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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撷花朵

据《北美心理学杂志》( North 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ology )2012年的报道,手捧鲜花的男性更容易搭上顺风车。我理解其中的原因。如果一个男人内心酝酿杀机,他不会驻足,先捧起一束牡丹花。但是,研究人员认为,这其中还有更重要、更积极的因素——当邀请手捧鲜花的人坐进我们的车里,花朵会“诱发”强烈的情感。

本书就是要细说这种强烈的情感。

有时,正是花朵的颜色和形状的特殊组合攫取了我们的目光:百子莲深沉的蓝色,向日葵的对称,绣球葱完美的球形,毛地黄优雅的穗状花序。花朵赋予我们永不枯竭的审美教育,我们也从所受教育的视角审视花朵。水仙花让D.H.劳伦斯(D.H. Lawrence)忆起“枝头上受惊的鸟儿”;黄色的计程车让诗人弗雷德里克·赛德尔(Frederick Seidel)想起水仙花。约翰·拉斯金(John Ruskin)盛赞一束银莲花的花朵“是世间的尤物,其纹理色泽丰富,微微颤抖时,它的敏感与灵巧仿佛小提琴在白色背景的紫花丛中奏起音乐”,让我们体会极敏锐的鉴赏力。1954年,在“2月最后一天”的下午5点钟,时任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馆长的詹姆斯·斯凯勒(James Schuyler)看见办公桌上郁金香葱茏的叶子、粉红的花朵在曼哈顿落日余晖中熠熠生辉,眼前的美景让这位诗人“心醉神迷”。

花朵不只外表美。令人迷醉的有时是花的芬芳: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称之为“花的气息”。邻居的茉莉花从栅栏那边探出头来,一阵芳香随风袭来;夏季我们赤脚拂过百里香时,它的芬芳突然沁人心脾;我们吸入麝香蔷薇的花香时,霎时间神魂颠倒。遗憾的是,育种工作者在培育新植物时,醉人的芳香在清单上总是处于次要位置。人们重视花朵的大小、颜色,更重视花期以及运输的便利,以这样的标准筛选、培育花种。然而,花店的店主说,顾客进店后首先会躬身到花朵前,嗅探花朵的香气。

我们热爱花朵,除了享受感官刺激,还会产生丰富的联想。与花朵相关的联想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在传奇故事、历史、谚语、诗歌、绘画和印花壁纸中传递给我们。花朵在大自然里盛开,也在我们的文化里绽放。女孩儿用花的名字命名,比如:莉莉(Lily,百合花)、莎弗朗(Saffron,番红花)、波比(Poppy,虞美人)、罗丝(Rose,玫瑰)和黛西(Daisy,雏菊);我们也喜欢使用某一种花的拉丁语博物学命名来营造幽默的效果。小说家尤多拉·韦尔蒂(Eudora Welty)是夜花仙人掌爱好者俱乐部的成员,俱乐部持守的箴言是“不可过于‘刻意’,生活如此神秘”

开花植物象征生、死和生死之间几乎任何一个意义重大的场合。难怪这些植物占据我们最早期、最深刻的记忆:在公园里编织雏菊花环;采摘了邻居的郁金香而受到数落;播下向日葵的种子,盼它发芽,看着幼苗成长,仿佛会长到天上去。花甚至不必是真的。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曾描写过银莲花:“黑底上绽放红色、紫色的花朵,那是我母亲穿的衣服;她坐在火车或者公共汽车上,我坐在她的大腿上。因此,我真切地看见她衣服上的花朵,至今依然能看见那些紫色、红色和蓝色的花朵,我相信,那是在黑底上绽放的花。”

香水会重现这样的瞬间。一种香水让人联想到某种花的香味,可这种花朵的芳香往往和香水本身的香味大相径庭。马克·雅各布斯(Marc Jacobs)为了让人想起“一种本土常见的、令人倍感亲切的花朵”,他研制了“雏菊”香水,可是雏菊没有浓郁的花香,他便以茉莉花取而代之。“帕尔玛之水”(Acqua di Parma)这个品牌的“樱花”香水,设计的初衷是,即使无法唤起樱花的香味,也要让人们的脑海里浮现“满树樱花盛开”的“情景”。这款香水加入了茉莉花的成分,还有香柠檬草和粉红胡椒。

