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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伟大的法律写在人们的心中

细心的朋友会发现,如果以消极道德主义作为出罪的依据也可能会导致司法的混乱,给司法官员开了给人出罪的方便之门。这是否会导致腐败呢?

这个问题值得思考。首先,刑法要拒绝积极道德主义。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是底线。其次,对于消极道德主义,道德作为出罪的依据,司法权则需要受到民众的监督,这就是陪审员或陪审团制度。理想的人民司法应让人民承担司法的主要责任,这样当民众对司法判决有不满,也是由人民来承担责任。法律不外乎天理人情,没有那么复杂,如果经过法定程序筛选出来的普通民众都认为符合道德规定,在道德上属于善举,那就不应该以犯罪论处。毕竟刑法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法律只需要保障底线道德,仁义靠的是道德自律,但是法律要鼓励而不能让有仁心善举的人寒心。总之,法律是要讲道理的,这个道理既包括天道,也包括人道,而不能是纯粹的霸道。

我们通常说,最伟大的法律写在人们的心中,其实就是这个意思。如果法律失去了道德规则指引,那么法律也就成为纯粹的威吓工具。法律要维护底线的道德,同时道德又可以让法律变得温暖。

我个人对法律与道德悖论的一个理解是:入罪问题讲法律,法不容情;出罪问题讲道德,法中有情。

想一想

你生活中有哪些坚守道德标准却被定罪的例子呢? tjVhsgRU0lZDfORRhcH/BSzHaUXQfIXhz7A4Ov96o9FwcDw40h4B0FuGTcsxDz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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