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伦麦芽坊周围是一圈年代久远的围墙,上面覆盖着厚厚的常春藤。虽然此时看不太清它的外部,但是,映衬在夜空中的外形轮廓,清楚地表明了建筑的特征和它的目的。四面墙上,铺草的顶棚斜着往上撑到作坊中心,那里挂着一盏灯,四面是百叶散热窗,透过打开的百叶板,隐隐可见一股青烟向夜空飘去。作坊正面没有窗子,但门上有一个安着玻璃的正方形格窗,一束令人舒坦的红光透过窗子射到覆盖着常春藤的外墙上。听得见里面人声嘈杂。
奥克的手指像巫师以吕马 那样伸展开在门上摸着,摸到了一根皮带子,他拉了一下。皮带拉起了木闩,门一下打开了。
屋里的亮光就来自窑口的那点红光,像落日一样把光横着洒在地板上,把围坐的人们脸的阴影歪歪扭扭地往高处投去。石板地上已经磨出了一条小路,从门口一直通到窑炉边,别的地方也已经高低不平了。一张用没有刨平的橡木钉成的弯曲的高背长椅放在屋子的一边。远处的屋角里放着一张小床,小床的主人就是做麦芽的人,他经常使用这张床。
这位上了年纪的人现在正坐在窑火的对面,白霜似的头发和胡子长满了他那粗糙的脑袋,就像覆盖在枝干光秃的苹果树上的灰色苔藓。他身穿马裤,脚上套着一双被称为安克尔杰克的系带鞋。他一直盯着那点火光。
伽百列闻到了一股浓浓的新麦芽的味道。人们似乎正在议论起火的原因,他一进去,谈话便停下了,大伙都仔细地打量起他来,个个皱起眉头,眯起眼睛,好像他是一道刺得他们睁不开眼的亮光。皱眉、眯眼之后,有几个人想了想,喊了起来:
“噢,是新来的羊倌,没错。”
“我好像是听到有人在门上摸索拉绳,就是拿不准,也许是吹到门上的枯叶子呢。”另一个人说道,“进来,羊倌,欢迎你啦,虽说咱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伽百列·奥克,我就叫这名字,各位。”
听了这话,坐在中间的老麦芽工像台生了锈的吊车一样,嘎吱嘎吱转过身来。
“难道就是诺康比的伽伯尔 ·奥克的孙子,这怎么可能呢!”他说话时做出一副表示吃惊的样子,不过谁也没把这当真。
“我爸爸和爷爷都叫伽百列。”羊倌平静地说。
“刚才看见他在垛子顶上时,我就觉得这人有点脸熟!还真有点脸熟呢!你现在打算干什么,羊倌?”
“我想就在这儿谋个生路。”奥克说道。
“我同你爷爷可是老相识啦!”老麦芽工毫不费力地往下继续说着,好像刚才给出的那股力气足以让话自己流出来似的。
“哦——是吗!”
“还认识你奶奶呢。”
“还认识她!”
“你爸爸是个小孩子时我就认识他。嘿,我那小子雅可布和你爸爸交情可深啦——他们太清楚了——对不,雅可布?”
“对,是这样。”他儿子说道。他儿子年纪不算大,约莫六十五岁,脑袋差不多秃了一半,上牙床中间靠左还剩着一颗牙齿,像河岸上的里程石碑似的插在那里,越发引人注目。“不过和他最亲密的还是乔。我儿子威廉一定认识面前的这个人——是吗,比利,在离开诺康比之前?”
