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学校里,体育运动是强制性的,甚至连观看比赛也是强制性的。但是在夏山,游戏和上课一样,都是自愿的。
有个男孩在我们学校里待了10年都没有参加过任何比赛,也从来没有被要求参加任何比赛。不过大多数孩子都喜欢打比赛。低年级的孩子不喜欢打比赛,他们喜欢玩帮派游戏,或假扮印第安人;他们喜欢建造树屋,做小孩子通常喜欢做的所有事情。他们还没有达到懂得合作的年龄,因此也就不应该组织他们打比赛。需要有组织的比赛和运动,会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自然而然地出现在他们的行动中。
在夏山,我们最主要的运动项目是冬季的曲棍球和夏季的网球。让孩子感到比较困难的一个地方,是在网球的双打比赛中如何配合好自己的队友。在曲棍球运动中,大家都知道应该怎么配合队友,可是在网球双打中,常常就变味成了两对球手的单打,而不是两人组队的合作。到了17 岁左右,就更容易展开团队合作。
游泳在各个年龄段都很受欢迎。塞兹威尔海滩对孩子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好去处,因为那里的潮水似乎总是太高了。孩子喜欢带有岩石和水洼的那种宽宽的沙滩,可惜在我们附近的海岸上找不到这样的地方。
我们学校里没有所谓的健身房,我认为也没有必要。孩子在球赛、游泳、跳舞和骑自行车等活动中已经得到了他们需要的锻炼。我也不认为一个享有自由的孩子会去上健身课。我们当然有室内游戏,包括打乒乓球、下象棋和玩纸牌。
年幼的孩子有戏水池、沙坑、跷跷板和秋千。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沙坑里总是挤满了浑身泥沙的孩子,小孩子总是告状说大孩子跑到他们的沙坑里来了。看来我们还得为大孩子准备一个沙坑了。喜欢玩沙子和泥巴的年龄段,似乎比我们想象的还要长些。
我们一直在争论的一个问题,是夏山为体育比赛颁奖的做法与校风不一致。这里的不一致,指的是我们坚决不肯在各学科课程中引入打分和奖励机制。反对奖励的核心论点,是做一件事应该是为了做那件事本身,而不是为了获得奖励。我认为确实如此。所以,有时候有人会提出疑问,为何给网球比赛颁奖就是对的,而给地理成绩颁奖却是错的?我想,答案应该是这样的:网球比赛自然具有竞争性,追求的就是击败自己的对手。可学习地理却并非如此。既然我学到了地理知识,我又何须在乎其他人的地理知识比我更少还是更多。我也知道,孩子想要奖品,但不想要学习上的奖品——至少在夏山没人想要。无论如何,在夏山我们不把体育冠军捧成英雄。即使弗雷德是冰球队队长,他在学校大会上的发言也不会因此更有分量。
在夏山,体育运动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一个从不运动的男孩从不会被别人看不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精神,在孩子自由发展的情形下付诸实践。我很少对运动感兴趣,但我很看重良好的体育精神。假如夏山的老师催促学生:“来吧,孩子,上场啊!”那么运动就失去了意义。真正的体育精神,只有在孩子自由选择的环境下才会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