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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进入蛮荒

古老的欲望跃动奔突,

旧习随时从心底跳出;

冬眠的野性蛰伏已久,

一朝被唤便再度复苏。

巴克不看报,不然就会明白他快有麻烦了,而且不只他一个,从普吉特湾到圣迭戈沿海一带,每一条健壮的长毛狗都不能幸免。因为有人在冰天雪地的北极摸索搜寻,居然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再加上轮船公司和运输公司对这一发现大吹大擂、推波助澜,结果很快便有成千上万的人一窝蜂拥向北面。这些人需要狗,他们要的是那种结实的大狗,肌肉强健,干得了苦活儿,皮毛厚实,扛得住冰雪。

巴克住在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谷的一所大宅子里,人们管这宅子叫米勒法官府。宅子远离大路,隐蔽在树木丛中,透过树枝的缝隙,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房子四周那宽大阴凉的围廊。几条碎石车道蜿蜒穿过大片草坪,一直通向房子。道旁有两排高大的白杨树,树枝连接在一起,浓荫如盖。房子后面比前面还要开阔,这里有好几个宽大的马厩,常有十几个马夫、男仆扎堆儿聊天;有几排仆人们住的平房,上面爬满了藤条;有排列得齐齐整整的棚舍仓房,一眼望不到头;有长长的几排葡萄架,大片翠绿的牧场、果园、莓子园。接下来就能看到那口自流井,还有井口的水泵,旁边还建有一个水泥砌的大水池,米勒法官的孩子们早上来这儿游泳,下午来这儿纳凉。

这么大一片庄园,统统归巴克管辖。他就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如今已经四岁了。当然啦,除了他还有别的狗,这么大的一个地方不可能没有别的狗,可是他们都不算数。他们只不过来来去去,扎堆儿住在狗窝里,要不就是悄无声息地安顿在屋内的一个小角落里。名叫图兹的那条日本哈巴狗,还有名叫伊萨贝尔的那条墨西哥无毛狗,就是这个样子,这帮可怜虫难得把鼻子伸到门外边,或者是把脚踏到院子里。另外还有不少猎狐狗,少说也有二十条。有时候,图兹和伊萨贝尔在大群手持扫帚、拖把的女仆的保护下,从窗口向外看那群猎狐狗,那帮家伙便穷凶极恶地冲他俩一阵狂吠,吓得两个可怜虫心惊肉跳。

但是巴克既不是养在屋子里的狗,也不是住在狗窝里的狗。整个庄园都是他的领地。他和法官的几个儿子一块儿跳进游泳池戏水,一块儿去打猎;陪法官的两个女儿莫丽和爱丽丝早晚出去散步;寒冬的夜晚,他在书房熊熊的炉火边,蜷伏在法官的脚下;他把法官的几个孙子轮着驮在背上玩耍,在草地上推着他们打滚,护着他们冒险走到马厩院里的水槽边去,有时候走得更远,一直走到驯马围场、莓子园那边。在猎狐狗面前,他高视阔步;遇到图兹和伊萨贝尔,他压根儿就不拿正眼瞧他们。因为他才是这里的主宰——主宰着法官米勒庄园的所有飞禽走兽,连人也包括在内。

他父亲叫艾尔莫,是一条高大的圣伯纳犬,向来都与法官形影不离。巴克总是学着父亲的一举一动。他个头并不大——体重只有一百四十磅——因为他母亲是条体形较小的苏格兰牧羊犬。不过在他这一百四十磅的体重上,还添了一种尊严,这是舒适的生活和大家的尊敬带给他的,于是他身上便带有了一种王者派头。从小到大这四个年头里,他一直过着贵族般的优裕生活,养成了一副高傲的模样,简直有点自命不凡,就像个孤陋寡闻的乡绅有时候所表现的那样。尽管如此,他保留了自己的气质,并没有堕落成养尊处优的宠物狗。凡打猎之类的户外活动他统统参加,所以锻炼得身强体壮,脂肪少而肌肉发达;他和那些爱洗冷水浴的族类一样,热爱水也成了他强身健体的一个秘方。

