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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物质的存在

在这一章中,我们必须自问:无论在哪种意义上,是否存在物质这种东西。是否有一张桌子,它具有确定的内在本性,并且在我不看它时也持续存在呢?抑或说,这张桌子不过是想象的产物,是我的一场持久大梦里的梦中之桌?这个问题是极为重要的。因为如果不能确定客体的独立存在,我们也就不能确定他人身体的独立存在,由此我们也不能确定他人心灵的存在。因为除了凭借观察他人之身体而得到一些根据外,我们再无其他依据可以确定他们心灵的存在。这样,如果不能确定客体的独立存在,我们将孤独地遗失于一片沙漠之中,也许外部世界只不过是一场梦,只有我们自己孤独地存在。这是一种不太令人愉快的可能性;尽管我们不能严格地证明它是虚假的,但也没有丝毫理由认为它是真实的。在这一章,我们必须看看为什么会如此。

在开始讨论存疑的物质之前,我们先找一个多少已经确定的起点。虽然我们正怀疑这张桌子的物理存在,但我们并不怀疑感觉材料的存在,而这些感觉材料让我们相信这儿有一张桌子;当我们观看它时,也不怀疑有确定的颜色和形状出现在我们面前,当我们按压它时,可以切身体验到某种确定的硬度。所有这些心理上的感受,我们并不认为有问题。事实上,我们可以怀疑任何东西,但在最低限度上,我们的某些直接经验看起来是绝对确定的。

现代哲学的奠基人笛卡尔(1596—1650),曾发明了一种我们至今还使用并且确实有用的方法,即系统怀疑法(systematic doubt)。他宣称,凡是他不曾清晰地看清的东西,他不会相信是真的。他认为任何可怀疑的东西都应加以怀疑,直到没有理由再怀疑为止。通过使用这种方法,他逐渐相信,他能完全确定的唯一事物乃是自我的存在。他想象有一个骗人的魔鬼以持续不断的幻觉效应(phantasmagoria)把不真实的东西呈现给他的感官;也许不大可能有这种魔鬼存在,但这种情况仍是有可能的,因此对感官之觉察加以怀疑也是可以的。

但是,怀疑自我的存在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他不存在,就没有魔鬼能够骗他。如果他能怀疑,那么他必然存在;无论他有过什么经验,他也必然存在。因此,自我的存在对他来说是绝对确定的。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 。基于这种真确的可靠性,他着手重建被其怀疑论所摧毁的知识世界。由于发明了怀疑法,又指出主观的事物是最可靠的,笛卡尔完成了他对哲学的伟大贡献,这一贡献使他至今对一切哲学学子仍有助益。

但在使用笛卡尔论证时,有些谨慎是必需的。“我思故我在”这一讲述所表达的,并不比此前已经确定的东西更多。我们似乎都能确定,今天的我们就是昨天的我们。在某种意义上,这无疑是真的。然而,实在的自我如同实在的桌子一样难以企及,而且,“实在的自我”看似并不具备属于某种特殊经验的令人信服的确定性。当我看桌子并且看到某些棕褐色时,我能够立即肯定不是“我正看见棕褐色”,而是“棕褐色正被看见”。当然这其中包括看到某个棕褐色的东西(或是看到褐色的人),但它本身并不包括那个被我们称为“我”的多少有些持久性的人。就其确定性而言,看到棕褐色的东西完全是一瞬间的事,它与下一瞬间具有不同经验的事物并不是同一个。

如此说来,具有原始确定性的,就是我们特殊的思想和感觉了。这既适用于正常的知觉,也适用于梦境和幻觉。我们做梦或看见鬼魂时,确实有我们自认为有的感觉,但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可以坚持这样的认知:并没有物理客体与这些感觉相对应。因此,我们关于自身经验的知识的确定性,不容许例外情况出现并对此加以限制。于是在这里,无论如何我们都已经有了一个坚实基础,可以由此开始我们对知识的追求。

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是:如果我们确信自己的感觉材料,是否就有理由认为它们是我们称之为物理客体的那些事物存在的标志呢?当我们列举出自然而然地认为与桌子有关的所有感觉材料时,是否将关于桌子的一切悉数说尽?或者,是否还有别的什么东西——不是感觉材料,在我们走出房间后仍然会存在呢?常识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说:有。一个可以买卖,推拉,在上面铺一块布的东西,不可能仅仅是我们感觉材料的集合。假如用布把桌子完全盖起来,那么我们不能从桌子那里获得感觉材料,因此如果桌子真的仅仅是感觉材料的集合,那么它被盖起后就不复存在了,而这块布则是出于奇迹悬空于桌子原来所在的位置。这种见解显然是荒谬的,但要想成为一名哲学家,就必须学会不被荒谬所吓倒。