《戴花环的女人》,约1910—1920年

我们钟爱花朵,还有一个原因。我们用花来交流人生中的大小问题:爱情、死亡、阶层、时尚、天气、艺术、疾病,还有空间的流徙、时间的流逝,对民族、宗教和政治事业的忠诚。花朵是人类历史最悠久的交流媒介。我们以鲜花或者与花相关的绘画、文字作为赠礼,表达浪漫的感情、沉痛的哀悼抑或深深的歉意。公共健康运动、战争记忆和反战情绪都离不开花朵。劳拉·道林(Laura Dowling)最近撰写了一本回忆录,描述她帮助奥巴马政府开展的“鲜花外交”。在世界其他地方,康乃馨曾讲述过俄罗斯和葡萄牙的革命故事,而藏红花现在也讲述印度民粹主义的故事,爱尔兰的新教和天主教都使用百合花。所有这些故事都记录在本书里。

一本书要讲述人和植物的故事,就要探讨问候卡、勋章、箴言、灯、歌曲、照片、药品、电影、政治、宗教和食物。此外,人和植物的故事也离不开绘画、戏剧、诗歌和小说,因为这些艺术作品探索、挑战、重构花朵千变万化的意义。一切如同交通,是双向的。著作是由人撰写的,人们几乎一直把书比作花环、花束和围墙内的花园;当全然无关的因素荟萃于书中时,这样的比较尤为恰当。从词源上看,“选集”(anthology)的词义即“花朵( anthos )的集锦( legein )”,强调“选集”是经过精心挑选、尤其是艺术类作品的集合。

《花朵小史》这本书也遵循上述传统,16种不同的植物在书中荟萃。有花园和花店里人们最喜爱的花朵,也有田间的作物;有一年生植物,也有多年生植物;有灌木,也有乔木。我没有尝试探讨每一种植物的不同属类,事实上,本书有四分之一的空间都在探讨菊科的成员;甚至也没有强调花朵颜色的多样性—本书有许多黄花!多样性以其他不同的方式呈现。有些是野花,蕴含亘古绵延的联想;有些植物因为某个帝国的扩张而开始引人瞩目;有些植物则是近期工业化花卉园艺的产物。所有这一切造就了今天花店里的混合花束。藏红花的植株仅几英寸高,杏花却在大树上怒放,然而,我会尽力把选取的16种花插进一个花瓶。这些花在本书中享受同等地位(这也是本书最大的优势)。我不敢许诺我的文笔如花束一般五彩缤纷、芳香四溢,但是,我希望这本书的生命比花朵更经久不衰。

雅各—劳伦·阿加斯(Jacques-Laurent Agasse),《花朵研究》( Studies of Flowers ),1848年

在花朵引发的联想中,最根本的是永恒的哲学问题:表象与现实,生与死,时间的本质等。在许多道德说教者看来,花朵之存在,其基本意义在于教导我们:我们的眼睛欺骗我们;在任何情况下, 美都不长久。《圣经·旧约》有语:“花必凋残;唯有我们上帝的话,必永远立定。” 此话人们反复诵念。诗人罗伯特·赫里克(Robert Herrick)告诉我们,“今日含笑斗艳/明日竟成落英”;莎士比亚说,“踏着樱草花之路的人”奔向“永劫之火”(语出《麦克白》剧中的看门人)。 在16世纪,在亨德里克·戈尔齐乌斯(Hendrick Goltzius)创作的一幅肖像画里,一个年轻男人手持两朵花,其中一朵看似蒲公英,“白绒球”里的种子正四处散播。这幅肖像画上有一句拉丁语格言:“因此传递世俗的荣耀( sic transit Gloria mundi )”,可谓画龙点睛,重点突出。近年来,装饰艺术家阿尼亚·加拉乔(Anya Gallaccio)的作品《绿梗上的万朵红玫瑰》( Red on Green )对这个主题进行了重构:剪掉一万朵红玫瑰的花茎,将花朵摆放在绿色花梗铺成的床上,整齐地摆成一个长方形,让花朵逐渐枯萎、腐烂。加拉乔与戈尔齐乌斯在时间上相差400多年,与其说她关注生命的短暂,不如说她更关注艺术的无常和玫瑰之美的转瞬即逝。大量的玫瑰从几千英里以外的地方运送到这里,几天之后便腐烂被丢弃。2017年,有40亿朵鲜花从哥伦比亚空运到美国。

