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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当夜
——马蹄声声

威瑟伯里安静得和墓地中心一样,活人都已躺下,睡得跟死人一样。教堂的大钟敲响了十一点。空气中一丝其他的声音也没有,所以,大钟敲响之前机械发出的嗡嗡声,和敲完点之后的咔咔声,都能听得一清二楚。钟声带着无生命物体的那种盲目的迟钝,向四面八方散开,在大墙间来回振荡,在散逸的云片下高低起伏,穿过云片间的缝隙,传向那未曾有人穷尽过的茫茫天空。

今晚,芭思希芭那幢裂痕累累、苍苔满布的大屋里只剩玛利安一个人,莉迪去了她姐姐家,这前面已经说过,芭思希芭也去看她了。十一点敲过后几分钟,玛利安上床睡觉去了,但觉得有什么声音在吵她。那打扰了她的到底是什么,她一点都不知道。那声音把她带入梦乡,而梦境又使她醒了过来。她在蒙眬中觉得发生了什么事情,便起身下床,来到窗前,向外看去。围栏的一端正顶着大屋的这一边,在灰蒙蒙的夜光下,她只能隐约地看见有个人影向正在吃草的马走来。那人抓住马的门鬃,把它牵到了草地的一角。她看见那里放着什么东西,后来证明那是辆车子,因为有几分钟很明显是花在套马上了,然后就听到那马嗒嗒地沿路跑起来,还夹着轻便马车的车轮声。

那鬼魂般溜进围栏来的神秘的人,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女的,要么是过着流浪生活的男人。这个时候来干这样的事情,根本就不可能是个女的,而来者完全可能是个贼,事先知道今晚这屋里没什么人,便选定这个时候来闯一闯。再说,威瑟伯里低地的确有流浪汉出没,这更使玛利安的怀疑变成了确信。

玛利安当着打劫人的面不敢大声喊出来,见他一走,胆子就大了。她急忙套上外衣,踉踉跄跄地跑下嘎吱作响的楼梯,朝住得最近的科根家奔去,发出了警报。科根叫起了像原先那样又住在他家里的伽百列。三个人一起跑进围栏。情况一清二楚,马不在了。

“听!”伽百列说道。

大伙侧耳细听。沉闷的空气中传来一阵清晰的马蹄声,是朝朗普德尔巷方向去的,正好经过威瑟伯里低地的流浪汉住地。

“那是咱们的‘俏姑娘’——听它的脚步声我敢发誓准是它。”简说道。

“那可不得了啦!主人回来准会大发雷霆,骂我们是笨蛋了!”玛利安抱怨道,“出事的时候要是她在家该多好,咱们谁都不用为此负责了!”

“咱们得赶上去。”伽百列决断地说,“不管咱们干了什么,都由我向埃弗汀小姐负责。就这样,咱们跟上去。”

“啊,怎么跟呢?”科根说道,“除了‘小宝贝’,咱们的马都太肥了,根本追不上,可两个人怎么骑一匹马?要是能弄到篱笆那边的那对,兴许还能成。”

“哪对?”

“波德伍德先生的泰迪和莫尔。”

“那就在这里等我回来。”伽百列说着朝坡下波德伍德的家跑去。

“波德伍德不在家。”玛利安提醒他。

“那更好了,”科根说,“我知道他去干吗了。”

不到五分钟,奥克又出现了,他用同样的步子跑着,手里提着两副马笼头。

“你是哪里找到的?”科根问道,没等到回答就转身跳过篱笆。

“在屋檐下,我知道它们放在那儿。”伽百列说着跟了上去,“科根,没鞍子你也能骑吧?没时间找鞍子了。”