我们觉得在感觉材料之外还必须有一个物理客体,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想让不同的人有着同一个客体对象。当十个人围着餐桌就座时,如果坚持说他们看到的不是同一块桌布,不是同样的刀、叉、勺子和玻璃杯,那似乎是荒谬可笑的。但感觉材料对每个人都是私有的,瞬间呈现于一个人视界的事物并不是瞬间呈现于另一个人视界的事物:人们从略微不同的视角看事物,所见也略微不同。因此,如果真有一些共同的客体存在,并且能在某种意义可能上被不同的人所认知,那么,就一定有某种东西是超越不同的个人私有且特殊的感觉材料之上的。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存在这样的公共而中立的客体呢?

第一个答案自然而然地浮出表象了:尽管不同的人看桌子可能会稍有差异,但在看桌子时,人们所看见的多多少少总还是有些类似的,而且所看见的种种不同也是服从光的透视和反射定律的。因此很容易得出结论:在所有不同人的感觉材料之下,存在一个持久的客体。我从前一位房客那里买下这张桌子,我买不到他的感觉材料,他的感觉材料在他离开时就消失了,但我能够而且确实买来了多多少少的相类似的感觉材料的确信期待。因此事实是:不同的人会有相似的感觉材料,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只要在同一特定地点,也会有相似的感觉材料。这使我们可以假定,超乎感觉材料之外和之上,存在一个持久的公共客体,它是构成不同的人在不同时间的感觉材料的基础或原因。

上述这些思考,都假设除我们之外还有别的人,而他们回避了这一问题的实质。别人得以呈现在我面前,正是通过某些感觉材料,比如他们的样貌或声音。但是如果我没有理由相信存在独立于我的感觉材料的物理客体,我就没有理由相信别人的存在,除非别人是我梦境中的一部分。因此,当我们试图表明必定有客体独立于我们自己的感觉材料而存在时,我们不能求诸他人的证据,因为他人的证据本身也是由感觉材料组成的,并不能揭示其他人的经验,除非我们自己的感觉材料是独立于我们而存在的事物的标志。因此,若有可能,我们必须在自己纯个人的经验中发现一些特征,以能表明或有可能证明,世界上除了我们自身和个人经验之外,还有其他事物存在。

必须承认,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永远无法证明有其他事物存在于我们自身和经验之外。假设世界由我自己、我的思想、我的情感和感觉所构成,其余一切皆属我的幻想——这种假设在逻辑上并没有任何谬误。在梦中,也能看到一个极其复杂的世界,可等我们一觉醒来,发现它不过是一场虚幻。这就是说,我们会发现,梦中的感觉材料和我们从感觉材料中自然而然地推断出来的物理客体,似乎并不相应。(诚然,一旦假设有物理世界存在,就有可能给梦中的感觉材料找出物理的原因。例如,门的一声响可能会让我们梦到一场海战。但此种情境下,感觉材料虽然有一个物理的原因,但并不存在一个物理客体会像在实际的海战中那样与感觉材料相应。)假如认为整个人生是一场梦,在这场梦中,我们创造了一切呈现在自己眼前的客体,这个假设在逻辑上也不是不可能的。但也没有理由认为这个假设是真的;事实上,倘若这个假设被视为一种解释我们生活事实的手段,它就不如常识的假设来得简单。常识的假设是,确实存在独立于我们之外的一些客体,这些客体对我们的作用引发了我们的感觉。