肖像画《手持花朵的年轻男子》部分细节,亨德里克·戈尔齐乌斯,1582年

《绿梗上的万朵红玫瑰》局部,阿尼亚·加拉乔,2012年

人们在讨论生命之短暂时总说到玫瑰。伊索在寓言里让玫瑰和苋菜(当然他所指的植物可能和我们今天认识的苋菜有所不同)展开一场辩论。苋菜赞慕玫瑰的美丽,旁边的玫瑰却说:“即使无人采摘,我也会枯萎凋残,你却能永不褪色,青春常驻。”伊索赞赏苋菜,苋菜被收割、晒干之后,其花依然保持原色。难道永恒胜过短暂的荣耀?有人不以为然。在本书中我从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出发选取了花朵:玫瑰花和虞美人,其短暂的生命提醒我们,生命的消逝不可逆转;然而,康乃馨和菊花健壮、坚韧,鼓励我们坚韧前行。

花朵的整体意义以及某种花特定的含义,总是相对而言的;也就是说,花朵只有在某种对比中才诞生意义。在颀长(且“洒脱”)的向日葵的对比之下,紫罗兰就显得矮小(且“羞涩”);野生的雏菊比温室里的兰花更自然质朴;天然的兰花胜过以金属丝做花梗的丝绸玫瑰花;进口的植物颇具“异域风情”,然而它的奇异情调为时不久,很快就沦为本土植物,不再享有特殊待遇(墨西哥的万寿菊来到印度,南非的天竺葵被进口到欧洲,便属此类情形)。哈丽叶特·比彻·斯陀(Harriet Beecher Stowe)在《汤姆叔叔的小屋》( Uncle Tom’s Cabin ,1852)里,明确区分了奴隶主奥古斯丁·圣·克莱尔(Augustine St. Clare)在新奥尔良“奢华的”庭院和奴隶汤姆在小屋周围打理的“整洁的园圃”。圣·克莱尔的庭院栽种的都是“精挑细选的热带开花植物”,其中有“生着墨绿叶子的阿拉伯茉莉花”;汤姆叔叔的小屋是奴隶身份的标志,周围的园圃种植的是“茂盛的一年生植物”。圣·克莱尔的玫瑰丛“郁郁葱葱”,它源自异域、经过培育,吃力地“托着繁盛、沉重的花朵”,而“汤姆的本土野蔷薇”强劲地、争先恐后地在一堆圆木上攀爬。斯陀传递的信息显而易见。

不同种类的玫瑰花蕴含哪些不同的意义?用白色百合花和橙色百合花做装饰,各有什么含义?本书相关的章节会揭开这些传统意义的密码。了解这些意义是有用的,但是,传统存在的时间愈久,打破传统的诱惑力就愈大。我们会说,五月甜美的花朵我们看腻了,来欣赏几朵D.H. 劳伦斯笔下“黝黯腐朽的纯洁之花”。《汤姆叔叔的小屋》作为畅销书在全球流行仅7年后,夏尔·波德莱尔(Charles Baudelaire)的诗集《恶之花》( Les Fleurs du mal )问世,他直接挑战19世纪人们对花朵的虔诚之心。在《恶之花》中的《腐尸》这首名诗里,叙述者对自己的爱人说,在夏天一个美丽的清晨,他们去田野里散步,偶遇一具尸体腐烂在草地上,她几乎昏厥。我们见过腐尸,可是诗中叙述者的爱人几近昏厥,那是因为太阳照耀这“绚丽的尸首/像盛开的花朵”,一具腐烂的尸体像绚烂的花苞在绽放。波德莱尔问:“你想要 死亡的警示 吗?”他又答,这警示就在这草地上。

