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斯特桥济贫院四周围着一圈墙,围墙尽头的一段,高高地矗立着一堵山墙,十分显眼,像院墙的大门那样,也覆盖着厚厚的一层常春藤。山墙上没有窗子,没有烟囱,没有任何突起的东西。墙面上除了那一大片暗绿色的树叶之外,唯一与众不同的东西就是那扇小门。
这扇门的情况有些特别。门槛离地面足有三四英尺高,见了这么高的门槛,人们难免会一时感觉摸不着头脑。再看看地面上的车轮沟槽,这才明白,原来这门只让门外坐在车上的人或放在车上的物通过。总的来说,这扇门似乎在告诉人们,它就是叛逆之门 ,只不过换了个地方。门槛下自由自在生长着一丛丛青草,显而易见,这个出入口人们极少使用。
南大街上的济贫院顶楼的大钟指向三点差五分,一辆大篷车经过街的一头,朝济贫院建筑的这边驶来。车身是蓝色的,用红漆勾出了十分显眼的轮廓,车上装满了花束。大钟正断断续续地奏着《马尔布鲁克》的乐曲时,约瑟夫·普尔格拉斯拉响了门铃,里面的人让他把大篷车倒到山墙的那扇高门边去。门打开了,慢慢地送出来一口榆木素棺,两个穿粗布衫的人把棺材抬起放在大篷车的中央。
接着,其中一个人走到棺材边上,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石灰,在棺盖上写下了名字和别的一些字,字体很大,歪歪斜斜的。(我们相信,他们现在做这种事的时候,表情会更温和一些,还会提供一块牌子。)然后他用一块虽然很旧却还算像样的黑布把棺材整个地蒙了起来。大篷车的尾板又回到了原位。一个人把一份登记证明递给普尔格拉斯,两人同时回到门里,把门关上了。他们同范妮短暂的关系,此时已永远结束了。
然后,约瑟夫把花按芭思希芭所说的放好,又把常青树叶铺在鲜花周围,让人们很难看出来这大篷车上装着的到底是什么。他一甩响鞭,这辆看上去还挺漂亮的丧车便顺坡而下,走上了回威瑟伯里的大路。
渐渐地到了下午,普尔格拉斯走在马的一边,朝右面的大海望去,只见那边周围长长的山脊上正翻滚着奇形怪状的云朵和一卷卷的水汽。云朵和水汽越聚越厚,懒懒散散地爬过中间那一大片低地,绕过沼地和河边枯槁如薄纸的菖蒲。随后,那一团团潮湿松软的东西在天上聚合到一起。这是虚无缥缈的气体菌类在突长,而它们的根,就在附近的大海里。等人、车和尸体一起进了雅布里大森林的时候,由无形的大手所造就的这些无声无息的东西赶了上来,把他们整个地裹了进去。这是秋天的第一阵雾,是第一阵雾里的第一场。
天空就像突然被人弄瞎了眼似的。大篷车和上面所装的东西,好像已不再沿着那条把透明与混沌横着分开的界线前进,而是被植进了一个富有弹性的里里外外浑然白色的物体之中。空气不见任何运动,路两边的树林里,山毛榉、桦树和冷杉树的树叶上,看不见有水珠滴落下来。树木都专心致志地站着,像是在盼着一阵风来摇撼它们。四下里是一片令人吃惊的静寂,在这片完全的静寂之中,大篷车轮碾过路面的声音就成了巨大的声响,那些小小的沙沙声,以前除了在夜里,就从没有人听见过,现在一声声都听得清清楚楚。