“不,认识他的是安德鲁。”雅可布的儿子比利说道。他四十岁上下,在这里只能算是个孩子。这外表看来沉默寡言的汉子,心里倒是十分欢乐的,这也是他的一大特点。他一脸络腮胡子,有几处已经显出绒鼠般的银灰色。
“我还记得安德鲁,”奥克说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他已是个大人了。”
“对啦——那天我和小女儿莉迪去参加我孙子的洗礼,”比利接着往下说,“我们就讲到了这家人,就在去年的献主节 ,做礼拜的钱要分给第二穷的人,你知道,羊倌,我记得这日子,因为大伙都得到礼拜堂去——真的,就是那家人。”
“来,羊倌,来喝吧。咱们都是大口喝的——喝一口,没什么大不了的。”那熬麦芽的老人说着,目光离开了窑火。那双眼睛多年来一直这样盯着窑火,都变得朱砂般通红而潮湿。“雅可布,把‘上帝饶恕我’提起来。雅可布,看看它热了没有。”
雅可布弯下身子朝“上帝饶恕我”凑过去,那是只放在炉灰中的双耳大杯,让火给烤得焦裂焦裂的。大杯的外部裹着一层外壳,那是炉灰和偶尔洒上去的苹果酒混合烧烤而成的。特别是把子上那层外壳下面的裂隙,最深处可能好几年没见阳光了。不过这杯子里面和杯口还是相当干净的,对任何讲道理的人来说,用它喝酒和用其他的杯子没什么两样。值得注意的是,不知道为了什么,这样的杯子在威瑟伯里和附近地区被称为“上帝饶恕我”,也许是因为这杯子的大小,让酒鬼在喝见了杯底之后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雅可布接到要他去看看酒是否热的命令,便不声不响地伸了根手指进去当温度计。他告诉老头差不多够热了,便端起杯子,很有礼貌地用自己长罩衣的下摆往杯底掸了掸,掸去些炉灰,因为羊倌奥克是新来的。
“拿干净的杯子给羊倌。”麦芽师傅用命令的口气说道。
“别——别这样。”伽百列这么说,是在为对方着想,“光有点灰尘,我从来就不大惊小怪,只要我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灰尘。”他接过满满的大杯,喝了一英寸或稍多一些,便规规矩矩地递给了下一个人。“这世界上的事儿够多的了,我才不愿让朋友非把杯子洗干净不可呢。”奥克刚才给那一大口酒堵了一下,这会儿缓过气来,说话的语气中都带着点湿润。
“真是个通情理的家伙。”雅可布说道。
“不错,不错,谁能说不是这样呢!”活泼的年轻人说道。他叫马克·克拉克,是个天性和蔼、令人愉快的、有礼貌的人。这样的人,随便你在路上的什么地方碰上了,准会同他熟起来,一熟起来,准得一起喝上一通,而不幸的是,一喝上了,你准得掏钱。
“这儿还有一点咸肉和面包,羊倌,是女主人送来的。喝苹果酒的时候吃点东西,味道就更妙了。羊倌,别嚼得那么细,来的时候这咸肉让我掉在了地上,也许粘了点沙子。瞧,这沙子脏倒不算脏,这咱都清楚。你不是说了吗,羊倌,反正你也不是个过分讲究的人。”
“是的,是的,我一点都不讲究。”奥克友好地说。
“牙齿别咬得太紧,这样你就感觉不到沙子了。哈,真妙!略施小计,什么事都办成了!”
“朋友,我也正这么想。”
“啊,真是他爷爷的好孙子!他爷爷就是这样的一个不讲究的人!”麦芽师傅说道。
“喝,亨利·弗雷——喝吧。”眼看围着人群慢慢打转的杯子快要轮到自己了,简·科根说话的语气十分大度。逢到喝酒,他总是遵循圣西门的教诲 ,有福同享。
这时,亨利正仰头用忧虑的目光凝视着半空,他没有拒绝。这是一位已过中年的人,眉毛高高挂在额头上。他认定这世道糟糕极了,那流露着长期受苦的神色的目光穿过听众,看着自己所说的,在想象中构建起来的世界。他签名时老是把自己的名字写成“亨纳利”,顽固地坚持这样的写法,如果这时候碰巧有位教书先生走过,指出这“纳”字不仅多余,而且过时,他准会得到这样的回答,说“亨纳利”是他受洗时用的名字,他绝不会换掉。那说话的口气,好像拼写上的差异同个人品性有着极大的关系似的。
把杯子传给亨纳利的简·科根是一个红脸汉子,一张宽大的面孔,眼睛悄悄地闪烁着亮光。过去二十年时间里,他的名字无数次以男傧相和主证婚人的身份出现在威瑟伯里和邻近教区的结婚登记册上,在一些多少有点欢快的洗礼仪式上,他还经常担任主教父。
“喝吧,马克·克拉克,喝吧。大桶里还多得很呢。”简说道。
“哎——会喝的,只有它能治咱的病。”马克·克拉克回答说。他比简·科根要小二十岁,秉性和长相却十分相近。他把在其他场合获得的欢乐都严严实实地藏着,专等大伙聚会时一股脑儿端出来。
“嗨,约瑟夫·普尔格拉斯,你还一滴没喝呢!”科根对坐在后面的一个略显忸怩的人说,边就把杯子塞了过去。
“他也实在太胆小了!”雅可布·斯莫贝里说道,“嘿,约瑟夫,听说你连正眼看看咱们的女主人的胆子都没有,是不是?”
