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所有古老的信仰都摇摇欲坠或濒临绝迹,当社会原有的支柱接二连三垮塌,群体却不仅是唯一没有受到威胁的力量,而且其声望还在持续提升,据此就可以说,我们即将进入的时代,就是“群体的时代”(Era of Crowds)。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
我不能同意激情洋溢的作家勒庞博士的观点,即我们的时代是“群体的时代”,相反这是一个公众的时代(Era of the Public),二者完全不同。
——加布里埃尔·塔尔德《从群体到公众》
美国版《乌合之众》 [1] 的扉页上有一句出版商的特别提示:“本书的一些观点反映了19世纪最后几年,欧洲和美国部分作家在社会问题上的普遍看法,但现在已经不复如此。”这句声明可能会引发以下问题:一本观点过时的书为什么值得再版?或者换句话说,这本书对于一百多年后的读者而言,价值与意义何在?
子产曰“行无越思”,写作也无法超越作者的思想,而人的思想又主要源于其所处的时代,以及那个时代对历史的认知,因此当我们评判一部作品的内在价值时,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对作者所生活的时代进行考察。勒庞1841年出生于法国小城罗特鲁一个公务员家庭,青年时代在巴黎求学并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后来游历欧洲、北非和亚洲,写过数本关于人类学和考古学的作品,然而都没有成功,后来转入研究群体心理学,并于1895年出版 Psychologie des foules ,中文译为《乌合之众》。
勒庞从群体心理学的角度对法国历史上的一系列重大事件进行了回顾,从1572年圣巴托罗缪大屠杀,到法国大革命、拿破仑称帝、波旁王朝复辟、奥尔良君主立宪,再到1871年的巴黎公社、之后的“第三共和”等,时间跨度逾三百年。书中的主要观点是:当很多人出于某种目的聚集在一起时,群体行为就发生了不同于个体行为的本质变化,勒庞称之为“群体思维一致性的法则”,这种一致性表现出冲动、易变、易怒、轻信、不负责任、容易走向极端等特点。此外他还特别强调基于生物遗传的种族禀赋在种族文明和民族命运方面的决定性影响。
这样一部面世之后即经久不衰,并受到西奥多·罗斯福、希特勒、墨索里尼等政要一致热捧的作品,却被部分社会学家认为是各种意识形态的古怪混杂。美国社会学泰斗罗伯特·金·墨顿在1960年为美国版《乌合之众》撰写的书评里,就公开评价勒庞“从未学会收集和分析社会学数据,以及用数据来审视自己的观点”,“他想成为社会学家,却只有政论家的成果”。如果我们阅读同期欧洲其他社会学家的作品,比如埃米尔·涂尔干、加布里埃尔·塔尔德、马克斯·韦伯,或者稍早一些的卡尔·马克思,就会相信墨顿教授的评价并非情绪化的批评,而是基于某些学术规范。
本文无意以学术之绳墨度量一部深受读者喜爱的作品,只是尝试回到勒庞所生活的19世纪欧洲,去弄清楚为什么他对即将到来的“群体的时代”表现出如此强烈的震惊和惧怕。这个问题又与另外一个问题密切联系,即为什么在19世纪的欧洲,会突然出现社会学这样一个研究领域?