几个世纪以来,与花朵有关的联想不断增加,这个沉重的包袱大多落在女性身上。她们要么是花蕾般的少女,要么是埃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诗中的风信子松开自己的腰带去迎接“蜜蜂爱人”。女性的眼眸是紫罗兰,面颊是百合花,嘴唇是玫瑰,大腿是荷花。在18世纪,人们认为,在野外“采集、研究植物”是“女士”锻炼身体、滋养心灵的最佳方式,而在花园里掘地种花的最好是“矮壮、活跃的女孩”。路易莎·约翰逊(Louisa Johnson)在早期一本园艺指导手册(1839)中说,“许多女性都经不起弯腰种花的辛劳”,因此,对养花种草有执着爱好的妇女应当选择位置较高的苗圃。

女性几百年来接受的教育是,她们像花朵一样脆弱、美丽、被动,因此,许多女人利用花朵这个媒介,甚至修改这个媒介。英国争取选举权的女子团体 选用人们传统上认为胆怯的紫罗兰作为自己的颜色,我们却从中能看到她们的叛逆精神。诗人玛丽安娜·穆尔(Marianne Moore)说玫瑰之美是“累赘而不是财富”,要让玫瑰承认自身的刺才是“最美好的部分”,由此可见诗人的叛逆。在黑人艺术运动 的巅峰时期,艾丽斯·沃克(Alice Walker)赞扬“革命的矮牵牛花”,格温德琳·布鲁克斯(Gwendolyn Brooks)则赞美那“狂怒之花”仰起“面孔,无所顾忌”。近年来还有丽塔·达夫(Rita Dove),她歌颂晚樱草,说它们“彻夜怒放,却不为了谁”,鲁皮·考尔(Rupi Kaur)鼓励女性效仿向日葵花,“选择活出/最璀璨的生命”。

何为璀璨的生命?我们指望花朵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们通常把花当作装饰品,不是必需品。浪漫主义作家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让笔下的花朵郑重声明:“美纵有一丝光亮,价值也超越尘世一切有用之物。”然而,实用主义者说,花不能充饥果腹。富兰克林·D.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在1936年总统竞选期间确实有过此类言辞,主要原因是他的对手、共和党人阿尔夫·兰登(Alf Landon)是堪萨斯州(昵称“向日葵之州”)的州长。美国选民深信罗斯福及其“新政”会让他们饱足,终使他以压倒性优势赢得连任。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向日葵千真万确可以食用。毋庸置疑,开花植物的许多部分都可食用。本书涉及的食物也源自花的种子(杏仁)、果实(玫瑰果、向日葵)、花梗和根茎(荷梗、莲藕),甚至花的柱头(藏红花)。

也许最根本的因素是人们开始享受奢侈生活。毫无疑问,任何一种文化都是在满足基本的农耕需要之后才开辟花园,享受愉悦。几千年来,种花(而非在树林里采花)一直是富人奢侈的享受,因为唯独富人有财力购置种花的园地、雇佣工人打理花园。人类学家杰克·古迪(Jack Goody)的研究表明,随着现代城市、商业文化的发展,中产阶层的权力随之增长,工人阶层、消费者的权力最终也逐渐增强,现代花朵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在这个过程中诞生的。人们逐渐把花朵与有能力支付的奢侈生活联系起来,这是一个革命性的观念。

1910 年,芝加哥的一位工厂检查员海伦·托德(HelenTodd)为妇女争取选举权时说:“妇女在世界上承担母亲的角色,她们的选票将推动社会走向有面包的生活,有家、有房舍、安全的生活。政府保证母亲的发言权,这就意味着在这个国家诞生的每一个孩子都将享有生命、音乐、教育、自然、知识这朵朵盛开的玫瑰。”第二年,詹姆斯·奥本海姆(James Oppenheim)发表了一首诗歌,把这个观点变成一个战斗口号:“是的,我们为面包而战,我们也为玫瑰而战!”这一呼声响彻各种各样的社会背景,服务于各种不同的事业,从未消逝。这个观点不言而喻:人不该被迫在面包和玫瑰、煎饺和樱花(日本有“舍鲜花而选煎饺”的谚语)以及 “事实”与“地毯上的花朵图案” [1] 之间作出二选一的抉择。难道我们不能两者都拥有吗?难道我们不是两者都需要吗?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政府号召每个人“为胜利而掘地” ,种植蔬菜,当时,英国的园艺新闻报道恳请民众把鲜花保留下来。有一本花卉种子目录还提醒买主说,鲜花不仅使他们的家“熠熠生辉”,也使他们的“精神世界”“更加敞亮”,养几株旱金莲或万寿菊不会占用很多空间,但是种花可以“舒缓神经”。