这是巴克一八九七年秋天里的情况,那一年,克朗代克 发现金矿,吸引了大批淘金者从世界各地拥向这个冰天雪地的北极地区。不过巴克不看报,他不知道那个叫曼纽尔的花匠帮手不够朋友。这家伙有个改不掉的坏毛病,热衷于中国式赌博,而且赌起来还有个致命的弱点——痴迷于一种赌法;所以他注定了要倒霉。这个赌法非得有钱才行,而他当花匠帮手的工钱,连养活老婆和他那一大堆孩子都不够。

那天夜里曼纽尔的背叛行为让巴克终生难忘。当夜,法官去参加葡萄种植协会的一个会议去了,孩子们忙着组织一个体育俱乐部。谁都没看见曼纽尔和巴克穿过果园走出去,巴克以为这不过是出去散散步。谁也没看见他们来到那个叫作“学府”的信号停车站 ,只除了一个人。只听那人和曼纽尔交谈了几句,随后便发出叮当作响的钱币声。

“你该先把货捆一下再交货吧。”陌生人粗声粗气地说,曼纽尔便用一根结实的绳子,在巴克脖子上的项圈下面系了一个双扣。

“你只要一拽,就能勒得他透不过气来。”曼纽尔说,那陌生人哼了一声,表示满意。

巴克默不作声,不失尊严地任由绳子套在自己脖子上。这的确是个不同寻常的举动,但他已经学会了信任认识的人,相信他们比自己聪明。不过,绳子一交到那陌生人的手里,他便咆哮了一声,发出威胁。这只不过是表示一下自己的不满,而以他自己的尊严,他以为这样表示一下就足可以算是一个必须服从的号令了。不料脖子上的绳套却被突然勒紧,勒得他差点儿背过气去。他勃然大怒,猛地向那人扑去,还没扑到那人,却被绳套卡住了脖子,被轻巧地一扭,便四脚朝天摔倒在地上。接着绳套被无情地勒紧,巴克拼命地挣扎,舌头从嘴里耷拉下来,宽阔的胸脯无奈地起伏。他有生以来从没有受过这么恶毒的虐待,从没有发过这么大的脾气。但是他的力气渐渐不支,眼前一片模糊,火车遵照信号旗的指示停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知觉,被那两人抬起来扔上了行李车厢。

巴克苏醒过来后,觉得舌头隐隐作痛,晃晃悠悠像是躺在什么车上一直往前走。忽听在交叉道口响起嘶哑的汽笛声,他这才明白自己身在何处。他老跟法官搭火车旅行,自然知道坐在行李车厢里的感觉。他睁开眼睛,目光射出无法遏制的怒火,仿佛一个被劫持的国王。那人一看不妙,立刻扑过来抓他的脖子,但巴克比他快,一口咬住了他的手,死死咬住不放,直到又一次被勒得失去知觉。

“嘿,有疯病哩。”那人说,一面把那只被咬得血肉模糊的手遮挡住,免得被行李员看到。行李员听见打斗声,已经跑过来了。“我替老板带他到旧金山去,那儿有个高明的兽医,说是能治好他这病。”

关于那天夜里的旅行,那人在旧金山海边一家酒吧后面的小棚屋里绘声绘色地叙述了一番。

“我就得这五十块,”他嘟囔着说,“以后哪怕给一千块现钱,我也不干了。”

他的手上包着一块血糊糊的手绢,右裤腿从膝盖到脚踝全撕开了。

“那家伙得了多少?”酒吧老板问道。

“一百块,”那人答道,“老天在上,一个子儿也不少。”

“这么说总共是一百五十块喽。”酒吧老板计算着,“这狗的确值这么多,不然我就是个傻瓜。”

狗贩子揭开血糊糊的手绢,看了看自己那只被咬破的手。“我要不得狂犬病才怪——”

“该得,因为你天生就是被吊死的料。”酒吧老板大笑了一声,“来,先帮我一把再走。”他又加了一句。

巴克昏昏沉沉,喉咙和舌头疼得要命,已经被勒得半死不活了,可他还打算和虐待他的家伙干一架,但是他又被摔倒,又一再被勒得喘不过气来。后来他们总算锉断了他脖子上那个厚重的铜项圈,解掉了绳套,把他扔进了一个笼子一样的板条箱里。