约瑟夫·普尔格拉斯回头看看自己拉的那件让人难受的东西,它透过正开着花的忍冬可以隐隐地看见,然后,他又看看路两边高大的树木之间那片深不可测的幽暗。树木形影模糊,在一片灰色之中如鬼影幢幢。他心情阴郁,心想这时要有个伴该多好,管他是个孩子还是条狗。他让马停下,仔细倾听起来。四周一声脚步或车轮声都听不见,只有一颗沉重的水珠从一棵树上落下来,穿过车上覆着的常春藤,啪的一声,落在可怜的范妮的棺材上,这才打破了这片死一般的寂静。此时大雾已经浸透了树木,刚才那滴水珠是从早已湿漉漉的树叶上掉下的第一滴。水珠掉落时发出的那声空洞的声响,使赶车人痛苦地想起了那位让人人归于同一的面色严峻的掘地者 。接着又掉下了第二滴,然后又掉了两三滴。很快地,沉重的水珠就连续不断地拍打在地面的枯叶上,拍打着路面,拍打着走在路上的一切。近处的矮树丛都挂满了雾水珠子,灰蒙蒙的,像上了年纪的老人,山毛榉那铁锈红色的树叶也同样挂满了水珠,就像红褐色的发丝上穿起的宝石。
一走出树林,有一座叫作罗伊镇的小村庄,那家年代很久的鹿头客店就在那里。它离威瑟伯里大约有一英里半的路程,在驿站马车的全盛时期,很多马车在这里更换马匹,跑下一站路的马也养在这里。那些旧马棚现在已全拆了,除了可以住人的这间小客店外,别的所剩无几。客店离大路有一小段距离,路对面的一棵冷杉树,有一根平伸的树枝,树枝上挂着一块牌子,告诉在大路上来来往往的人们,这儿有客店。
行路人——那时候被称为旅游者的人,数目尚未多到足以使他们自成一类——有时抬眼看看挂着招牌的那棵树,顺便就说,艺术家们喜欢画这样挂着的招牌,可他们自己却从未在实际生活中看见如此完美的例子。正是在这棵树下,曾停着那辆伽百列第一次去威瑟伯里时钻了进去的大篷车;但是,由于当时太暗,招牌也好,客店也好,他都没看见。
客店的习惯很老派。真的,在它的常客心中,客店的规矩是不可更改的公式。比如说:
敲敲啤酒杯底,让再来些酒。
要烟就得喊叫。
招呼招待女郎,说声:“姑娘!”
招呼女房东,说声:“老家伙!”等等,等等。
当那块亲切的招牌映入眼帘时,约瑟夫心里松了口气。他在招牌下停下马,要去了却他很久以前就有的一桩心愿。他浑身的劲早就一点一点地给挤得差不多了。他把马头掉过来向着绿茵茵的路畔,自己走进客店,要了一大杯淡啤酒。
他来到客店的厨房,厨房的地面比屋外的路面要低一级台阶。说来也巧,他一眼就看见两张状如铜盘的大脸,真让他喜出望外。一个是简·科根,另一个是马克·克拉克。这两位的酒量相当可以,四邻八舍的人们对他俩还是挺敬重的。此时他俩正面对面坐在一张三条腿的圆桌旁,那圆桌边有一圈铁桌檐,以防杯呀罐呀什么的被人的胳膊肘不小心碰掉下桌去。两人这么坐着,正好比一轮落日同一轮满月隔着个地球你望我,我望你。
“啊,是好邻居普尔格拉斯!”马克·克拉克招呼道,“约瑟夫,你这样的脸色,肯定是对女主人的桌面不满意了。”
“我陪着一位面色惨白的人走了四英里路。”约瑟夫说着,听任自己浑身颤抖起来,“实话告诉你,快让我受不了啦。告诉你,从早上到现在,我连吃喝东西的影子都没见过,就是早饭,也不过在地里稍微吃了那么一点儿。”
“那就喝吧,约瑟夫,别跟自己过不去!”科根说着递上一只箍着个圈的大酒杯,里面装了四分之三的酒。
约瑟夫先不紧不慢地啜了一口,接着又是一口,这回时间长了一些。他放下杯子,说道:“这酒好喝,真好喝,说实话,这趟差事够让人难受的,这酒正好给我提提精神。”
“是这话,喝酒让人快活。”简说道。他重复的是句老生常谈,他再熟悉不过了,所以话是怎么从舌头上溜出来的,他自己几乎都不知道。说完科根端起杯子,慢慢把头往后仰去,他闭起了眼睛,免得周围毫不相干的东西搅乱了灵魂正企盼着的快感。
“好了,我得上路了。”普尔格拉斯说道,“不是我不想和你们再喝一口,可要是让人看见我在这儿,教区里的人就信不过我啦。”
“约瑟夫,你今天要去哪儿?”