“骑得棒极了!”简说道。

“玛利安,你睡觉去。”伽百列在篱笆上对她喊道。

两人跳进波德伍德的草地,各自都把马笼头藏在身后,不让马看见。马儿见两人都空着手,便顺从地让他们抓住鬃毛,两人乘机灵巧地给它们套上了笼头。奥克和科根没带衔铁,也没带辔头,就临时把缰绳穿过马嘴,在另一端打了个环扣。奥克一个翻身跨上马背,科根往土堤上一借力,也翻上了马背。两人催马跑出大门,朝芭思希芭的马和那个盗马贼走的方向奔去。那马套着的是谁的车,两人还弄不清楚。

三四分钟后,他们就到了威瑟伯里低地。他们仔细扫视了路边的草场,流浪汉都走光了。

“恶棍!”伽百列说道,“他们会走哪条道呢?”

“直走的,就像上帝创造了小苹果那样肯定无疑。”简说道。

“那好。咱们的马好,一定会赶上他们的,”奥克说道,“全速前进!”

马车里骑手催马的声音现在已听不见了。离威瑟伯里越来越远,道路也变得越来越软、泥性越重。一场夜雨打湿了路面,使它有些软,不过还不至于泥泞。两人来到一个岔路口,科根猛地拉住莫尔,翻身下马。

“怎么回事?”伽百列问道。

“听不见他们的声音,得看看车印。”简说着在衣袋里摸索着。他划了根火柴,朝地面凑过去。这儿的雨更大些,阵雨之前留下的脚印和马蹄印都给雨点打得乱七八糟、模糊不清了,地面上一点一点的小水坑,个个都像小眼睛似的反射着火柴的光亮。有一组蹄印是新留下的,里面还没有积水。还有两条辙印里也没有水,不像其他辙印那样成了一条条的小运河。新近留下的这些蹄印让人能看出马的速度;这些印迹每对之间距离相等,都隔着三四英尺,每一对蹄印的左右脚都正好相对。

“一直向前!”简喊道,“这样的蹄印说明马是直跑的。难怪咱们没听见声音,马上了挽具,你看看这些辙印。啊,是咱们的马,千真万确!”

“你怎么知道的?”

“老吉米·哈里斯上礼拜才给它打的掌,他的活儿,一万个人中间我也认得出来。”

“其他的流浪汉准是走在他的前头,或是走了别的路。”奥克说道,“你看,没有别的车印子了。”

“不错。”两人不声不响地往前赶了好大一阵。科根带着一块老式的打簧表,那是他从家族一个名声显赫的人物那里继承下来的。现在表打了一点整。他又划了根火柴,仔细看了看路面。

“现在是慢跑了,”他说着扔掉了火柴,“那轻便马车走得歪歪扭扭、摇摇晃晃的。事实上,他们开始的时候让马跑得太厉害了,咱们一定能追上他们。”

两人又催马急急向前奔去,进入了布莱克莫谷。科根的表打了两点整。他们又下马看了看蹄印,这回蹄印之间空得很开,要是把它们连在一起,呈之字形,就像一溜街灯。

“这是在小跑,”科根高兴地说,“咱们很快就要赶上他们了。”

两人又飞快地赶了两三英里路。“啊,等等!”简说道,“来看看那马是怎么上的坡,这对咱们有帮助。”他又在靴帮上划着了一根火柴,仔细看了看路面。

“啊哈!”科根叫了起来,“马是走着上坡的——当然得这样啦。再赶两英里肯定能追上了,肯定的。”

他们又赶了三英里路。什么声音也没有,只有磨坊水池里的水从闸门里渗流出来时发出的哗哗声,好像在警告过路人,跌下去就没命了。来到一个拐弯处,伽百列跳下马背。现在他们该往哪里走,只有看地上的印迹了,必须格外仔细,别把它同明显是后来压出的印子弄混淆了。

“这是什么意思?我猜是……”伽百列说着抬头看看科根,科根正把点着的火柴往拐弯处的地上凑。科根这时也像他的马那样,累得呼哧呼哧直喘粗气。他还是仔细研究了地上神秘的印迹。这回,每四个印子中只有三个是正常的蹄印,那第四个成了一个小点。

他眯起眼睛,长长地吁了一声。

“跛了。”奥克说。

“不错,‘俏姑娘’跛了,是左前腿。”科根不紧不慢地说道,眼睛直盯着地上的蹄印。

“咱们追上去。”伽百列说着又跨上浑身汗湿了的马。

尽管再往下的路大部分同乡里其他的收费路一样好走,但名义上毕竟只是条岔道。拐过最后一个弯,就来到了通往巴斯的大路。科根精神一振。

“咱们马上就能赶上他了!”他大声说道。

“在哪儿?”