后半夜他一直躺在板条箱里,生着闷气,感到受了奇耻大辱。他无法理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想叫他做什么,这帮陌生人?为什么把他关在这个狭窄的板条箱里?他不明白为什么,但他隐约感到大难临头了,这种预感沉甸甸地压迫着他。夜里有几次棚屋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他就一跃而起,盼着看到法官的身影,就是看到孩子们也好。可是每次看到的总是酒吧老板那张胖乎乎的脸,就着昏黄的烛光窥视他。每一次,巴克嗓子里已经颤动着的欢叫,总会变成一种恶狠狠的咆哮。

但是酒吧老板没理他,到了第二天早晨,进来四个凶神恶煞、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汉子,把板条箱抬了起来。巴克心想肯定又是来折磨自己的,就隔着板条,冲他们怒吼起来。可是这些人却只是哈哈大笑,还拿棍子戳他,他立即奋起还击,拼命咬他们的棍子。后来他明白了这些家伙就是要逗弄他,才强忍怒火卧下来,任由他们把板条箱抬上一辆马车。接下来,他就一直被关在那个箱子里,经过许多次倒手。先由快运公司的人员看管;再由另一辆马车运走;又被放在手推车上,和各类箱子包裹一块儿装上一艘渡轮;下了渡轮又被手推车推进一个偌大的火车站,最后总算被安置在了一节快车车厢里。

两天两夜,呼啸的火车头拖着这节快车车厢一直奔跑;两天两夜,巴克没吃没喝。车上的邮差想和他套近乎,他一肚子的气正没处撒,便冲他们咆哮,他们便也不客气地戏弄他。直气得他浑身发抖、口吐白沫,蹿起来扑向板条栅栏,他们反而乐得哈哈大笑,还奚落他。尤其可恨的是他们还学癞皮狗的样儿,冲他又吼又叫,还捏着鼻子学猫叫,扑扇着手臂学鸡叫。他知道,这愚蠢透顶;可是这毕竟越发损害了他的尊严,所以他越忍越气。他倒不太在乎饿肚子,但是没水喝让他渴得忍不了,把他煎熬得口干舌燥,怒气冲天。此时的他,已经变得高度紧张和敏感,受到的虐待加上喉咙和舌头火烧火燎、又肿又痛,像火上浇油一样,使他心中的怒火熊熊燃烧。

有件事令他感到欣慰:脖子上的绳子解掉了。那条绳子让那帮家伙占了便宜;既然解掉了,他可要给他们点儿颜色瞧瞧。他们休想再给他脖子上拴绳套。这事他打定了主意。两天两夜他没吃没喝,两天两夜他饱受折磨,心里郁积起来的愤怒,会一股脑儿发泄到第一个胆敢挑衅的家伙头上,无论他是谁。他两眼布满血丝,完全变成了一个凶神恶煞。变得这么彻底,就算法官本人见了他,怕也认不出了。到了西雅图,邮差们把他扔下车以后,都松了一口气。

四个人小心翼翼地把板条箱抬下马车,抬到一个高墙围起来的小后院里。出来个大块头汉子,穿一件松领口的红毛衣,在车夫的登记簿上签了字。准是这家伙,巴克心里揣摩着,又要挨他的折磨了,便猛撞箱子上的板条。那汉子冷笑了一声,取来一柄短斧、一根木棒。

“难道你现在就要把他放出来?”车夫问道。

“说得对。”那汉子答道,说罢照板条箱啪地劈了一斧。

抬箱子的四个人应声四下散开,爬到了墙头上,准备在这个安全的位置观看一场好戏。

巴克猛地扑向劈碎的木条,狠咬、撕扯。斧头从外面劈在哪里,他就从里面扑向哪里,咆哮狂吠,心急火燎,恨不得立即冲出板条箱。而那个穿红毛衣的汉子镇定自若,却也正是要把他弄出来。

“好啦,你这红眼魔鬼。”那汉子说。这时他已经把板条箱劈开一个大口子,足够让巴克的身体钻出了。汉子一边说着一边把斧子丢开,把那根木棒换在右手上。

这时,只见巴克拱起身体准备向前猛扑,毛发倒竖,口吐白沫,血红的眼睛里射出两道疯狂的光芒,活脱是个红眼魔鬼。他跃起那一百四十磅重的愤怒躯体,加上两天两夜受禁闭的激愤,向那汉子扑去。刚扑到半空,就在牙齿快要咬住那汉子的一刹那,他猛地挨了重重一击,疼得浑身一抖,停止了冲击,上下牙咔吧一声紧咬在一起。他身体一翻,背朝下摔在地上。他这辈子还没有挨过棒子打,一时间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发出一声尖厉的吠叫,猛翻身,又腾空跳起。再次遭到重击,猛摔在地。这次他明白了,原来是那根大木棒,可是他在狂怒之中,哪里顾得上防备。他发起十几次攻击,每次都被那根木棒击退,被打翻在地。