“回威瑟伯里。我的大篷车上装着可怜的小范妮·罗宾,五点差一刻我得拉着她赶到教堂墓地的门口。”
“啊,我听说了。她到底是埋在本教区的地里了,说是没人替她出打钟的那一先令和置坟墓的半克朗。”
“置坟墓的半克朗应该由教区出,但没出打钟的一先令,说那是种奢侈。可不进坟墓让她怎么办呐。不管怎么说,我看女主人会全揽下来的。”
“她是个最漂亮的女仆!可你急什么,约瑟夫?那可怜的女人已经死了,你又没法让她活过来,还不如舒舒服服坐下,同咱们再喝一杯。”
“孩子们,我才不在乎同你们再喝上一小口呢。可就是只能再坐一会儿,就这么回事。”
“当然啦,再喝一口吧。男人把酒干,加倍男子汉。你会觉得浑身暖和、精神抖擞,甩起鞭子来顺溜极了,干什么都跟劈木柴似的,一下到头。酒喝得太多了当然不好,把人都带到地狱里头上长角的魔鬼那里去了。可许多人天生就没有享受它的福分,咱们有福气、有能力喝他个痛快,就该尽量喝个痛快才是。”
“一点不错,”马克·克拉克说道,“这是上帝发慈悲,给咱们的天分,咱可不能浪费了它。瞧瞧那些牧师、教士,那些学校里的人,还有一本正经的茶会,过去那些快快活活的日子全给糟蹋了——凭我这身板子起誓,全给糟蹋了!”
“噢,我真该上路了。”约瑟夫说。
“算啦,算啦,约瑟夫,别胡说了!那可怜的女人死了,不是吗?你急什么呀?”
“好吧,我这么做,但愿老天不会惩罚我。”约瑟夫说着又坐了下去,“近来我不时要出点小毛病,真的。这个月我已经喝醉过一次了,礼拜天也没上教堂去,昨天我还对人骂了一两句。所以,我还是少喝点,不能太过分。下一世就是下一世,可不能随随便便地把它毁了。”
“约瑟夫,我看你准是非国教派的。没错。”
“噢,不,不,我还没到那个地步。”
“拿我来说吧,”科根说道,“我可是个坚定的国教派。”
“哎,真的,我也是。”马克·克拉克附和道。
“我不想把自己说得怎样,我不愿这么做。”科根继续往下说,一喝了酒,他说起话来就老要扯到信仰上去,“不过我从来没有改变过一条信仰。我出生时信仰什么,到现在我都像膏药一样紧紧贴在上面呢。不错,国教就有这点好处,你可以一边信它,一边高高兴兴地坐在陈年小店里,那些信仰什么的统统不去想它。可要是成了非国教会的成员,不论刮风下雨都得上教堂去,把自己弄得疯疯癫癫的,让人笑话。不过非国教会的人自有他们聪明的地方。一谈到报纸上登的家庭和船只遇难一类的事,他们的头脑里居然能想出那么美丽的祈祷词。”
“是这样,是这样。”马克·克拉克想进一步证实这样的说法,他说道,“可是咱们国教派的人,事先都得把要说的全印好,不然的话,对上帝这样的大人物,就像还没出娘胎,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比起咱们来,非国教派里的那些人同天上的人们关系可就熟多了。”约瑟夫若有所思地说道。
“是的,”科根说道,“咱们都很明白,要真有人能上天堂,那准是他们。他们辛辛苦苦,为的就是这个,他们应该上天堂去,是这样的。我可不傻,才不会觉得像咱们这样随便上上教堂的人,也能像他们一样有机会呢,咱们知道自己没那个机会。不过,我很讨厌有人为了上天堂,就把自己从前一贯坚持的信仰也改了。这还不如为了得几个英镑去干告发人的勾当呢。听着,伙计们,有一年我的土豆全叫霜给打了,咱们的瑟得莱牧师给了我一袋土豆做种,可他自己也没多少土豆,也没钱去买。要不是他,我哪有一块土豆可以往地里种啊。你想,有了这么一回,我还能改换门庭吗?不,我就跟定他了;就算错了,错就错了吧。就算他倒了,我也要跟着倒!”
