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也是赶一辆马车来的,我就用这辆马车把莫施坦小姐送回去。女人们总具有天使般的特性;莫施坦小姐在危难面前,只要还有人比她更加脆弱,她便显出镇定自若的样子来。我看见女管家被吓得魂不附体,而莫施坦小姐在一旁却很有精神,平静自然。可是一上了马车之后,她便先晕了过去,继而哭泣起来——因为这一夜的冒险经历已把她折磨得痛苦不堪了。后来她告诉我说,她觉得我这次一路上冷冰冰的,一点不热情。她并没有想到我内心的斗争,没想到我在努力克制着自己。实际上我是同情她、爱慕她的,这种感情和在园子里我和她手牵手时一样。我感到虽然多年来经历了不少风风雨雨,可要是没有这一天的奇遇,我也无法了解到她那温柔而勇敢的天性。有两个想法阻止了我向她倾吐爱心。她现在很脆弱,孤苦伶仃,精神又不稳定。在这个时候向她表白爱情不就是乘人之危了吗?而更糟糕的是她很有钱,假如福尔摩斯通过侦察能成功破案,她就会成为一个女继承人。一个仅领半薪的外科医生,偶然同一位小姐相遇,于是便趁机和她谈情说爱,这样做公正体面吗?难道她没有可能仅仅把我看作是一个庸俗的寻宝人?我怎么能去冒险让她头脑中产生这样的想法呢?所以这批阿格拉宝物就像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横挡在我和她之间。
我们到达塞西尔·福里斯特太太的家时已近两点。仆人们几小时前就睡了,可是福里斯特太太仍在等莫施坦小姐回来,因为她对那天莫施坦小姐收到的奇特信件很关心。她亲自为我们打开了门——一个举止优雅的中年妇女出现在眼前——她非常温柔地搂住莫施坦小姐的腰,慈母般地和小姐说话,看到这情景我真打心眼里高兴。小姐在这个家里显然不仅仅是一个受雇的教师而且还是一位受尊敬的朋友。莫施坦小姐先介绍了我,福里斯特太太便热切地请我进屋去,让我告诉她我们的奇遇。不过我给她解释了我此行的重要任务,并诚恳地保证会再来看她,详细向她报告案子的进展情况。我们驱车离去时我又回头瞥了一眼,似乎还看见那两个女人站在台阶上——两个相依的优美身躯——看见那半开的门,从彩色玻璃上透出的门厅的灯光,挂着的晴雨计,以及舒艳色的楼梯毯梗。我们被一件疯狂而险恶的案子缠绕着,在这样的时候,哪怕看上一眼那个宁静的英国家庭也使人感到了莫大的安慰。
我越去想发生的事情,就越感到它们一片凌乱,模糊不清。坐在马车里穿过被煤气灯照亮的寂静的大街,我心里又在回顾着那一连串不同寻常的事件。至少最初的问题是一清二楚了。关于莫施坦上尉的死亡,寄给莫施坦小姐的珍珠,报上的广告,那封信件——这些事情我们都已经有了眉目。可是它们只把我们引入了一个更玄奥悲惨的神秘境地。那些印度宝物、在莫施坦行李中发现的怪图、肖尔托上校死去的古怪场面、他刚一发现宝物就被谋杀的惨剧、作案活动中留下的非凡异常的迹象——脚印、奇怪的凶器、纸片上与莫施坦上尉的图样上相同的字。上述一切真是组成了一个离奇的迷宫,一个不具备我那位朋友独特天赋的人,对寻找线索的事是会感到灰心丧气的。
平钦巷有一排破旧不堪的两层楼砖房,位于兰贝斯下区。我在第三号门上敲了好些时间,才听到里面有了响动。终于楼上的窗帘后面亮起了蜡烛的微光,一张脸从窗口伸了出来。
“滚开,你这个醉鬼,”上面的人吼道,“你再在那里踢门,我就放出一大群狗来咬你。”
“我来这里就是要你放一条狗出来呢。”我说。
“快滚开!”那人又吼道。“我这袋子里有条毒蛇,你再不滚,我发誓要给你丢下来了。”
“可是我只想要只狗。”我喊道。
“我可不想给你多说!”舍曼先生大声说,“现在你给我走远些,我数三下你还不走我就要扔毒蛇下来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这几个字像很具有魔力似的,因为我刚一说出窗子就猛地关上了,不到一分钟房门也给我打开了。舍曼先生是一个瘦长的老人,两肩俯曲,颈部多筋,戴一副蓝色眼镜。
“既是福尔摩斯的朋友就总受欢迎的,”他说,“快进来,先生。别靠近那只獾,它要咬人。嗳,调皮,真调皮!先生你都要想咬一口不是!”他又对着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鼬吼道,鼬长着凶恶的头和红红的眼睛,在笼子铁条上猛撞。“别在意那个,先生,它只是一只蛇蜥,还没长毒牙,所以我任它在屋里爬,好把甲虫制住。我刚才对你简慢无礼你可不要放在心上,小孩子们常来捣蛋,深夜了还来把我敲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需要什么吗,先生?”