在勒庞写作本书之时,法国大革命已经过去一个多世纪,在此期间的每一个重大时刻,几乎都有人重申“大革命”的原则以示其正统地位,比如发生在勒庞三十岁那年的巴黎公社。从这个角度可以说他所处的时代仍处于“大革命”的余震和回响之中,所以“大革命”很合适作为考察《乌合之众》写作历史背景的起点。
1789年,路易十六决定召开由教士、贵族和第三等级(除了前两个等级之外的其他有产阶级)共同参加的“三级会议”,以解决刻不容缓的财政危机。由于占有大量土地的教士、贵族阶层享有税收豁免的特权,整个国家的税负几乎都压在农民和新兴的城市工商业阶层身上,但他们无论是在封建领主制下,还是国家行省制下都没有任何政治权利,所以此次“三级会议”的参会者在税收豁免特权上意见尖锐。
第三等级代表西哀耶士写下《什么是第三等级?》,在这篇震动法兰西的檄文里,西哀耶士把除了教士、贵族之外的第三等级描述为“构成一个完整国家的一切,但它目前却是一个戴着脚镣和被压迫着的一切”,“如果没有第三等级,国家将万事俱废,但如果没有其他两个等级,国家却会更加顺遂”。他认为贵族阶层因为坚持特权,已不再属于由公民组成的共同体,也就丧失了公民拥有的政治权利,并使自己成了公民的敌人。
这篇文章叠加此前启蒙运动关于自由、平等理念所带来的影响,导致法国很多城市和乡村发生大规模反抗特权的暴动,“三级会议”的主题被迫由解决财政危机转为制订国家宪法,会议名称也变为“国民会议”。关于“大革命”期间所发生的骇人听闻的一切,直到拿破仑的崛起、称帝、战败与流放,《乌合之众》里都有回顾,不再赘述。
实际上从19世纪30年代起,奥尔良王朝的掌权者就意识到了阶层力量对比的变化,因此包括土地所有者、工厂主、商人在内的大资产阶级首次被允许进入贵族院,路易·菲利浦一世甚至一度被称为“公民国王”。根据1840年法国议会成员的分布统计,土地所有者和工商业者、金融业者已经大约占到议员比例的60%,只是人数日趋庞大的城市劳工阶级仍因纳税额的原因被排除在选举权之外。
由于工人阶级没有被掌权者接受为一种代表新型生产方式的群体,工人没有选举和结社的权利,其生存境况非常悲惨:工作时间超长、工作条件恶劣危险、童工和女工被剥削的情况十分常见。这些因素导致的普遍贫困、疾病和犯罪,叠加1846—1847年的农业歉收,最终导致1848年的二月革命,路易·菲利普一世赖以执政的、由小资产阶级构成的国民自卫队倒戈,国王逊位逃跑,法兰西进入“第二共和”。
二月革命带来的混乱持续了三个月,巴黎临时政府围绕权力重构和危机应对展开激烈博弈,成千上万的巴黎工人也因失业而暴力示威,要求政府成立劳动部,并拿出明确的社会改造措施。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当时应临时政府邀请来到巴黎,给法国人带来了解决危机的社会主义思路,这和皮埃尔·约瑟夫·蒲鲁东的无政府主义一起引起了资产阶级掌权者的恐惧,也让临时政府分裂为自由派和社会主义派两大敌对阵营,双方同意通过选举来解决冲突。
这次选举是法国第一次把选举权扩宽到21岁以上的男性,并且取消了选民在收入和财产方面的限制。1848年12月,路易·拿破仑·波拿巴在其伯父的光环下高票当选总统,投票给他的人甚至包括作家维克多·雨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勒庞的观点:“如果认为群体的革命本能占主导地位,那就完全误解了他们的心理。……他们的叛逆性和破坏性总是爆发得非常短暂。群体主要受到无意识的支配……难免趋于极端保守。”
至于公民的普选权,实际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开始不久,作为领导者的资产阶级就放弃了对普选权的争论,他们认为自己倡导的正义与自由必须依靠有产阶级来实现,因为无产者数量众多,而且这些人受教育程度很低,经常表现出无政府的暴力。作为美国《权利法案》的翻版,法兰西国民会议在1789年颁布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宣告了人民在法治、自由、平等和私有财产等方面的基本权利,却完全没有提到选举权,这说明尽管资产阶级要利用劳工阶层壮大声势,但他们显然不愿置身于群众暴力之中。
