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洪范》中有庶征一项,其下包括许多自然现象如雨、阳、燠、寒、风等。庶征之下又包括休征与咎征两项,休征为祥瑞,咎征为灾异。班固《汉书·五行志》列举咎征,有六咎之说,即狂咎、僭咎、舒咎、急咎、霿咎、眊咎。它们分属于六事,即貌之不恭、言之不从、视之不明、听之不聪、思心之不䜭、皇之不极的目下。但在实际的记载中,有正文内容的例目,只有三项,即狂咎、僭咎、霿咎;其余三项均为空目。
狂咎,《洪范五行传》定义:“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班固《汉书·五行志》解释:“人君行已,体貌不恭,怠慢骄蹇,则不能敬万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这是说,狂咎对应五行变异中的木,属于貌之不恭的目下;如果君王行为傲慢,不尊敬万事万物,就会有狂咎发生。
在十五史《五行志》及《灵征志》《灾异志》中,有十部史书记载了狂咎的内容。即《汉书》十四段。《后汉书》四段,称貌不恭。《晋书》六段。《宋书》十一段,称貌不恭。《隋书》八段,称貌不恭。《宋史》五段。《金史》约六段。《元史》一段。《明史》二段。《清史稿》一段。《南齐书》《魏书》《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五部史书,没有狂咎一项的记载。
上述十史记载狂咎,例目中的故事题目略记如下:
《汉书》:视远步高;举止高,心不固;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礼,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礼义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古之为享食,以观威仪、省祸福也;为臣而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受享而惰,乃其心也;居丧而不哀,在慼而有嘉容,是谓不度,不度之人,鲜不为患;令尹无威仪,民无则焉,民所不则,以在民上,不可以终;视不过结襘之中,所以道容貌也;命事于会,视不登带,言不过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位而适卑,身将从之;大事奸谊,必有大咎;夫礼,死生存亡之体也;高仰,骄也,卑俯,替也,骄近乱,替近疾;单襄公,斗伯比,周内史过,孟献子,刘康公,甯惠子,叔孙穆子,子产,穆叔,卫北宫文子,叔向,昭子,卫彪傒,子赣。《后汉书》:樊崇等视刘盆子如小儿;山阳王荆哭丧不哀;窦皇后、窦宪专权;梁冀秉政;梁氏灭门驱驰。《晋书》《宋书》:魏文帝居谅闇游猎;邓飏鬼躁;散发倮身之饮;贾谧无降下之心;齐王冏专骄;人不复着帩头;露卯变阴卯。《隋书》:侯景行不能正履;梁元帝骄矜之色;陈后主祀郊庙,称疾不行;侯安都箕踞而坐;后齐文襄帝秘不发丧;司徒高昂杀门卫;后齐后主慰问士兵,赧然大笑;炀帝每骄天下之士。《宋史》:狂人骂帝王;狂僧哀哭;狂人升堂践王坐;衰服入帐门。《金史》:狂人郝赞;狂僧公言:“杀天子”;有人衣麻衣哭承天门;国家将早散瓦解。《元史》:有人伏丽正门楼斗栱内中。《明史》:狂人;军人孙堂病狂。《清史稿》:村夫归来,言多不经。
对于狂咎,做几点说明:
其一,在六咎之中,狂咎是失礼的最高表现,弱一级的是僭咎。在狂咎的例目之下,班固《汉书·五行志》中记载的狂咎故事,堪称十五史《五行志》之中,人文气息最丰富、最浓郁的一节。它列举的十四个例子,均为春秋时期的故事,内容完整,寓意指向明确,总结出春秋时期一些重要的阅人、做人的名言和方法,说是算命,实际上是在讲礼,讲做人的道理。但这十四个故事的体例,与《汉书·五行志》的其他例目很不相同,比如它们都没有记载汉儒们的观点,也没有列出汉代京房等人的名言,其写作风格很像《左传》,又像是插入的一节内容。
其二,关于狂人的故事,在诸史《五行志》下体生上之痾、下人伐上之痾、人痾、臝虫之孽等例目中,也有狂人故事的记载。比如《后汉书·五行志》皇之不极人痾的例目,也包括狂人的故事,与狂咎中的狂人故事毫无二致:“光和元年五月壬午,何人白衣欲入德阳门,辞‘我梁伯夏,教我上殿为天子’。中黄门桓贤等呼门吏仆射,欲收缚何人,吏未到,须臾还走,求索不得,不知姓名。时蔡邕以成帝时男子王褒绛衣入宫,上前殿非常室,曰‘天帝令我居此’,后王莽篡位。今此与成帝时相似而有异,被服不同,又未入云龙门而觉,称梁伯夏,皆轻于言。以往况今,将有狂狡之人,欲为王氏之谋,其事不成。其后张角称黄天作乱,竟破坏。”
其三,在《宋书·五行志》貌之不恭狂咎中,有“人不复着帩头”与“露卯变阴卯”两个例目,《晋书·五行志》抄录时,将其归入貌之不恭服妖之中。