“他想借用一下你的狗。”
“啊!我知道他就想借托比嘛。”
“对,他就是要用一下托比。”
“托比就住在左边第七号笼里。”
他这个屋子收集了不少动物,简直成了一个奇特的动物之家;他手中拿着蜡烛慢慢从它们中间穿过去。在摇曳不定的幽暗的烛光下,我隐约看见一对对闪亮的眼睛从每个角落向我们窥视着。甚至我们头上的椽木也排满了一只只庄重的家禽,它们懒洋洋地交换着站立的脚,因为我们的声音打破了它们的美梦。
托比原来相貌丑陋,一半是长毛垂耳狗,一半又是混血猎狗,颜色褐白相间,走路摇摇摆摆,十分笨拙。它迟疑片刻之后,才接受了我喂给它的老博物学家递到我手中的一块糖,我们于是交上了朋友,它跟随我上了马车,一路上对我都服服帖帖的。等我回到本地治里别墅时,宫殿的时钟正好敲过三点。我发现前职业拳击手姆克默多已被作为同谋逮捕,他和肖尔托先生都被送到警察局去了。那窄小的门上守着两个警察,不过我一提到侦探的名字他们就让我和狗进去了。
福尔摩斯正站在门前的石阶上,双手插在衣兜里,嘴上叼着烟斗。
“啊,你终于把狗带来了!”他说。“真是一只好狗!警长阿瑟尼·琼斯已去了。你走后我们又大吵了一阵子。他不仅逮捕了撒迪厄斯朋友,连守门人、女管家和印度仆人都一齐逮捕走了。现在除了楼上有一个中士外就我们两个人。先把狗留在这儿,咱们上去吧。”
我们把托比拴在门厅的桌旁,再一次上了楼。房间仍是原样,只是死者身上盖上了一层被单。一个疲惫不堪的中士斜倚在角处。
“把你的牛眼灯借我用一下好吗,中士?”我的伙伴说。“现在把这张纸板拴在我脖子上,让它挂在前面,谢谢。现在我必须脱掉靴子和袜子,请你帮我拿下去好吗,华生。我也去爬一爬看。你把手帕在杂酚油里浸一下。好了,就这么办。现在和我一起到阁楼去一会儿吧。”
我们又爬上去钻进了洞里。福尔摩斯再一次用灯照着尘土上的脚印。
“我希望你特别注意一下这些脚印,你看见它们有值得注意的地方没有?”
“是一个孩子或小个子女人的脚印。”我说。
“除了脚印太小外,还发现别的什么没有?”
“好像看不出什么特殊的地方。”
“才不是呢!你看这儿!这是只右脚的脚印现在我用我的光脚也在它旁边留个右脚印。你看主要区别在哪里?”
“你的脚趾模糊成一团,而那五个脚趾印清清楚楚的。”
“正是这样。问题也就在这里。请记住这一点。现在你到那个天窗处去吧,闻闻那些木框。我留在这里,因为我手中有这张帕子。”
我照他说的去做,立即就闻到一股强烈的柏油味。
“那就是他用脚蹬着爬出去的地方。假如你都能辨出他的气味,我想托比也就能轻而易举地辨出来了。好吧,快下楼去把狗放了,等我的安排。”
我下楼回到庭园时,看见夏洛克·福尔摩斯已爬上房顶,像一只巨大的萤火虫在慢慢沿着屋脊爬行。他被一些烟囱挡住了身影,不过很快又出现了,然后再一次消失在后面。我于是绕道走到后面去,发现他坐在一角落的屋檐处。
“是你吗,华生?”他喊道。
“是我。”
“这就是那个人上下的地方。下面那个黑乎乎的是什么东西?”
“一只水桶。”
“有盖吗?”
“有。”
“没见着一架梯子?”
