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妖”,《荀子·大略》曰:“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治国者敬其宝,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再如《西游记》中的妖精与妖怪,都是生动的形象。但在正史之中,妖的定义是什么呢?
《说文》记妖为“䄏”,称“地反物为䄏”。此语出自《左传·宣公十五年》,当时伯宗劝晋景公攻打潞国,他说:“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所谓反物,就是违反了事物的属性。由此追问,这里的“物”是指什么东西呢?晋代杜预《春秋释例》说,在小(杂)的方面,物包括昆虫草木;在大的方面,物包括日月星辰。当它们发生水旱饥馑、寒暑风雨、雷电雪霜、薄食夜明、彗孛霣错失其次、山崩地震等变异时,影响了物的本性,妖便出现了。进一步思考,人世间为什么会出现妖呢?伯宗接着说:“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唐代孔颖达注:“人反德则妖灾生,妖灾生则国灭亡。”这是说,因为人的行为违反了道德,所以妖会出现,最终会导致人亡国灭。
比如《书序》说,商朝太戊时,伊陟担任丞相。某日王朝的宫殿上,有桑木与谷物共同生长出来,仅仅七天生长巨大。这是什么征兆呢?伊陟说,它是在告诫君王,要修正自己的德行啊!商君按照伊陟的提示,去做修德的事情,桑与谷立即枯萎了。(又见《史记·殷本纪》)汉代刘向解释说,此为草妖,预示着国之将亡。再者“桑者,丧也”,桑树预示着丧亡的出现,谷物预示着生命的成长。二者共生于宫廷,预示着将有杀生之事发生。说明君王怠政,生杀大权旁落于下人之手。还有一种解释,野木在宫廷中暴长,预示着将有小人篡夺大臣的位子,从而危害国家的安全,使朝廷陷于虚空与荒芜。(《汉书·五行志》)
再如汉献帝建安年间,男子的服装上身长下身短,女子的服装下身长裙,上身短衣。当时益州从事莫嗣认为,这是一种服妖,它预示着阴阳颠倒,恐怕天下未能安宁(阳无下而阴无上也,天下未欲平也),最终天下大乱,汉代走向灭亡。(《后汉书·五行志》)
在二十五史中,妖的表现如何呢?可以说非常丰富,它们的记载是在诸史《五行志》及《灵征志》《灾异志》之中。班固《汉书·五行志》依照《洪范五行传》,将世间万物的变异,划分为六大类,即妖、孽、祸、痾、眚和祥。接着班固根据物种的不同,将草木的变异称为妖,将虫豸的变异称为孽,将六畜的变异称为祸,将人的变异称为痾,将事物本身的变异称为眚,将外来之物的出现称为祥。
如此看来,六种事物的变异,看似是一种并列的关系,其实不然。班固指出,这些变异的发生,还表现为一个升级的过程。妖是说变异还处在夭胎的初级状态,还很微小;孽是说变异已生长出芽孽的状态,开始显露头角;祸是说变化已经十分显著了;痾是说人生病的状态,此时的变异已很深入了。但总体而言,“是六名以渐为称,唯眚、祥有内外之异耳,大旨皆是妖也”(《春秋释例》)。可见虽然历代《五行志》及《灵征志》《灾异志》千变万化,其实它们的核心,都落在一个“妖”字之上。