在“大革命”半个多世纪后,法国人拥有了梦寐以求的选举权,而且是普选总统和皇帝的选举权,何其神圣!至于他们到底想选举什么,恐怕只有法兰西的政治先知托克维尔最能理解,他写道:“存在一个巨大的守护性力量,强大但是无形、平常又具有远见,充满了慈悲怜悯。它成了人民的唯一主宰,免除人民的思考之苦和生活烦恼,但也弱化他们的自由,并剥夺了其对自己潜能的运用。正是平等为人们带来了这一切,平等的原则就隐含着他们应该承受这一切。”
1870年9月,拿破仑三世在色当兵败被俘,国内哗然。次年1月,法国临时政府向普鲁士投降,并同意付出50亿金法郎作为战争赔款,愤怒的巴黎人却坚决不从,自发组建自治公社以对抗政府。巴黎公社的核心力量是国民卫队选举的代表委员会,从军事法庭的统计数据可以知道其主体是工人阶级,既有普通工人,也有技术型工人,还有一些可被视为宽泛意义上的劳工阶层。至少有两点值得探讨:其一,他们是否属于无产阶级;其二,他们是否信奉社会主义,毕竟工人阶级、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者并不能混为一谈。
谈到工人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关系,拉塞尔·柯克在其《政治的审慎》中极富洞察力地写道:“无产阶级是这样一群人,他们失去了可以归属的社群,不再有改善的希望、道德信念、工作习惯、个人责任感或者求知欲,不再作为正常家庭的成员,没有财产,不参与公共事务,也不加入宗教团体,对人类存在的目标和意义都没有明确的认识。” 也就是说,准确意义上的无产阶级不是泛指劳工阶级,而是指社会边缘的极少数人,他们不仅没有财产,也不拥有人们通常渴望的那些美好之物,但凡有工作、家庭和基本道德信念的人,或者仅作为传统宗教的信奉者,都不会因为觊觎他人财产而萌生暴力革命的想法。
此外,虽然巴黎公社成员很容易被当作“主张平分财产”的社会主义者,但我们不能将战争状态下的物资分配手段视为其常规政策主张,实际上巴黎公社所提出的政教分离、义务教育等政策,在后来的“第三共和”时期都得以实现,因此就连马克思也认为大部分公社社员都根本不是,也不可能成为社会主义者。正如乔治·杜比在其《法国史》中所言:“社会主义者编造了公社神话,把它说成是社会主义者的第一次革命。实际上巴黎公社起义,只是骄傲而且孤独激进的共和派对抗共和之敌的起义,他们没有时间成为社会主义者。”
以上就是对勒庞所处时代及其写作背景的简要梳理。书中还提到了其他重要历史事件,比如狂热的布朗热主义危机、巴拿马运河议员贿赂丑闻、犹太裔军官德雷福斯案所引发的社会撕裂等,这些事件虽然声势浩大,但都没有动摇共和国的根基,也没有阻挡海外殖民和经济发展,其经济与国力长期保持在世界前列。
在经历了种种革命与动荡之后,法国此时已经从“大革命”时期的以农业和农民为主体,逐渐转变为以工业和工人为主体。钢轨和大炮、铁路和银行、全新的工商业和金融业已经成为社会最鲜明的特征。1895年《乌合之众》出版之时,社会局势相对稳定,法国人在继1848年获得选举权之后,又用议会制度、地方自治、教育改革、宗教中立等政策为国家找到了更多压舱石。
在勒庞一生中,有1855年、1889年、1900年三次世界博览会在巴黎召开,这不仅标志着法国工人已从松散的手工业者转变为人数众多、联系紧密的群体,也显著改变了阶级之间的力量对比,并极大震撼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尽管为了突出研究的科学性,书中史实都被精心处理为随机、偶发的群体事件,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勒庞内心最为震惊、惧怕的群体,他笔下那群冲动、易变、易怒、轻信的乌合之众,就是日益壮大却又懵懂冲动的劳工阶级,他们因为没有政治、经济权利的保障,时刻处在沦为无产阶级的边缘。