大伙都朝约瑟夫看去,眼神中有怜悯,又有责备。
“对,我根本就没朝她看过一眼。”约瑟夫不自然地笑着回答,边说边使劲把身子往小里缩,很显然,不经常引人注目的他有点怯场,“一见她我就脸红!”
“真可怜。”克拉克说道。
“男子汉像这样的还真少有。”简·科根说。
“是的,”约瑟夫·普尔格拉斯继续说下去——他那害羞的天性虽然是缺陷,使他觉得痛苦,现在却成了大伙感兴趣的话题,这又使他略微有点自鸣得意,“她对我说话的时候,每一分钟我都在脸红,脸红,脸红。”
“约瑟夫·普尔格拉斯,我信你的话,大伙都知道你就是好害羞。”
“男人这样可有点不好受,可怜的孩子。”那麦芽师傅说道,“你为此也遭了不少的罪,这大伙都知道。”
“是的,从小就这样。是啊,我妈为这都快急坏了,真的。可不管用。”
“约瑟夫·普尔格拉斯,你到底有没有试试尽量不害羞呢?”
“咳,试过的。各种各样的人面前都试过。他们带我上格林山集市,去看那里的马戏表演,看女郎们站在马背上绕圈子跑,她们身上除了件罩衫什么都没穿,可对我一点不管用。后来又让我去了女子撞球场当拣球员,就是卡斯特桥裁缝区后面的那地方。那地方真是可怕的罪孽之地,好人是无法理解的。在那里我得从早到晚站着,盯着那些坏女人看,但是这还是不管用——我还是和从前一样糟糕。我家几代人都好脸红。不过,总算我没比他们更好脸红,够幸运的了。”
“不错,”雅可布·斯莫贝里似乎把这事又往深处想了想,“这事儿可以这么看,你是没碰上更糟的事儿,可约瑟夫,就你现在的样子,也够你受的了。羊倌,你知道,害羞对女人来说挺好,可对一个像他这样的男人来说,可就太糟糕了,真是个可怜的家伙!”
“不错,不错,”伽百列猛地从沉思中醒过来说道,“对男人是太糟糕了。”
“他还特别胆怯。”简·科根说道,“有一次他在雅布里谷干活儿干晚了,喝了那么一两滴酒,回家时路过雅布里森林就迷了路,普尔格拉斯大人,是不是?”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这天性谦恭的人挤出一点笑容来掩盖自己的心虚。
“——他就这样完全迷了路。”科根继续往下说,一脸不动声色的神情,似乎在说,一个真正的故事就像光阴和潮水那样,自流自淌,才不管人们怎么想呢。“他独自在半夜里走路,心里害怕极了,怎么也找不到走出林子的路,他就大声喊起来:‘有人迷路啦!有人迷路啦!’正巧树上有只猫头鹰在‘呜,呜,呜’地叫,猫头鹰都这么叫,羊倌,这你是知道的。”(伽百列点点头)“约瑟夫一听便浑身发抖,说:‘先生,我是威瑟伯里的约瑟夫·普尔格拉斯!’”
“不,不,你太不像话了!”这怯生生的人一下子变得勇气十足起来,“我没有说‘先生’,我敢发誓我根本没说‘先生,我是威瑟伯里的约瑟夫·普尔格拉斯。’没有,没有。该怎样就怎样,我从来没对那猫头鹰喊先生,我知道有身份的人在那个时候是根本不会在那儿瞎逛的。‘我是威瑟伯里的约瑟夫·普尔格拉斯。’我说的就是这些,一个字不多,一个字不少。而且,要不是喝了守林人戴伊的蜂蜜酒,我才不会那么说呢。好在这事儿当时就过去了。”
大伙沉默不语,把谁对谁错的事儿绕过去了。简想了想又说下去了:
“他还是个最胆小的人,约瑟夫,是不是?对了,还有一次你在兰敏草场的大门遇上了麻烦,对不对,约瑟夫?”
