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增长离不开资本积累,为资本积累调配足够的金融资源是任何国家经济起飞的必要条件(中国经济增长与宏观稳定课题组等,2007)。第二代金融发展理论将金融发展置于内生增长模型中,研究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如何“内生”形成并发展,进而推动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增长(江春和周宁东,2012)。自Schumpeter(1912)最早提出金融体制的创新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后,Goldsmith(1969)具有开创性的跨国研究结果表明,金融发展规模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现有研究基本肯定了金融发展能够显著促进经济增长的结论(King & Levin,1993;谈儒勇,1999;赵向琴和陈国进,2003;王志强和孙刚,2003;Rajan & Zingales,2003;武志,2010;杨友才,2014)。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基于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但同时突破了原有的国民属性,可称之为真正的国际金融市场。离岸金融市场的产生,从宏观层面来看,可以通过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正面促进长期经济增长,并通过带动个人消费,促进企业投资,提高政府国债融资规模、提高进出口贸易,拉动短期经济增长;从微观层面来看,其增长的效应是通过向社会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与功能实现的。一个功能良好的金融系统能够向社会提供高质量、复杂的金融服务,满足社会经济对交易媒介、融资、财富储藏与增值、支付结算等金融需求,进而促进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
对离岸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可以追溯到Park(1982)的研究,他从离岸金融发端演进的近20年中发现离岸金融在区域资本市场和全球资本市场的一体化中担任了重要的角色。离岸金融本质上是国际金融机构对政府政策改变的积极响应,加之离岸税收竞争给当地经济带来了活力和效率(Desai et al.,2005;Palan,2010),因而增强了当地经济的国际竞争力,由此带来的发展动力促进了经济增长(鲁国强,2008;Sikka,2009;郭云钊和胡传雨,2013)。“无论是从就业(直接或间接)、政府收入还是对GDP的贡献来说,开办离岸金融中心都是一项利润丰厚的活动”(Hampton & Christensen,2002),对个体经济和全球经济都有相当的益处(Doyle & Johnson,1999)。拥有离岸金融中心可以吸引外来直接投资(Bailey & Liu,2014),积累专业知识和经验技能(Palan,2002;Sharman,2006)。Hines(2005)发现避税天堂经济体吸引了更多的外国投资并实现更高的GDP增长率,大规模国际金融资源通过金融集聚的作用固化在离岸金融中心,使得其可以自主制定各种货币资本游戏规则以及方便地转移风险损失,由此获得巨大的经济福利(王勇,2015)。
尚有部分学者认为离岸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关系(Aggarwal,2010),甚至离岸金融制度可能会阻碍经济增长(Bailey & Liu,2014)。由于离岸金融常被视为从其他真正的经济实体攫取税收和其他收益(Hampton,1996),离岸避税港信息的不透明造成了潜在投资争议和公司造假行为的增多,特别是离岸区域增加了全球化和在岸腐败之间的协同效应(Cobb,2009),导致资本外逃和离岸福利损失(Sikka,2009),进而使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Hampton,2002)。
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推动了金融业的演进,反过来,金融业也成为经济繁荣的催化剂。“离岸金融市场的运作促使国际融资渠道十分畅通,为世界各国提供了一个充分利用闲置资本和筹集经济发展所需资金的有效场所”(连平,2002)。离岸金融市场本身具有不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和税制限制等特性,使得国际融资渠道十分畅通。这就促使各国之间可以自由地进行资金调拨,使各国金融市场之间不再相互隔绝。离岸金融中心现适应经济活动发展的客观要求,已经成为国际经济活动的重要枢纽,在现代世界经济中十分活跃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由于以美元为主的世界主要通货和各类资金的供求需要汇集于离岸金融市场,离岸金融中心得以有效发挥金融中介作用,依靠平衡企业间不同时间的储蓄和投资,有效地将资金从储蓄者转移到投资者手中,并通过资金在各个国家间的转移完成国际间的支付,使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与各类国际经济活动及交流顺利且高效地进行。此时离岸金融市场就可以起到一个资金蓄水池的作用,各国可以充分利用这个蓄水池进行资本扩充,以此为中心对全球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因此,离岸金融市场直接为世界经济提供了一种资金资源再分配的重要场所,作为国际金融埠口融汇资金,高效地促进国际间的资源分配,使更多的资本流动和国际交易成为可能,促进了全球金融市场的深度融合,直接推动了全球的经济发展。
