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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京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思路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是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同步推进“三化”发展,关键是要依靠科技创新,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目前,北京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在管理体制、调动社会力量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难以满足城乡一体化发展需求。为此,本文提出了完善北京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思路。

(一)北京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

1.坚持创新驱动,促进农业科技与产业的融合

北京市积极优化整合其科技和人才资源,搭建了以中央在京及市属农业科研院所(校)、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农业高新技术创新基地为基础的首都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强化农业基础性、前沿性科学研发,在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物联网技术、精准农业技术等方面,抢占农业高技术领域制高点,打造全国科技创新源;以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服务于籽种产业、“菜篮子”工程、农产品物流、循环农业、农业农村信息化等都市型现代农业,以及改善民生,树立了首都科技高端引领形象,促进了农业科技与产业的进一步融合。

2.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北京市围绕“机构定性、职能定位,重心下移、完善机制,改革建设并重、公益经营剥离”三大重点,加快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明确公益性推广机构承担的八项公益性职能,健全和完善乡(镇)级综合性服务机构,落实农技推广、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职能;在全国率先推动村级全科农技员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以此强化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点和专业技术服务队伍的服务能力建设;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示范县、院区(校)合作等服务项目,搭建现代农业技术成果应用和转化快速通道。

3.坚持多措并举,充分调动社会化服务主体的积极性

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需求,充分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协会、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农民经纪人、批发市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的积极性,拓宽服务领域、扩大组织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启动“科技套餐”工程,整合市科协所属45家涉农科技社团及相关农业科技组织的资源,服务于北京现代农业建设。

4.坚持城乡资源互动,引导农业科技用于农村民生

北京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不但推动了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而且面向农村民生需求,在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农村住宅、饮用水安全、农民健康等更广阔的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发挥服务体系桥梁纽带作用,将新能源、农村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信息化等关键技术应用到新农村建设中,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北京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科研与生产脱节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北京高校云集、人才荟萃,有上万项科研项目,上千项科研成果,但每年科研成果转化率仅为10%~20%,且转化项目多在外地,普遍存在着“京内开花、京外结果”的现象。对农业科研单位的考核,偏重学术价值而轻视生产应用价值;科研项目选题,偏行政指导而轻市场导向,使科研成果与生产实际有脱节现象;农业科研院所(校)缺乏统一组织协调和有效合作,无法建立有效的大联合、大协作农业科技服务机制。不同领域农业科研各自为战,导致良种良法不配套、农机与农艺不协调;农业科研院校缺少相关的科技示范与推广专项经费,科技服务难以“下沉”和维持长久;对科研人员绩效考核依然比较重视学历、论文和作者的排名,基层人才获奖难、晋升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2.服务体系仍不完善

尽管北京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中的市、区(县)级组织比较健全,但还存在体制不顺、经费尚未得到足额保障、基层服务站点薄弱、专业队伍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在新近的机构改革中,北京市各区(县)都相继成立了农业局,原有农业服务中心依然保留,然而区(县)农业局与农业服务中心职能交叉,存在有权无责、有责无权的问题;各个乡镇政府虽然组建了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但存在多头领导,外聘人员混岗、混编现象。部分区(县)和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共服务经费没有得到充分保障,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不把精力放在创收上。一些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办公场所破旧,科技设施和仪器装备陈旧、老化,普遍没有相对固定的试验示范基地,不能完全满足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的要求。

3.社会化主体服务有待强化

京郊所建立的农民合作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多数为农产品买卖合同契约型、买断型或临时性的,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对成员利益保护不够。社会化服务组织“小、散、低”的问题比较突出,且合作组织运行依靠企业、经营大户、政府扶持的多,能独立拥有自己的加工销售企业、开展“产、供、销”一体化服务、有组织地开展批量采购活动、创建自己的品牌、有市场影响力的少。

(三)城乡一体化下的农业科技服务发展趋势

1.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必须加大

当前,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还面临着自然资源匮乏、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生产成本高、经济增长科技含量低、区域发展水平存在落差等一系列问题。只有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才能突破资源环境约束,解决污染重、成本高、效益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才能确保农业的基础地位。

2.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需要统筹协调

目前,北京市有176万农民,76万劳动力,大多都在分散经营,且兼业比例高,非本地及流动人口占一定比例。北京市城乡客观存在的差异,使得农村人才队伍面临着补充少和流失大的双重制约,因此农业面临着“谁来种田”的问题。2012年出台的《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提出,要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等方面下功夫。北京市社会资源丰厚,需要建立全市部门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服务的政策。

3.农业信息和产品流通渠道需要打通

农业科技人员对于农产品市场信息传输、营销技术的开发等重视程度不够,而且农民作为科技的需求者,最为关切的是所生产的产品如何销售、从什么渠道获取市场信息。只有将农民生产的产品以一个好的价钱卖掉,才能激发其利用科技的欲望和积极性。因此,强化农业信息化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市场信息传递,提高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是当前农业科技发展中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

(四)北京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

1.以现代农业科技城建设为核心,强化农业科技创新

集成并制定促进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发展的配套政策,推进相关政策在农业科技城先行先试,深化探索股权激励、科技金融、农产品期货交易、农业技术交易、产权交易、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企业上市等改革试点。理顺农业科研、教学、推广与生产的关系,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大联合、大协作机制。要大力培育优质、高产、安全的农作物新品种和健康、专用的动物新品种,同时要重点推广新品种使用、耕地保护与节约利用、减灾增效、节水灌溉、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等关键性农业技术。

2.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本着“权责一致、分工合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理顺区(县)农委、农业局、农业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职能;继续建好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各镇农业面积和农业人口等情况,合理配置专职技术人员,并将编制纳入镇级农业科技服务中心;逐步实行人员准入制度,通过严格选拔,扩充基层特别是乡镇农业科技服务队伍;坚持农业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和主体地位,保障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运行所必要的经费来源;大幅度提高区(县)财政用于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比例;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以及农民生产技能培训等工作。

3.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调动龙头企业积极性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以区域特色产业或产品为基础,推动土地使用权向种植能手、农业科技人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流转,提高基地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水平。通过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对精深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

4.搭建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强化农产品流通服务

加快北京市农业信息资源的互通、互联和共享建设,着力提高信息的有效性、多样性和综合性服务水平;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的贸易流通型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推动城镇社区、批发市场、超市与郊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对接;加强市场配套建设,完善仓储、保鲜、运输、检测、信息服务等功能,增强市场的聚集和辐射能力,畅通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渠道。 gKeTD1a2jFD8luTG/87coCQpdKA3801fwiDudFz3eJLVGa95Ur7IbpSwO1qcAg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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