“没有。”
“该死的家伙!这可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方。不过他既然能从这里爬上来,我也就应该能从这里跳下去。水管好像相当牢固。管他呢,我要跳下去了。”
上面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那盏灯开始平稳地顺着墙边降下来。然后伙伴轻轻一跃便跳在了水桶上,再从水桶上跳到地面。
“要跟踪上那个人并不困难,”他说,又穿上袜靴。“他一路踩过的瓦片都给弄松动了,慌忙之中还掉下了这个东西。用你们医生的话来说,就是这证实了我的诊断没错。”
他把在房顶上拾到的东西拿给我看,那是一个用各种颜色的草纺编织成的小袋,袋子周围串着几颗俗丽的珠子。从形状和大小看它像是个香烟盒。里面有六根黑色的木刺,一端尖利另一端圆整,正像扎在巴塞洛缪·肖尔托头皮上的那根刺。
“真是些恶魔似的凶器,”他说,“小心别刺着自己了。我很高兴这些刺落到了我手里,因为那个人可能就这些刺了。短时间内你我是用不着太担心会被刺着的。我宁可让一支马提尼-亨利式步枪打我也不愿中这样的刺。华生,你还有勇气再跑六英里的路程吗?”
“当然可以。”我回答。
“你的腿受得住不?”
“行,没问题。”
“这就是我们要找的东西,小狗儿!我聪明的好托比!快开吧,托比,快来闻闻吧!”他把那张蘸有杂酚油的手帕放到狗的鼻子下面,狗叉开它那毛茸茸的四腿站着,鼻子向上翘着,十分可笑的样子,就像一个鉴赏家在闻着一种陈年名酒芬芳的香味。然后福尔摩斯把手帕抛到很远的地方,将一根结实的绳子系在这只混血狗的颈圈上,把它带到了水桶脚边。这时狗突然发出了一阵颤抖的尖叫声,鼻子低低地靠近地面,尾巴翘得老高,嗅着气味一路笃笃笃朝前跑去,把拴着它的绳子绷得紧紧的,我们因此也不得不跟着它飞快地往前跑去。
东边渐渐发白,在灰暗的寒光里我们可以看得远一些了。我们的身后留下了那座四四方方的巨大楼房,黑暗空荡的窗口,光秃秃的高墙,直耸入天,显得孤苦伶仃,充满悲哀。狗正好领着我们穿过坑坑洼洼的庭园,它看起来处处伤痕,错杂不堪。整个地方垃圾遍地,灌木丛生,像是受到了摧残似的,给人一种不祥之兆,这正好与笼罩在它上空的凶恶的惨案相协调。
我们来到了围墙边,托比沿墙根嗅着,在墙的影子里急切地发出呜呜的叫声,最后停在被一棵小山毛榉遮住的墙角。在两墙交合的地方有几块砖已松动,裂缝下方的部分被磨损,砖角被磨圆,好像经常有人踩着爬上去似的。福尔摩斯先爬上了墙,从我手中接过小狗并把它放在墙的另一面。
“你看那是木腿的手印,”我爬到他身边时他说道。“你看在那个白灰泥上有一点点儿血迹。幸好从昨天以来没下过大雨!尽管那两个人已先走了二十八小时,他们的气味仍然还留在路上的。”
我现在承认,当时想到伦敦路上不时出现的拥挤的交通,我自己对能否循着气味追到凶手也感到怀疑。不过这种担忧不久就消除了。托比从未迟疑一下,而是以它那特有的姿势摇摇摆摆地勇往直前。显然,对狗来说杂酚油刺鼻的气味远远强过了路上其他一切气味。
“不要以为,”福尔摩斯说,“我破这个案子仅仅依靠的是其中一个罪犯不幸将一只脚踩在了化学品上。我可以根据手中掌握的情况,用很多办法追到凶手。不过眼前的办法最简便易行,既然我们有幸得到了这样的线索,不好好利用它可就是我的过失呀。它使案子由最初给人复杂的感觉变得简单起来,不需花费多少脑筋。假如不是因为这个明显可见的线索,也许侦破此案还会深受人们称赞呢。”
“人们会对你大加赞赏的,”我说,“我向你保证,你侦破此案的手法,比你侦破杰斐逊·霍普凶杀案的手法还更让我惊叹。我似乎觉得这件案子越来越玄奥费解了。比如,你又是怎样那么有把握说出木腿人的特征来的呢?”