假如确实存在物理客体,问题会容易理解,而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房间中有一只猫,一会儿出现在某个位置,一会儿又出现在另一个位置;我们自然会假定,这只猫从一个地方经由一系列的中间位置走到另一个位置。但如果这只猫仅仅是我的一组感觉材料,那么它就不可能走过我没看到它的任何地方;我们不得如此假定:当我不看它时,它根本就不存在,但它又会突然出现在另一个新地方。如果这只猫的存在并不取决于我看它与否,那么我们可以根据自身经验,理解它如何在两餐之间逐渐感到饥饿;但是,假如我不看时它就不存在,那么我们似乎就无法理解,这只猫的食欲在它不存在时会像它存在时一样快的增长。如果猫仅仅由我们的感觉材料所构成,则它就不会感到饥饿,因为除了我自己的饥饿以外,别的饥饿无法成为我的感觉材料。于是,呈现在我面前的使其成为一只猫的那些感觉材料的行为,虽然视为饥饿的表达时看似十分自然,但是,如果我们仅仅把这只猫看为一团颜色的运动和变化,就极其令人费解,因为一团颜色不会饥饿,就像三角形不会踢足球一样。

但是,以猫作例子的难度,相比以人作例子的难度,小得简直不值一提。人在讲话时——也就是说,我们听到某些声音,把这声音与观念相联系,同时看到嘴唇的某些动作和面部表情——很难设想我们听到的不是对某个想法的表达,因为我们知道,如果我们也发出同样的声音,的确是在表达某些想法。当然,类似的事情也会出现在梦中,在梦中我们也会弄错他人的存在。但梦境或多或少受我们所谓清醒生活的暗示,如果我们假设真有一个物理世界存在,那么梦或多或少是可以用科学原理来解释的。因此,每一个简单的原理都会促使我们自然地采纳这一观点:除了我们自身和我们的感觉材料之外,确实还有客体存在,且它们的存在不依赖于我们对它们的感知。

当然,我们最初就不是根据论证才相信有一个独立的外在世界的。我们一旦开始反思,就会发现自己已秉持这种信念:那就是所谓的本能的信念。人们永远不会质疑这种信念,而事实是:就视觉而言,感觉材料被人们本能地相信为独立的客体,但论证材料又表明这个客体不可能与感觉材料同一。然而这种发现——它在味觉、嗅觉和听觉的事例中并无悖谬,只是在触觉中有所矛盾——并不会减弱我们的本能信念,即存在与我们的感觉材料相应的客体。由于这种信念不会引起任何疑难,反而使我们对自己经验的解释变得更加简单化和系统化,所以人们似乎没有更好的理由拒绝它。因此,我们可以承认外部世界确实存在着——尽管梦使我们对此稍有怀疑,外部世界的存在并不完全依赖于我们对它的持续感知。

毫无疑问,引导我们得出这一结论的论证,并没有我们希望的那么有力,然而它却是许多哲学的典型论证,因此有必要简略地考虑一下它的普遍性和有效性。我们发现,所有知识都是在我们的本能信念之上建立的,如果我们拒绝这些信念,一切知识也就不存在了。但是,在我们的本能信念中,有些信念比其他信念更强有力,同时有些信念也通过习惯和联想与其他信念交织纠缠。这些其他信念其实并不是本能的,却被误认为是本能信念的一部分。

哲学应当向我们展示本能信念的层级体系(hierarchy),从我们最强力坚定的信念开始,将每一种信念尽可能地从不相干的附加物中单独拎出来、独立呈现。应慎重指出,以最终呈现形式所表达的我们的本能信念,并不相互抵触,而是形成一个和谐的系统。一种本能信念,除非它与其他本能信念相抵触,否则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接受它。因此,如果我们发现它们彼此和谐,那么这整个系统就值得被接受。

当然,我们的全部或部分信念可能是错误的,一切信念都至少应该稍存不确定。但我们不能没理由地拒绝某一信念,除非我们有其他信念作依据。因此,通过组织我们的本能信念及其推论,如有必要,通过思考其中哪些可能被修改或被摒弃,并把我们本能相信的东西当作我们唯一的材料来接受,并在这一基础上,我们可以使我们的知识有条理、有系统,虽然仍有余留错误的可能性,但由于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关联,以及我们在接受之前所做的严格审查,已经减少了这种可能性。

这个功能至少是哲学能够完成的。大多数哲学家都正确地或错误地认为,哲学能做的要比这个多——相信哲学能为我们提供关于整个宇宙的、关于实在本性的最根本知识,这种知识是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无论是否如此,我们所说的这个较为保守的功能,确定是由哲学来完成的。对于那些起初曾一度怀疑常识的确切性的人来说,这种功能必然证明:哲学问题所包含的艰辛劳动是正当的。 t1a66cQiXuCAJdpByVBCuUsDzahn+srK/fscSXNA61RCLeAHJfnz3y7cQrpqL1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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