“在谢顿收费站。那个看门的是从这儿到伦敦这一带地方最贪睡的家伙了——丹·兰德尔,就叫这个名字——我认识他有好几年了,那时他在卡斯特桥收费站。马跛了腿,又有个收费站,还能赶不上?”

两人极其小心地往前走去,什么话也不说,直走到一丛阴影婆娑的树下,再往前一点的路中央横着五根白色的木栏杆。

“吁——就在眼前了!”伽百列说。

“慢慢地走到草地上去。”科根说。

白色的栏杆中央,有一个黑色的影子挡在他俩眼前。万籁俱寂之中,从那黑影站着的地方响起了一声高喊。

“喂——嘿!快开门!”

看起来在这之前还有一声呼喊,这两人都没注意到。两人慢慢走过去,收费站的门打开了,收费人穿得半半拉拉地走了出来,手上擎着根蜡烛。烛光把所有的人都照亮了。

“把门关上!”伽百列喊道,“他是个偷马贼!”

“谁?”收费站的那个人问道。

伽百列朝赶车人看去,只见那是个女的——是芭思希芭,他的女主人。

一听见他的声音,芭思希芭就转过脸来。同时,科根也看清了她。

“啊,是女主人——怎么是她!”他大吃一惊。

的确是芭思希芭。这时她已经用冷静的举止将惊讶掩盖起来,这套伎俩,在不牵涉爱情的紧急情况下她用得非常有效。

“哦,是伽百列呀,”她的声音不高,“你上哪儿去?”

“我们以为——”伽百列说。

“我赶车去巴斯。”她说话时沉着而自信,这正是伽百列所缺少的,“有件急事,我只好不去看莉迪,立刻动身了。怎么,你们在跟着我?”

“我们以为是有人来偷马。”

“哈,真是个天大的笑话!你们居然不知道是我拿了车和马,也够蠢的了。我在玛利安窗子上敲了足有十分钟,就是没法把她叫醒,也进不了屋。好在我能拿到车房的钥匙,所以我想就不再吵别人了。你没有想到那可能是我?”

“小姐,我们干吗要那么想?”

“是啊。啊,这不是波德伍德的马吗?天哪!你们都干了些什么?就这样给我惹麻烦!什么?女人哪怕离开自己的房门只有一寸地,也得像个贼似的被人盯着吗?”

“可要是你不告诉我们去干什么了,我们怎么知道呢?”科根说道,“而且年轻姑娘是不在这时候赶车上路的,小姐,这是规矩。”

“我是留了话的——天亮你们就能看见了。我写在车房的门上,说我回来牵马取车,出门去了,还说我不想惊动别人,很快就会回来的。”

“可是小姐,你得考虑到,天不亮我们怎么看得见?”

“不错。”她说道。这两人对她很忠心,这很难得,也很宝贵,所以她虽然开始时有点恼火,但还是明智地没有对他们一味严厉责备。她很大度地补充了一句:“好了,让你们忙乎了这么一大阵,我很感激,不过你们真不该去借波德伍德先生的马。”

“‘俏姑娘’跛了,小姐。”科根说道,“你还能继续往前走吗?”