挨了特别凶狠的一击后,他费力地爬起来,头晕目眩,无法继续进攻。他浑身无力、步履蹒跚,血从鼻孔里、嘴巴里、耳朵里直往外流,他那一身漂亮的毛皮沾满了血污。接着,那汉子又向前照准他的鼻子猛敲一棒。与这一棒带来的钻心剧痛相比,他先前经历过的全部痛苦简直都不算什么了。他怒吼一声,仿佛一头凶猛的雄狮,又一次朝那汉子猛扑过去。可是那汉子把木棒从右手换到左手上,冷冷地出手,一把抓住他的下颌,朝后下方猛扭,扭得巴克在空中翻了一圈半,然后跌落下来,头和胸重重砸在地上。

他又努力冲击了最后一次。那汉子一直等到这会儿才使出他刻意保留的阴险一击,这一棒把巴克打得瘫倒在地,彻底失去了知觉。

“我说什么来着,他可真是个驯狗高手。”躲在墙头上的一个人兴奋地叫喊着。

“我看还是哪天去看驯马吧,每个礼拜天都有两场。”车夫说,一面爬上马车赶车上路。

巴克苏醒过来,但并没有恢复体力。他躺在刚才倒下的地方,暗暗观察着穿红毛衣的汉子。

“‘叫巴克会有反应’,”那汉子独自念着酒吧老板签的板条箱和货物的发出通知,“哈哈,巴克,我的孩子,”他用友善的口气说,“咱俩只不过发生了点小小的吵闹,最好就到此为止了吧。你明白了你的地位,我也明白我的地位。要是做条好狗,一切都会顺利,前途光明。要是做条坏狗,我会打得你吃不了兜着走。明白吗?”

他一边说着,一边就放心大胆地拍了拍刚被他毒打过的狗脑袋。经他一摸,巴克禁不住毛发倒竖,但还是忍住没有反抗。那汉子还拿水给他喝,他立即痛饮了一番,后来又拿生肉给他吃,他狼吞虎咽,从那汉子手里吃了一块又一块。

他吃了败仗(这他明白),但他并没有被驯服。有件事他算彻底弄明白了,那就是不能跟手拿棒子的人斗。他吸取了这次教训,一辈子也没有忘记。那根棒子就是个启示,教会了他服从原始法则,他学会了妥协。实际生活更严酷,他无所畏惧地面对这个现实,不过却也充分利用自己本性中潜在的、被唤醒的狡诈来对付这个现实。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又有些狗陆续到来,有的被关在板条箱里,有的用绳子拴着,有的温顺,有的狂暴、咆哮,和他来时一样。他看到这些狗一条条全都服从了穿红毛衣的汉子。一次又一次,当他目睹那惨烈的场面,就把那个教训更深切地铭记心中:手持棍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则的人,就是必须服从的主人。不过倒也犯不上去讨好他,巴克从来不去讨好谁。可他的确看到不少被打服的狗向那汉子大献殷勤,见了他摇尾巴,又舔他的手。他也见识过一条刚烈的狗,既不讨好谁,也不服从谁,结果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被活活打死了。

常有些人来这地方,都是些陌生人,和穿红毛衣的汉子争得面红耳赤,巧言周旋,玩尽了各种伎俩。每次有钱在他们之间过手,陌生人就会牵走一条或几条狗。巴克心里直纳闷,他们这是到哪里去了,因为再也没见他们回来过;巴克对自己的未来深怀恐惧,每次都暗自庆幸没有人选他。

但是终于轮到他了。有个又瘦又干的矮个子看上了他,这人英语说得一塌糊涂,听上去很怪,满嘴粗话,大呼小叫的,巴克一点儿都听不明白。

“妈的!”他的目光落在了巴克身上的时候,忽然叫了一声。“那条狗棒极了!对不?多少钱?”