由此想到《礼记·中庸》中的名句:“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此处将妖与孽连用,成为世人的口头禅。但其本义并未改变,如南朝何胤注释:“妖孽,谓凶恶之萌兆也。妖犹伤也,伤甚曰孽,谓恶物来为妖伤之征。”
虽然妖、孽、祸与痾等变异有递进的关系,但在各自的门类中,它们的内容非常丰富,极其不同。纵观二十五史《五行志》及《灵征志》《灾异志》,粗略统计,妖的名下有十妖,孽的名下有十二孽,祸的名下有六祸,痾的名下有六痾,眚的名下有六眚,祥的名下有六祥等。本文单说十妖。
十妖的出处,本源于五行配列中的五事配列,即貌、言、听、视与思。它们在发生变异时,妖就出现了。如班固说:“凡妖,貌则以服,言则以诗,听则以声,视则以色者,五色物之大分也,在于眚祥。”这里说,凡是妖,貌对应服妖,言对应诗妖,听对应鼓妖,视对应草妖。那么思对应什么呢?思心之不䜭名下有夜妖,又称脂夜之妖,由此构成五行对应的五妖。再加上汉代《洪范五行传》增加的射妖,还有《汉书·五行志》增加的鼠妖,以及《明史·五行志》增加的木妖、花妖与金石之妖,就构成了所谓十妖。
在二十五史中,以班固《汉书·五行志》为先导,共有十五部史书专题记载了妖,它们是《汉书》《后汉书》《晋书》《宋书》《南齐书》《魏书》《隋书》《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宋史》《金史》《元史》《明史》《清史稿》。其中《汉书·五行志》记有七种妖,即服妖、诗妖、草妖、鼓妖、脂夜之妖、射妖与鼠妖;《明史·五行志》记有木妖、花妖与金石之妖。再者,这里的鼠妖颇有歧义,《洪范五行传》应该没有鼠妖的记载,但《汉书·五行志》将服妖与鼠妖的故事,一并放在貌之不恭名下。另外,《魏书·灵征志上》与《隋书·五行志》,将鼠妖归于毛虫之孽;《明史·五行志》序文中称鼠妖为鼠孽,正文小标题又改称鼠妖。
我们在对十妖逐一简述之前,先做两点说明:一是对诸史之中十妖的统计,称其为段,多数以一个故事为段,也有以年号为段的。二是《晋书》与《宋书》,《旧唐书》与《新唐书》,其中的故事多有重复。
服妖,《洪范五行传》定义:“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班固《汉书·五行志》解释:“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这是说,服妖对应五行变异中的木,属于貌之不恭的目下。当人们的风俗变得狂傲不羁,改变了礼节的规矩时,会有一些奇装异服的出现,这就被称为服妖。
在十五史《五行志》及《灵征志》《灾异志》中,有十一部史书记载了服妖的故事。即《汉书》四段。《后汉书》十段。《晋书》二十三段。《宋书》二十四段。《南齐书》五段。《隋书》六段。《旧唐书》四段。《新唐书》十六段。《宋史》七段。《明史》五段。《清史稿》一段。《魏书》《旧五代史》《金史》《元史》四部史书之中,没有服妖的记载。
以上诸史记载服妖,例目中的故事题目略记如下:
《汉书》:太子申生,偏衣,金玦;郑子臧好聚鹬冠;刘贺多治仄注冠,白狗冠方山冠;成帝微行出游。《后汉书》:更始将军,衣绣拥 ;京都妇女作愁眉、啼妆、堕马髻、折要步、龋齿笑;梁冀诛后,京都帻颜短耳长,短上长下;京都长者皆着木屐;京都长者皆以苇方笥为妆具;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箜篌、胡笛、胡舞;灵帝于宫中西园驾四白驴;省内冠狗带绶;灵帝身为商贾服;献帝时男子长躬而下甚短,女子好为长裙而上甚短。《晋书》《宋书》:魏武帝以古皮弁裁缣帛为白帢;魏明帝,翁仲;何晏好服妇人之服;吴妇人之修容者,急束其发,而劘角过于耳;晋兴后,衣服上俭下丰,着衣者皆厌䙅盖裙;晋武帝时,中国相尚用胡床、貊盘,及为羌煮、貊炙;天下为家;鞋子前头,女圆男方,后变为男圆女方;《晋世宁》之舞,手接杯盘反覆之;五兵佩;撷子髻,贾后害太子;㮧杖;败编自聚于道;生笺单衣;绛囊缚髻;羽扇减其羽用八;忘设豹尾;人不复着帩头;露卯变阴卯;园内为酒垆列肆;颇类 车;冠小裳大,禅代之象;飞天紒;日暮宜归;戴法兴,圆头履;王休仁,乌纱帽,反抽帽裙。《南齐书》:宫内服用射猎锦文;破后帽;倚劝帽;帽裙覆顶;游宴之服。《隋书》:后齐娄后,寝衣无故自举;文宣帝,衣锦绮,傅粉黛,数为胡服;宫人白越布折额,状如髽帼;后主于苑内作贫儿村;后周车服;杨勇,妇人领巾制同槊幡军帜。《旧唐书》:九品已上佩刀砺等袋,纷帨为鱼形;张易之,七宝帐;安乐公主,百鸟毛裙;豹头枕。《新唐书》:宫人羃䍦;长孙无忌,浑脱毡帽;太平公主,具纷砺七事;七宝帐;百鸟毛裙;豹头枕;韦后为亚献,以妇人为斋娘;英王踣;衣道士服视事;胡服胡帽,妇人则簪步摇钗,衿袖窄小,杨贵妃假鬓为首饰,好服黄裙;元和末,悲啼妆;高头草履;冠军士所冠者;囚髻;抛家髻;为我作某王头。《宋史》:朝天髻,覆其鞵而坐;鱼媚子;裂裳为小儿旗;小青盖;胎鹿皮制妇人冠;翠羽服饰;琉璃为首饰;赶上裙,不走落,快上马,泪妆,偏顶,鹁角;碾玉为首饰。《明史》:璎珞;曳撒大帽;白帜;纱縠、竹箨为带;不认亲。《清史稿》:尖头帽鞋。
《晋书·五行志》貌之不恭服妖中,“人不复着帩头”与“露卯变阴卯”两个例目,取自《宋书·五行志》貌之不恭狂咎之中。
服妖的故事十分丰富,举一例:汉昭帝时,昌邑王刘贺曾制作一种帽子,叫仄注冠,刘贺把它赐予大臣或家奴。史官评价,刘贺无故制作这种特殊的帽子,透露出他将要称尊为帝的消息;但他将这种帽子给家奴佩戴,又透露出他将从至尊坠入至贱的下场。刘贺还见到一条没有尾巴的大白狗,戴着一顶叫方山冠的帽子。史官说,这也是服妖,预示着刘贺“死不得置后”的下场。(《汉书·五行志》)
在诸史中,鼠的处境很奇怪,它在发生变异时,时而为妖,时而为孽。班固称其为鼠妖,将其放在貌之不恭名下。由于其下还列有服妖一项,因此在貌之不恭的正文之下,有了两种妖的存在。
在十五史《五行志》及《灵征志》《灾异志》中,有八部史书记载了鼠妖的故事。即《汉书》五段。《旧唐书》三段。《新唐书》十五段。《旧五代史》二段。《宋史》八段。《元史》一段。《明史》二段。《清史稿》七段。《后汉书》《晋书》《宋书》《南齐书》《魏书》《隋书》六部史书中,在貌之不恭的名目下没有关于鼠妖的内容。
