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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我国农业农村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农业生产进一步专业化和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措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要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提升小农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同时,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发布的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构建、完善了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中再次提出,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2017年,原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6号)进一步指出,加快培育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大力开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2020年,农业农村部发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农政改发〔2020〕2号)强调,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促进各主体多元互动、功能互补、融合发展。2021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指出,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举措。

在政策支持和各方努力下,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比如,实现了家庭经营基础上的规模经营,提高了家庭经营的生产力水平;发掘了集体经济的潜力,提高了集体经济的生产力水平;促进了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引导了农村劳动力合理分工和转移。然而,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还存在不少难题和制约因素,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仍然面临着“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种地如何赚钱”等问题。农民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上的许多问题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就是针对这些问题,利用国家技术推广部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市场化服务组织,为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种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是由这些不同的服务组织,以不同的功能形式,为农业提供不同内容的服务的总和或者总体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经济行为和产业活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经济部门和产业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从大的方面来说,就是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尤其是要发展那些具有经济实力的服务经济实体,形成服务组织体系;不断开辟新的服务领域,发展新的服务产业,增加服务内容,形成服务内容体系;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形成服务功能体系。

本书正是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体系、内容体系和功能体系展开研究。全书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前沿研究,主要聚焦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农业生产托管的探索与思考,分析其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工作的建议。第二部分以北京市为例,总结北京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特点、经验和成效,并针对目前存在的服务体系结构调整不及时、服务市场“双散”问题突出、农业服务业发育整体滞后等问题,基于北京市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条件约束,特别是现阶段“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的市情、农情特点,提出优化调整服务体系基本架构、结合农业功能定位提供服务、发挥不同服务主体特色优势、释放“北京服务”品牌价值等对策建议。第三部分是关于北京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专题研究,主要分析了北京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农机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并对平谷区、通州区、昌平区、大兴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第四部分是不同地区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案例,共总结出北京市典型案例23例,全国其他地区典型案例30例,国外典型案例5例,以便为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著 者

2022年3月于北京 FqhedC07AZlacnuE+mTt5wRVD28FPuT+B2E1wfkmKwP9ArZKTCoVnJK/7DOk7T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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