这样的想法可以追溯到遥远的过去。有人说它源自先知穆罕默德的思想,有人说它源自希腊的盖伦(Galen)医生。据说,穆罕默德或盖伦医生曾经说过:“一个人若有两块面包,请让他用一块面包换几束水仙花;因为面包是身体的食物,而水仙花是灵魂的食物。”其他版本则用风信子或百合花代替了水仙花。但是,1910 年,作为“美国丽人”(American Beauty)化身的长梗玫瑰成了最终的奢华之花。社会学家索尔斯坦·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因为提出“炫耀性消费”(conspicuous consumption)、“花瓶”妻子等术语而名声大噪。他认为,奢侈的花朵(如同安哥拉猫、修剪整齐的草坪等呈现的“金钱之美”一样)是“高价的标志”,仅此而已。然而,从总体上看,培育这种长梗玫瑰恰如其分地说明公司资本主义的运作方式。1904 年,美孚石油(Standard Oil)创始人的儿子小约翰·D.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 Jr.)在大企业(比如,他自己的企业)的成长和“美国丽人”玫瑰的成长之间作了闻名天下的类比。此二者的“辉煌”皆归因于“适者生存”,是“自然律和上帝法则运作”之结果。这个比较很快臭名昭著,随之就有人设计漫画,讽刺洛克菲勒为了成就美孚石油这朵玫瑰而修剪花枝、“牺牲花骨朵儿”(画中满地的小骷髅)。

作家、文人一直在描写人们对鲜花的培育和欣赏,记录辛苦劳动之人萌发的审美情感。克劳德·麦凯(Claude McKay)有诗云:“他虽是雇工/如同机器劳作到筋疲力尽/但他对美依然渴望。” D.H.劳伦斯这样描述:诺丁汉郡的煤矿工人在自家后花园里凝视朵朵鲜花,他们那“超然沉思的奇特表情”说明“他们 真正 意识到美的存在”。劳伦斯坚持认为,他们对花没有赞叹或喜悦之情,只是在面对这些花朵时得体地陷入漠然的沉思。因此,劳伦斯总结道,这种沉思说明他们是“新生的艺术家”。

园艺是“新生的”艺术,这也是艾丽斯·沃克1971年发表的《寻找我们母亲的花园》(“In Search of Our Mothers’Gardens”)一文的主题。这篇文章描述了她的曾祖母、祖母和母亲三代“有创造性的黑人女性”,能够获得的有限的情感宣泄途径。沃克赞扬她们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创造性”:缝被子、唱歌,更重要的是打理花园。她母亲的花园在她笔下极其动人,花园“色彩绚烂,设计独特,生机勃勃,创意非凡,景色壮观”,开车路过的陌生人禁不住停下来,“在我母亲的艺术品里伫立或徜徉。”

小约翰·D. 洛克菲勒和一朵美国玫瑰。盖伊·斯宾塞(Guy Spencer)1905年发表于《平民》( The Commoner )杂志的一幅漫画

沃克在佐治亚州长大,与南方的另一位黑人小说家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相距不远,只是赖特早出生几十年。赖特青年时代生活过的密西西比河三角洲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苹果树的花蕾“笑着绽放”,夏天的空气里弥漫着木兰花的馨香。但是,赖特和沃克、麦凯、劳伦斯不同,他竭力探寻一年四季千变万化的优美风景如何催生真实的艺术。密西西比河的佃农们日复一日“起早贪黑地劳作”,在他们眼里,一年的循环和四季的花朵毫无意义。赖特站在佃农的视角说:“春夏秋冬,时间无情地从我们身边溜走。”