正如罗伯特·金·墨顿在评价勒庞时所说,《乌合之众》的最大亮点就在于作者对潜在重要问题的敏锐洞见,用书中的话说,这是一种“脊髓中的本能”。勒庞从群体心理学的角度,看到了人数快速增加、力量迅猛壮大的劳工阶级对原有秩序的威胁,因此对法国乃至整个基督教文明的命运都极其悲观。稍早于勒庞的法国历史学家丹纳、文学家龚古尔兄弟等也都对法国的未来忧心忡忡,后者更是预言了患贫血病的欧洲文明将遭受野蛮人的攻击,这里的野蛮人就是指粗野的工人,这些人把自己的野蛮行径称为“革命”。
马克思是早于勒庞对法国社会巨变进行观察的人之一。早在1844年避难巴黎时,他就与恩格斯共同研究圣西门的科学社会主义,并在阅读斯密的《国富论》后写下《经济学哲学手稿》 ,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了详细考察。1848年二月革命期间,他受邀再次来到巴黎,给临时政府提出了社会主义改造的建议,后来根据自己对法国社会的观察,总结出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革命理论。只是与勒庞立足于民族禀赋、群体心理角度的研究不同,马克思的理论聚焦在劳动价值等经济因素,主要以经济状况来划分阶级,将人的意识形态倾向归因于所属阶级,并推导出阶级矛盾必然通过暴力革命解决的结论。
与勒庞同一时期,受马克思影响的法国社会主义改良运动理论家让·饶勒斯也写道:“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在所有国家的统治是经济发展自然且必然的结果,但资本主义不是永恒的,它造成了一个日益广大和团结的无产阶级,也就造就了一种将会取代它的力量。随着无产阶级大众的增长,新的思想将会在其中传播,从而使解放人类所有制的革命成为可能。”
对于无产阶级的兴起和社会主义的传播,并非所有观察者都将其归因于特定因素,比如勒庞的种族禀赋理论以及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与勒庞同时代的法国社会学奠基人埃米尔·涂尔干就不强调生物遗传对个人、群体以及社会的影响,相反他认为人类的意识是很多“社会事实”从外部强制作用于个体的结果,比如宗教、道德、法律、习俗、惯例、教育、经济等。
涂尔干继承了奥古斯特·孔德的实证主义社会学研究体系,认为对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研究应该基于“社会事实”本身,因此在谈到社会主义时,他指出社会主义只是一种理想,而非一门科学。科学需要首先描述和解释“是什么”或者“曾经是什么”这类社会事实,而社会主义理论主要探讨了“应该是什么”这类空洞理想,所以他认为社会主义所依据的“稀少贫乏的材料”与其核心结论之间存在着一条巨大鸿沟。
一方面,涂尔干认为社会主义理论并不是基于“社会事实”的科学理论,但另一方面,他也承认社会主义思想的传播,这一现象本身却构成了必须直面的社会事实。如果说勒庞只看到了19世纪新兴劳工阶级的激情与暴力,那么涂尔干对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的观察,重点则在于分析其产生的特定条件,进而探究社会主义的内在本质。