“说得好——说得太好了。”约瑟夫认真地说道,“可是,伙计们,我还是得走了。真的,非走不可了。瑟得莱牧师会在教堂门口等我的,门外的车上还有个女人躺着呢。”
“约瑟夫·普尔格拉斯,别这么急吼吼的!瑟得莱牧师才不会在意呢。他是个气量很大的人,他发现我喝酒有好多年了,好长时间了,我日子过得不顺心,酒也没少喝,可他从来没有怪我花他的钱花得太多而大喊大叫。坐下吧。”
约瑟夫·普尔格拉斯坐得越久,心里就越淡忘了托付他要下午完成的那件事。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悄悄过去了,傍晚的阴影越来越浓重起来,三个人的眼睛成了在黑暗中闪闪发光的六个亮点。科根衣袋里的大怀表像往常一样,细声细气地打了六点整。
这时,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门被推开了,伽百列·奥克的身影闯了进来,客店的女仆举着蜡烛跟在后面。他神色严峻地看着眼前坐客的一张长脸、两张圆脸,长脸一脸阴沉,圆脸则满面热气。约瑟夫·普尔格拉斯眨眨眼,往后缩了几寸。
“天哪,我真为你感到害臊。约瑟夫,这太丢人了,太丢人了!”伽百列愤愤地说道,“科根,你自称是男子汉,怎么连一点道理都不懂。”
科根含含糊糊地抬眼看着奥克,两只眼睛不由自主地一会儿这只睁开,那只闭上,一会儿这只闭上,那只睁开,好像不是他五官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是昏昏欲睡的自有性格的个体。
“羊倌,别生气!”马克·克拉克说道。他不满地看着蜡烛,眼睛好像对蜡烛产生了什么特殊的兴趣似的。
“死了的女人谁也害不着了,”科根这才一字一句地开口说话,“能为她做的都已经做了——现在咱们帮不上忙了。干吗要为了一团没有生命、没有知觉、没有感觉的黄土,把自己玩命似的催着赶着?你干了什么,她根本就不知道了。要是她还活着,我第一个跑去帮她。要是她现在要吃要喝,我付钱,现钱。可她已经死了,咱们再赶,也没法把她赶活过来。这女人已经死了,再往她身上花时间,那是白费。咱们干吗要匆匆忙忙去做那些并不要咱们做的事情?喝酒,羊倌,咱们做好朋友,明天,没准咱们也像她一个样了。”
“是的。”马克·克拉克加强了语气说道。他生怕错过了这个机会,赶紧喝上一口。此时,简把他刚才话里关于明天的想法用歌唱了出来:
明天,明天!
心情多平静,桌上多丰盛,
我没有难过,也没有伤感,
今天有多少,与朋友分享,
明天饭桌上,留给他们忙。
明天,明……
“简,别扯嗓子啦!”奥克说着转向普尔格拉斯,“至于你,约瑟夫,你竟然干出这样的坏事。看你醉得都站不直了。”
“不,奥克羊倌,不!你听我解释,羊倌。我身上唯一的不正常就是人家说的,害了重眼病,这就是为什么你看我看成了两个人——噢。不,是我看你看成了两个人。”
“害重眼病可糟啦。”马克·克拉克说道。
“我只要在酒店里坐上一会儿,就得害这病。”约瑟夫怯懦地说道,“真的,什么东西我看着都是两个,我好像成了诺亚王 时候的圣人,走上了那只方舟……真的。”他说着说着,觉得自己被人抛弃了,感到十分伤心,眼泪不禁流了出来,“我觉得没法在英格兰住下去,我本该住在创世的时候,像其他献祭的人一样,那样,我就不会被——被——被人这样叫作醉鬼了!”
“但愿你能做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而不是坐在这种地方!”
“像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啊,好吧!就让我低声下气地接受醉鬼这个名声吧——让我跪下来忏悔吧!我知道我不管做什么事,总要先说一声‘请上帝原谅’,从早上起床到晚上上床,不论这么做有什么丢脸的地方。啊,对了!……说我不像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每当有人傲慢地踢我的屁股,我哪一次没像男子汉似的哼几声,质问他有什么权力这么做?我哪次没这样大胆地责问他啦?”
“依咱们看,你的确没有忍气吞声,英雄普尔格拉斯。”简对此表示同意。
“我从来没容忍过这样的行为!可现在有这么有力的证词,羊倌还说我不是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算啦,随他怎么说吧,反正人一死,什么都了结了!”
