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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在上述事情发生后大约过了15年,一位在各个遥远国家生活并见过许多城市的男人,来到了罗伊镇,那是旧时西方的收税路旁的一个村子,这儿离弗罗姆-埃弗拉德庄园不足5英里。他在“公鹿头”投宿,此为这儿一家孤零零的客栈。他不过中年而已,但却可见头发已开始发白,面容也已失去色彩和线条,仿佛他长期日晒雨淋,身处异常环境,或疾病缠身。他似乎对周围的情况视而不见,因为面对此情此景他陷入了沉思。的确,这位尼古拉斯·朗此时一到达这里后就产生了往日的希望和担忧——这个男人曾毫不在乎自己的名字是否被从那个地方取消。夜晚的光辉显示出令他渴望的景象,虽然他已学会像俗人们那样假装显得漠不在乎的样子,可是他并不能抹去自己心中的渴望。

像他这样的人选择到“公鹿头”而非前面4英里远的卡斯特桥客栈逗留,是有些异常的。在他离开前它还是一家生气勃勃的老客栈,那些富有抱负的人、传令官和马车夫在来往于国内的途中,曾在这儿更换马匹;不过现在这房子千疮百孔,寒飕飕的,马厩的顶部脊柱前凸,老板患了哮喘,生意也没有了。

他是下午到达的,让马车回去后他正吃着便饭,这时带着满不在乎的神态向女招待提出一个问题。

“弗罗姆-埃弗拉德庄园的埃弗拉德老爷已去世一些年了吧,我想?”

她回答说是。

“他们家里还有人在那儿吗?”

“啊,没有,愿上帝保佑你,先生!他们几年前把那里卖了——是埃弗拉德老爷的儿子干的——然后就走啦。我从没听说他们去了哪里。他们已彻底消失了。”

“也从没听说过那个小姐——老爷的女儿?”

“没有。你知道那都是我来这儿以前的事情。”

女招待离开屋子后,尼古拉斯把盘子推到一边,凝视着窗外。他来到弗罗姆山谷虽并非完全为了克里斯廷,不过她却是他去那儿的主要动机。既然他已离得如此近了,无论如何也要继续赶到那里,只是别向人打听一些他有可能被错误告知的问题。那个根本的问题他没冒然提出来——埃弗拉德一家离开前她是否已结婚。他克制着没问,因为可笑地担心着他那充满希望的猜测无法成为现实。埃弗拉德一家已离开了他们的老家,这个不幸的消息已够他这一天受的了。

他从桌旁站起身,戴上帽子走出去,爬向那个将这片地方和他出生的山谷分开的高地。他第一眼见到的熟悉的特征便是远处天边的一个小地点——一丛位于山冈上的树林,它超越了一处更远的高地——小时候他曾认为人们可以站在那儿看见美国。他又来到这片高地更远的边缘。啊,瞧那山谷——呈现出一片绿灰色——仍然显得那么平静安宁,好象它没怎么和他分开过似的。假如克里斯廷已不在那儿,他干嘛今晚还要停留在此注视着它呢?他的叔叔和姑妈已离世,明天他足以去见见几个远亲。于是他不想再往前走了,回到客栈。

返回的路上他注意到一个女人的身影,她在他身后较远处走着;当她走得更近一些时他不禁吃了一惊。的确,尽管经过这么多年那副身躯已发生了变化,但那些基本的轮廓难道不是克里斯廷的吗?

就在一两天前,多愁善感的尼古拉斯一到达南安普敦 就给克里斯廷写了封信,是试着寄到她老家的,只告诉她他打算这天下午到罗伊镇。可关于埃弗拉德一家已离开的消息使他不再指望听到有关她的情况了;而她却出现在这儿。

因此他们见面了——单独在一个池塘边开阔的高地上,就像这次见面是仔细安排好似的。

她一下抬起面纱。她仍然那么美丽,虽然岁月已使她不如当年;她更有点像个主妇——比过去质朴多了。或者只是因为他现在远没有过去质朴了——他成了一个饱经世故的男人——而质朴的感觉是相对而言的?她的面容有了很明显的变化,可以说引人注目吧?她的服饰端庄朴素,尽管以前是非常鲜艳明快的。岁月在这方面也投下了一丝阴影。

“我收到你的信了。”他们最初走近一时出现困窘之后,她说。“我想今天天气不错,我可以翻过这些小山走来。我刚去了客栈,他们说你出来了。我现在要回家去。”

他几乎没有听见她的话,虽然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克里斯廷,”他说,“一句话——你还是单身吗?”