“三百块,跟白送差不离了。”穿红毛衣的汉子脱口答道,“再说花的是公家的钱,你怕什么?是不,佩罗?”

佩罗咧嘴笑了一笑。由于异常大的需求量,狗的价格扶摇直上,这个价钱买这么一条狗,也还算公平合理。加拿大政府当然不想吃亏,也不想让公文在路上耽搁。佩罗对狗很在行,他一见巴克,就知道这是条千里挑一的好狗——他心里说:“该是万里挑一才对。”

巴克看见这瘦干巴矮个子交了钱,所以他牵走他的时候,并不感到意外。和他一块儿被那人牵走的还有一条温顺的纽芬兰狗,名叫“卷毛”。那是他最后一次看到穿红毛衣的汉子。随后他和卷毛在“独角鲸号”轮船甲板上,望着渐渐远离的西雅图,那也是他最后一次看见温暖的南方 。佩罗把他和卷毛牵到底舱,交给了一个名叫弗朗索瓦的黑脸大汉。佩罗皮肤黝黑,因为他是个法裔加拿大人;弗朗索瓦的皮肤更黑,因为他是法裔加拿大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儿。在巴克的眼里,他们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另一种人(他注定要见到更多),尽管他对这些人并没有产生什么好感,但心里还是渐渐对他们敬重起来。没过多久他就看出来佩罗和弗朗索瓦都是好人,能沉着冷静、不偏不倚地主持公道,跟狗打交道十分在行,绝对不会上狗的当。

在“独角鲸号”轮船的底舱里,巴克和卷毛与另外两条狗相遇,待在一起。其中一条浑身雪白,高大健壮,来自斯匹次卑尔根岛 ,是被一个捕鲸船船长从那座岛上带走的,后来又跟着一个地质考察队去过加拿大北部那片寒冷的不毛之地。这家伙面似友善,其实奸诈,给你一副笑脸,心里藏着鬼胎。比方说,第一顿饭就把巴克那一份偷走了,巴克发现后立即扑过去收拾他。这当儿,弗朗索瓦一个响鞭先抽在窃贼身上;接下来并没有打巴克,还让他收回了那块骨头。弗朗索瓦这一招公平,巴克暗自思忖,于是这个印第安混血儿赢得了巴克的尊敬。

另外那条狗和谁都不冷不热,不过他也不打算偷新伙伴的食物。他性格郁闷孤僻,曾明白地向卷毛表示,他就喜欢独处,要是有谁不让他安静独处的话,可别怪他不客气。他名叫“戴夫”,总是吃了睡,睡了吃,要不就是伸懒腰打哈欠,任凭什么他都没兴趣。就连“独角鲸号”穿过夏洛特王后海峡时,轮船着了魔似的前后摇摆,左摇右晃,剧烈颠簸,他也照样无动于衷。巴克和卷毛紧张得要命,都快吓疯了,而他却仿佛不胜其烦似的抬起头来,无精打采地看了他们一眼,打了个哈欠,便又倒头接着睡他的觉。

螺旋桨日夜旋转,轮船不停颤动,天天如此,周而复始,但是巴克明显地感觉到天气变得越来越寒冷了。终于在一天清晨,螺旋桨平静下来。“独角鲸号”轮船上弥漫着一种兴奋的气氛。他觉察到了这种气氛,另外那几条狗也都觉察到了。他预感到就要发生什么新的情况了。弗朗索瓦用皮带把他们一一拴好,牵到甲板上。刚一踏上寒冷的舱面,巴克一脚踩进了一层白白的软软的东西里面,很像是泥巴,不由得哼了一声蹦了回来。这白色的东西还纷纷扬扬从天空往下落。他浑身抖擞了一下,可是这东西还是不停地往他身上落。他好奇地把鼻子凑过去闻了闻,伸出舌头舔了舔,感觉像给火烧了一下似的,不过转眼就没感觉了。这让他好生奇怪,忍不住又试了试,结果还是一模一样。旁边的人见此情景,哈哈大笑起来。他感到一阵羞愧,却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因为这是他平生头一次看见雪。 +8O9MQUMgsBtB0pstnFikzsR6JNzXvvGU/VeMtbkOxckjSVNLAzTTLZjS0iLsd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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