伽百列明白,这三个人谁都没法赶车走完剩下的这段路程。他没有理睬他们,转身关上门,来到大篷车停着的地方。外边天色昏暗,雾气很重,大车看不太清楚了。他把马头从已被马啃得差不多了的一大块草皮上拉过来,把盖在棺材上面的花草整了整,在茫茫夜色中继续赶路。
村子里渐渐传开了一个说法,说范妮·罗宾是沿从卡斯特桥经梅尔切斯特的十一号公路往下走的,还说不幸的范妮·罗宾唯一遗留的,就是那天被运回安葬的她自己的尸体。不过,幸亏波德伍德守口如瓶,伽百列又心地善良,没有说明范妮尾随其而来的她的那位情人就是特洛伊。伽百列希望,全部的实情至少也得等那可怜的姑娘下葬后过几天再公布于众,这样,隔着一层黄土,隔着好几天时间,这件事本身又会让人稍稍淡忘了一些,现在会让芭思希芭感到痛苦的事实和会使她怨恨的话,到那时就不会这样了。
那幢古老的庄园大宅就是芭思希芭的住所,正好在奥克去教堂的必经之路上。他赶到那里时,天已经黑定了。大门口走来一个人,两人之间隔着浓重的雾气,就像隔着一层被人吹起的面粉。那人隔着雾说:
“是普尔格拉斯带着尸体回来了吗?”
伽百列听出那是牧师的声音。
“牧师,尸体在这儿。”伽百列说道。
“我刚到特洛伊太太那里去,问问她怎么会耽搁这么久。恐怕现在太晚了,没法举行像样的葬礼。你把登记员开的死亡证明带来了吗?”
“没有,”伽百列回答道,“我想是在普尔格拉斯那里。他在鹿头客店,我忘了问他要了。”
“那就没话说了。我们明天上午再举行葬礼。可以把尸体运到教堂去,也可以留在农场上,天亮后再让抬棺材的人来抬。他们等了一个多钟头,现在已经回家了。”
伽百列觉得,虽然芭思希芭的叔叔活着的时候,范妮在农场上住过好几年,还是不应当把她的尸体留在这里。他这么想自有理由。一想到今天的事给耽搁了,他眼前闪过好些可能会因此而产生的不愉快事件。但他说了不算,于是他进屋去问女主人,看看她对这件事是怎么想的。他发现芭思希芭的情绪极为异常:当她抬起眼睛看他的时候,眼神中充满着疑虑和诧异,似乎她在此之前想到了什么事情。特洛伊还没有回来。一开始,芭思希芭对他的建议漠然地表示同意,让他们带着尸体到教堂去。可当她跟着伽百列来到大门口的时候,她为范妮着想的思绪立刻走到了另一个极端,说就把这姑娘的尸体搬进她屋子去。奥克争辩说,把尸体留在车上,让她躺在鲜花绿叶丛中,直接把车推进车棚去,明天一早再推出来,这样会省很多麻烦,可是他的话等于白说。“这么做太没良心,太不合教义了。”她说道,“不能把这可怜的姑娘扔在车棚里过夜。”
“那好,”牧师说道,“我负责做好安排,明天一早就举行葬礼。特洛伊太太为死去的伙伴想得十分周到,也许她是对的。我们应当想到,虽然范妮离家出走,犯了个令人痛心的错误,她毕竟是我们的姐妹。我们应当相信,上帝的仁慈是不受约束的,这仁慈也施给她,她也是基督的信众中的一个。”
牧师的话在凝重的空气中回响着,听上去有些感伤,但十分平静。伽百列真诚地掉下了眼泪。芭思希芭好像未受感动。于是,瑟得莱先生走了,伽百列点起一盏灯。他找了三个人,一起把这位已经毫无知觉的出逃者抬进屋子,按芭思希芭的吩咐,把棺材架在正厅边一间小起居室里的两条板凳上。
其他人都离开了房间,只有伽百列还犹豫不决地站在尸体一边。事情的发展,对特洛伊的妻子竟是一个如此可怕的讽刺,而他自己又无能为力,想到这里,他深感不安。尽管这天他从早到晚费尽苦心,以阻止最糟糕的事情在葬礼之前发生,可它仍然发生了。奥克想象着一下午的努力最终导致可怕的发现,会给芭思希芭的生活蒙上一层阴影,即使过上多少年,这阴影也只会稍稍淡一些,却永远不可能被完全抹干净。
他突然又朝棺材看了一眼,看了看棺盖上写着的石灰字,像是为了使芭思希芭免受痛苦折磨而做出的最后的努力。字迹很简单:“范妮·罗宾与孩子”。伽百列掏出手帕,仔细地把后三个字擦掉,只剩下“范妮·罗宾”的名字。然后,他离开房间,从前门悄悄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