“哼,我的好朋友!这本身就很简单嘛。我可不想夸张,不过确实一切都是显而易见的事。两个负责指挥看守囚犯的部队的军官获悉了一件藏宝的重要秘密。一个叫乔纳森·斯莫尔的英国人为他们画了张藏宝图,这个人的名字你该记得我们在莫施坦上尉东西里的图表上看见过吧。他代表自己和他的朋友们签了字——他有点儿戏剧性地称之为‘四签名’。借助那张图表,两个军官——或者其中一个——找到了宝物并带到了英国。我们假定他没有履行当初他们定下的某种条件。那么,为什么乔纳森·斯莫尔自己不去取宝物呢?答案也明摆着。从图表上的日期看,当时莫施坦与囚犯们正有着密切的联系。乔纳森·斯莫尔不能亲自去取宝物,因为他和他的同伴们还是囚犯,出不了监狱。”
“可是这只是推测而已。”我说。
“岂止推测。这是合乎事实的唯一假设。让咱们看看这种假设是怎样与结局相符合的。肖尔托先生在几年时间里都相安无事,很高兴自己占有着那些宝物。接着他就收到一封从印度寄来的信,顿时感到极度惶恐不安。那是一封什么样的信呢?”
“信上说被他欺骗的人已释放出来了。”
“或者是逃出来了。这是非常可能的事,因为他一定知道他们被监禁的期限是多长。如果是释放出来的他也就不会惊慌失措了。之后他怎么办呢?他时刻提防着一个木腿人——请注意,是个白人,因为他曾误认了一个白人商人并向商人开了枪。你瞧,从那张图表的名字看只有一个白人,其余的是印度人或穆斯林人。所以我们就可以确信的认为那个木腿人就是乔纳森·斯莫尔。你觉得我这样推理是错误的吗?”
“不,很清楚明了。”
“好吧,现在咱们就设身处地站在乔纳森·斯莫尔的角度来分析一下。他怀着两种想法回到了英国,一是要索回他认为属于自己的宝物,二是要对欺骗了他的人进行报复。他查到了肖尔托先生的住址,很可能还与大房子内部的某个人取得了联系。那个男管家拉尔·拉奥我们从未见过,伯恩斯唐太太说他这个人的品性很不好。无论如何,斯莫尔无法了解到宝物藏在何处,因为除了少校和一个已死去的忠实仆人外,其余就没有一个人知道了。突然之间,斯莫尔得知少校已生命垂危,顿时变得疯狂起来,唯恐宝物的秘密同他一起埋入黄土,无人知晓。他冒险越过了守卫的警戒,来到那位垂死老人的窗前,只是因为他的两个儿子在场才未能闯入室内。不久老人死了,斯莫尔对他恨之入骨,当夜仍闯进了屋里,搜查他的书信文件,希望能发现什么与宝物有关的备忘字条,最后走时留下一张潦草写着四个名字的底片,警告人们他来过此处。毫无疑问,他已事先计划好假如他刺杀了少校,就在尸体上留下这样的字据,表明这不是一个一般凶手干的,而是有四个人在背后策划,目的是为了主持公道。这种想入非非、稀奇古怪的事在犯罪史上十分常见,通常还提供了罪犯的一些重要迹象。上面我讲的你都听明白了吗?”
“非常明白。”
“现在乔纳森·斯莫尔能做什么呢?他只能秘密地观察着人们在如何寻找宝物。也可能他离开了英国,只是偶尔才回来一下。后来就发现了那个阁楼,有人就立即给他通风报信了。这再一次说明他有内线在帮助他。乔纳森由于装有木腿,根本无法爬到巴塞洛缪·肖尔托顶楼的房间去。不过,他找来了一个相当奇特的同伙,克服了他自身的困难;那同伙不幸将一只赤脚踩到了杂酚油上,因此我们便找来了托比;然后就是一位跟腱残废、领半薪的军医跛着脚开始六英里的追踪。”
“可是刺客是乔纳森的同伙而不是他本人呀。”
“说得很对。从乔纳森进到那一个屋子顿足时留下的脚印看,他很反感杀害巴塞洛缪。他对老头子的大儿子并无怨恨,宁可把他捆起来塞上嘴就行了。他并不希望自己因杀人而处以绞刑。可是待他看见为时已晚了:同伙已表现出了凶残的本能,毒物已发生了效力。于是乔纳森·斯莫尔留下他的签名,将宝物箱放到地面,自己也跟着从窗口爬了下去。我现在就只能这样解释出这一连串的事件。当然,从外貌看他一定是个中年人,皮肤一定晒得很黑。因为他在火炉般的印度安达曼群岛做了几年的囚犯。根据他走路步子的大小不难推测出他的身高。我们还知道他满脸胡须,这是撒迪厄斯·肖尔托在窗边看见他时留下的唯一印象。我想大概也就是这些了。”
“那个同伙呢?”