“是的。”普尔格拉斯回答。在有些严肃的场合,似乎平时再羞怯的人也会忘了羞怯,眼下就是一个例子。
“对啦。那也是在半夜的时候。不管他怎么用劲,大门就是打不开,他觉得一定是魔鬼的手在作怪,便跪了下去。”
“是这样。”约瑟夫说道,烤着窑炉里的火,喝了苹果酒,又感觉到他被人议论的这段经历颇有点故事性,这一切给了他温暖,也给了他一点自信,“当时我真是绝望了,不过我跪下来念了《主祷文》,背了全篇《使徒信条》,接着又诚心诚意地背了《十诫》。可是那门就是打不开。于是我又接着念了段《至亲会友》,心想这样我就一共背了四段,我从书上知道的就这么多,这要再打不开门,我可就真的麻烦了。嘿,我正念到‘随我祈祷’,站起身来,发现大门可以打开了——真的,伙计们,就像平常一样打开了。”
这经历所包含的明显的结论,使大伙都陷入了深深的沉思,每个人的目光都投向炉中的那个灰坑,它正像烈日之下的热带沙漠一样被烧得通亮通亮,人人的眼睛都眯成了又长又细的一条缝,半是因为这亮光,半是因为这讨论的题目实在太深奥了。
伽百列打破了沉默。“这地方的生活怎么样?在这里的女主人手下干活儿,你们觉得怎样?”当着这些人的面,他谈起了内心深处盼望的话题,心不免微微地一阵颤动。
“咱们知道的也不多——什么都不知道。她到这儿不过才几天。她叔叔不行了,喊了个医生来,也没把他救过来。照我看,她是要把这牧场接过去了。”
“我看,大概就是这样了。”简·科根说,“这家人挺不错的。我情愿给他们干活儿。她叔叔对人挺公平的。羊倌,你认识他吗?他是个单身汉。”
“不认识。”
“我同第一个老婆谈相好的时候,常去他家,她当时是他家挤牛奶的。牧场主埃弗汀心肠可好啦。我当时是个挺像样的小伙子,他让我去看她,还让我敞开肚皮喝他的淡啤酒,就是不准带走——当然,我是说除了在我肚子里的。”
“行了行了,简·科根,大伙知道你的意思。”
“而且他的麦芽酒味道好极了。我可不能对不起他的那番好意呀,只喝一点点,那不是太瞧不起他这样慷慨大方的人了吗——”
“对,科根老爷,的确是这样。”马克·克拉克在一旁附和道。
“——所以我每次去之前,就先吃上好些咸鱼,等走到那里,我就口干得像条装石灰的袋子,干得麦芽酒不用喝自己就溜下嗓子去了。嘿,甜丝丝的可美着呢!真是天堂里的日子!在他家喝到的酒可真是美味极了!雅可布,你一准还记得,你不是偶尔也跟我一块儿去的吗?”
“记得——记得,”雅可布说道,“还有那里的,就是我们在白色礼拜一 在鹿头客店喝的那种,也挺冲的。”
“是挺冲的。不过要说喝了不上头的好酒,谁家也比不上牧场主埃弗汀家厨房酿的。在那里谁都不让说一个脏字儿,谁都不能说,哪怕是最开心、最迷糊的时候,其实在这种场合,偶尔说上句老辈人常说的粗话,还挺让人开心的。”
“对,”老麦芽工说道,“人生来就喜欢不时地骂骂人,不然就不叫人的天性了,生活中总得有点不恭不敬的时候嘛。”
“可是夏洛特,”科根往下说道,“她就不让我说一句这样的话,也从不白拿人家一点东西……唉,可怜的夏洛特,真不知道她死的时候有没有福气上天堂去!不过她总是不大有福气,没准她还是往下面去了,真可怜哪!”
“那你们谁知道埃弗汀小姐的父母是干什么的?”羊倌问道。他觉得要使谈话按照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不太容易。
“我知道一点,”雅可布·斯莫贝里说,“不过他们是城里人,不在这儿住。他们死了有好几年了。爸,埃弗汀小姐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
“唔——”老麦芽工说道,“她爸爸的长相不怎么样,她妈妈倒挺可爱的。她爸爸可把她妈妈当成自己的心肝宝贝。”
“据说他经常没完没了、一遍一遍地亲她。”科根说道。
“有人告诉我,结婚的时候,他为她得意极了。”老麦芽工说。
“对,”科根说,“他太喜欢她了,说是一晚上要点三次蜡烛,照着去看她。”
“真是无限的爱!天地之间我看也找不到这样的爱!”约瑟夫·普尔格拉斯低声地咕哝着。他一考虑起道德问题来,就习惯从大处看。