我们根据自己生活的地方和生活方式,将一年划分为不同的时段。倘若我们依赖播种、准备草料、收割谷物的时间,那么四季对我们就至关重要。过去一年哪些花朵盛开,某个圣日的天气状况如何,人们常常通过这些现象预测来年的情况。雪滴花在圣烛节(2月2日)已漫山遍野;番红花在圣瓦伦丁节(情人节,2月14日)争奇斗艳。从根本上看,季节变化与光有关。四季节律反映的是一年中地球绕太阳公转时与太阳之间的相对位置。每年夏至日白昼最长,冬至日白昼最短,而在春分和秋分时,白昼与黑夜等长。气象历法则更为简单:一年四季,每个季节恰好历时三个月。倘若我们考虑自然现象(比如季风、飓风)的规律性,或者从生态角度判断四季(比如第一朵雪滴花开花、布谷鸟的第一声啼鸣标志着春天的到来),四季就有了变化的幅度。当然,这一切还取决于你住在地球上的哪个地方。

“四季分明”这个概念在许多地方都行不通。例如,印度本着实用性把一年视为六个季节,每个季节时长两个阴历月;埃及依据尼罗河泛滥的时间将每年划分为三个季节。约翰·缪尔(John Muir)指出,加利福尼亚的中央山谷只有春夏两季:春天在11月开始,这个季节“鲜花烂漫,植被繁茂,欣欣向荣”;但是到了5月底,“植物仿佛经过炉子的烘烤,干枯、易碎、了无生机”。加勒比海地区也经历两个季节,诗人德里克·沃尔科特(Derek Walcott)认为,这两个季节体现了“旱季和雨季双重的力量”。沃尔科特抱怨道,欧洲人“认为这种气候无季节、无差别”,因而认为西印度群岛的人“不可能有艺术才华”。沃尔科特还特别指出,西印度群岛的人“朗诵着四季颂(Odes to the Seasons)长大”,所受的教育让他们相信,艺术的最高境界源自“那短暂、转瞬即逝的气候”,因而“不免心生恐惧”,担心自己“轮廓分明的视野如同字母ABC或绘画的三基色一样过于原始、基础、粗野”。在本书研究水仙花的那一章,我会探讨加勒比海地区的作家对春天,对华兹华斯诗歌的感受,详细说明西印度群岛的人对艺术的忧虑。

本书以四季为框架,主要是因为我在英国长大,这一直是我熟悉的模式。本书探讨的许多花朵都是北半球温带地区各个季节的代表,它们在这些季节自然地盛开深冬的雪滴花、夏天的向日葵、秋天的菊花,都是人们熟知的。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工业化、城市发展的漫长过程使人和自然季节节律之间渐渐失去了联系,现代花卉栽培技术已经引进一整套新节律以及标记时间流逝的新方式。自19世纪末以来,温室培育已经使菊花、康乃馨、玫瑰和许多其他鲜花实现全年供应,因此,我们很容易遗忘它们原本属于哪个“季节”。

除此以外,在现代城市,居民在全年的每一天都可以吃桃子,买郁金香,因此新的文化传统兴起。情人节的玫瑰花、“五一”劳动节的康乃馨,这样的传统激励我们将特定的花和特定的盛事联系起来,忽略了植物自然开花的季节。还有其他一些原因使一种花可能拥有新的季节身份。比如,虞美人与第一次世界大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本来在初夏绽放的虞美人在11月 就有了一年中第二次(即人工)开花的机会。不仅如此,气候变化也产生季节蠕变(season creep),促使北部气候向两个漫长的季节中间有短暂过渡的南方气候模式转变。本书分为四个部分,这个框架本身使它颇似一件与历史有关的手工艺品。

[1] 狄更斯在小说《艰难时世》( Hard Times )里描绘了功利主义的学校教育。学校警告孩子们,必须抛弃幻想,只看重现实:“事实是,你们不能踏着鲜花走路,所以,你们使用的地毯也不许有花朵图案。”(见《艰难时世》第一卷第二章)——译者注 oabGraRtMhQJmanpZQx35a3ahuebIceAfK/aKs6pcZUnulk8ImVlZ6fEvmXZlA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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