他理解社会主义的核心结论就是:“工人阶级受到不公正的损害,是因为他们直接依赖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而是势力强大到足以将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工人阶级身上的特殊阶级,即资本家。资本家在购买劳动时,不会根据这些劳动的社会价值,而是以一种尽可能低的价格。”“资本家可以迫使劳工以低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将劳动出卖给他,所以很显然,改善工人阶级从属地位的唯一手段,就是通过另外一种力量去削弱资本的权力,这种势力不仅要超出资本,还要能使人们感觉它符合社会普遍利益,因此国家必须成为经济的核心。”
基于对社会主义核心主张的上述理解,涂尔干将其定性为一种“重建社会结构的愿望”,而实现这种愿望的办法,就是重新排布经济在社会有机总体中的位置,使其脱离自动发挥功能的阴影 ,暴露在阳光之中,也就是处于国家的有意识控制之中。然而社会主义不可能局限于经济这一有限领域,因此所有类型的社会主义必然会延伸到其他领域,比如政治、道德、文学、艺术等。
正是从“重建社会结构的愿望”这一本质出发,涂尔干明确指出:对劳工阶层苦难的呼号不是社会主义,它只是穷人反对富人这一永恒诉求的变种,这类怨愤永无止境;对私有财产的彻底否定也不是社会主义,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依然拥有保留自己劳动产品的绝对权利;社会主义也不是指个人对集体的从属地位,因为在很多不同类型的社会中都要求私人利益服从于社会整体目的;此外,要求把更多的平等引入经济关系以改变工人阶级的状况,也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因为它不是社会主义所独有的。
既然以上都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那么社会主义为什么会被称为一种全新的社会理论,在19世纪出现呢?涂尔干对此给出的解释是:“在现代欧洲,生产已经无法根据消费需求来调节自身,工业集中化已经导致企业日趋庞大,机器的改进剥夺了工人的所有保障,使他们无法订立平等的合同,对于此类情况,社会(或者作为社会最高体现的国家)不能再继续无视。简而言之,社会主义所抨击的只是价值生产和交换的条件,这才是其区别于其他理论的关键之处。”
在社会主义学说出现之后不久,共产主义学说也开始在欧洲传播。作为柏拉图《理想国》的变种,共产主义主张消灭私有财产,以彻底的公有制来消除社会不平等,这受到了欧洲社会各阶层的关注,并与社会主义一起为欧洲工人运动提供了纲领和口号。无论是社会主义的朋友还是敌人,都经常将这两套理论混为一谈,比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将这两种学说整合在一起,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就是共产主义。涂尔干则指出了这两种学说的截然不同之处。
在《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一文中,涂尔干指出两者的首要区别在于思想与时代的匹配性:共产主义思想古已有之但并不连续,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以及基督教某些教派的共产主义尝试,都从未实现或无法持续,因此共产主义只是一种凌空蹈虚的道德理想,而不是回应当下变革需求的理论创建,它无关于任何时代却又可能在各个时代反复出现;相比之下,社会主义理论从萌芽到出现的时间虽然很短,却真实反映了特定时代、特定阶层的集体诉求,在时代和问题的针对性上,接近于某种经济学或者政治学。
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第二个区别在于,前者主张将经济活动与国家权力联系在一起,认为必须保留作为经济活动之基础的私有财产,共产主义则彻底否定了私有财产,并将国家排除在经济活动之外。涂尔干认为虽然两种理论都有经济组织上的集体主义特征,但其区别仍然十分明显:社会主义主张社会化的组织生产,但不否认个人合法享用自己劳动成果的权利,也就是说消费仍然具有明确的个人属性;而共产主义的个人劳动成果则不归自己所有,要先上交给集体,再由集体来分配,也就是说生产和消费都国有化了。