“这倒是真的。”伽百列说。
“的确是真的。我同这男的和女的都熟悉得很呢。利维·埃弗汀——就是那伙计的名字,没错。刚才我急急地把他喊成‘伙计’了,可他比咱们这圈人的地位高多了——他是个有身份的衣商,有好多好多英镑的财产呢。他还破产过两三次,这些事儿闹得大伙都知道。”
“哦,我还以为他是个普通人呢!”约瑟夫说道。
“他才不是呢!他就是因为钱太多了,他可有好几百的金币银币呢。”
老麦芽工说得有点喘不过气来,科根正心不在焉地打量着一块滚落在灰堆上的煤块,这时难以察觉地转了转眼珠,接过了话头:
“听好了,你们也许不相信,说真的,这个男人——就是埃弗汀小姐的爸爸——后来竟成了世界上最不专一的丈夫。懂了吧?他并不想那样,可就是做不到。这可怜的家伙一心想对他老婆忠心耿耿,可他的心却偏要三心二意,照自己的意思办。有一次他十分痛苦地同我说起过这事。他说:‘科根,我那漂亮的女人,世界上怕是找不到第二个了,可一想到她被派给我当了合法的老婆,我那邪念就止不住要荡起来,自行其道了。’不过最后我相信,他还是治好了这个邪念。小店关门以后,他就让她摘掉结婚戒指,还用她结婚以前的名字称呼她,这样他就能想象她还是他过去的心上人,而根本没同他结婚。只要他想到自己正在干坏事,在犯那第七条规矩 ,他就会像从前一样爱她,就这样两个人恩恩爱爱过得很好。”
“啊,这办法可是天理难容啊。”约瑟夫·普尔格拉斯嗫嚅地说道,“好在它还没有变得更糟,这也是天意,我们真该从心里头感到高兴。瞧,他完全可能走上邪路,去干那些天理难容的事情——这么说吧,完全违背天理的事情。”
“不过,”比利·斯莫贝里说道,“这人的本意是要做好事,这是肯定的,只是他的心不合拍。”
“他后来变得好多了,晚年的时候挺敬上帝的,不是吗,简?”约瑟夫·普尔格拉斯说,“他变得十分守规矩,喜欢和教堂执事一样高喊‘阿门’,还喜欢抄写墓碑上的安魂诗。他还在唱‘让您的光芒永照’时端承献盘,为那些可怜的私生子做教父。他的桌子上老是放着个捐献箱,有人来找他时就冷不防要他们捐钱。对了,要是受赈济的孩子在教堂里高声大笑,他准会甩他们耳光,打得他们站都站不直,让他们像其他恭恭敬敬的人们那样做事。”
“是的,那时候他心里只想着正经事。”比利·斯莫贝里补充说,“有一天瑟得莱牧师碰上他,对他说:‘早上好,埃弗汀先生,天气真不错!’埃弗汀却心不在焉地回答道:‘阿门。’一见了牧师就只想到教堂里的事了。是的,他成了虔诚的基督教徒。”
“那时候他们的女儿根本就不是个漂亮孩子。”亨纳利·弗雷说道,“真没想到她长大后倒出落得这么俊俏。”
“但愿她的脾气也同她的长相一样好。”
“是啊。不过主事的,同我们打交道的主要是管家。啊!”亨纳利说着把目光投向炉灰坑,一脸嘲讽的神色,暗示自己还知道许多的事情。
“一个奇怪的基督徒,就像人说的,如同修士头巾里有个鬼头。”马克·克拉克主动插了一句。
“是这样。”亨纳利的语气似乎在说,讽刺在适当的时候也该打住了。“咱都是男子汉,就咱俩说说,我看逢礼拜和不逢礼拜,男人照样说谎——我就这么来着。”
“天哪,你怎么这么说话!”伽百列说道。
“这是真话。”这坏脾气的人说着朝周围人扫了一眼,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好像他比一般的人对生活的苦难有更深刻的体会,“咳,人总是各不相同的,可那个人——老天保佑吧!”
伽百列觉得该换换话题了。“麦芽师傅,您儿子的年纪都这么大了,您的年纪一定很大了吧?”他问道。
“爸爸老得都不记得自己的岁数了。爸,你记不记得?”雅可布插话问道。“近来他的背驼得厉害。”雅可布边往下说边打量着他父亲的身体,的确比他自己驼得厉害得多。“真的,我爸爸的背是加倍又加倍地驼了。”
“驼背的人活得长。”麦芽师傅说道,语气有些阴森,心情不是太好。
“爸,这羊倌想听听你的经历。是不是,放羊的?”
“对,我正想听听呢。”伽百列诚心地说道,好像他已经想听了好几个月了,“麦芽师傅,您有多大年纪了?”