全球一体化发展的最高境界是全球金融一体化,这就要求世界各国加强货币之间的金融业务联系。在离岸金融市场形成之前,国际金融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处于分割状态,各市场之间的联系较少。自欧洲美元市场形成之后,这种状况发生了改变。在这之后,欧洲货币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上的管制很少,资金跨国界流动较为方便,激烈的竞争促使各市场之间形成密切的联系。西欧、北美、东亚地区的金融市场和外汇市场逐渐连成一体,打破了地区间的界限,使资金从效益低的地方自由流向效益高的地方,优化了资源配置,从而促进了国际资金流动和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并触发国际金融市场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此外,离岸金融市场还可以加速信息流动,使得信息分布更加均匀,从而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公平性和对称性。国际间资本的加速流动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并能够迅速弥补世界各地区的资金供求缺口,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国际收支。根据IMF统计,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受石油价格不断提高的影响,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的一些非产油国均存在巨额的国际收支逆差,而在这期间这些国家正是通过离岸金融市场筹集外汇资金来弥补经常项目的赤字。所以,离岸金融市场的产生与发展为遭受国际收支逆差折磨的国家提供了新的选择途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际收支失衡的压力,进而促进整个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
离岸金融中心的演进和运作过程,也是一个提升东道国在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上影响力和地位的过程。离岸金融中心一旦形成,就会通过资金融通和资本运作来实现全球资源优化配置。作为一种独立于其他产业的战略资源,离岸金融中心不仅能够带来持续的所在国家及周边地区的投资与繁荣,还能够促进产业的扩大和交易集聚,同时创造就业机会和增加财政收入。而且随着时间的推进,这种地位和功能会不断地加强和深化。伦敦、纽约、香港等世界级的国际离岸金融中心,泽西、开曼群岛、苏黎世等功能各异的离岸金融中心,都是通过其自身完善的金融体系吸引资本集聚和创造的辐射功能,有力地促进了本国或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首先是经济效应。离岸金融塑造的良好开放的经济形象将有助于东道国外向经济发展,金融服务对东道国的GDP贡献巨大。境外资金的流入,还可以改善国际收支状况,尤其是资本项目的收支状况,有利于所在国在国际金融市场树立良好的信誉,带来更多优质的商业机遇。①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必然直接“迫使”所在国或地区提供和建设与市场配套的高质量硬件设施和产业。所在国或地区也会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以支持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以通过获得中间业务费用增加收入、扩充就业岗位来刺激当地经济发展,从而提升所在国或地区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地位;②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必然会带动当地金融业的进步。不断涌入的外资企业增大了国内金融业的生存压力,带来国内外企业相互间的良性竞争,打破了垄断的格局。在市场运行中,本国和外国金融机构一同展开竞争,既有助于提高本国金融业的专业技术水平,增加管理经验和增强竞争意识,促使国内金融机构提升内在素质,又可以促使国内金融业与国际接轨,如引进先进管理模式、使用现代化金融工具、改革传统金融体制,进而提高生产效率,创造更高价值,达到真正的金融市场全球化。
其次是福利效应。离岸金融中心还能给所在国家或地区带来经济发展和就业商机。离岸金融市场规模扩大,意味着金融从业人员相应增加,其通常拥有较高收入和较强的消费能力,必然带动当地就业,以及房地产、餐饮、通信等其他行业的发展。综观世界成功案例,东道国通常征收个人收入所得税、外国金融机构注册费以及证券交易的印花税和流转税(Transfer Tax),同时受益于本国银行业的利润,东道国还增加了数量可观的外汇收入。
金融创新是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之一,而离岸金融市场又反向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延伸。离岸金融中心汇集了大量的国内外金融机构,金融集聚带来了竞争加剧,从而促进了金融市场发展,有效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同时,也迫使金融企业在竞争压力下不断推出符合经济发展需求、更加富有竞争力的新金融工具和交易方式,创建新的金融组织形态,推动金融创新,加速金融深化和经济发展。金融创新的发展同时也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技术进步、金融管制和金融风险等。从离岸金融市场的产生与演进历程来看,它对存款准备金的特殊要求、利率限制和经营范围限制以及回避条款等,本质上均是金融创新的结果,且离岸金融市场管制宽松、竞争激烈、对风险的规避需求较大等特点也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金融的持续创新,为其提供了强劲动力。