涂尔干的观点可以概括为:首先,社会主义的起源是因为工人阶级在生产关系中处于不利地位,所以希望国家介入经济活动以改善其境况,这是社会主义理论顺应时代需求而出现的必然性;其次,国家干预经济的可能性主要在于两点,一是受工业化影响,社会经济主体从小规模、分散向大规模、集中转变,国家能找到进行干预的明确目标,二是作为传统等级制度式微的结果,国家摘下了“地上行走之神”的神秘面纱 ,俯身贴近了人民。第二点正如勒庞所说:“政治上曾经确立的传统、统治者的个人偏好,以及他们之间的争斗,都已经不再重要,群众的声音反而要被优先考虑。”
勒庞基于生物遗传的“种族禀赋论”在当时并非没有不同观点,其群体心理学中的“传染与暗示”机制算不上完全原创,而是得益于稍早于他的另外一位社会心理学家,通读《乌合之众》的读者会留意到,他就是勒庞数次提到的著名犯罪心理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加布里埃尔·塔尔德。
早在1886年出版的《刑事犯罪比较》和1890年出版的《模仿律》中,塔尔德就对生物遗传的犯罪学理论进行了驳斥,并提出了刑事犯罪的“模仿与暗示”机制,以展开对社会环境与犯罪行为之关系的探讨。这两本书对勒庞的影响在此不作讨论,以下部分重点考察两位关于群体心理影响机制的不同观点。
首先,勒庞认为就一个种族或民族而言,决定其行事的主要因素是世代遗传的种族禀赋,这种禀赋以无意识的形式存储在大脑之中并隐蔽地支配着人的行为。塔尔德对这种生物遗传学的心理决定机制持否定态度,他另外提出的“模仿与暗示”机制认为,“模仿”是基于一种“交互思维的心理学”,正是通过这种交互思维的模仿,人形成了自己的“思维印记”,这些就构成了塔尔德展开研究的“社会事实”。本文前面提到涂尔干认为人的意识主要由外部环境所决定,与遗传和心理学没有关系;塔尔德则主要从个体心理学出发,强调个人的自发性以及与他人和环境的交互影响。两位学者关于这个问题曾有过旷日持久的论战,这里不作细述。
其次,与勒庞对群体行为的不可理喻持悲观态度不同,塔尔德对那个时代出现不久的报纸和杂志寄予了厚望。在辞世半个多世纪后的1969年,他研究媒体、报纸对公众行为影响方面的论文被结集为《论公共传播及其社会影响》 [2] ,由芝加哥大学出版。这本书的第16章是写于1901年的《从群体到公众》(“The Public and the Crowd”),作者论述了媒体对群体向公众转型的重大影响,并提出了与勒庞截然不同的结论,他写道:“我不能同意激情洋溢的作家勒庞博士的观点,即我们的时代是‘群体的时代’,相反这是一个公众的时代,二者完全不同。”
塔尔德认为,印刷、铁路和电报这三项相互助益的发明让媒体拥有了令人畏惧的力量,新奇而伟大的电话被发明,也扩大了演说家和牧师的听众。群体已经不再是通过身体聚集而形成的人群,人类高层级的精神交流以及高等级文化的普及,已经可以跨越时空形成不同于群体(crowd)的公众(public)。他的逻辑是:在旧式群体时代,群体的决策依据因受时间和空间所限很不充分,而信息时代让身处各地、各阶层的群体都能接触到同样的、公开的信息,由此能形成更大范围的、基于某些共同信仰的公众舆论,这就能减少群体之间的诸多暴力与纷争。
他认识到群体和公众是两类极端的社会组织形态,从群体到公众的进化是基于公开传播与思想共振所建立的共同价值观,他说道:“这些个体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多样性以及互益的特征而联合,而是通过表现出自己在本能或后天的相似性,才融合成为一个简单而强大的联合体,一种能让其成员自由发挥个性的、思想和激情的共同体。公众所具有的这种力量要比群体大得多!”