上述诸史记载鼠妖,例目中的故事题目略记如下:《汉书》:鼷鼠食郊牛角;鼷鼠食郊牛;黄鼠衔其尾舞王宫端门中,汉燕王;长安城南有鼠衔黄蒿、柏叶,京房论鼠。《旧唐书》:白鼠;猫鼠同乳。《新唐书》:鼠夜去,李密,王世充;鼠害稼;猫鼠同乳;数百鼠反啮猫;鼠蛇斗。《旧五代史》:鼠蛇斗。《宋史》:鼠食苗;鼠害稼;五色鼠;鼠食牛角;猫乳鼠。《元史》:鹑卵化生鼠。《明史》:土鼠千万成群,夜衔尾渡江;鼠化鹌鹑;鼠生虾蟆腹中。《清史稿》:鼠食稼;鼠半虾蟆形;白鼠昼见罗寺经堂中,异香满室;鼠化鱼。
诸史讲鼠妖,典型的故事如汉昭帝年间,有一只黄鼠在王宫端门内跳舞,一日一夜,力竭而死。史官认为,此为燕剌王刘旦谋反将死之象。又如汉成帝年间,许多老鼠离开地下的鼠穴,爬到树上筑巢。史官认为,这预示着贱人将居显贵之位。后来赵飞燕出身微贱,却登上至尊的皇后位置,最终造成了皇帝子嗣断绝,为害国家。(《汉书·五行志》)
再如猫鼠的关系,也是鼠妖中的重点内容。唐大历年间,有军士家中猫鼠同乳,节度使朱泚将其装在笼子里,献给皇上,宰相常衮率领百官表贺。中书舍人崔祐甫却认为,这是不祥之兆,属于妖孽。因为它违背了自然之法礼,哪有猫不吃老鼠的道理呢?猫鼠同好,还预示着会有贪官污吏出现。(《旧唐书·五行志》)
草妖,《洪范五行传》定义:“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恒奥,厥极疾。时则有草妖……”班固《汉书·五行志》解释:“诛不行则霜不杀草,繇臣下则杀不以时,故有草妖。”并说:“凡妖,貌则以服,言则以诗,听则以声。视则以色者,五色物之大分也,在于眚祥,故圣人以为草妖,失秉之明者也。”这是说,草妖对应五行变异中的火,属于视之不明的目下。当霜不杀草时,即为草妖,它预示着朝廷诛杀之事不力,世间缺乏明智的君王。
在十五史《五行志》及《灵征志》《灾异志》之中,除《魏书》之外,其余十四部史书都有草妖的记载。即《汉书》九段。《后汉书》七段。《晋书》十八段。《宋书》二十段。《南齐书》一段。《隋书》一段。《旧唐书》六段。《新唐书》八段。《旧五代史》七段。《宋史》五十七段,其中有灵芝三十二段,嘉禾二十五段。《金史》七段。《元史》六段,包括灵芝四段,天雨粟二段。《明史》四段,称草异。《清史稿》九段。《魏书》虽无草妖记载,但有桃李花一节,与草妖类同。
历代关于草妖的记载,名目很多,在此列出诸史故事的题目如下:
《汉书》:霜不杀草;野木生朝;桃李冬华;墓柱生叶;断枯复生;天雨草。《后汉书》:八瓜同蒂;叶有伤;木生人状;树倒生。《晋书》《宋书》:根出血;草化稻;草塞湖;竹生花;桑哭;茱萸连理;木生人面;树自倒;宫墙生蒺藜。《南齐书》:菖蒲生五采。《隋书》:人参夜呼。《旧唐书》:柱生芝;御座生白芝;桃李华。《新唐书》:苦荬菜生蒜;竹结实;金生菌。《旧五代史》:木生字;僵木走;枯枝生叶;水生木纹;芦叶如旗。《宋史》:芝草;嘉禾。《金史》:野蚕成茧;嘉禾;芝草;木有文。《元史》:灵芝;天雨粟。《明史》:天雨粟;殿生荆棘;瓜出血。《清史稿》:天雨粟;竹结实;瓜出血。
以上草妖记载,有名的故事如汉昭帝时,上林苑中的大柳树折断倒地。某一天,那棵柳树突然又站立起来,还生长出枝叶,上面有虫子咬食的树叶,形成文字:“公孙病已立。”还有,在昌邑王刘贺的国社中,也发生了枯树复生枝叶的事情。对此,术士眭孟认为,木属于阴类,是下民之象。这些现象的出现,预示着民间将有皇家的后代出任天子。当时执掌大权的霍光认为,眭孟妖言惑众,将他处死了。昭帝死后,朝廷果然征昌邑王刘贺嗣位。刘贺被废之后,又征昭帝兄卫太子之孙嗣位,他就是汉宣帝刘询,而宣帝的本名正是“病已”。(《汉书·五行志》)
