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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组织

(一)组织单位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同级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复核工作。中央企业负责本企业及下属法人企业的推荐、复核工作。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材料要求

不要求企业提供各类证明材料,企业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审核把关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要根据《实施方案》和《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1〕95号)要求,对第六批单项冠军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对第三批单项冠军复核工作要认真组织初审。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

在《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1〕95号)规定时间内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线报送系统(dgb.cfie.org.cn)统一申报。由企业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经组织单位审核后报送(具体填报和审核方式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纸质材料要与网上填报一致,一式两份,连同正式上报文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相关材料由后者代收)。 BRZU8nqFKIvsVjdADDfepCYo+gbqg93VwkfugLNpUspGRypCfLKXM/Q+LG/5rS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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