“不过是马掌里嵌了颗石子。离这儿一百码左右的时候,我下来把它挖掉了。接着走没问题,谢谢你们。天亮时我就能赶到巴斯。现在请你们回去吧。”

她说着转过脸去,看门人的烛光在她清亮的眼睛里忽闪忽闪。她穿过卡子门,很快就被夏夜那神秘莫测的树丛阴影笼罩起来了。科根和伽百列牵过各自的马,迎着这七月之夜柔和的夜风,回头踏上了刚才赶来的那条路。

“奥克,她的行动真有点怪异,是不是?”科根疑惑不解地说。

“是啊。”奥克没有多说。

“天亮时她才到不了巴斯呢!”

“科根,今晚的事,咱们是不是应该尽量闭口不谈啊?”

“我同你想得完全一样。”

“那好。三点来钟咱们就可以到家,尽可能像羊羔子那样悄悄地溜进草场去。”

芭思希芭在路边经过一阵心烦意乱的思考,最后下定了决心,目前这样的糟糕情况,只有两个办法可以补救。其一是别让特洛伊到威瑟伯里来,等波德伍德的怒火平息以后再说;其二就是听从奥克的劝告,接受波德伍德的指责,把特洛伊整个儿扔了。

天哪!她真的能放弃自己的新爱吗?真的能对他说自己不喜欢他,让他因此把自己抛弃吗?真的能再不同他说话吗?真的能求他为了她就在巴斯过完假期,永远不再来见她,也不再到威瑟伯里来吗?

这幅图画里充满了伤心事,可是过了一会儿,她的思绪沉静下来,想象着如果特洛伊就是波德伍德,爱情之路成了责任之路,她的生活将会如何快活,姑娘们都喜欢这么想。同时她又无端地自寻烦恼,想象着特洛伊把她给遗忘了,成了另一个女人的情人。其实,对特洛伊的本性她是看得很透的,他想什么干什么,她都看得相当准确,可一想到他也许很快就会不爱她了,不仅没使她的感情消退半分,反而爱他爱得更厉害了。

她猛地站了起来。她要立刻见他。是的,她要亲口恳求他帮她走出这个困境。写封信要他别来,即使他愿意听从她的意见,也怕是来不及了。

要丢开情人,反而去求他来助自己一臂之力以达到这目的,这绝不是一个聪明的主意,难道芭思希芭竟看不到这一点?然而,用这样的方法甩掉他,她至少可以再见到他一次,她这么做是不是显得十分精明?这么想的时候是不是心里有一阵快乐的颤动呢?

天很黑,时间一定快十点了。达到目的的唯一办法就是不去雅布里看莉迪,回威瑟伯里农场,套上马车,立刻赶到巴斯去。这计划一开始好像不太可能实现:据她自己判断,路很难走,即使是匹很强壮的马,走起来也不轻松,而且她还少算了很大一段路程。一个女人,深夜赶路,又是单身,这太冒险了。

但是,她能不能仍然到莉迪那里去,听任事情走到哪步算哪步呢?不行,不行,万万不行。芭思希芭此时满心冲动,让她小心谨慎简直是空费口舌。她回到了村里。

她走得很慢,想等村里人全上床后再进入威瑟伯里,特别是要等波德伍德睡下之后。她计划连夜驱车赶往巴斯,趁早晨特洛伊中士还没有上路来看她时就见到他,同他说声再见,就把他给打发了。然后让马匹好好休息一下(自己则去哭上一场,她是这么想的),第二天一早就起程回家。这样安排下来,“俏姑娘”就可以慢悠悠地走上一整天,傍晚时到雅布里的莉迪那里,然后随便挑个日子,同她一起回威瑟伯里来。这样,谁都不会知道她去过了巴斯。

芭思希芭的计划就是如此。可是她到这地方的时间不长,对地形不太熟悉,她计算的路程差不多只有实际路程的一半。可是她依然要实现自己的想法,成功了多少,我们刚才已经看见了。 N6ynPP4/2DAVyIuvDEOBrmq3u4orN3y/aMMCaIRAOa08N/8dTTrvgmblv9z/G+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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