尽管离岸金融发展对世界经济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辩证看待其作用时,其对经济的消极影响,以及发生风险时对实体经济的冲击也给各国敲响了警钟。
由于离岸金融市场的自由化程度较高,离岸存款常常不受各国国内法规的限制,所以它对存款所在国的货币供应量、银行管制与货币政策的实施均会产生影响,特别是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风险增大了全球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信用风险。离岸金融业务是为非居民性质的个人或团体服务,广泛的外延使银行难以深入把握服务对象的信用表现,因而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失灵,容易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李宝杨,2004)。由于信息的获取存在一定困难,银行在对借款者进行筛选和监督时,面临着成本及效率的双重压力,对道德风险问题也难以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由于缺乏对银行贷款去向的合理监管,多数贷款被投机者利用投向了货币发行国,导致该国产生大量的经济泡沫。
第二,法律风险。离岸投资者的投资目的虽有差别,但是对利益的永恒追求是其投资的最初也是最终目的。由于各国在金融制度与监管程度上的差异,离岸投资者醉心于追求个人财产不断膨胀时,往往会利用制度的漏洞在离岸金融市场中获取投机机会,为洗钱、逃税甚至恐怖融资提供了法律上的生存土壤。
第三,衍生工具风险。离岸金融市场正在经历从传统银行中介业务向衍生金融业务发展的阶段,鉴于金融创新活动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丰富的金融衍生品带来的各类衍生风险,如信用风险、清算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均远远大于传统银行业务。同时在离岸金融市场上,大量短期资本通过离岸金融中心流进与流出,将直接导致离岸金融中心本币资产价格和本币汇率动荡不安。离岸金融市场便利地连接着世界金融体系,一旦出现危机并快速传染,将会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严重的灾难。
早期银行保密法意在保护存款客户隐私,禁止银行披露存户信息,并将违法行为定为刑事犯罪。瑞士的银行保密法是最早也是最严格的银行保密规制:除了瑞士法院传票外,任何政府机构都无权了解存户信息。根据这一立法,瑞士银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抵制向纳粹披露犹太人银行信息,保护了大量犹太人资产,瑞士银行及其保密法由此获得美誉。实际上,最初的银行保密法并不包括对犯罪、税收欺诈行为的保护,条款也不甚严密。但是由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离岸金融中心尚处于发展初期,其最大特征是处于无监管状态,导致了鱼龙混杂,离岸金融中心既是全球银行和客户的合法自由活动的天地,也成为一些不法富翁、地下经济、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用于逃税、洗钱的渠道。“银行保密法,银行账户编号以及获取信息的障碍共同降低了哪怕是最优秀的审计员审核出漏洞的可能性”(Workman,1982)。总之,离岸金融中心凭借此优势获得大量的国外资本,从而导致对境外资本形成依赖,使得它们更容易对管辖区内的金融犯罪或公司欺诈行为视而不见,初期的离岸金融中心确实纵容过一些肮脏的交易。由于银行的保密性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离岸金融中心的重要资产,为提高自身信誉和吸引投资者,作为离岸绿洲的国家和地区都极其重视银行的保密问题,如新加坡、卢森堡等著名离岸金融中心制定了严格的银行保密法,可以与瑞士比肩。而有些地区,如荷属安第斯群岛、百慕大群岛、中国香港等虽没有制定专门法律,但本地其他法规也有“银行不得泄露客户信息”的规定。
避税天堂或避税港一般指税率很低,甚至是完全免征税款的国家或地区。寻求税收优惠是人们选择离岸金融中心的重要原因之一。许多后来发展成为离岸金融中心的小岛国家(地区),当初都是通过提供此类服务从而开始它们的离岸经营的。由于它们大多实行零税率或极低税率,资本大量流经并囤积在那里。同时许多跨国公司、国际企业以及大型银行出于国内经营压力或利益需求,纷纷设法逃避在岸地区监管,以求在离岸金融中心享受到税收优惠。对于资金流出地的母国政府来说,由此带来最为严重的问题当属税收随资金同步流失,而对于外逃客户来说,却仍然能够“搭便车”,享受国内相应的公共服务。由于西方国家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大量老年人需要靠政府税收补贴生活,由此所引发的问题更为突出。因此,国际批评者认为离岸金融中心业务中涉及的欺骗手段尽管花样繁多,但它们成为资金通路中的一环仅仅是因为避税这个目的,各主要经济体因为国际避税港的存在,每年向其流失的税收难以估量。
离岸金融中心还享有信息披露要求极低的优势。该项服务允许离岸客户能够隐蔽资金流动的方向,降低资本外逃的成本,为各种非法收入和侵占行为提供了便利的资产转移渠道。虽然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之下,每个人都享有自己的财政隐私权,但是离岸金融中心俨然成为洗钱犯罪的高发地,甚至已经成为非法交易的窝藏地之一。此外,海外避税行业非法钱财的规模经常受到国际监管机构的关注。2012年,由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前首席经济学家詹姆斯·亨利等进行的“离岸藏匿财富”的分析报告指出,在私人银行帮助下,有21万亿~32万亿美元从各国流向开曼群岛等保密程度极高的离岸金融中心,学者们指责“它们变相窃取他国财政收入”,部分离岸金融中心还深陷贪污腐败和洗黑钱的案件之中,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