霿咎,《洪范五行传》定义:“思心之不䜭,是谓不圣,厥咎霿……”班固《汉书·五行志》注释:“思心者,心思虑也;䜭,宽也。孔子曰:‘居上不宽,吾何以观之哉!’言上不宽大包容臣下,则不能居圣位。貌言视听,以心为主,四者皆失,则区霿无识,故其咎霿也。”这是说,霿咎对应五行变异中的土,属于思心之不䜭的目下。因为君王心胸狭窄,不能够包容臣下,所以不适合位居帝位,否则就会有霿咎的发生。
在十五史《五行志》及《灵征志》《灾异志》中,只有一部史书记载了霿咎,即《魏书·灵征志上》六段,其内容都是雾。录于下:“世祖太延四年正月庚子,雨土如雾于洛阳。高祖太和十二年十一月丙戌,土雾竟天,六日不开,到甲夜仍复浓密,勃勃如火烟,辛惨人鼻。世宗景明三年二月己丑,秦州黄雾,雨土覆地。八月己酉,浊气四塞。四年八月辛巳,凉州雨土覆地,亦如雾。正始二年正月己丑夜,阴雾四塞,初黑后赤。三年正月辛丑,土雾四塞。九月壬申,黑雾四塞。延昌元年二月甲戌,黄雾蔽塞。时高肇以外戚见宠,兄弟受封,同汉之五侯也。”其中高肇的故事,《魏书·外戚传》有记:“延昌初,(高肇)迁司徒。虽贵登台鼎,犹以去要怏怏形乎辞色。众咸嗤笑之。父兄封赠虽久,竟不改痤。三年,乃诏令迁葬。肇不自临赴,唯遗其兄子猛改服诣代,迁葬于乡。时人以肇无识,哂而不责也。”
再者,雾本应归于恒阴,但《魏书·灵征志上》此段序文写道:“班固说:上不宽大包容臣下,则不能居圣位。貌、言、视、听,以心为主,四者皆失,则区瞀无识,故其咎雾。”需要说明,此段话始见于《汉书·五行志》,但《魏书·灵征志上》在引用时,改动了其中的最后一个字,即将“霿”改为“雾”。根据《汉书·五行志》的定义,这还是有区别的,霿要归于思心之不䜭的霿咎目下,雾要归于皇之不极的恒阴目下。
僭咎,《洪范五行传》定义:“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班固《汉书·五行志》解释:“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诗》云:‘如蜩如螗,如沸如羹。’言上号令不顺民心,虚譁愦乱,则不能治海内,失在过差,故其咎僭,僭,差也。”这是说,僭咎对应五行变异中的金,属于言之不从的目下。在这里,班固引用两段重要的话语,一个是孔子的话,语出《周易·系辞传上》,意思是说,君子处在自家的庭院中,发出言论之后,如果言论不是美好的,那么千里之外也会背叛他,何况是近处的呢?另一个是《诗经》中的话,语出《诗经·大雅·荡》,意思是说,百姓悲叹如蝉鸣,恰似落到沸腾的水汤之中。它们都是在阐释,由言之不从带来的不良后果。
在十五史《五行志》及《灵征志》《灾异志》中,有十部史书记载了僭咎的内容,其中《汉书》九段。《后汉书》一段,称讹言。《晋书》十二段。《宋书》二十一段,称言之不从。《南齐书》八段。《隋书》十一段,称言不从。《旧唐书》一段。《新唐书》十段,称讹言。《宋史》八段,称民讹。《金史》约一段。其余《魏书》《旧五代史》《元史》《明史》《清史稿》五部史书,没有僭咎的记载。
上述诸史记载僭咎的故事题目,略记如下:《汉书》:高位实疾颠,厚味实腊毒;名以制谊,谊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嘉耦曰妃,怨耦曰仇;无德而贪;子容专,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语偷;朝不谋夕,弃神人矣,神怒民畔,何以能久;夫弗及而忧,与可忧而乐,与忧而弗害,皆取忧之道也;民之所欲,天必从之;言以考典,典以志经,忘经而多言举典,将安用之;礼失则昏,名失则愆,失志为昏,失所为愆;悼孔子;单襄公,师服,伯廖,汝齐,鲁穆叔,刘定公,叔孙穆子,子羽,叔向,子赣。《后汉书》:讹言。《晋书》《宋书》:讹言;刘禅;姜维;远听;闲话;金墉城;司马覃;虫病;挽歌;斗族;二月了;何曾私食。《南齐书》:消梨;忆高帝;穷厩;别食;癫童;扰攘建武上;和起;五色幡。《隋书》:天正;正道;和士开;韩长鸾;隆化;宣政;天子冢;广运;嬴殃;大业;雠谏士。《旧唐书》:埋小儿。《新唐书》:枨枨;族盐;埋小儿;入破;潜龙宫;郑注;㹫母鬼;黄贼。《宋史》:石匣;腋底闹;乌帽飞;二郎神;讹言;妖星;贾似道;纸钱;图谶。《金史》:一年三改年号。
虽然《后汉书·五行志》序文中遵循《汉书·五行志》,列有僭咎一项,但在正文目录中,它的对应项却是讹言。其实这也是《后汉书·五行志》的一贯做法,究其原因,可能是两史的写法不同,《汉书·五行志》为汉代以上的通史,写作空间更为广阔;《后汉书·五行志》为断代史,没有那么多的史料可以用来发挥。另外,在《后汉书·五行志》言之不从例目之下,讹言的故事仅有一例:“安帝永初元年十一月,民讹言相惊,司隶、并、冀州民人流移。时,邓太皇专政。妇人以顺为道,故《礼》‘夫死从子’之命。今专主事,此不从而僭也。”以后诸史记载僭咎,遵循《汉书·五行志》的规则者不多,更多的史官按照《后汉书·五行志》的例目,记载讹言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