再次,与勒庞渲染群体对历史的影响不同,塔尔德主要强调了精英的引领作用,他所说的精英是指在战功、发明、财富、道德或审美等方面取得卓越成果的那些人。塔尔德认为,一定程度的阶级分化能使精英免受民众的干扰,更加专注于其从事的领域,如果像《乌合之众》中所描述的那样,精英被迫需要服从群体多数的意见,就会出现托克维尔所描述的民主低能效应,也就是说民主机制不能使社会在任何方面有所改进。
前面提到,勒庞群体心理学的“传染”可能是借鉴了塔尔德的“模仿”理论。有必要厘清的是,勒庞的群体“传染”是指群体成员之间某些观点和认知的复制与传递,而塔尔德所说的“模仿”有其特定的规律与方向,即社会低级、弱势阶层对高级、优势阶层在生活习惯、道德标准、思维方式上的模仿。塔尔德认为,如果社会距离可以用模仿过程所需跨越的社会阶层数量来衡量,那么社会等级差距越大,模仿的社会距离就越远。
最后但也是同样重要的一点,就是塔尔德观察且预言到了媒体对政治的潜在作用,即把传统政党和议会的沟通空间扩大化、公开化了。他指出,在报纸出现之前,政党只能调动区域有限的追随者,议会也只是协商各地区利益的群体机构,但进入媒体时代之后,政党的调动能力不再受到空间限制,政党也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公共议事机构,从而大幅减少了阶层之间、地区之间的暴力冲突。
尽管政党政治在法国出现较晚,议会制缺乏主流的责任政党,重大决策主要由各种临时、松散的委员会把持,但在“第三共和”期间,法国政局也算相对平稳,经济发展迅速,社会矛盾并没有走向勒庞所担忧的激化和革命。从同期英国的情况来看,费边社会主义理论的兴起和自由主义工党的掌权,也在一定程度上与涂尔干和塔尔德两位的理论推演更为贴近。
前面提到塔尔德写于1901年的《从群体到公众》对理解他和勒庞观点的区别帮助很大,笔者也将其全文重译,并附于本书之中,诸君可以继续深入了解。
通过回顾《乌合之众》的时代背景,并将其与同时代的作品参照,我们可以从历史和社会学的角度反观当时蓬勃兴起的劳工阶级和风起云涌的社会主义,概要言之就是:勒庞着重研究情感、无意识、种族禀赋的影响;涂尔干侧重于个人理性、社会秩序、外部权威的作用;塔尔德则从个人出发,探讨了个人的发明、模仿、传染,以及报刊媒体对社会的潜移默化之改良。三位先贤观点交锋的电光石火,不仅能让读者更加清楚地了解当时法国乃至整个欧洲的困境,对我们理解当下的世界也多有裨益。
勒庞准确预见了无产阶级的兴起及其威胁性,只是他所担心的暴力革命并没有率先在工业最发达的国家出现,反而在工业不发达的俄国爆发,并引发了燃遍世界的熊熊烈火。社会主义在西欧和北美的境况,则侧面验证了涂尔干对这一新兴理论的解读,以及塔尔德对公共传播及其社会影响的推论:一方面劳工阶层关于将国家干预引入经济的诉求得到了掌权者的重视,虽然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被摒弃,但各国都吸收其元素进行了国家制度的改良;另一方面,公共传播的普及也促进了公众与政府的沟通,有利于促成阶层之间的意见交流,这些措施都为缓解阶级矛盾和避免暴力革命提供了可能。
法国大革命之后,法兰西民族作为一个巨大的群体,曾长期徘徊于两个极端的虚空梦幻中,一个是对专制王权之下社会秩序的被动指望,一个是对凌空蹈虚之自由民主的主动追寻,然而在经历百余年的探索之后,终于如涉春冰地走上了宪政共和之路。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工商业发展和海外殖民扩张,当然更主要是由于国家基础政治制度的改良,法国已经从传统农业社会变为富裕的工业社会,大量产业工人因收入的提升、生活的改善,避免了沦落为无产阶级的命运,阶级矛盾得到缓和,最终走出了马克思的预言。
然而本书出版后的数十年间,勒庞所震惊恐惧的群体暴力、阶级对抗引发的革命、意识形态敌对导致的战争,确实山摇地动一般吞噬了很多国家和民族,无数惨绝人寰的悲剧远超勒庞书中所描绘的情形。从这个角度来看,勒庞的确就像《旧约》里耶利米、以西结等预言灾祸的先知,这或许可以作为对本文开篇所提疑问的回答。
[1] Gustave Le Bon, The Crowd: 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 (New York: Dover Publications, 2002).
[2] Gabriel Tarde, On Communication and Social Influence: Selected Papers (Chicago & Lond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