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反驳是不成功的,因为它预设了个人及其立场的分裂,于是被批判的[立场]模式可以——而且恰恰想要——质问:用费舍的话来说,某人并没有“被迫按照[他的]叙事的自我理解所颁布的命令来行动”(强调是我加的),只要——我们可以自然而然地认为——这种自我理解真的是他自己的。倘若果真如此,那么“为了处境本身的缘故而实存”同时就将是按照叙事者的“命令”来行动了。
“我在当下发现世界之时与世界的彼此应合”确实会提出一些我只有“以我的生活的叙事‘整体性’为代价”才能满足的要求;但这就意味着那种整体性是一个幻觉,而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对此模式的这种理解——我就会是非本真的:就不会有这种属于自己的叙事了。但从另一方面看,如果讨论中的这种叙事是我的叙事,那么它“所颁布的”就不会是命令,因为它们会捕捉到我自己在面对种种处境时所拥有的经验:叙事“所颁布的”需要被完成的“命令”实际上是——在我细察这些处境之时——我视之为要求被完成的东西。叙事之所以是我的故事,是因为它表达了我是怎样经验自己生活的各个阶段的:它与我的经验彼此应合。
其他版本的立场模式可以接受类似的回应,例如,我拥有的各种规范捕捉到了关于我所面对的处境的看起来确实最重要的东西。如果我向我的“具体处境”敞开,那么我所冒的风险就在于,上述规范所提出的要求并不会像处境所唤起的东西那样触动我,并且我的规范就会“不成立”了,我在后文中会说到这一点。封闭反驳说的是,根据立场模式,我在这里为了保持本真就会被强迫着去坚持我的规范,但这是以敞开性为代价的。而我所提供的回应说的是:“没错,某人的处境所提出的要求可能与他自己采取的规范相冲突,但这种冲突只有在规范并非真的属于他时才会发生。”对于这些规范来说,什么叫作我的规范——根据这种模式的解释——就是这么一回事。
接受这种对封闭反驳的回应的做法,要求我们乐意去接受有关立场模式的某些其他要求。例如,根据这一回应,某人的立场不是某种他可以任意选择的东西,或者某种不知怎么就决定了他应当如何行动的东西;他对他处境的经验也并未被对此立场的反思性觉察所中介。但并不明确的是,这些是否是理解立场模式的唯一或最好的方式 [1] ,或者,前面归之于立场模式的阐释上的便利是否要求下面这种理解,例如,前面提到过的“责任”要求一种连续而稳定的生活,却并不要求行动者已经反思性地觉察到这种连续和稳定。
[1] 事实上,这种对立场模式的重新解释不仅避免了一种有关某人的根本性规范、承诺等的不合情理的决定论或唯意志论,而且避开了或许是最为著名的对吉格农观点的批判,即泰勒·卡尔曼(Taylor Carman)坚持认为“我作为处于阐释之中的存在者,从结构上说就不可能获得那种阐释的或传记的(biographical)间距,而后者对于理解充分、全面的生活叙事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参见卡尔曼:《海德格尔的分析论》( Heidegger's Analytic ),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 2003年,第272—273页。