自古诗歌流传,它如何会变成妖呢?《洪范五行传》定义:“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班固《汉书·五行志》解释:“君炕阳而暴虐,臣畏刑而柑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这是说,诗妖对应五行变异中的金,属于言之不从的目下。当君王阳气过盛、暴虐成性的时候,大臣畏惧刑罚而不敢说话,于是抱怨与诽谤的情绪,就会由歌谣而发泄出来,所以会有诗妖的出现。
在十五史《五行志》及《灵征志》《灾异志》中,有十三部史书记载了诗妖的故事。即《汉书》六段。《后汉书》十二段。《晋书》四十一段。《宋书》四十六段。《南齐书》七段。《隋书》十九段。《旧唐书》七段。《新唐书》二十一段。《宋史》十段。《金史》三段。《元史》四段。《明史》三段。《清史稿》四段。《魏书》《旧五代史》两部史书,没有诗妖的记载。
以上诸史记载诗妖,诸史例目中的故事题目略记于下:
《汉书》:童谣。《后汉书》:谣;童谣。《晋书》《宋书》:诗;讹言;歌谣;曲牌,折杨柳;歌词;《阿子闻》;《廉歌》;《黄昙子》;灵秀山;《懊憹》。《隋书》:志公诗;陶弘景诗;王献之《桃叶》;后主新歌;陆法和题壁;连臂蹋蹀而歌;高祖诗;炀帝诗。《旧唐书》:谣;《桑条韦也》《女时韦也》《桑条歌》《酒令》《突厥盐》《里歌》《契苾儿歌》。《新唐书》:《武媚娘曲》《堂堂曲》《桑条韦也》《女时韦也》《突厥盐》《契苾儿歌》《里歌》;民谣;李遐周诗;拔晕。《宋史》:《五来子》;铁铭;石文;僧宗题壁;汪秀才曲;市井歌;《铁弹子白塔湖曲》。《金史》《元史》:童谣。《明史》:谣;道士歌。《清史稿》:童谣;碑文;石人铭文。
诸史诗妖的内容极为丰富,包括诗歌、童谣、曲词、讹言、题壁、碑文与民谣等。《隋书·音乐志》记载,陈后主陈叔宝嗣位后,荒于酒宴,尤其喜欢声乐,“又于清乐中造《黄鹂留》及《玉树后庭花》《金钗两臂垂》等曲,与幸臣等制其歌词,绮艳相高,极于轻薄。男女唱和,其音甚哀”。有名的诗句如“玉树后庭花,花开不复久”。当时的人说这是歌谶,为亡国之音。还有北周宣帝,曾酒醉与宫人连臂蹋蹀而歌曰:“自知身命促,把烛夜行游。”结果即位三年就死去了。(《隋书·五行志》)
所谓鼓妖,实际上是借鼓之名,喻说一些怪异的声音。《洪范五行传》定义:“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班固《汉书·五行志》解释:“君严猛而闭下,臣战栗而塞耳,则妄闻之气发于音声,故有鼓妖。”这是说,鼓妖对应五行变异中的水,属于听之不聪的目下。由于君王严肃刚猛,而且不与下属沟通,大臣战战兢兢,而且耳目闭塞,于是妄言的风气化为怪异的声音,所以会有鼓妖。