“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她回答,脸发红了。

这话具有一种魔力。过去和现在的这段时间结束了,他冲动之下——这冲动他克制了15年——抓住她双手拉到自己胸前。

她吃惊地往后退,几乎与他仅仅成了一个熟人而已。“我不得不告诉你,”她喘着气说,“我已——结婚了。”

尼古拉斯玫瑰色的梦立即变成了灰色。

“你走后许多年我才结婚的。”她继续带着承认罪过的卑下的语调说。“啊,尼克,”她又责备地哭道,“你为啥离开得那样久呢?”

“你嫁给了谁?”

“贝尔斯唐先生。”

“我——应该想到是他。”他正要补充问,“他死了吗?”但克制住了。她的服饰无疑表明她是个寡妇,并且她也说过自己是单身。

“我得赶紧回家。”她说。“我觉得,由于很多年前我犯下错误使我们分开,我现在应该对你主动些吧。”

“你这么说,还让我感到你过去的那种宽大态度。如果可以的话我和你一起走。你住在哪里,克里斯廷?”

“还是那座房子,不过条件已不同了。我租用了它一部分,出租房屋的农夫觉得他用不了那么多房间,就让我选些屋子留着用。我现在已是个穷人,你知道,尼古拉斯,几乎没有一个朋友。我兄弟得到弗罗姆-埃弗拉德庄园时就把它卖啦,买主把我们的家变成了农舍。直到我父亲去世前我和丈夫都与兄弟住在那个宅第里,所以我从没离开过那儿。”

她变穷了,还改了姓,这足以说明那个客栈的女招待为什么不知道她还生活在自己原来的家里。

天色越来越昏暗,他仍然与她一起走着。一个女人的头从他们前面的斜坡上出现,待她走得更近一些时,克里斯廷叫他回去。

“这就是住在我们房里的农夫的妻子。”她说。“不管啥时我走得很远回去晚了,她都要出来接我。我如今不得不走路到各处去了。”

农夫的妻子见克里斯廷不是一个人,便停下来,这时尼古拉斯说:“亲爱的克里斯廷,如果你必须那样做,我却不必,而我能支配的财产你同样可以支配。人们说滚石不生苔,但它们有时也要沾上一些渣滓的。 我是那些采金地的先驱者之一,你知道,在那里赚到足够的财富供自己用。我还把钱存了下来。那时我本打算回家,可得知叔叔死了,我便改变了计划,到处旅行,做投机买卖,使财产又有了增加。瞧,在我们分别前我要问问——你还记得曾与我一起站在圣坛上吧?因此我说话并没有更多准备——我是应该如此的。在我们分别前我要问问:另一个人又会闯进来挡在我们中间吗?或者咱们完成曾经开始的结合好吗?

她打着哆嗦,正如她许多年前同他站在教堂里的那一刻一样——他使她想到了当时的情景。“我现在不愿谈这个,亲爱的尼古拉斯。”她回答。“有更多的事需要首先谈谈和考虑——有更多的事需要解释,而如果现在就谈论那事会把这次见面搞糟的。”

“对,对,不过——”

“尼克,除了我最先给你的那个简短回答外,今晚就别再逼我说更多的了。我对你仍怀着昔日的感情,不然我就不会来找你。咱们现在到此为止吧。”

“很好,亲爱的。我啥时来见你呢?”

“我会写信确定时间。那时我要把自己的一切经历告诉你。”

他们就这样分了手,尼古拉斯感到他并没有白来。当她和同伴从视线中消失时,他回到了罗伊镇,在那个他小时就存在的被废弃的旧客栈里尽量让自己舒适愉快一些。这天晚上他比整整15年来的任何时候都更惦念着让她在身边,仿佛在那么长的时间里他并没和她分离,而是与她经常交流。她那声音的语调已使他内心的一角被激动了,而这一角自从他最后一次听到她的语调后本已停滞不动。它们使他回想起那个他一度像望着女神一样望着的女人。她说她已嫁人,这使他有点吃惊,此时他不再完全像最初那样抬眼看她了。但他原谅她嫁给了贝尔斯唐——经过15年后他还能指望什么呢?

那晚他在罗伊镇过夜,早上她即送来一张字条,更加强调地重复她头晚的话——她希望清楚地告诉他自己的处境,与他一起冷静地考虑她目前的状况。她问他愿意礼拜天下午去见她吗,那时她肯定单独一人。

“尼克,”她继续写道,“你成了一个怎样见多识广的世界公民!我原以为你仍然是过去那个青年农民;可是面对如此一个世界公民我真是感到敬畏。我看起来过时幼稚吗?啊,我曾经就觉得你是那样的!”