麦芽工夸张地清了清嗓子,以引人注意,目光凝视着灰坑最远的一端,用低沉的语气开始说了起来。考虑到大伙都觉得这个话题十分重要,为了很好地表达出来,不管怎样有些做作都是被允许的。“唔,哪年出生的,我不记得了,不过也许还能想起我生活过的地方,就从那里说起吧。我就住在那边(朝北点点头)的上朗普德尔,一直住到十一岁。在金斯伯尔住了七年(朝东点点头),在那里熬麦芽。从那里我去了诺康比,在那里熬了二十二年的麦芽,铲了二十二年的甘蓝,收庄稼嘛。啊,奥克先生,我认识诺康比那地方可比你要早多啦。”(奥克微笑着表示他完全相信这话。)“后来我又在敦诺弗熬了四年麦芽,铲了四年的甘蓝。我又在米尔庞德的圣裘德教堂(朝西北偏北的方向点点头)干了十四年,每年干十一个月。那老特维尔斯每次只肯雇我十一个月,这样我要是干不了了,也不用由教区抚养。然后,我又在梅尔斯托克干了三年,在这里我待了三十一年,是圣烛节 那天来的。一共是多少啦?”
“一百一十七。”另一个老头咯咯地笑了起来,他只顾着在心里做着计算,没怎么参与大伙的交谈。他一直坐在角落里,还没让人怎么注意。
“那好,那就是我的年纪了。”熬麦芽的老头加重了语气说道。
“算啦。爸!”雅可布说道,“你铲甘蓝是在夏天,熬麦芽是在冬天,都是同一年里的事,你怎么能把这两半算两次呢,爸。”
“去它的!我不是活过了夏天吗?这是我的问题。这么说,我看你得说我连一岁也没有啦?”
“我们当然不会这么说啦。”伽百列安慰地说道。
“麦芽师傅,您的确活了一大把年纪了。”简·科根的口气十分肯定,同时也带着安慰,“这咱们大伙都知道。您能活这么大把岁数,身板子一定特别结实,大伙说,是不是这样?”
“是,是,是这样,棒极了。”屋子里的人异口同声附和着。
熬麦芽的老人这下算是满意了,居然还宽宏大量地对自己的高寿做了点小小的贬损,他主动告诉大家,说他们用来喝酒的杯子比他还要大三岁。
大伙在仔细端详那只杯子的时候,伽百列·奥克的笛子从他长罩衣的口袋里露出一个头来,亨纳利·弗雷叫了起来:“对了,羊倌,我是不是在卡斯特桥见你吹过一口好笛子?”
“是的。”伽百列说着脸微微红了起来,“伙计们,我遭了大难了,吹笛子是不得已的。我从前可没有这么穷过。”
“没关系,鼓起劲儿来!”马克·克拉克说道,“羊倌,你别把这当回事,会时来运转的。不过,你要是不太累的话,能不能给咱们吹一曲?”
“自打圣诞节以来,我还没听见过一下鼓槌、一声小号响呢,”简·科根说道,“来吧,吹支曲子,奥克先生!”
“我吹。”奥克说着掏出笛子,把两截安装起来,“各位,家伙不太好使,不过我尽量让大家喜欢。”
接着,奥克吹起了《小伙子来赶集》的调子,他把这支欢快的曲子连吹了三遍,在吹第三遍的时候,姿势还带了些艺术性和活泼的动作,身体不停地微微前倾,不停地踏着脚打拍子,使曲子格外有力。
“他吹得真不错——还真行。”一个结了婚的年轻人说道。这个年轻人本身没什么值得一提的特点,于是人们管他叫“苏珊·塔尔的男人”。他继续说道:“我可怎么也吹不到他这么好。”
“他是个伶俐的家伙,有这么个羊倌,对咱们来说可太好了。”约瑟夫·普尔格拉斯声音柔和地嗫嚅道,“我们真该感谢上帝,他不吹坏曲子,倒吹那么优美的调子,因为上帝完全有可能把这羊倌变成个放浪的下等人,就是那种邪恶之徒。真的,为了咱们的老婆和女儿,真该感谢上帝呢。”
“是啊,是啊,真的要感谢上帝!”马克·克拉克急着插进来,像是要做总结,约瑟夫的话他才听了几个词,可他并不觉得那会对他的观点产生什么影响。
“对。”约瑟夫补充说道,他开始觉得自己像是《圣经》里的什么人物了,“现在魔鬼可厉害啦,要我说,它不仅附在那收费公路上穿得像叫花子一样的人身上,在脸皮刮得干干净净、穿着白白亮亮衬衫的人身上,它照样附上去。”