“唔,他嘛,倒没啥大的秘密,要不了多久你就会弄个一清二楚的。早晨的空气多么清新呀!你看那朵小小的云像粉红色的羽毛从巨大的火烈鸟处飘过来了,红红的太阳越过了伦敦的云层。它照耀着许许多多的人,但是我敢打赌没有一个人在完成着我们这种稀奇古怪的使命,在伟大的自然力面前,我感到我们是多么渺小,我们所奋斗的目标多么微不足道!你熟悉让·保尔让·保尔(1763—1825),德国幽默作家。的作品吗?”
“还好。我是先读了卡莱尔卡莱尔(1795—1881),苏格兰散文作家和历史学家。的著作,再回过头去读他的作品的。”
“这就像是循着小河到了母湖一样。他发表了一个离奇而深刻的言论,认为一个人能意识到自身的渺小就足以能证明他的真正伟大。你看,他用辩论证明了对比与鉴别的力量——这本身就是一种高尚行为的证明。让·保尔的作品里有着很丰富的精神食粮。你没有带支手枪来吗?”
“我有这支手杖。”
“等我们找到了他们的藏身处,也许还可能用得着这玩意儿呢。乔纳森我留给你去对付,另外一个人如果惹麻烦的话我会当场把他击毙的。”
他一边说一边取出左轮手枪,在两个弹膛里都装上了子弹,然后把它放回夹克衫右边的衣袋里。
这时我们一直跟在托比后面沿着两旁有不少小屋的城郊道路朝伦敦直奔而去。一会儿,我们便进入了连绵不断的街道,干活的人们、码头工人们已经起床,一些衣着不整的女人在打开百叶窗,扫着门前的台阶。街角那些四方房顶的小酒馆也正刚刚开始营业,粗壮的男人们从里面走了出来,他们用衣袖擦去胡子上沾着的酒。几只奇怪的狗悠闲地走过来,惊奇地看着我们过去,可是我们这只无与伦比的托比从不东张西望,只是用鼻子嗅着地面一路小跑向前,偶尔闻到刺鼻的气味时便急不可待地发出呜呜的叫声。
我们穿过斯特里特汉区、布里克斯托、坎伯威尔区,绕道穿过几条小街到了奥瓦尔区东边之后才到达了肯宁顿路。我们所追踪的人似乎奇异地走着一条弯弯曲曲的路,大概是为了不引起人们的注意。只要有与大街平行的边街,他们是决不去走大街的。走到肯宁顿路尽头时,他们就缓缓向左边移去,穿过了邦德街和迈克斯街。在迈克斯街转入“爵士街”的地方,托比停止了前进,在原处来来回回跑动,一只耳朵翘起另一只耳朵耷拉着,一副十足的犬在犹豫不决时的样子。然后它摇摆着身子团团转,不时抬起头来看看我们,好像它现在很为难,恳求得到我们的同情似的。
“这只狗究竟怎么了?”福尔摩斯咆哮道,“那两个罪犯绝对不可能从这里坐马车或乘气球逃走吧。”
“也许他们在这里站了一些时间,”我提醒说道。
“哈,好了,托比又开跑了。”我的伙伴宽慰地说。
的确,托比先四处嗅了一下之后,下了决心似的突然一纵身箭一般奔了出去,那种毅然迅猛的动作真是前所未有的。地上的气味看来变得强烈多了,因为狗甚至没有把鼻子放近地面,而是使劲拉着颈上的绳子往前猛跑。福尔摩斯两眼发亮,我看得出他认为我们快要追到罪犯了。
现在我们经过了九榆树,走过白鹰酒馆后来到布罗德里克和纳尔逊大木场。狗这时兴奋得发狂,转身穿过侧门进到了场内,里面锯木工人们已开始了劳动。它从锯屑和刨花之间向前冲去,先沿一条小巷,然后绕过两堆木材间的小径,最后发出汪汪的胜利的叫声,扑向一只用手推车拉来还未搬走的大木桶。托比站在木桶上,伸出舌头,眼睛眨巴着,一会儿望望我一会儿望望同伴,好像想从我们身上看到对它的赏识似的。桶板和手推车的轮子都沾上了一种黑色液体,空气充满了浓浓的杂酚油气味。夏洛克·福尔摩斯和我先是茫然地面面相视,接着我们突然情不自禁地一起哈哈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