在十五史《五行志》及《灵征志》《灾异志》中,每一部史书都记载了鼓妖。即《汉书》三段,包括大声两段,无云而雷一段。《后汉书》十七段,包括冬雷十六段,山鸣一段。《晋书》十七段,包括雷震十二段,鼓妖五段。《宋书》十九段,包括雷震十四段,鼓妖五段;《南齐书》一段。《魏书》十八段,包括无云而雷三段,鼓妖一段,雷十一段,震三段。《隋书》八段。《旧唐书》四段。《新唐书》十八段,包括鼓妖四段,雷电十四段。《旧五代史》一段。《宋史》三十四段,包括雷震三十一段,天鸣三段。《金史》二段。《元史》一段。《明史》二十段,包括雷震十二段,鼓妖八段。《清史稿》十八段,包括雷震九段,鼓妖九段。
上述十五史记载鼓妖,诸史例目中的故事题目略记如下:
《汉书》:春秋柩有声如牛;哀帝时大声如钟;秦二世时无云而雷。《后汉书》:冬雷汉和帝死,后宫乱;陨石落地声;雷震;献帝时无云而雷;山中大声。《晋书》《宋书》:雷震,魏明帝晏驾;孙亮被废;贾后陷害鼎辅;刘聪僭号平阳;李雄称制于蜀;许昌声大如牛,贾后杀太子;苏峻鼓自鸣;石牛鸣,石季龙死;晋孝武无云而雷;石鼓鸣,孙恩乱。《南齐书》:天空有声。《魏书》:无云而雷;天鼓声;雷震毁天安殿东序帝崩。《隋书》:天雷有兵乱;五羌反;吐谷浑乱;无云而雷,隋汉王反;大业石鼓鸣乱。《旧唐书》:则天时雷震诛佞臣;霹雳震出棺柩。《新唐书》:宗秦客拜日,无云而雷;雷震哥舒曜;陨石落李茂贞帐前。《旧五代史》:雷震文宣王庙讲堂。《宋史》:雷震大不孝;雷不发声宽政之应;惠不及庶民;政策舒缓;雷声厉君弱臣强;天鸣主有惊忧。《金史》:蒲乃速震死。《元史》:雷击死小吏。《明史》:雷击断指肤裂二百余人。《清史稿》:雍正、光绪时,无云而雷。
在鼓妖之中,最凶险的故事是“无云而雷”,《汉书·五行志》记载,秦二世元年,曾经发生过这种天象,汉代刘向认为:“雷当托于云,犹君托于臣,阴阳之合也。二世不恤天下,万民有怨畔之心。是岁,陈胜起,天下畔,赵高作乱,秦遂以亡。”唐代僖宗年间,也发生过无云而雷的天象,称之为“天狗坠”(《旧唐书·僖宗本纪》)。明代崇祯皇帝即位时,天空中有声音像天鼓一样。崇祯十六年,建极殿鸱吻中,有叫声像鹁鸠一样,曰“苦苦”,其声渐大,又化作犬吠之声,三日三夜不止。第二年三月,“帝崩于万岁山”(《明史·五行志》《明史·庄烈帝本纪》)。
脂夜之妖,又称夜妖。《洪范五行传》定义:“思心之不䜭,是谓不圣,厥咎霿,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班固《汉书·五行志》解释:“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心区霿则冥晦,故有脂夜之妖。一曰,有脂物而夜为妖,若脂水夜汙人衣,淫之象也。一曰,夜妖者,云风并起而杳冥,故与常风同象也。”这是说,夜妖对应五行变异中的土,属于思心之不䜭的目下。这里对于“脂”的解说有些奇怪,实际上是在喻说晦暝、风霾等现象。
在十五史《五行志》及《灵征志》《灾异志》中,有十二部史书记载了脂夜之妖,即《汉书》二段,称晦。《后汉书》无例子,但有一句“中兴以来,脂夜之妖无录者”。《晋书》四段,称夜妖。《宋书》三段,称夜妖。《南齐书》无例子,但在“恒阴”序文中有称“思心之咎亦雾”。《魏书》二段。《隋书》六段,称夜妖。《新唐书》三段,称夜妖。《宋史》十八段。《金史》一段。《元史》与恒风、黄眚黄祥混为一处。《明史》十段,称风霾晦冥。《清史稿》九段,称风霾晦冥。《旧唐书》《旧五代史》两部史书,未见脂夜之妖的记载。
上述诸史,脂夜之妖的故事题目整理如下:
《汉书》:晦。《晋书》《宋书》:夜妖;暝;暝;昏。《魏书》:夜妖;晦。《隋书》:昼晦;冥;雾;鬼哭。《新唐书》:昼晦;雨土。《宋史》:尘沙曀日;昼暝;晦冥;大风霾;尘霾昼晦。《金史》:大雾苍黑。《明史》:黑霾;风霾晦冥。《清史稿》:风霾晦冥;黄霾;红霾。
从诸史记载中分析,夜妖应该是一些自然现象。但《隋书·五行志》将“鬼夜哭”归于其下,预示着君王将死,或国家将亡。如北周发生鬼夜哭,第二年国灭;隋代仁寿宫发生鬼夜哭,后来独孤皇后与隋文帝先后死于其中;隋代大业年间发生鬼夜哭,此后君死国灭。还有《明史·五行志》记载,崇祯十七年三月辛丑,即崇祯帝死去的那个月,孝陵夜有哭声,却将其归于鼓妖的名下。
射妖,《洪范五行传》定义:“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弱。时则有射妖……”班固《汉书·五行志》解释:“礼,春而大射,以顺阳气。上微弱则下奋动,故有射妖。”这是说,射妖属于皇之不极的目下。春天射箭是和顺阳气。如果君王微弱而臣下活跃,就会有射妖出现。
在十五史《五行志》及《灵征志》《灾异志》中,有五部史书记载了射妖的故事。即《汉书》二段。《后汉书》一段。《晋书》二段。《宋书》二段。《隋书》二段。《南齐书》《魏书》《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宋史》《元史》《金史》《明史》《清史稿》十部史书,未见射妖的记载。
上述射妖的记载,诸史例目中的故事题目略记如下:
《汉书》:春秋时有蜮,含沙射影;楛矢;仲尼,肃慎矢。《后汉书》:何苗,何进。《晋书》《宋书》:邓芝,玄猨;晋恭帝禅位。《隋书》:齐神武;韦孝宽;魏祖;狐媚。
射妖的故事,班固有记“蜮”,说它可以“含沙射影”,故为射妖。又记有孔子识别“肃慎箭”的故事,也认为是射妖。(《汉书·五行志》)在射妖之中,最有名的故事见于三国时期,蜀车骑将军邓芝征涪陵,见玄猨缘山,手射中之。猨拔其箭,卷木叶塞其创。芝曰:“嘻!吾违物之性,其将死矣!”俄而卒,此射妖也。一曰,猨母抱子,芝射中之,子为拔箭,取木叶塞创。芝叹息,投弩水中,自知当死。(《宋书·五行志》)
《明史·五行志》在“木”的名下,列入三种妖,即服妖、鼠妖(鼠孽)与木妖。前二者内容均有前史对应,唯独木妖,只见《明史·五行志》有记载。其下有记:枫树生李子、黄连生黄瓜、楠木生莲花、李树生豆荚、水中涌出大杉木、松树吐火、树挂白露、木甑飞堕等。另外,《清史稿·灾异志》中也有这部分内容的记载,又称之为“木怪”。
顺带说一下“怪”字,《说文》称:“怪,异也。”诸史《五行志》及《灵征志》《灾异志》中没有怪,也没有妖怪一词。《西游记》集妖怪之大成,孙悟空说“山高必有怪”,都是妖与怪的拟物化,与上述正史中的妖不同。
《明史·五行志》与《清史稿·灾异志》在“土”的名下,将脂夜之妖称为风霾、晦暝,并且在序文中列有花妖一项。但在《明史·五行志》的正文中,小题目又将花妖称为花孽,记载秋冬季节,花朵反季开放的故事,即桃李华。这应该是史官的笔误。
《明史·五行志》与《清史稿·灾异志》在“金”的名下,有金石之妖。但《明史·五行志》在正文中,小题目又改为“金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