我说的这个现象的原理你应该明白吧?”
“原来如此!道理我明白。如此一来,就算尸体脸上的淤血和脖子上的勒痕都被烧没了,也能用颅腔底部的淤血去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了。太厉害了!真不愧是老师!太感谢您了!”
图6 颅内及面部血管分布
图7 病死、窒息死、溺死情况下的颅底情况
验尸官惊讶之余不忘向我道谢,随后就回去了。
几天后,我向县警提交了二次报告书。最终,死者丈夫被判有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一切多亏了尸体的无声之言。
尸体头盖骨部位受到头骨保护,即使尸体腐败得只剩一堆白骨,甚至被烧焦,也能被用来观察。因此在寻找死因时,颅腔底部这一重要线索一定不能忽视。
溢血点是窒息死、急病猝死等情况发生时尸体的典型特征,一般多出现在睑结膜,翻开眼睑就可以看到。溢血点虽然不起眼,但也有大小之分,大的如小米粒,小的似针尖。法医学的教科书上大多只提到有无溢血点,没有涉及其大小。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我做了30年的东京法医,解剖过2万多具尸体,积攒了不少关于溢血点的知识。接下来我将举实例谈一谈我的想法。
某日,一男子回家后看到父亲倒在了客厅,便请来附近的医生查看,得知父亲已经去世。报警后,警察经调查了解到死者生前一直患有阿尔兹海默症,而且近期没有去医院。在场的警官向我说明搜查情况,认为死者很可能是病死的。
但验尸后我发现,死者面部有淤血,睑结膜处有5~6处小米粒大小的溢血点,明显比针头大,看起来不像病死。我提出要解剖尸体,但遭到了死者家人的强烈反对。我向死者儿子解释道:
“令尊死因不明,我们无法下死亡诊断书。”
“我不管爸爸得了什么病死的,总之希望你们不要解剖!太可怜了!”
“您的心情我们十分理解。但令尊似乎不是病死的。”
听我说到这句话,男子有些吃惊,随即愤怒地反对道:
“又是高血压,又是老年痴呆!不是病死是什么!”
见他如此冥顽不灵,我问了一句:
“您是怕解剖之后会发现什么不好的情况吗?”
“什么意思?你是怀疑我吗?”
……
“你们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
一阵沉默之后,男子丢下一句狠话就走了。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总之,我们决定先在监察医务院施行行政解剖,警察也会在场监督,一旦发现死者被勒死的证据,就立即改为司法解剖。
解剖后发现,死者气管中有气泡,气管黏膜和肺部均有淤血,肺胸膜上形成溢血点,果然死于窒息。颈部没有发现勒痕,说明有可能是被人捂住口鼻导致死亡的。但这种杀人方式很少在尸体上留下痕迹,无法证明嫌疑人的罪行,只能等待他的口供了。
几天后,警察对死者儿子展开严密审讯,终于令他说出了真相:男子长期照顾卧病在床的父亲感到疲惫和绝望,用被子捂住父亲口鼻,把他闷死了。
得知这一消息后,我立刻将行政解剖改为司法解剖,向检察厅提交了尸检报告书。这实在是一场人伦悲剧。
此次案件中,小米粒大小的溢血点与病死的情况明显不符,根据这一线索真相才得以水落石出。不过有时也会有例外,身为法医还是需要仔细观察。
一直以来,人们只注意到尸体上有没有溢血点,没有认识到由溢血点的大小也可以判断死因。这多半归咎于日本大学的解剖制度。大学只执行凶杀案件所需要的司法解剖,不负责病死、事故死亡、自杀等其他情况的解剖,而且只在解剖台上解剖一丝不挂的尸体,既没有到过现场,又不知道死者的衣着情况,只是单纯地记录尸体状况。
与他们相比,我们法医则与警察一同赶往现场,验尸后如果无法查明死因就执行行政解剖。突发死亡、事故死亡、自杀、他杀等一切非正常死亡都在我们的负责范围内。如此深入案件,作出判断,与大学的司法解剖截然不同。所以,我们更倾向于关注不同死因下的溢血点的大小。
有时,通过一处不起眼的溢血点,就能捍卫人权、惩凶除恶、维护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