多么温柔有趣的话,它们又让他想到了过去那个克里斯廷。她说礼拜天下午,而现在才礼拜6早上。要是她说今天见面才好;她的形象一时再度复活,使他几乎冷却的感情突然变得热乎乎的。不管她对自己的处境作出怎样的解释——毫无疑问她的处境很不好——他都不会放弃她。她是埃弗拉德小姐还是贝尔斯唐夫人,又有何关系?她仍然是克里斯廷。

他一整天都没有走出客栈。他什么也不想看不想做,只等着即将到来的见面。于是他抽着烟,读上一个星期的本地报纸,老呆在壁炉角里。晚上他感到再也在屋里呆不下去了,加之已近满月,他便离开客栈,向着与昨天相同的方向走去,心里想着以前那个村子及其周围的情景,萦绕着笼罩在夜色下的她住的那座房子。

他手里拄着一根结实的棍子,用相对而言较短的时间翻过了那5英里的高地。自从上次走过这条路之后,尼古拉斯已见过许多陌生地方,踏过许多陌生道路;但此时他一路跋涉时,似乎奇迹般地变成了过去的他,毫无困难地找到去村子的路。在往草地走下去时,条条小溪让他觉得有点迷惑,因为有些老步行桥已被拆除。但他最终经过了那些较大的水道,向村子走去,先暂时避开她的住处,以免她碰见他,认为他不尊重约好的时间。

他找到墓地,首先查明了他离开时还活着的两个亲戚的坟墓。然后他看到了自己曾经很熟悉的居民的墓碑,直到他仿佛渐渐置身于弗罗姆-埃弗拉德庄园——他过去知道这里叫此名——所有长者当中。他在这儿时他们曾挨家挨户地住着,而如今却到了这儿。他们已集体搬了家。

可是他根本没见到贝尔斯唐先生的坟墓,尽管理应在这儿发现,因贝尔斯唐曾住在那座庄园主宅第。的确,贝尔斯唐先生比什么都更迫切发现那墓,很想知道他已死了多久。借助教堂里微弱的灯光他看见有人在为礼拜天打扫卫生,于是走进去,尽量查看着四面墙上。但就是没有她丈夫的碑,连老爷的都有。

尼古拉斯上前问打扫卫生的青年男子。“我怎么没看见已故贝尔斯唐先生的碑或墓呢?”

“哦没有,先生,你看不到的。”青年干巴巴地说。

“请问为啥?”

“他没埋在这里。就我们知道的,他并没被作为基督徒埋在任何地方。一句话,也许他根本就没被埋藏;也许他还活着,这事你可别对其他人讲。”

尼古拉斯顿时身子陷下去半截。“啊。”他回答。

“这么说你不知道此种奇怪的情况,先生?”

“我对这里一无所知——就近些年的情况而言。”

“贝尔斯唐先生是一个旅行者——一个探险者——那是他的职业,这你可能已听说过吧?”

“我记得。”尼古拉斯回忆起正是贝尔斯唐先生的这种爱好才使他也出去漫游各地。

“唉,他来这儿结婚时,与老婆和岳父一起生活着,说他再也不出去旅行了。可一段时间后他厌倦了这里平静的日子,也厌倦了她——对小姐而言他怎么也算不上是个好丈夫——他又产生了到处游荡的老习惯——用她的钱。他走了,走到人们步行无法达到的地方,去了亚洲内地,再没有音讯。据说他被杀害了,但无人知道;那已是9年前的事情,理论上说他已经死了,如果还不能确定的话。他抛下的寡妇过得相当卑劣,丈夫和兄弟几乎没给她留下什么财产。”

尼古拉斯回到了“公鹿头”客栈,不再徘徊于她的住处。这就是她想作的解释。没有死,但失踪了。他如何能指望最初显现出来的美好的幸福前景不会沾上污点呢?她说过她是自由的,从法律上讲无疑如此。另外,从她的语气和举止上看,他觉得自己有理由断定她愿意冒险与他结合,因为她丈夫已不大可能在世。即使那个丈夫还活着,就其品性而论他也不可能回来。一个花她的钱自己出去冒险的男人,在经过了这么些年后不会一心要来扰乱她贫穷的生活。

唉,前途并不像它先前所显得的那么晴朗。可是即便现在,他能放弃克里斯廷吗? o+JPm6Ip9c5xplgeLQR0HVc0vJR1mSSGm5WAEk8Ivahq5UBxl/QaWfgkrCtmUD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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