“啊,羊倌,现在我记得你这张脸了。”亨纳利·弗雷用迷蒙的目光细细打量着奥克,奥克此时正开始吹第二支曲子,“对——看你吹笛子的样子我就知道你准是在卡斯特桥吹笛子的那个人,瞧你现在的样子,嘴往上噘,眼珠子往外突,活像个被绞死的家伙。”
“真可惜啊,吹吹笛子居然把人变成那么吓人的模样。”马克·克拉克对奥克的脸相又做了进一步的评论,奥克此时正弓着身子吹着的那支曲子《德敦太太》 使他挤出一脸的怪模样:
那是莫尔和贝特、多尔和凯蒂,
还有多萝茜长裙拖着地。
“那年轻人太没礼貌了,把你的模样讲得那样,你不会在意吧?”约瑟夫悄悄地问伽百列。
“没关系。”奥克说道。
“羊倌,其实你是个挺英俊的男子汉。”约瑟夫·普尔格拉斯挺殷勤地说下去。
“对,羊倌,你是挺不错的。”边上的人附和说。
“多谢大家了。”奥克用彬彬有礼的谦虚口气说道,不过心里却在想,可绝不能让芭思希芭看见自己吹笛子。这个决定表现了一种周到的考虑,同神话中精明的创造神密涅瓦也不相上下。
“啊,我同我老婆在诺康比教堂结婚的时候,”熬麦芽老头发现自己已不是谈话的主题,有点不高兴,便又拾起话头,“四邻八舍的都管我们叫最俊俏的一对——人人都这么说。”
“麦芽师傅,要是你现在还是那个模样,那可真叫见鬼了。”说话的人口气颇有点理直气壮。人们在宣布一个不言自明的真理时,这样的口气是十分自然的。说话的人是坐在后面的那个老头,虽然他偶尔也附和着大伙的笑声干笑几下,但是仍然掩盖不了他话里的唐突和刻薄。
“可别这么说。”伽百列说道。
“羊倌,别吹了。”苏珊·塔尔的男人说道,他就是前面开过一次口的那个结了婚的年轻人,“我得走了,可要是曲子不停下来,我就会像被线绳拉住的木偶。一想到我走了以后,这音乐还在演奏,而我不在那里,真让我心里不好受。”
“你急什么,拉班?”科根问道,“通常你总是坐到最后一个才走的。”
“咳,伙计们,我不是新近娶了个老婆吗,我得去照应她啦,所以我——”年轻人不好说,便停住不说了。
“我看这正应了老话说的,一朝主子一朝法嘛。”科根说道。
“哎,这我信——哈,哈!”苏珊·塔尔的男人说道,那语气表明,别人的笑话他从来不往心里去。年轻人对大伙说了声晚安,便离开了。
亨纳利·弗雷是第一个跟着走的。接着,伽百列也站起身来,跟着简·科根走了,科根给他找了个过夜的地方。又过了一会儿,其余的人也站了起来,准备走了,弗雷匆匆赶了回来。只见他神情不安地挥动着手指,看他眼睛里的神色,好像有话要说。他的目光随意往一个人的脸上一落,便停下不动了。那碰巧是约瑟夫·普尔格拉斯的脸。
“哦——什么事,怎么回事,亨纳利?”约瑟夫有些吃惊地问道。
“出了什么事,亨纳利?”雅可布和马克·克拉克问道。
“管家佩尼威——管家佩尼威——我说过,是的,我早就说过!”
“怎么,他又偷东西啦?”
“是偷了。他们说,埃弗汀小姐回家后,又出去看看是不是一切都平安无事,她通常也是这样做的。等她再回去时,发现佩尼威管家正悄悄地背着半蒲式耳的大麦走下楼梯。她立刻像猫儿一样朝他扑过去,比假小子还厉害哪——嘿,我说话时门是关着的吧?”
“当然,当然,亨纳利。”
“她追上去,唔,长话短说吧,她答应不去告发,他就承认了,一共偷过五袋大麦。这样他就被很干脆地赶了出去,而我在想,现在该由谁来当管家呢?”
问题太深奥了,亨纳利不得不端起那只大杯子,一口气喝得能清清楚楚看见杯底。他还没来得及把杯子放回到桌上,苏珊·塔尔的男人又一步冲了进来,那神情显得更加着急。
“你们听说那消息了吗?全教区都传遍了。”
“是管家佩尼威?”
“另外的呢?”
“没有啊,什么都没听说!”大伙回答着,眼睛死死盯住拉班·塔尔,好像等不及他说出话来,要在他嗓子眼里把话截走似的。
“真是可怕的一夜啊!”约瑟夫·普尔格拉斯低声说,神经质地挥动着双手,“我左耳朵里那消息钟好像在不停地闹,通报杀人案件似的,我一个人时还看见一只乌鸦!”
“范妮·罗宾,就是埃弗汀小姐的仆人中最小的那个,她不见了。他们一直等她回来,好把门锁上,可她就是没回来。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上床睡吧,又怕把她锁在门外。要不是他们注意到这几天她情绪特别不好,也不会这么着急,玛利安认为验尸官恐怕要开始调查这可怜的姑娘了。”
“噢——她被烧死了——她被烧死了!”从约瑟夫·普尔格拉斯干裂的嘴唇里吐出了这几个字眼。
“不——她是淹死的!”塔尔说道。
“再不然是她父亲的剃刀割的!”听比利·斯莫贝里活灵活现的口气,他好像对细节一清二楚。
“唔,埃弗汀小姐想趁我们还没睡觉,找一两个人谈谈。管家出了事,现在这姑娘又出事,小姐快急坏了。”
大伙立刻匆匆上路去农舍了,除了那熬麦芽的老人,对于他,无论新闻、起火、下雨还是打雷,都不会使他离开自己的窝。其他人的脚步声渐渐消失了,他又坐了下去,那双通红潮湿的眼睛又像往常一样继续凝视着炉火。
透过他们头上的卧室窗子,隐约能看见芭思希芭裹着一件白色睡衣,头和双肩伸在窗外。
“下面有我的人吗?”她的语气十分焦急。
“是的,小姐,有好几个。”苏珊·塔尔的男人说道。
“明天一早,我要你们去两三个人,到村里各处去问问,看有谁见过一个叫范妮·罗宾的人。不要声张。现在还用不着惊慌,她一定是在我们忙着灭火的时候走的。”
“对不起,小姐,我想问一句,教区里有没有什么年轻人在追她?”雅可布·斯莫贝里问道。
“我不知道。”芭思希芭说。
“这样的事我也从来没听说过。”有两三个人这样说。
“而且也不大可能,”芭思希芭继续说道,“要是她有相好的,那人又是个好小伙子,他一定会上这屋来。不过有一件奇怪的事,同她失踪也许有关,这也是让我最感到不妙的,就是玛利安看见她从这屋里出去,身上只穿着室内干活穿的衣服,连帽子都没戴。”
“那您是说,噢,小姐,请原谅我说的话,您是说年轻女子绝不会不打扮就去见她的情人啦?”雅可布嘴上说着,心里想起了自己从前的经历,“这倒是真话——小姐,她绝不会这样的。”
“我想,她还带着个包袱,虽然我没看得太清楚。”从另一个窗口传来了一个女子的声音,好像是玛利安的,“可是她在这周围没有什么男朋友啊。她的男朋友在卡斯特桥,我觉得是个当兵的。”
“你知道他叫什么吗?”芭思希芭问道。
“小姐,我不知道,她嘴挺严的。”
“要让我去趟卡斯特桥兵营,没准我能弄明白。”威廉·斯莫贝里说道。
“很好。如果她明天还不回来,就麻烦你去跑一趟,查清楚那男人是谁,再见见他。她要是有什么亲人或朋友在世的话,我就更有责任弄清楚了。真希望她和那样的人交朋友不会出什么事儿……还有,管家出的这桩丢人的事儿,不过现在我不想说这事了。”
芭思希芭要担心的东西太多了,她好像觉得没有必要在某一件事情上耽搁时间。“那就照我说的去办吧。”她最后说了一句,便关上了窗子。
“是,是,女主人,我们一定照办。”大伙答应着,走开了。
这一晚在科根家里,奥克紧闭双眼,脑子里不停地上下翻腾,思绪万千,就像冰封的河面下湍急的河水。晚上总是他能看见芭思希芭最生动的身影的时候,他现在正是在这慢慢移动的幽暗时光中,温柔地审视她的形象。想象的欢乐居然能弥补彻夜难眠的痛苦,这倒是不多见的,可奥克今夜的情况也许正是如此,重新见到她的喜悦,暂时冲淡了他对眼见与占有之间巨大差别的体会。
他还计划着要从诺康比把自己为数不多的用品和一些书取来。他的藏书包括《年轻人必读》《兽医指南》《兽医外科》《失乐园》《天路历程》《鲁滨孙漂流记》,还有阿什的《词典》和沃金格姆的《数学》。虽然书的数量不多,可他读得非常仔细,从中获得的有益知识,怕是比许多有机会徜徉于排排书架之间的人还要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